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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工作考核方案

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方案

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家庭教育品质,实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潍教函[2017]41号)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方案针对各镇街(园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含职业学校和幼儿园)。

二、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

考核内容分基础性指标、加分项、扣分项三部分。

基础性指标包括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心理健康教育、考核与推介4项A级指标,13项B级指标,34项C级指标,满分100分。

加分项主要是工作创新奖励方面,按实际情况累计得分,共10分。

扣分项主要是工作态度方面,按实际情况累计扣分,共10分。

三、考核方式

实行日常考核与集中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

注重工作过程性考核,实行达标计分,季度报备制度。

每季度末,各单位梳理完成的工作,将文件、精选照片等标志性成果电子版按照工作事项分类打包,上传至ftp:

//172.16.5.192,用户名密码:

jtjy,由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计分,每半年公布一次工作进展,各季度累计分数为年度日常工作计分。

报送时间分别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29日、12月26日。

(第一季度的材料请于4月20日前上报)

2.集中评议。

年内举办两次集中评议,分别是7月上旬和12月下旬,以工作交流展示的形式进行。

两次评议分数分别按照3:

7的比例合计,作为总分计分比例。

3.服务对象评议。

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作为总分计分比例。

四、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评优树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工作不予表彰,扣分项扣分超出10分的,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列为年度家庭教育工作考核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中的“年内”是指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2.本方案由诸城市教育局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指标体系

A级指标

B级指标

A级指标

B级指标

指标内容

赋分

指标内容

赋分

指标内容

赋分

指标内容

赋分

A1

家庭教育公共服务

45

B1线下课程落实

15

A3

心理健康

教育

10

B10学校心理辅导室

6

B2线上课程落实

10

B3教师培训

5

B4机制创新

7

B11校外心理辅导站

4

B5公共服务体系

8

A2

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

35

B6组织体系建设

12

A4

考核与推介

10

B12建立考核制度

2

B7工作机制

10

B13宣传推介

8

B8师资队伍

5

加分项

10

工作创新奖励

10

B9课程开发

8

扣分项

10

工作态度

10

二、考核标准与计分办法

A级指标

B级指标

考核标准

分值

计分办法

依据

A1

家庭教育

公共服务

(45分)

B1

线下课程落实

(15分)

C1.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总协调员制度,落实总协调员待遇,充分发挥总协调员“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总工程师’、落实家长课程的‘学科带头人’、家长做好家庭教育的‘咨询师’、家委会、社区和学校联络的‘秘书长’”的作用。

3

建立了稳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总协调员队伍计1分,落实了总协调员待遇计1分,统计与实际工作2人以上不相符不得分。

对总协调员的工作有考核评价计0.5分,有例会0.5分,没有不得分。

情况报送随机抽查

C2.完善家长学校工作机制,高质量落实一年8课时家长课程,组织好家长课程集体备课、上课及巡课工作,及时上传开课资料。

8

每学期及时上传家长课程开课安排计1分,各校(班)按照要求上好家长课程并按要求上传开课资料计6分,每次开课进行巡课视导计1分。

一项不符不得分。

情况报送

随机抽查

C3.明确开展家长开学第一课活动要求,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家长参与率高,效果好。

1

开展家长开学第一课活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计1分。

一校(班)不开课不得分,参与率不达标不得分。

情况报送

宣传报道

C4.有计划地开展县校两级父母大讲堂活动,主题明确,针对性强,效果好。

3

年内至少组织1次校级父母大讲堂活动,工作有计划有宣传计2分,承办市级父母大讲堂1次计1分。

情况报送

B2

线上课程落实

(10分)

C5.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注册登录亲子共成长公共服务平台,家长积极参与网上互动,使用率高。

10

家长注册率达到50%计3分,每增加5%加0.5分。

登录观看学习率达到注册人数的70%计3分,每增加5%加0.5分。

家长参与平台网上互动,参与率达到注册人数的50%计1分,每增加5%加0.5分。

数据统计

B3

教师培训

(5分)

C6.加强教研,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活动效果好;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市级培训。

1

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教师教研活动计0.5分,积极组织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参与市级培训计0.5分。

情况报送

宣传简报

C7.建立校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落实名师工作室责任,发挥名师工作室效应,推动区域家庭教育工作发展。

2

建立了名师工作室计1分,为校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计1分。

情况报送

实地抽查

C8.积极参加市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学校评选。

1

根据评选情况计分。

数据统计

C9.开展家长课程优秀设计方案、家庭教育优质课、教学能手的评选活动。

1

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计分。

情况报送

宣传简报

B4

专题活动

(7分)

C10.开展“说家风、话家训、写家书、谈家教、识家谱、明家史、秀家宝、赛家宴”等“爱家”系列活动扎实有成效。

2

开展“爱家”系列活动有计划、有落实计2分。

情况报送

实际获奖

C11.开展“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评选活动。

1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计1分

情况报送

C12.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

2

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有计划、有落实计2分。

情况报送实际获奖

C13.有计划地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家访效果好。

2

开展活动计1分,群众综合满意度95%以上计1分。

情况报送

随机抽查

B5

公共服务体系

(8分)

C14.制定了年度家庭教育工作计划(规划)。

1

制定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规划)计1分。

情况报送

C15.建立了校、级部、班级三级家委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市级家长联合会活动,圆满完成活动任务。

2

家委会建设规范,作用发挥好计1分,参与市级活动,按时完成任务计1分。

情况报送

B5

公共服务体系

(8分)

C16.组织家长委员会主任培训。

充分发挥学校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改革、加强家校沟通、提升家长家教水平的作用,积极开展家委会建设示范学校评选。

3

每年组织家委会干部培训计1分,按要求参与市级培训计1分,开展家委会建设示范学校、优秀家委会成员、优秀家长评选计1分。

情况报送

C17.多形式开展家校合育活动,不断提升办学效益。

2

家校合育活动丰富多彩,有实效计2分。

信息简报

A2

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

(35分)

B6

组织体系建设

(12分)

C18.各镇街(园区)政府成立由卫计、妇联、教育部门组成的婴幼儿养育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卫生院成立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中心,做到场地、人员、资金三落实,全面开展工作。

8

建立了婴幼儿养育指导中心计4分,做到人员、场地、资金三落实计3分,开展工作计1分。

情况报送

C19.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卫生院试点建立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中心(每镇街(园区)1处,城区1处),能够满足家长的个性化需求。

4

镇街每建立1处计3分;满足家长的个性化需求计1分。

数据统计

B7

工作机制

(10分)

C20.建立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每月召开小组工作会议1次,协调沟通各部门工作。

每月进行工作通报,定期举行0—2岁婴幼儿养育指导课堂和2—3岁亲子课堂、0—3岁家长课堂。

6

建立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计1分,每月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计1分,按时报送工作进展计1分,建立婴幼儿养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计1分。

按时举行0—2岁婴幼儿养育指导课堂和2—3岁亲子课堂、0—3岁家长课堂计2分。

情况报送

C21.配合诸城市婴幼儿养育指导中心建立0-3岁婴幼儿数据库,实行划片包干、跟踪指导,做到服务精准、务实高效。

4

配合诸城市婴幼儿养育指导中心建立0-3岁婴幼儿数据库计2分,建立包干到人、跟踪指导制度计2分。

情况报送

实地查看

B8

队伍培养

(5分)

C22.每个婴幼儿养育指导中心必须配备至少两名指导师,婴幼儿养育指导教师必须持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双证上岗。

组织人员参与婴幼儿养育管理者培训、专业师资培训(育婴师培训)获得相关资质,

5

配备两名婴幼儿养育指导教师计1分,婴幼儿指导教师必须持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证双证上岗计2分。

开展培训活动计1分,按照要求参加市级培训计1分。

数据统计

情况报送

B9

课程开发

(8分)

C23.参与诸城市级婴幼儿养育指导课程开发,并使之园本化。

初步建立教师成长体系,鼓励教师专业发展。

8

参与诸城市级课程开发计2分;课程实施能够园本化计3分;建立教师成长体系,鼓励教师专业发展有措施、有落实计3分。

情况报送

数据统计

A3

心理健康教育(10分)

B10

学校心理辅导室(6分)

C24.学校积极参与合格心理辅导室、示范性心理辅导室创建,创建活动推进了学校工作。

2

根据学校参与情况、参与效果计分。

情况报送

C25.学校积极参与潍坊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复查验收通过率高。

2

根据学校复查验收通过情况计分。

实际数据

C26.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个人成长指导团队,建立业务督导制度,提高心理教师的工作水平。

2

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个人成长指导团队计1分,建立业务督导制度,落实有成效计1分。

情况报送

B11

校外心理辅导站(4分)

C27.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建设的意见》有具体措施和行动。

1

落实《意见》有措施、有行动、有效果计1分。

情况报送

C28.学校加强与专业心理卫生机构的联系,畅通与专业心理卫生机构的转介机制,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干预连接体系

3

与专业机构有联系,与专业心理卫生机构的转介机制畅通计1分;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干预连接体系计2分。

情况报送

A4

考核推介

(10分)

B12

考核制度

(4分)

C29.建立调度考核制度。

将家庭教育及相关工作纳入年度教育综合评估。

内容包括家庭教育、婴幼儿养育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家委会建设等工作。

3

将家庭教育、婴幼儿养育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家委会建设等工作纳入年度学校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并落实,计3分。

情况报送

C30.制定家长学习考核措施和奖励办法,激励家长积极参与学习。

1

探索建立家长学习考核制度、奖励办法计1分。

情况报送

B13

宣传推广

(6分)

C31.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搞好互动合作,加强工作宣传。

4

在市省国家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报道宣传推介工作经验做法,每次分别记1分、1.5分、2分。

材料报送

C32.在区域内推介家庭教育工作先进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印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做好推广宣传。

2

召开本地现场会计1分,在域内主流媒体推广宣传家庭教育工作每次计0.2分,市级家庭教育工作简报、家委会简讯每采用一篇计0.1分。

实际统计

加分项

(10分)

工作创新

奖励

(10分)

创造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婴幼儿养育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委会等工作,成效明显。

10

工作经验做法在市、省、国家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会议上进行推介,分别奖励3分、5分、10分。

承接市级以上工作试点、工作现场会等奖励3分。

满分10分。

实际统计

扣分项

(10分)

工作态度

(10分)

对报送材料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按要求参加活动、出席会议。

严禁弄虚作假。

10

评优活动中,把关不严,申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一份材料扣1分;征文等活动中,把关不严,出现抄袭、雷同等问题,一篇扣0.1分。

材料报送弄虚作假,一次一事扣2分。

不按照要求出席工作会议,没按程序请假,每人次扣0.5分。

实际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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