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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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毕业设计

题目:

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

入学年月___2015年3月_________

姓名___刘效华___________

学号___15112127020__

专业___土木工程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18736208250_________

学习中心___周口学习中心________

指导教师___陈建华________

完成时间_2017_年_2_月____日

摘要

本文参照2015年和2016我国发生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只介绍事故率最高的四种事故,分别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

首先介绍各类型事故的概念,然后列举15年16国内发生的典型事故,而后分析各类型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

同时,本文给出各类型事故的控制解决措施。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目录

1引言 4

2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因素 4

2.1高处坠落 5

2.2物体打击 6

2.3坍塌 7

2.4起重伤害 8

3施工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8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

1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为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参建各方工作关系协调。

其中,安全管理是放在第一位的。

但在实际工程实践中,为了节约成本、抢工期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事件屡屡发生。

2015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42起、死亡554人。

2016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34起、死亡735人。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参与人数多、环境复杂多变、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

对个人而言,安全就是生命;对企业来说,安全就是效益;对国家来说,安全就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因素,了解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2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因素

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因素是在工程施工中指能够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常见工程危险因素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等。

2015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235起,占总数的53.17%;物体打击事故66起,占总数的14.93%;坍塌事故59起,占总数的13.35%;起重伤害事故32起,占总数的7.24%;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50起,占总数的11.31%。

2016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333起,占总数的52.52%;物体打击事故97起,占总数的15.30%;起重伤害事故56起,占总数的8.83%;坍塌事故67起,占总数的10.57%;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81起,占总数的12.78%。

由近两年来事故统计数据可以发现,在房屋市政生产安全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高发,占据事故总数一半以上。

物体打击居第二位,约为15%,坍塌和起重伤害各占约10%,其它合计占约12%。

下文主要介绍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起重伤害四种事故。

2.1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

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2016年7月15日18时30分许,山东省龙口市徐福街道东海园区金域蓝湾小区施工现场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

升降机自18层楼处坠落,机内共有8人,坠落发生后被立即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2月19日9时许河南信阳市息县一在建商品楼盘的升降机突然从高处坠下,导致升降机内的3名工人死亡。

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业的“三大伤害”之一,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高处坠落事故的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个主要方面。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主要表现为:

1)指派无登高架设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比如项目经理指派无架子工操作证的人员搭拆脚手架即属违章指挥;

2)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条件)的人员擅自从事高处作业,根据《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比如砌体作业班组在做楼层周边砌体作业时擅自拆除楼层周边防护栏杆即为违章作业;

4)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而是随意攀爬阳台、吊车臂架等非规定通道;

5)拆除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撑系统时无专人监护且未按规定设置可够的防护措施,许多高处坠落事故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6)高空作业时不按劳动纪律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等。

(2)人操作失误,主要表现为:

1)在洞口、临边作业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2)在转移作业地点时因没有及时系好安全带或安全带系挂不牢而坠落;

3)在安装建筑构件时,因作业人员配合失误而导致相关作业人员坠落。

4)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现为作业或行动前不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而轻率行动,比如没有看到脚下的脚手板是探头板或已腐朽的板而踩上去坠落造成伤害事故,或者误进入危险部位而造成伤害事故。

从物的不安全状态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良、磨损老化等,主要表现为:

1)用作防护栏杆的钢管、扣件等材料因壁厚不足、腐蚀、扣件不合格而折断、变形失去防护作用;

2)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磨擦、锈蚀而破断导致吊篮倾斜、坠落而引起人员坠落;

3)施工脚手板因强度不够而弯曲变形、折断等导致其上人员坠落;

4)因其它设施设备(手拉葫芦、电动葫芦等)破坏而导致相关人员坠落。

(2)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装置失灵而导致事故,主要表现为:

1)临边、洞口、操作平台周边的防护设施不合格;

2)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设备的防坠装置失灵而导致脚手架、施工电梯坠落。

3)劳动防护用品缺陷,主要表现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有的单位贪图便宜,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只认价格高低,而不管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导致工人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本身质量就存在问题,根本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

2.2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的物体在惯性力或重力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会对建设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伤害,甚至死亡。

特别是在施工周期短,人员密集、施工机具多、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多时,易发生对人身的物体打击伤害。

最常发生的物体打击类型是:

(1)高处落物伤人,包括工具、材料、边角余料、脚手架杆、扣件等坠落伤人;

(2)堆垛材料较高不稳固而倾斜倒塌,对人员造成砸伤;

(3)机具设备带病运转、或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工具、物料飞出对人员造成物体打

归纳分析以上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项:

(1)施工管理、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1)在施工组织管理上,施工负责人对交叉作业重视不足,安排两组或以上的施工人员在同一作业点的上下方同时作业,造成交叉作业。

2)片面追求进度,不合理地安排作业时间,不合理地组织施工,要求工人加班加点,导致安全监管缺失。

3)安全监护不到位。

(2)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违章作业等人的不安全行为

1)工作过程中的一般常用工具没有放在工具袋内,随手乱放。

2)拆除的物料随意乱丢、乱堆放,甚至直接向地面抛扔建筑材料、杂物、建筑垃圾而不是使用吊车吊下来或用麻绳装袋溜放。

3)随意穿越警戒区,不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行走。

(3)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的施工方法,造成物体处于不安全状态

1)物料堆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堆垛超过规定高度、不稳固。

2)不及时清理高处的边角余料等垃圾,导致边角余料由于振动、碰撞等原因而坠落。

(4)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到位,劳动保护措施不全面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或者安全帽不合格。

2)平网、密目网防护不严,不能很好地封住坠落物体。

3)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规范,作业面缺少踢脚板。

4)拆除工程未设警示标志,周围未设护栏或未搭设防护棚。

2.3坍塌

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伤害、伤亡的事故,如土方坍塌、脚手架坍塌、模板坍塌、改建及拆除工程的坍塌等。

2016年11月24日,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74人死亡,2人受伤。

2.4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

起重作业包括:

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如:

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2015年8月21日下午3时,位于武汉市硚口辛家地北路附近一处工地内,一座塔吊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倾覆,正在施工的6名安装工人从塔吊上坠落,此次事故共造成了4名工人死亡,2名工人受伤。

3施工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3.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

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5)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纪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3.2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2)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

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3)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4)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

(5)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6)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

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7)安全教育、训练。

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8)安全知识教育、训练。

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9)安全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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