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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xx考勤管理规定

人力xx制度汇编

 

二零零八年九月

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三、工作时间规定

集团公司实行8小时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即每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

上午9:

00~12:

00

下午13:

00~18:

00

午餐时间:

中午12:

00~13:

00

*特殊岗位员工(如计件工)的工作时间可特殊规定,但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四、考勤的时间单位

1、本规程所称“年”为自然年;“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

2、除迟到、早退以“次”计算外,其余以“小时”或“天”计算,8小时工作时间记为一天。

五、考勤期度

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自1日至月末。

六、请假手续

1、员工请假应履行审批手续。

填写《非正常出勤审批单》或通过邮件请示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由有审批权限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请将经领导审批后的《非正常出勤审批单》或邮件送人力xx相关管理人员备案。

2、审批权限:

情况

最终审批权人

病假

事假

产假

婚/丧假

年假

因私出国(境)

备案

0-5天

>5天

≤1天

>1天

部门负责人

综合管理部

部门主管

副总裁/助理总裁

注:

1.以上所列权限表为最终审批人,员工履行请假手续时,原则上应该逐级审核,并由最终审批人批准后方可休假;

2.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休假须由主管助理总裁/副总裁审批;

3.助理总裁/副总裁休假须由总裁审批。

七、有关考勤的规定

1、迟到、早退

(1)以下情形视为迟到、早退:

每次迟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30分钟以内。

(2)行政管理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3次(含)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对于经常迟到/早退的员工,集团公司将定期通报。

(3)薪酬管理

迟到或早退时间﹥30分钟,请假者,按实际请假原因处理;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八、病假

1、以下情形视为病假:

(1)经请假获批准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

(2)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申请病休的。

(3)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

2、行政管理

(1)员工休病假一天(含)以下者,不需提供医院证明,但应履行请假手续。

(2)员工休病假一天以上者,除按审批权限报批外,还应提供合法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

(3)不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旷工。

(4)持虚假医院证明的,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5)病假可以用同等天数年假冲抵。

(6)病假天数的计算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3、薪酬管理

(1)员工得重大疾病需连续病休者,除提供合法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外,还需报综合管理部批准并备案。

(2)病假扣薪额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各种异常考勤中病假扣款规定执行。

(3)全年累计病假超过90个工作日,薪资发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长期病假:

长期病假指连续病假天数-年假已冲抵的天数>30天的病假。

长期病假时间

长期病假期间薪资支付

基本工资

业绩奖金

1-3个月

月固定工资*50%,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停发

3个月以上

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停发

八、事假

1、以下情形视为事假:

因个人或家庭特殊事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不得不请假的,视为事假。

2、行政管理

(1)严禁使用病假折抵事假,如发现按旷工处理。

(2)事假可以用同等天数的年假冲抵,不足冲抵的事假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各种异常考勤中事假扣款规定扣款。

3、薪酬管理

(1)扣薪额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各种异常考勤中事假扣款规定执行。

(2)整月事假时,当月工资待遇为零。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个工作日,取消业绩奖金的发放,并适当下调下年度本人的薪资水平。

九、旷工

1、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

(2)请假但未获批准的。

(3)续假未获批准的。

(4)以虚假理由请假的。

(5)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逾期不到岗的。

(6)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的、不履行职责的。

(7)本规程未规定的与上述情况相当的其它情形。

2、行政管理

(1)当年累计旷工<3天,按天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2)月旷工达三次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单位可向该员工发出《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3、薪酬管理

(1)当年累计旷工<3天,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各种异常考勤中旷工扣款规定处理。

(2)月旷工达三次或当年累计≥3天,按违纪处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不同级别取消当年、季、月业绩奖金。

十、公休假日及节假日

1、公休日:

每周六、日。

2、法定节日:

计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另有三八妇女节下午女员工放假半天(如遇周六日自动取消)。

十一、年休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不含节、假日及公休日;

1、休年假的时间:

一年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休假;按天数累计计算;休年假期间发放全薪。

2、年假安排及办理手续:

A.年假当年休完,未休完者次年不再补休,未休假补助按本人月固定工资/21.75*3在年底发放。

中途离司人员在提出辞职当日起,不能再申请休年假。

B.员工休年假至少提前一周(特殊部门的总经理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本部员工延长提前时限)向所在部门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签署工作安排意见后,申请人向综合管理部领取请假单。

部门副总经理及以下人员休假由部门总经理审批;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休假由主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请假单经审批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员工在安排休假时应考虑公司运营需要。

公司已安排员工休年假,但员工不同意休假的不做考勤记录且不支付额外工资。

十二、婚假

1、行政管理

(1)符合我国《婚姻法》各项规定结婚而申请的假期为婚假;婚假均含节、假日。

(2)婚假3天,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者另外奖励7天;员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

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3)婚假须在结婚当年一次性用完,不休者不予补偿。

(4)婚假办理手续:

员工休婚假需至少提前两周进行请假申请,经本部门主管负责人及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如未提前履行年假请假手续,擅自休假,处理办法参考第六条。

2、薪酬管理

婚假为全薪假。

十三、产假

1、行政管理

(1)已婚女员工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节假日及公休日)。

(2)顺产假90天。

难产假10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

(3)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可享受假期5天(不含节假日及公休日)。

(4)产假于预产期前一个月可以休息,但需与产前、产后连续计算。

(5)产假期满后,有特殊情况超期再休的,应有请假申请,由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领导审批后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按事假规定执行。

(6)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原则上,怀孕1~3个月时,累计有不超过3次的产前检查时间;4~6个月时,每月有1次检查时间;7~9个月,每2周有1次检查时间;超过9个月时,每周有1次检查时间。

产前检查时间每次不超过半天。

(7)除医院特殊要求外,超时的产前检查按事假累计计算。

(8)已婚女员工怀孕后流产的,孕期>7个月,产假90天;4个月孕期7个月,产假42天;1个月孕期4个月,产假15-30天。

以医疗证明为准。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薪酬管理

产假发放固定工资。

3、哺乳假

(1)女员工自生育后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育未满周岁婴儿的时间;

(2)哺乳时间可累计计算,因交通因素无法每天休1小时的员工,每两周享有一天全薪假。

(3)享受哺乳假的女职工可以每天晚上班1小时,或早下班1小时;

(4)以上两种方法可根据情况合并使用,但总时间应保持不变,考勤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5)超过的时间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累计计算,未请假的视为旷工。

(6)哺乳假以婴儿周岁为限,哺乳期结束后,以上未休完的假(含产假、哺乳假等)一律作废。

4、计划生育假

按国家有关政策,女职工享有计划生育假,具体规定详见下表:

情况

假期

孕期>7个月

90天

4个月孕期7个月

42天

1个月孕期4个月

15-30天

女职工休计划生育假期间,发放固定工资。

计划生育假以医疗证明为准。

十四、丧假

1、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

(1)员工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去世,允许申请丧假。

(2)丧假为3天,外埠将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且一次休完。

2、行政管理

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3、薪酬管理

丧假为全薪假。

十五、公出

1、以下情形视为公出:

  本市公出:

指因公市内外出,应提前与其上级报告,填写《非正常出勤审批单》或有相关邮件批复;特殊岗位(每月平均公出超过10次以上的)需及时请示直接上级批准,并于每月底补填《公出汇总审批单》集中报直接上级审批。

异地出差:

指因公异地出差,以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日期为准,由财务管理部审核。

因公出国(境):

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因公出国(境)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确认,人力xx副总裁/助理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如有以上情形,本人事后应将相关审批单或批复邮件报送综合管理部人力xx相关人员备案。

2、薪酬管理

(1)公出人员的工资按原标准发放;

(2)公出人员的出差补助,按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因私出国(境)

1、以下情形视为因私出国(境)

员工因探亲、访友、旅游、陪读、移民等非因公派出而出国(境)者,视为因私出国(境)。

出境是指赴香港、澳门、台湾。

2、行政管理及薪酬管理

出访类型

探亲

访友、旅游

陪读、读书、移民

批准时限

3个月(含节假日及公休日)

应利用年假、春节假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最多不得超过5天事假

视同自动离职

薪酬管理

工资暂停。

除公司规定的年假、春节假不扣薪外,超出时间均按事假处理

按自动离职办理。

行政管理

如果逾期不归者,将视同自动离职,冻结档案及人事关系。

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15天后档案仍不转出者,冻结其社会保险、档案及人事关系。

十七、探亲假

1、以下情形视为探亲假

A.探望外埠父母的未婚员工一年一次;

B.两地分居探望配偶的员工一年一次;

C.探望外埠父母的已婚员工四年一次;

D.集团内部因工作需要,从原工作地调至另一工作地(非家庭所在地)工作的人员(此类人员需经集团总办会确认)探望配偶每月一个工作日。

2、行政管理

除D类以外的探亲假,集团公司规定应利用春节假期间探亲,最长不得超过10天。

3、薪酬管理

探亲假为全薪假。

十八、加班考勤规定

1、加班需执行打卡及签字制度。

2、加班须于当天下午17:

30以前提出申请,由部门总经理审批,如属临时性加班而不及申请的,应于次日上午补办加班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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