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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docx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0—2012年)》

川府发[2010]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0-201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2010-2012年)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业既是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也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保障。

四川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西部经济高地,建设“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总体发展思路,其中“三中心”之一就是建设西部金融中心。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战略部署,结合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基本特征,根据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包括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和发展布局,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工作重点以及政策措施。

规划期限为2010-2012年。

  一、发展现状

  

(一)全省金融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金融业发展迅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2009年末,全省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97家,其中法人机构554家、省级机构43家,银行业分支机构网点12475个;证券期货基金公司57家,其中证券法人机构4家、期货法人机构4家、基金分公司6家,证券业分支机构193个;保险业机构48家,其中产险22家、寿险26家,保险业分支机构4345个;全省共有金融业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17013个。

截至2009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5128亿元,贷款余额15979亿元,在全国省(市、区)排名均列第7位。

2009年实现上市公司融资和再融资229亿元,同比增长60.32%;证券交易额4万亿元;保费收入579亿元,规模排名全国第7位。

金融机构数量和金融总量均位居中西部省(市)首位。

  

(二)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主要优势。

  成都作为四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连接华中、西北、西南的天然纽带,199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西南地区的科技中心、金融中心、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

经过十多年快速发展,成都已成为西部省会城市中金融机构种类最齐全、数量最多的城市,各项金融业务量在中西部城市中名列前茅,金融辐射力大为增强。

2008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97.59亿元,占全市GDP的5.07%。

2009年末,全市共有省级金融机构134家,其中银行业机构45家,证券公司41家,保险公司48家。

截至200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2535亿元,贷款余额10113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9.88%和63.28%;保费收入230亿元,占全省的40%。

近年来,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个人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贷款、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积极创新,较好地满足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多层次资金需求。

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国性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雏形初现。

凭借运营成本和人力资源方面优势,成都已成为各金融机构建立后台服务中心和后援中心的首选城市之一。

  (三)主要问题与不足。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成都目前仍存在较大差距: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低,金融产业发展程度有待提高;金融分支机构多,法人机构少,总部经济特征不明显;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绝对比重,证券业规模偏小,保险覆盖面较窄,创业投资机构数量少、实力弱,金融中介服务相对滞后,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结构比较单一;金融辐射能力主要局限于省内,在西部地区的影响力不够;金融中心建设面临重庆、西安等多个重要城市的激烈竞争等。

  二、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

  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坚持市场化推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以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为基础,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和金融服务外包,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与北京、上海等全国性金融中心错位发展,把成都建设成为西部金融中心和全国性金融中心辐射西部的重要枢纽,为建设面向全国、辐射西部、融入世界的西部经济高地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初见成效。

成都金融机构进一步密集,金融市场、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业成为成都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具有较强的金融聚集和一定的辐射能力。

成都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4%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左右,金融业主要指标(主要指金融机构数量、金融资产总额、存贷款余额、金融资产质量、金融业盈利能力、金融市场交易额、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上市公司数量、保费收入、保险深度和密度等)在中西部各省会城市位居领先地位,初步把成都建设成西部金融机构中心、西部金融市场和交易中心、西部金融服务中心。

  三、发展布局

  根据不同类别金融产业空间集聚的一般规律和区位特征,对金融功能区实施整体规划,分步推进。

在成都市科学规划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产业集聚区、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为各功能区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完善和提高配套功能,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把成都金融功能区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区。

  --金融总部商务区。

北起高新区繁雄大道,南至民丰大道,东至新成仁路,西至站华路,用地面积约5平方公里,主要吸引金融法人机构、省级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及其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入驻,打造总部机构密集、功能完善的金融总部集聚区。

  --金融产业集聚区。

东大街盐市口至东大街二环路口,全长3.8公里,主要吸引金融分支机构、营运前台入驻,重点发展金融市场,形成金融机构密集、要素市场完备、集散功能强大的金融机构和市场集聚区。

  --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

位于高新区天府新城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园内,主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灾备中心、呼叫中心、单证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形成以金融后台服务、金融创新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衍生服务为主的金融后台集聚区。

同时,规划设立第二金融后台聚集区。

  四、西部金融机构中心建设

  通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融资租赁、货币经纪、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来蓉设立区域性总部、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大力发展和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打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品牌。

到2012年,在成都市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省市级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00家,金融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区域金融聚集能力、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银行业。

  --进一步引进和发展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积极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城市商业银行来蓉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吸引各银行营运中心等专营机构来蓉设立分中心或分部,力争2012年全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监管评级排名前5位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蓉设立分行。

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到省内二级城市或县域设立分支机构。

引进更多的外资银行来蓉设立分行,力争2012年外资银行达到13家。

积极支持外来银行与本地银行开展股权和业务合作,扩大市场竞争主体,增强市场活力。

积极支持各类银行业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到2012年,各类银行机构综合排名在其系统内靠前,达到内控有效、风险管理水平高、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强的目标。

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资产总额超过4.7万亿元,银行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1万亿元以上和2.6万亿元以上,信贷对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发展壮大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

  城市商业银行。

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到成都发展,支持全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省内城市商业银行,重点支持成都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等评级靠前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市州、跨省区设立分支机构,并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商业银行。

到2012年,力争实现4家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在蓉设立分支机构,4家到省外设立分行,成都银行跨省设立5家分行。

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原则基础上进行联合重组,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支持引进中外合格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上市。

到2012年,成都银行在成都市的市场份额明显提升;全省城市商业银行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以上,不良贷款率在3%以下,力争3-4家机构监管评级达到二级,其余达到三级。

  农村信用社。

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按股份制方向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加快推进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积极探索外资和中资金融机构收购、重组和兼并改造农村信用社,寻找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到2012年底,成都市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良好并实现跨区域经营,在成都市的市场份额全面提升;全省力争完成组建15家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省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指标在全国提升三至五位,达到中等水平,电子化网络覆盖率达到100%,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0%以内,盈利水平显著提高。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充分利用我省在统筹城乡发展上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到2012年,成都市争取实现每县一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0家以上。

全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到48家,其中村镇银行38家,贷款公司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家。

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20家。

  

(二)证券期货业。

  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在蓉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

发展壮大地方证券期货机构。

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拓展新业务,提高行业竞争力。

通过增资扩股、吸收合并、改制上市,力争在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承销与保荐业务上迅速成长为全国有影响的公司。

支持地方法人证券机构整合重组,做大做强。

支持现有期货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和增资扩股等方式充实资本金,提高资产质量,形成规模效应。

到2012年,成都要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种类齐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完善、具有竞争力、监管高效的证券市场体系。

全市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达到70家。

  (三)保险业。

  鼓励保险法人机构在成都设立保险分支机构。

鼓励省内外企业在成都投资设立股份制保险法人机构。

支持保险企业在成都设立区域性管理机构、业务研发中心。

争取国际知名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在成都设立分支机构。

争取在2010年内挂牌成立本地法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加快本地寿险公司的组建工作。

以成都为依托,提高四川保险业对西部和全国的辐射和影响力。

到2012年,在成都设立的保险公司省级机构总数达到60家,保险法人机构力争达到2家。

  (四)信托业。

  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支持信托公司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加快金融创新,进一步开拓信托业务,充分发挥信托业的直接融资和综合金融服务作用。

继续指导推进省级3家信托机构的重组和重登工作。

到2012年,力争信托公司达到3家,不良资产率保持在3%以下。

  (五)股权投资基金。

  认真落实国家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研究促进我省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尽快出台相关办法。

探索由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促进我省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完成四川产业振兴发展基金的组建并运行。

积极组建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以成都为中心,以德阳、绵阳等二级城市为依托,建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积极争取将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股权投资基金基地。

  (六)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支持和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在蓉设立财务公司,增强优势产业发展的融资能力,到2012年,力争财务公司达到4家。

积极开展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工作,完成组建1家消费金融公司。

积极引进省外金融租赁机构在成都设立分支机构,争取组建1家地方金融租赁公司。

到2012年,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展成为治理结构较为合理,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经营业绩较好的金融机构。

  (七)金融控股公司。

  整合地方金融资源,鼓励本地大型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积极开展兼并收购,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综合性、多元化经营,发展成为全国一流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八)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大力培育金融中介机构,积极引进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融资担保、投资咨询、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来蓉设立法人机构、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增强行业自律,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把成都建成重要的区域性金融中介服务中心。

  五、西部金融市场和交易中心建设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利用全国性金融市场,引进和开发更多基于金融市场的创新产品,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各类经济主体通过各类市场融资。

大力推动金融创新,结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色,设立新的市场,引进新的产品和交易品种,不断扩大交易规模。

对国家试点的金融产品和交易,要争取在全国先行先试。

到2012年,初步建成西部票据市场中心、西部直接融资中心、西部保险市场中心、西部产权交易市场中心、西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心、西部金融创新中心、西部银团贷款中心。

  

(一)构建西部票据市场中心。

  鼓励和支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参加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交易,进一步推广商业承兑汇票,发展扩大银行承兑票据业务规模,鼓励银行机构跨省区拓展票据业务,扩大成都票据市场的辐射能力,把成都建设成为西部票据市场中心。

  

(二)构建西部直接融资中心。

  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大力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规范培育壮大后备上市资源,增强拟上市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

加强上市公司管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再融资。

积极支持成都高新区和绵阳科技城园区争取进入全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

利用四川大量非上市股权存量的优势,积极争取在成都建立OTC市场。

到2012年,成都市新增上市公司20家,我省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在全国排名有所提高,继续在中西部保持第1位。

2009-2012年期间,首次发行上市融资和上市公司再融资600亿元以上。

  积极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促进债券融资有较大增长,扩大债券融资比重。

建立企业债务融资培育机制,促进企业提升信用等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外币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

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集合发债。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普通金融债券等方式补充资本金和扩大灾后重建信贷资金来源。

积极探索发行项目收益债券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综合利用资产证券化、信托等其它直接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把成都打造为西部直接融资中心。

  (三)构建西部期货交易中心。

  发挥期货市场功能,积极打造西部相关产业服务中心。

鼓励粮食、养殖、钢铁、有色、重型装备等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建立和深化与期货交易所的战略合作,积极争取生猪、钢铁等重要交易品种在川设立交割库。

抓住金融期货上市契机,推动期货经营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领域,为相关企业和投资者合理利用期货市场服务。

  (四)构建西部保险市场中心。

  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大力拓展保险新业务领域,不断拓宽保险覆盖面。

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农业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动农村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探索开展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融资新机制。

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参与构建社会风险防范体系。

积极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市场,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配合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探索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融合式发展的途径。

充分利用成都作为全国科技保险试点的政策优势,加大对科技保险试点的支持力度。

引导和鼓励保险资金投资我省能源、环保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保险资金在四川的运用。

  充分发挥成都作为特大城市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保险增长极,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异,促进区域保险协调发展。

到2012年,把成都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区域保险中心,保费收入达到32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2000元,保险深度和密度位居中西部主要城市前列。

四川省保险业务收入达到75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4.2%,保险密度达到920元,全省保险业综合指标力争进入全国前八强,保费收入规模力争在中西部各省市排位第一。

  (五)构建西部产权交易中心。

  建立辐射西部的产权交易市场,利用国家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契机,整合省内产权交易机构,尽快形成统一、集中、规模化的辐射西部的产权交易市场。

积极推进各种产权、股权和资产的规范转让和合理流转,完善交易手段、提高交易效率、活跃交易市场。

把西南产权交易所建成西部的产权交易中心。

  (六)构建西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心。

  依托成都农交所组建“成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采用保证金方式、以特色农副产品为主开展现货中远期交易和现货邀约交易、现货竞价交易等多种交易业务,把成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成为西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七)构建西部金融创新中心。

  结合四川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引进、开发、推广有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要求的各种金融产品和业务。

利用城乡统筹综合试点相关政策,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创新融资担保模式,扩大农村动产和不动产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发符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

依托全国性市场,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稳步开展以股指、汇率、利率、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创新业务。

积极争取在成都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推动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并购贷款、私人银行、券商直投、信托租赁等业务的发展,鼓励有序开发跨机构、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业务,逐步把成都发展成为西部金融创新中心。

  (八)构建西部银团贷款中心。

  发挥银团贷款优势,鼓励辖内银行之间、与省外银行之间的合作,加强对优势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力争把成都打造成西部的银团贷款中心。

  六、西部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建成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充分利用服务外包产业迅速发展的契机,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大力支持成都发展成为西部金融服务外包中心。

  

(一)西部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

  积极推动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完善各种配套功能,抓紧规划第二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全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

到2012年,金融后台服务园区规划总用地3000亩,后台服务中心达到30家,总投资规模超过20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使成都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成为全国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最多、配套服务功能最完善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二)西部金融服务外包中心建设。

  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链,大力引进和培育金融客户服务、现金押运服务、呼叫服务、数据处理、软件设计等服务现代金融企业的相关企业,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支持。

加大对金融软硬件的研发和制造,搭建金融机构与相关服务外包企业的沟通协调平台,加快发展金融的软硬件配套产业,把成都建设成为全国主要的金融服务外包中心。

  七、金融发展环境建设

  

(一)经济环境建设。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为金融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提供巨大的市场需求。

积极推动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为金融要素的集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为金融创新提供持续增长的动力。

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不断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效承接产业转移,为金融业的开放合作创造崭新条件和广阔空间。

  

(二)政务环境建设。

  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为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全面的服务。

加强政务宣传,推进政务公开,精简政务流程,严格依法行政。

建立省市政府金融服务协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及时研究解决金融中心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开设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金融中心建设重大项目实行一条龙、一体化、一站式的立体化服务,进一步增强政府服务金融发展的能力。

  (三)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开展信用政府、信用社区、信用村镇的创建活动,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大力配合国家征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大力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整合金融、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

加强征信市场管理,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信用评级体系。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组织开展以打击逃废债为重点的金融执法环境整治活动,提高金融案件的诉讼效率和执行率。

  (四)金融基础设施环境建设。

  构建方便快捷的支付结算体系,拓展支付结算服务深度和广度。

推动城乡金融支付清算系统的覆盖和延伸,提高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效率。

促进现代支付结算工具的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新型结算方式、新业务的应用。

积极推动银行卡产业发展,鼓励持卡消费,增加对人口密度大、工业较为集中的城镇化新区的自助设备投放。

继续拓展公务卡结算范围,加大行政机关和预算拨款单位公务卡结算工作力度,推进公务卡支持信息系统建设。

大力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五)金融监管环境建设。

  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政府对金融的服务机制。

建立政府与金融界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支持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潜在风险。

推进监管机制改革和方式创新,督促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成本可测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化解风险,鼓励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机构开展金融创新。

加强监管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提高风险监测水平,防范系统性风险。

建立和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处置长效机制,维护四川金融的稳定发展。

  (六)人才环境建设。

  建立和完善引进、培养金融人才的激励机制,打造金融高端人才高地。

依托本地高校和科研机构数量多、层次高、影响大的优势,切实加强金融科研和教学,大力开展多层次、多类型金融人才培训,把成都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金融科研、教育和人才培养基地。

搭建政府、高校和产业合作互动平台,建立起金融产、学、研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帮助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工商登记、工资福利、员工出国、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问题。

  (七)开放环境建设。

  充分运用各类网络媒体,加强对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举办每年一次的西部金融论坛和其他高层次金融论坛等形式,扩大西部金融中心的业界认同度。

进一步促进金融对外开放、交流与合作。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金融机构总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争取在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宣传联络窗口,积极开展境外推介活动,增强成都和四川的金融影响力。

加强与西部省(市)、沿海各省(市)在金融领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成都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省级相关部门和省内主要研究机构为成员单位的西部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扎实推进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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