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谷物烘干机购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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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谷物烘干机购置

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购置

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更好地落实好市政府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增强斗门区水稻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解决谷物烘干等粮农急需解决的难题,努力实现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高农民种粮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现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保障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是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

目前,全市水稻播种面积约6万多亩,斗门区水稻播种面积占全市99%以上,通过扶持斗门区专业合作社、粮食加工企业和种粮大户进行粮食烘干设施,有效提高斗门区水稻生产机械化及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粮食产业链,稳定我市粮食生产面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责任分工

(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负责制定谷物烘干机补贴实施方案,项目最终审核及公示。

(二)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划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

(三)市农机所

负责审核申报项目申请、资料整理归档等。

(四)斗门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

对申报单位申请补贴机型、机具数量进行统计初审,出具初审意见,组织项目验收。

(五)斗门区级财政门

负责落实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划拨市、区级补贴资金到申请购机单位。

三、建设内容、建设标准

(一)建设规模

重点扶持我市农机合作社和粮食加工企业,共补贴10台谷物烘干机,市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超过120万元,斗门区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超过60万元,经过斗门区初审公示完成后实施。

(二)谷物烘干机标准

参照《广东省晚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粤农办〔2017〕396号)的指导意见,谷物烘干机要求选用使用热泵式或生物质为热源的烘干机。

购置谷物烘干机产品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同时必须具备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并纳入国家补贴目录机型。

四、享受财政补贴的相关要求

(一)补贴方式

采取先购买、安装后补贴方式。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

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本市农机合作社、粮食加工企业。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规定,补贴款项由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市财政补贴资金和区财政补贴资金组成。

除享受中央补贴资金外,按备案销售价格(凭销售发票)市财政补贴50%,斗门区财政补贴20%,不足部分申请单位自筹解决。

(四)相关要求

申报单位与斗门区农业局签订承诺书,承诺积极为广大农民开展平价服务,且五年内不得将补贴机具转卖到外市。

五、项目申报、验收及财政补贴拨付流程

(一)备案

由省内有意参与项目的农机经销商填妥《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销售备案表》(附件1)15个工作日内向市农机所备案。

备案后农机经销商在本次项目内销售和开具发票的谷物烘干机必须为备案中的烘干机。

(二)申报

1.申报单位向斗门区主管部门申报,需提供资料包括《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2)、《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承诺书》(附件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账号(附件4)。

2.斗门区初审通过后汇总机具类型、数量,上报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经批准后实施。

(三)实施

申请者按照经批准的《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申请表》实施项目建设,涉及用地的,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项目完成后,填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

(四)验收

由斗门区组织专家实地验收核实,核实时要进行人机合影并上传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

(五)拨付

验收合格后,斗门区填写《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验收表》(附件6)上报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进行网上公示7天。

公示完成后,由市财政局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局,斗门区财政局将区级配套补贴部分一并拨付给购机单位。

附件:

1.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销售备案表

2.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申请表

3.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承诺书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账号

5.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6.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验收表

7.珠海市2018年区谷物烘干机补贴汇总表

附件1

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销售备案表

备案单位

单位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品牌型号

规格

备案价格

空气源热泵\

生物质机烘干机

合计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时间:

年月日

 

附件2

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完成时间

单位详细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品牌

吨数

台套

空气源热泵\

生物质机烘干机

合计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农机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承诺书

本项目实施单位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5年内不变卖享受补贴购置的烘干机具、保证平价服务于我市农户。

二、本单位购置的烘干机不是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扶持农业项目资金购置,保证不出现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将依法处理,同时单位(合作社、企业、种粮大户)列入黑名单,10年内不得申报中央、省和市级农业等相关项目财政补助。

三、做好安全生产,本单位将严格按照谷物烘干机安全规范进行安装,严格执行烘干生产规范进行安全生产、接受市、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区农业(农机)部门、市农机所和项目实施单位各一份。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单位法人签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手机):

年月日

附件4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账号

 

附件5

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验收

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完成时间

单位详细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烘干设备

采购内容

品牌名称:

编号

吨数

台套

空气源热泵\

生物质机烘干机

型号

型号

型号

合计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单位法人签名:

各级单位审核意见

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农机所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珠海市2018年谷物烘干机建设项目验收表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完成时间

单位详细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烘干设备

采购内容

品牌

批处理吨数

型号

编号

烘干机类型

空气源热泵烘干/机生物质烘干机

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名

验收单位意见:

验收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7

珠海市2018年区谷物烘干机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申报单位

品牌名称

型号

吨数

台套

市、区补贴金额(元)

补贴总额

市财政补贴

区财政补贴

区农业(农机)部门负责人签名:

区农业(农机)经办人签名:

区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名:

区财政部门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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