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478917 上传时间:2022-10-3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x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定义

4.1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指生产经营部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4.1.1 一般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

4.1.2 重大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部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职责

5.1公司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2公司各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4公司季度检查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开展;月度安全检查由生产安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部门级安全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相关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部门(班组)级检查由部门(班组)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

5.5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情节严重时可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

5.6生产安全办公室是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的牵头管理部门,有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二级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后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5.7供应处应当保障隐患整改物资的保供。

6工作内容与要求

6.1隐患排查

6.1.1隐患排查原则和要求:

6.1.1.1安全检查人员由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6.1.1.2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严格、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

6.1.1.3安全检查必须制定明确检查目的、要求和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

6.1.1.4安全检查前由检查组人员研讨检查方案,确定检查表格并负责落实检查必备的工、器、具。

6.1.1.5安全检查一定要深入现场,反复勘察、询问、查阅资料、综合分析,得出明确的结论。

在查出不安全因素时,提出整改意见。

6.1.1.6安全检查应始终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

6.1.2隐患排查程序

6.1.2.1排查准备:

确定排查对象,明确排查目的和任务,根据检查对象的工艺流

程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危害情况,编制排查计划、方案和步骤并将检查内容表格化,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器、具,根据排查目的和任务选择参与检查的人员组成并进行培训。

6.1.2.2 排查方式:

通过与岗位人员交谈、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仪器检测等方式获得信息。

6.1.2.3 分析评估:

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的隐患风险等级进行分析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隐患管理台账。

6.1.2.4 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整改方案督促各部门实施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和评估,实行闭环管理。

6.1.3 隐患排查内容及方式

6.1.3.1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现场安全包括环保、设备、用电、消防、检维修、职业卫生、人员状态和劳动纪律等方面。

6.1.3.2 隐患排查采取定期、日常、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专业检查时,以各专业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6.1.3.2.1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公司和卖场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及节假日检查。

6.1.3.2.2公司安全综合大检查每月一次,由生产办公室牵头组织卖场、防损课、等部门参加,在检查前制定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后要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评估,下发书面检查通报。

6.1.3.2.3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每月月中组织一次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要认真做好记录,落实好整改工作。

6.1.3.2.4各部门每月初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部门安全检查,并要认真做好记录,落实好整改工作。

6.1.3.3 季节性检查

生产办公室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各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6.1.3.3.1春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雷电、防建筑物倒塌、防大风、防火等为重点;

6.1.3.3.2夏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防静电、防食物中毒等为重点;

6.1.3.3.3秋季安全大检查:

以防火、防尘、防冻、保温、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等为重点;

6.1.3.3.4冬季安全大检查:

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防大雾等为重点。

6.1.4 节假日前,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专业人员制定检查方案,开展以防火防爆、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劳动纪律、治安消防、主辅设备运行情况、后勤等为重点的检查。

6.1.5 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6.1.5.1各部门班组长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特别要对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一时无法处理的必须做好警告标识并向班组、部门、卖场领导汇报。

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可直接向卖场或生产安全办公室报告并立即停止作业。

6.1.5.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岗位人员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一时无法处理的必须做好警告标识并向班组、部门、卖场领导汇报。

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可直接向部门或生产安全办公室报告并立即停止作业。

6.1.5.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6.1.6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公司各专业部门每季度应对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6.1.6.1办公室负责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消防设施及文明生产、后勤卫生。

6.1.6.2生产安全办公室负责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设施、除尘、防噪声、通风设施、工艺操作(有无跑、冒、滴、漏)。

 6.1.6.3工程课负责检查电气设备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特殊用具;负责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附件情况的检查。

6.1.7 不定期检查

6.1.7.1对新、改、扩建装置安装、试运转、投产验收期间由生产安全办公室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

6.1.7.2生产安全办公室负责对设备开、停前及检修期间的安全检查。

6.1.7.3对临停检修或卖场营业出现问题时,生产安全办公室必须组织安全检查。

6.1.8 隐患排查应以表格化的形式予以记录,隐患排查表内容主要包括:

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存在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检查人、验收情况、复查人、检查日期等。

6.2隐患治理

6.2.1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6.2.2 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制订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定方案、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四不推”(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卖场、卖场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整改完成。

6.2.3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卖场(处室)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立即整改。

6.2.4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改技措、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中,限期整改。

6.3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6.3.1各部门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的,应写出事故隐患报告,立即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事故隐患报告主要内容有:

报告部门、事故隐患的危害、事故隐患的现状、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材料、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现阶段隐患监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6.3.2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公司安委会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目标和方案,无法确定方案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6.3.2.1治理目标和任务;

6.3.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6.3.2.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6.3.2.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3.2.5治理时限和要求;

6.3.2.6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6.3.3重大事故隐患的组织管理

6.3.3.1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安全办公室、防损课、办公室负责管理,由部门主要领导直接负责。

6.3.3.2主管部门掌握重大隐患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现场管理。

6.3.3.3主管部门制定应急计划,采取监控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3.3.4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备设施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6.3.3.5主管部门随时掌握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实行检测监控管理,并建立隐患管理档案,使隐患情况有据可查。

6.3.3.6主管部门保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良好有效。

 6.3.4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与防范工作

6.3.4.1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要积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落实责任,并按检查评估后反馈的意见落实整改和防范工作。

6.3.4.2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3.4.3责任部门在隐患整改完毕后,生产安全办公室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查验收和效果评估,并对重大隐患管理的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6.3.5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各岗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各岗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6.4相关方及奖惩管理

6.4.1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4.2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可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对蓄意对抗检查或有意不配合,人为设置检查障碍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考核处理。

6.4 事故隐患档案管理

6.4.1 公司、二级部门建立相应事故档案,人资课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档案的管理,工程课负责设备事故档案的管理,防损课负责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档案的管理。

6.4.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监察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监察职责时,不得拒绝和阻挠。

6.4.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每季、每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职业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