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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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应急预案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
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
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07月
(一)脚手架工程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二)模板工程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三)基坑支护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四)施工用电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五)起重吊装作业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六)物料提升机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七)洞口及临边防护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八)施工机具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一)脚手架工程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序号
项目
危险源
危险性
预防、监控措施
1
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极其危险
应按照JGJ130-2001标准的要求,将立杆基础找平、夯实,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立杆缺少底座、垫木
显著危险
应按照JGJ130-2001标准的要求,立杆设置底座、垫木,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钢管脚手架无扫地杆
可能危险
应按照JGJ130-2001标准的要求,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
木脚手架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
可能危险
立杆应埋地,不埋设时,应设置扫地杆加固。
无排水措施
可能危险
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周围应考虑设有排水措施。
2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脚手架高度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没有按规定设置,或者拉结不坚固
高度危险
按照项目部编制的“脚手架方案”进行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
可能危险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
没有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可能危险
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不满铺
显著危险
按照JGJ130-2001标准的要求,脚手板必须满铺,经过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
显著危险
按照JGJ130-2001标准的要求,经过检查符合材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脚手板有探头板
可能危险
按照JGJ130-2001标准的要求搭设脚步手板,经过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
显著危险
脚手架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并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系牢在脚手管上。
施工层没有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可能危险
施工层要在脚步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5
小横杆设置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
可能危险
按规范规定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紧靠立杆用扣件与大横杆扣牢。
小横杆只固定一端
可能危险
双排脚手架搭设的小横杆,必须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排大横杆扣牢。
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CM
可能危险
按规范规定设置小横杆,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
杆件搭接
木立杆、大横杆搭接小于1.5M
可能危险
木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小于1.5M并应大于步距和跨距。
钢管立杆采用搭接
可能危险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
7
架体内封闭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
可能危险
按照JGJ130-2001标准的要求进行架体内封闭。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
显著危险
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进行封闭。
8
脚手架材质
木杆直径、材质不符合要求
高度危险
脚手架材质应达到规范规定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钢管弯曲、锈蚀严重
高度危险
脚手架材质应达到规范规定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9
通道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
稍有危险
必须设置各类人员下下脚手架的人行通道。
通道设置不合要求
稍有危险
通道按规范规定要求搭设。
10
卸料平台
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卸料平台按规范规定要求搭设。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
可能危险
卸料平禁止与脚手架连接,自成受力系统。
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
可能危险
卸料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应急预案:
1、如发生危险,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首先救护受伤人员。
2、针对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的、有效的方案进行处理。
3、搭设过程时,可采取拆除危险部位,返工重搭的方法消除危险。
4、在使用过程则采取:
增加钢丝绳钭拉加强,增设刚性连墙件确保架体稳定等办法处理。
(二)模板工程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序号
项目
危险源
危险性
预防、监控措施
1
支撑系数
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
高度危险
按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模板支架搭设,并要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
立柱稳定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
高度危险
按规定选材,不合格的立柱不用
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
可能危险
按规定设置垫木板
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
高度危险
按方案设置纵横支撑
立柱间距过大
可能危险
按方案严格控制立柱间距
3
施工荷载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料不均匀
显著危险
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4
模板存放
大模板堆放无防倾倒措施
可能危险
采取支撑防护
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
可能危险
不堆码过高
5
支设模板
2m上高处作业无立足点
显著危险
搭设操作平台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可能危险
支模前进行详细的交底
未进行模板验收
可能危险
模板支完后进行验收检查
6
拆除模板
拆除区域没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
显著危险
划定拆除区域指派专人进行监护
留有未拆完的悬空模板
可能危险
每天下班前将悬空模板拆完
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
显著危险
按规范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拆模前进行试压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
显著危险
按规范要求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拆模
7
作业环境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
可能危险
作业区域搭设脚手架进行防护
垂直交叉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
可能危险
按规范要求搭设防护棚
8
运输道路
运输道架体及架板不稳不牢
可能危险
认真搭好运输道架子
应急预案:
1、发生危险,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首先撤离模板面上的施工人员和重物。
2、针对针对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的、有效的方案进行处理。
3、立柱材料不合格,采取更换或增加立柱数量、加密立柱的方法解决。
4、系统稳定性不够,采取增加纵横支撑、钭支撑杆件加固。
5、基土不实,采取夯实、加大垫木或将立柱撑在基础梁等坚实的物体上,或者采用八字撑加固方法解决基础承载力不足的问题。
(三)基坑支护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序号
项目
危险源
危险性
预防、监控措施
1
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
显著危险
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
显著危险
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
坑壁支护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
可能危险
按符合安全要求设置。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
显著危险
按设计方案支护。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
可能危险
当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调整。
3
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可能危险
按要求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
可能危险
开挖深度大于3m时,可采用井点降水;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可采用深井降水。
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回灌措施。
4
坑边荷载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
可能危险
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
可能危险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
5
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
可能危险
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6
土方开挖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
可能危险
必须使用经过验收合格的施工机械。
挖土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作业半径内
高度危险
挖土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
高度危险
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司机无证作业
可能危险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
可能危险
按规定程序挖土,不得超挖。
7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可能危险
应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可能危险
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
8
作业环境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
可能危险
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
显著危险
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
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
显著危险
深基坑施工的照明问题,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架设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应急预案:
1、如发生危险,要立即停止土方施工作业。
针对危险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情的处理措施。
2、组织人员将基坑边的堆积物赶快运走。
3、基坑内增加护壁支撑。
4、根据基坑内的水量,调集所需水泵,加强排水设备等方法进行处理。
(四)施工用电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序号
项目
危险源
危险性
预防、监控措施
1
外电防护
外电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
高度危险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重得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欧姆。
未采用TN-S系统
显著危险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
显著危险
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设置。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显著危险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要严格分开,不得混接。
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3
配电箱、
开关箱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显著危险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
两级保护指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箱或总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
显著危险
末级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必须完好灵敏。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
可能危险
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根据实际用电负荷情况正确选择,两级漏电保护器应匹配。
电箱内无隔离开关
可能危险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中,都要装设隔离开关。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显著危险
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
可能危险
从电箱的安装距离,安装高度,安装环境等各个方面都应达到规范要求。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电箱内的闸具必须合格、完好。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志
可能危险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等措施。
显著危险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露天的配电箱还必须有防雨等措施。
4
现场照明
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
高度危险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
可能危险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可能危险
按照规范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电压。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显著危险
按照规范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电压。
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
显著危险
按照规范规定对线路接头处进行绝缘布包扎。
5
配电线路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
显著危险
按照规范规定,导线绝缘必须良好,接头和包扎都必须符合规定。
线路过道无保护
可能危险
按照规范规定,线路过道必须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设置电杆、横担。
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架设架空线路。
未使用五芯电缆,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可能危险
应按规范规定使用五芯电缆,或采取动力与照明分开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应按规范规定敷设电缆。
6
电器装置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
可能危险
应按规范规定及用电方案要求配置电器并正确安装。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可能危险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7
变配电装置
不符合安全规定
可能危险
应按规范规定及用电方案正确配置变配电装置。
8
用电档案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可能危险
按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无地极阻值摇测记录
可能危险
按规范规定,必须做地极阻值摇测记录。
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
可能危险
根据规范规定,做好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并如实填写。
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
可能危险
根据规范规定,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应急预案:
1、如发生危险,首先要拉闸断电,或用绝缘物件挑开带电导线,使触电人脱离电源。
2、根据触电人受伤程度,采取人工呼吸、人工心跳恢复等紧急救护。
3、针对危险源的具体情况,采取维修、更换保护电器、工作电器等方法消除危险源。
(五)起重吊装作业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序号
项目
危险源
危险性
预防、监控措施
1
起重机械
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无保险装置
高度危险
必须按该机说明书配置安全保险装置保证完好
起重扒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高度危险
按设计图纸进行组装
2
钢丝绳与地锚
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标准
高度危险
按规范要求及时报废超标钢丝绳子更换符合标准的新钢丝绳
缆风绳的安全系数小于3.5倍
高度危险
按规范规定选用
地锚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
可能危险
按设计要求进行埋设
滑轮不符合规定
可能危险
滑轮规格不合或破损及时更换
3
吊点
吊点位置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根据重物外形、重心选择吊点
索具使用不合理
可能危险
选择合理的吊具
4
司机与指挥
司机无证上岗或非本机司机操作
可能危险
执行专人专机制度
指挥无证上岗
可能危险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
可能危险
设置通讯设备
5
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
可能危险
按规定垫铺路基箱
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
可能危险
按规定垫铺路基箱
6
起重作业
被吊物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
显著危险
坚持“十不准吊”操作规程
超载起重吊物
显著危险
坚持“十不准吊”操作规程
7
高处作业与作业平台
结构吊装未设防坠落措施
极其危险
按施工方案持设安全平网
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悬挂
显著危险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人员上下无专用爬梯、钭道
可能危险
搭设专用上人通道
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
极其危险
采用挂架、吊栏等作为作业平台
作业平台脚手板没铺满
可能危险
认真铺好脚手板并固定好
8
构件堆放
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
可能危险
按施工方案进行构件布置,控制堆放高度
大型构件堆放无稳定措施
可能危险
采取钢丝绳捆绑或杆件支撑进行稳固
9
警戒
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
可能危险
按作业范围进行围栏并挂设标志
未设专人进行警戒
可能危险
设专人进行警戒
应急预案:
1、如发生危险,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首先救护受伤人员。
2、再针对危险的实际情况,采取治理措施。
3、对于危险构件采取吊离或回去支撑等办法稳固,防止在处理时再发生意外。
4、对于起重设备发生的故障,要先将构件固定,再停机进行设备抢修。
(八)物料提升机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序号
项目
危险源
危险性
预防、监控措施
1
架体制作
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产品合格证与市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显著危险
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应有厂品合格证与市安监站核发的准用证。
2
限位保险
装置
吊篮无停靠装置
显著危险
必须使用原厂品配套的吊篮停靠装置。
无超高限位器
显著危险
必须使用原厂品配置的超高限位器。
无断绳保护装置
显著危险
必须使用断绳保护装置。
无超载限制器
显著危险
必须使用超载限制器。
3
架
体
稳
定
缆
风
绳
没有按规定设缆风绳
可能危险
高度在20m以下可设一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时不少于两组,超过30m时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缆风绳没用使用钢丝绳
可能危险
必须采用钢丝绳,不允许用钢筋、多股铅丝等其他材料替代。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
可能危险
应根据受力情况经过计算确定其材料规格,一般情况选用钢丝绳直径不小于9.3mm。
地锚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地锚的设置应视受力情况,一般应采用水平地锚进行埋设,露出地面的索扣必须采用钢丝绳,不得采用钢筋或多股铅丝。
当提升机低于20M和坚硬的土质情误解下,也可采用脚手钢管等型钢材料打入地下1.5~1.7m,并排两根,间距0.5~1m,顶部用横杆及扣件固定,使两根管管同时受力,同步工作。
与
建
筑
结
构
连
接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显著危险
按规范要求选取合适的位置设置连墙杆
连墙杆连接不牢
显著危险
连墙杆连接应牢固。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
可能危险
在任何情况下,连墙杆都不准与脚手架连接。
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连墙杆选用的材料应与提升机架体材料相适应,连接点紧固合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处应在施工方案中有预埋措施;连墙杆与建筑结构相连接并形成稳定构架,其竖向间隔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
架体顶部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
显著危险
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批评家止使用。
断丝或磨损小于报废标准的应按比例折减承载能力。
钢丝绳锈蚀缺油
可能危险
应经常对钢丝绳进行打油保护。
绳卡不符合规定
可能危险
钢丝绳直径为7~16mm时,绳卡不少于3个;直径19~27mm时,绳卡不少于4个;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
绳卡紧固应将鞍座放在承受拉力的长绳一边,U型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不得一倒一正排列。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
可能危险
当钢丝绳穿越道路时,为避免碾压损伤应有过路保护。
钢丝绳拖地
可能危险
钢丝绳使用中不应拖地,减少磨损和污染。
5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
显著危险
卸料平台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
可能危险
应按规范规定要求搭设。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
可能危险
应按规范规定要求搭设平台防护门(或防护栏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可能危险
防护卫应定型确认可行。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
可能危险
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的材质应能对落物有一定防御能力和强度,并应按规范要求搭设。
6
吊篮
吊篮无安全门
可能危险
吊篮的进料口处应设置安全门。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可能危险
吊篮的安全门应定型化,构造简单,安全可靠。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
显著危险
高架提升机应采用吊笼送物料,吊笼的顶板可采用5cm厚木板。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
显著危险
物料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许人员乖吊篮上下。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
可能危险
禁止吊篮使用单根钢丝绳提升。
7
架体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
显著危险
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按图纸要求施工。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
可能危险
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后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还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
可能危险
架体与吊篮的间隙,即吊篮导靴与导轨的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
可能危险
架体外侧沿全高用立网防护。
8
传动系统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
显著危险
固定卷扬机时不得利用树木、电杆,必须采用地锚,卷扬机前方应打入两根立可望而不可及防止卷扬机受力后转动。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
可能危险
卷筒上钢丝绳应顺序排列,不能产生乱绳。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筒距宽度
可能危险
按要求,带槽卷筒应于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筒应大于20倍。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
可能危险
按规范规定要求,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承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滑轮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