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48250 上传时间:2022-10-07 格式:DOCX 页数:146 大小:17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6页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6页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6页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6页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14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非常详细适合考试用.docx

《国际贸易实务》

讲义

导论

学习目标:

了解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熟悉本课程的内容安排。

重点:

国际贸易实务的特点。

难点:

国际贸易实务的法律环境。

课堂组织方式:

内容讲授+课堂讨论

一、课程性质

n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主要研究国际商品交换的具体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

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本知识的运用。

课堂讨论:

(1)你认为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在实务操作上有什么不同?

(2)你希望通过本课程学到那些内容?

n

★国际贸易的特点:

(1)国际贸易属于跨国交易,涉及不同国家的制度、法律、政策和习惯做法。

(2)国际贸易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

(3)国际贸易易受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

(4)国际贸易面临的风险较大。

(5)函电往来是国际贸易主要的业务沟通形式。

(6)国际贸易易产生欺诈活动,带来严重损失。

★国际贸易的法律环境

(1)国内法

n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

“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国际贸易条约

n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n关于国际贸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145

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

②《海牙规则》(1924年)、《维斯比规则》(1968年)、《汉堡规则》(1978年)

③《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1980年)

④《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1958年)

(3)国际贸易惯例

n在国际贸易中通行的贸易惯例主要有:

①《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

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

③《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

④《国际保付代理惯例规则》(1994年)

⑤《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1992年)

★国际货物买卖的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

★国际贸易程序

第一阶段:

国际贸易准备

第二阶段:

交易磋商和订立合同第三阶段:

履行合同和违约处理

二、课程任务

n针对国际贸易的特点和要求,从实践和法律的角度,分析研究国际商品交换的各种

实际运作,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和吸收国际上一些行之有效的贸易习惯做法,掌握从事国际贸易的“生意经”。

三、研究对象及内容安排

第一部分 国际贸易术语

n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n第二章主要国际贸易术语

n第三章其它国际贸易术语

第二部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

n第四章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与包装

n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

n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n第七章商品的价格

n第八章国际货款的收付

n第九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第三部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与履行

n第十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n第十一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n第十二章违约与违约救济第四部分国际贸易方式

n第十三章国际贸易方式(包括经销、代理、寄售、招标投标、拍卖、期货交易、对销贸易、加工贸易、电子商务等)

四、教材及参考书

n教材∶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版),黎孝先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n参考书∶

----新国际贸易实务,梅清豪 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

----国际贸易实务,修宗哲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学习目标:

掌握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了解贸易术语的产生和发展;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三种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重点:

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国际贸易惯例的地位及作用;三种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难点:

贸易术语的法律作用;国际贸易惯例的地位;《2000年通则》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作用。

课堂组织方式:

内容讲授。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

1、贸易术语的含义

n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是国际贸易中定型化的买卖条件。

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

实践中产生的,用简明的语言或缩写字母来概括说明交货地点、买卖双方在责任、费用和风险上的划分以及构成商品价格基础的特殊用语。

n价格术语不等同于价格,它具有两重性:

一方面表示价格构成,另一方面表示交货

条件。

n价格术语不等同于价格,它表明一项价格必须包含的因素,尤其是从属费用,如运

费、保险费等。

2、贸易术语的作用

n简化交易磋商的内容

n缩短成交过程

n节省费用开支

n部分地表明合同性质

但是需要注意:

价格术语不是确定合同性质的唯一因素,判断合同性质还要考虑其它因素。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1、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

n迄今为止尚无统一和确定的定义。

n一般是指人们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总结出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行为规范。

n与习惯做法有区别:

习惯做法只有经过国际组织加以编篡与解释,才能形成为国际

贸易惯例。

2、国际贸易惯例的地位

n本身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n在订约时由当事人自愿采用。

n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国际贸易惯例不符的规定。

n当合同条款与某项国际贸易惯例有冲突时,以合同条款为准。

n司法和仲裁机构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3、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

n作为国际贸易法律的渊源之一,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n如果合同双方同意采用某项惯例,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则这项惯例就具有强

制性,当时人必须遵照执行。

n如果合同双方对某一问题在合同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也没有注明适用某项惯例,

在合同执行发生争议时,司法和仲裁机构常常会引用某一项惯例作为判决或裁决的依据。

三、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OxfordRules1932)

n由国际法协会制定

n最早制定于1928年,后经过历次修订,目前为1932年版本,共21条。

n专门解释CIF合同,对于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

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n在东欧、北欧一些国家采用。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AmericanForeignTrade Definition1941)

n由美国商业团体制定。

n最早制定于1919年,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后于1941年作了修订,

改名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n包括6种贸易术语。

n在美国、加拿大以及其它一些美洲国家采用。

n与INCOTERMS有明显区别,交易时应注意。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n原文为InternationalRulesfortheInterpretationofTradeTerms.

n由国际商会制定。

n最早制定于1936年,后经过历次修订,目前为2000年版本。

n包括13种贸易术语。

n在17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

nINCOTERMS2000的特点:

(1)分为E、F、C、D四组

(2)每一种贸易术语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固定化

(3)每一种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所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固定化、具体化

(4)纸单据和电子单据并存

★《2000年通则》实质性修改:

—交付义务:

FCA

—清关义务:

FAS、DEQ

★《2000年通则》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买卖合同,进一步而言,仅适用于买卖合同的部分领域;

—仅适用于货物贸易,即有形贸易,而对于无形贸易则并适用。

★《2000年通则》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作用:

—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调整。

—但是应该注意:

《2000年通则》并不能调整合同双方就合同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其调整范围非常有限,主要包括货物的交付、进出口手续的办理、风险的转移、费用的划分和部分通知义务的履行等问题,而对于其它问题,如所有权的转移、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修改、违约责任等则没有规定。

—对于在《2000年通则》中没有规定的法律问题,必须依赖于其它规定来调整,如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和合同所适用的法律。

—如果一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了《2000年通则》的规定,则合同的约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以及《2000年通则》将同时对合同产生调整效力,共同决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nE组:

(启运)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3种贸易术语)

EXW(Exworks) 工厂交货

nF组:

(主运费未付)

FCA(FreeCarrier) 货交承运人

FAS(FreeAlongside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On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nC组:

(主运费已付)

CFR(Costand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CPT(CarriagePaidTo) 运费付至

CIP(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 运费保险费付至

nD组:

(到达)

DAF(DeliveredAtFrontier) 边境交货

DES(DeliveredEx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DeliveredEx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DeliveredDutyUnpaid) 未完税交货

DDP (DeliveredDutyPaid) 完税后交货

第二章主要国际贸易术语

学习目标:

掌握《2000年通则》中的六种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

重点:

六种常用贸易术语买卖双方在风险、责任和费用上的划分以及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难点:

六种贸易术语的法律含义;六中贸易术语的相同点和区别。

课堂组织方式:

内容讲授+案例分析+课堂讨论

第一节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一、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1、FOB基本含义

n根据《INCOTERMS2000》的规定,“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

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2、FOB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

n卖方责任: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n买方责任:

(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注意:

投保并支付保险费并非买方的义务,但是为了回避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买方一般都要为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