广告的长期合作协议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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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的长期合作协议书5篇
广告的长期合作协议书5篇
广告的长期合作协议书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
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的广告合同长期合作协议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广告图案及相关文字,由乙方负责设计,经甲方确认前方可制作。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制作、安装维护等广告事宜,确保广告在一年内正常使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两个月结算一次。
四、违约处理方式: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耽误工期或乙方所制作画面与制作元素、效果图不相符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其他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期。
2.监视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期间催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当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平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视的权利。
8.广告后每晚亮灯时间为4小时,原那么上夏秋季节为19:
00-23:
00,冬春季节为:
18:
00-22:
00,或按天黑时间随机调整。
9.在广告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
11.广告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12.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八、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九、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解决:
1.按国家法规规定:
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立需要,应及时无偿撤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
3.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终止日而终止收费。
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费用,根据实际时间,将未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当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期。
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撤除甲方画面,另行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期。
十二、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其它说明:
1.本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2.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
3.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
: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老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事项
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的广宣(广告设计、制作、加工、宣传和等事项)事务的合作签订本合同。
二、内容及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物料制作效劳,包括但不限于等产品。
2、合作工程的具体规格、数量和其他相关要求根据甲方每次要求制作前提供并经签字确认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起。
四、付款方式
1、月结:
自合作之日起,每月25日为结算日,结算当月费用;次月第一周结算上月未结清费用。
结算费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准。
2、制作费用每满5000元结算一次,结算费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准。
3、假设乙方需要甲方开具合法且有效的发票,乙方须支付甲方当期结算款项金额的8%作为开具发票的税款。
4、假设需乙方先行开具发票或收据,那么该票据仅为结算依据而非已收款凭证。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的约定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广告制作等工作并交付。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完整的提供广告制作等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或中途内容有所改动而造成的制作时间延误,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当。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因甲方反复修改导致的制作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当。
4、乙方所设计的设计稿经甲方确认后,假设已开始制作成品期间甲方要求对设计稿的版式或内容进行修改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额支付,且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当。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假设乙方受到物料市场价格或更换供货商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各项广告物料报价有所变动,乙方应在开始制作物料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认同前方可开始新的物料制作。
六、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与其他广告公司就广告设计制作方面的事务进行合作,否那么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2、假设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相关款项,假设超过10个工作日还未支付,那么每延误一天,甲方应按照应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一直到付款之日止,乙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交付延迟,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保证效劳的连续性,不能中途随意终止效劳,确实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效劳需要终止合作的,因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确因其他原因需终止合作的,甲方也因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完善相关手续及进行费用清算,同时乙方应将代为保管的相关物料应完好归还甲方。
5、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的除外)。
七、其他事项
1、假设甲方需要单次制作5000元以上的广告物料,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临时广告制作合同,约定事项均以临时广告制作合同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广告效劳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筹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工程的广告效劳代理,全权负责本工程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筹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筹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筹划方案、形象筹划方案。
四、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根底。
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防止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确实定,同时指定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那么视为违约。
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筹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那么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效劳人员。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工程效劳小组,该工程小组由工程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确实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效劳,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必须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那么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当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六、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七、收费条例
收费标准:
首个效劳月:
000.00RMB
其他效劳月:
每月000.00RMB
结算方式与时间:
1、首个效劳月的效劳费:
签定本广告效劳代理协议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效劳月的局部效劳费(即0000.00RMB),首个效劳月的效劳费余额于年月日前付清。
2、其它效劳月的效劳费:
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日前将上月的效劳费付请。
3、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4、滞纳金:
假设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那么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假设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那么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5、违约金:
假设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效劳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假设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那么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
但在设计成品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那么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当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存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十、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那么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工程合同。
十三、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假设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月签字日期:
年月日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设计工作室
公司地址:
工作地址:
联系:
联系: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能够合作愉快,以及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甲乙双方结为战略合作伙伴,特签定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可将乙方在组织结构上编制为其企划设计部,在配合甲方工作中,乙方均以甲方划设计部或企划参谋的名义参与工作。
二、乙方所有成员均可为甲方工作,但具体可由乙方按照需要自行调配,正常工作地点目前仅限内环线以内企事业单位。
三、乙方负责甲方企业形象广告和产品形象广告的设计工作,保证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设计事务,并保证其设计质量到达甲方的要求,乙方积极主动维护甲方公司的品牌形象推广工作。
四、甲方给乙方设计的工作量为:
每月最多不超过个标准P(1页纯平面图为1个标准P,特殊性质设计不在此例,比方标志设计)。
如果超出最多工作量,所超出的量费用按实另计。
五、甲乙双方的费用按月现金结算。
每月月终日内,即每月日前甲方必须结算上月费用给乙方,结算元人民币/月。
但在签定此合同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费用做为预付金,合同终止时退还甲方。
六、双方结算的费用仅为设计效劳费用,不包括以上合作所产生税费。
如甲方有乙方此合同工作范围之外其他工程与乙方合作,双方可另行签定单项合作协议。
乙方保证以的价格效劳甲方。
七、假设因乙方原因其设计不符合甲方要求,那么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费用按月周期内平均每天的费用(元/天)进行结算。
八、在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设计的作品,在甲方付清相应效劳费用后,其知识产权即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将其转让甲方之外任何第三方作为商业用途。
但乙方保存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全部电子文件及相关甲方资料移交甲方。
九、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派的非甲方公司的广告设计事务。
十、单次合作周期最短不少于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此次合作的期限为:
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
十一、双方因不可抗拒力(如地震、台风、战争)而使本协义终止,不在违约范围内。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设计工作室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物料制作业务,在平等互利得根底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通过公开比照,乙方为甲方协议供货单位,在协议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广告平面设计、物料制作、施工安装及维护效劳等。
二、价格:
以招标时乙方公布得价格为准,如遇市场行情变化需调整价格,经双方调查核实及协商一致后实行;如原招标报价单中还有未涉及得工程,那么双方根据该工程市场价格商议供货价,并补充到报价单中。
三、乙方所提供得制作物品及效劳须符合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其效劳能力(包括设计及制作水平、安装及维护质量、执行效率等)是甲方考核乙方合作能力得依据。
如果乙方无法满足甲方需求,那么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得合作协。
四、因广告制作物品所用材料不达标或安装不当等导致人身平安或财产受到损失得,乙方付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得,乙方付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得,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五、结算:
1、按月结算。
甲方当月根据报价进行上个月结算,并将货款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
现金付款
六、乙方须提供送货单并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甲方每月凭送货单结算;乙方须提供收据,甲方凭发票付款。
送货单总金额与收据金额一致。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
(即至年月日内有效)
八、在甲乙双方公司重组、更名情况下,协议重新协商,经双方同意确认后执行。
九、本协议在执行中假设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得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得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书面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