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条例及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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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条例及奖惩制度
酒店质检工作方案及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庖丁堂酒店高效快捷的运营,相关的菜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能落到实处,保障酒店和员工的最大利益,通过奖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即:
开会+不落实=0好思路+不行动=0
好制度+不执行=0布置工作+不督促检查=0
抓住不落实的人+追究不落实的事=落实
庖丁堂的每一位成员都应严格按照酒店的每一项制度办事,培养和提高个人和集体的执行力,将酒店的每一项制度都落实到实处,在个人和酒店共同的成长历程中,实现各自的人生目标,共谱庖丁堂的宏图伟业。
2.奖励执行程序
2.1由运营总监厨房总监酒店行政部共同行使奖励权限,报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执行,
2.2公布奖励员工名单进行表彰
2.3凡经酒店表彰过的员工,其表彰的记录将计入员工档案,作为以后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标准
2.4根据奖惩连带责任制,属直属上级领导有方,下属做出成绩者,直属上下级均受到表扬。
2.5奖励层级形式数额及权限
奖励层级
奖励形式和数额
层级权限
部门奖励
早例会书面表扬并在所在部门班前会奖励5—30元
质检主管、前厅经理、行政总厨级别以上管理人员均有奖励权,同时上报行政部备案
行政奖励
酒店各个部门通报表扬
奖励5—500元
酒店质检部享有建议权,酒店行政部和总经理行使奖励权并存入行政部档案
3.过失惩罚程序
3.1每一位庖丁堂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警告行为均按警告等级执行以下惩罚等级和惩罚制度,如下级出现过失,经核实工作记录或培训记录,发现属上级交代不清或上级未能就有关内容进行培训的,责任由有关直接或间接上级承担。
3.2上级对下级任务布置清楚、准确,过失属下级违章或工作态度不好造成的,由下级本人承担。
3.3各级管理人员中犯有各类过失者,将按照标准上翻一倍的原则执行本制度。
3.4凡管理人员中对过失发现不处理或未按规定处理并上报者,一经发现,将按包庇和渎职处理,标准:
一律按重大过失处理。
3.5惩罚层级形式数额及权限
惩罚层级
惩罚形式和数额
层级权限
口头警告
第一次
有效期一个月内第二次
处罚1--10元
自动升级为一般过失
处罚10—30元
部长以上管理人员、质检享有处罚权
一般过失
第一次
有效期二个月内第二次
处罚10元—30元
自动升级为较大过失
处罚50—100元
楼层经理、主管以上管理层、质检享有处罚权,部长享有建议权
较大过失
第一次
有效期三个月内第二次
处罚50元—100元
自动升级为重大过失
处罚100元—500元
经理以上级别、质检、行政部享有处罚权,部长、楼层经理享有建议权
重大过失
第一次
有效期六个月内第二次
处罚100元—500元
自动升级为解除劳动关系处罚500元
行政总监和厨房总监享有惩罚权,质检部享有建议权
解除劳动合同
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并处罚罚金100—500元
总经理享有惩罚权,行政部和质检部享有建议权
4.奖惩单填写与执行程序
4.1根据员工具体过失或工作突出表现,查询《奖惩条例》条款,由各部门分别填写在自己部门相应的检查表上,并上交到质检部;
4.2由质检文员于每日早9:
00前统计汇总形成每日的《质检日报表》,经质检经理审核后,于每日12:
00之前向全体员工公示;
4.3员工如有异议,可申诉到行政总监或总经理,若遇当天申诉截止时间为当天晚21:
30,在申诉一栏签字确认。
若无申诉,不用签字,处理结果自动生效;
4.4生效后的《质检日报表》作为月底《质检月报》的依据,由质检部保管,月底质检部出具《质检月报》,经行政总监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作为核算工资的其中一项依据。
4.5人力资源部依据《质检月报》,在制作本店当月工资表时完成扣款或奖励,财务部也以此《质检月报》为依据进行审核。
5.员工申诉途径
5.1员工有申诉的权力,受处理方的员工本人如对质检日报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宣布之日晚21:
30之前越级上诉至酒店行政总监或总经理处,行政总监或总经理将针对处罚决定重新进行调查受理;如遇投诉者公休,截止时间可顺延至员工公休结束后出勤的第一天晚21:
30。
5.2申诉流程:
在纸质版《质检日报》申诉一栏签字确认→打电话或亲自找到两位高管陈述申诉理由→重新调查定→申诉结果由行政总监批复。
5.3若无申诉,不用签字,处理结果自动生效。
6.检查的内容
质量检查以酒店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以及文件、行政会议所确立的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检查、评定
检查员工仪容仪表、待人接物礼貌礼节、精神面貌及行为举止规范
检查员工工作态度、服务规范、服务程序、工作效率以及宾客评议等
检查设备、设施、物料等物品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的质量状况
检查环境、卫生质量状况
检查消防、安全、保卫、保密质量状况
检查原材料质量、供货商行为规范、成本控制
检查财务报销程序、账目、凭证、收银、仓库等管理工作
检查各项交办工作的实施进度、完成情况。
7.管理连带责任
7.1连带责任,指因上司培训、督导、管理不力导致下级违纪违规之情形。
7.2管理责任连带范围的界定(以员工违规为例):
(1)员工违纪违规属轻微过失的,连带责任追究至部长;
(2)员工违纪违规属较严重过失的,连带责任追究至部长、直属经理;
(3)员工违纪违规属严重过失的,连带责任追究至部长、直属经理、总监;
(4)当确需扩大连带责任追究范围时,检查人应酌情请示相关上级后决定;
(5)所有区域经自查后经质检抽查到仍有不符合标准者,管理层负有连带责任;
(6)其他各级人员违纪违规连带责任的追究按以上方法类推;
(7)连带责任实施实行层级负责制,由总经理决定在相应的责任事故中总经理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7.3部门月违纪违规率与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门经理或总监)的连带责任:
(1)将部门月违纪违规率与部门第一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挂钩。
对部门当月未追究至部门第一负责人的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计算违纪违规率,若违纪违规率超过10%的,对部门第一负责人实行连带责任扣分。
(2)部门违纪违规率(V)=部门月违纪违规次数(A)/部门月末员工总数(B)
其中A项中不计已对部门第一负责人执行过连带扣分的违纪行为次数。
(3)扣罚幅度为:
按超过10%的百分比数,同比扣减当月工资。
7.4 管理人员不需承担连带责任行为的界定:
(1)员工明知故犯违反酒店规章制度的,不追究其上司的连带责任;
(2)员工已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而未能履行,且被上司及时发现、指出、批评、扣罚的,不追究其上司的连带责任;
(3)员工已明确岗位操作规程而明知故犯,且被上司及时发现、指出、批评、扣罚的,不追究其上司的连带责任;
(4)员工因不满上司的工作安排,或因个人情绪原因,故意违规,以达到其报复的目的且上司并无过错时,不追究其上司的连带责任;
(5)员工因个人不满发泄情绪,为达到报复酒店或他人目的而故意实施的违纪违规行为,不追究其上司的连带责任;
(6)由酒店“连带责任界定小组”裁定的不负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
(7)经总经理确认可免除连带责任之其他情形。
7.5 连带责任界定小组:
(1)职能:
当员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其上级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难以界定或发生争议时,提交连带责任界定小组裁定;
(2)职责:
必须熟悉本办法,及时广泛调查,掌握情况,集体研究,按照连带责任实施的宗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裁定意见;
(3)权限:
有权对难以界定或发生争议的连带责任作终止性裁定,一经裁定,必须遵照执行;
(4)连带责任界定小组成员:
组长(由总经理指定,如无指定,则由总经理担任)、行政部总监,质检人事主管等人员组成。
8.员工日常通用行为规范
8.1仪容仪表
1)、面部:
男:
洁净清爽,胡须剔净,鼻毛不可过长;
女:
洁净清爽,化淡妆上岗,不准浓妆艳抹,眼影统一为淡蓝色或淡绿色,口红淡红色;
2)、口腔:
男女:
岗前及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吃葱、蒜及有异味的食品,保持口气清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3)、首饰:
男:
只能带一块手表,一只婚戒,不得带耳环耳钉及其他饰品;
女:
只能带一块手表,一只婚戒,一条项链(不可标新立异),不得带悬吊式耳环及其他饰品;
4)、指甲:
男女:
修剪齐整,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5)、工号牌:
洁净明亮无污迹,佩带于制服左胸前;
6)、制服:
男:
配套完整,衣扣不准缺失,无污渍、无破损,无明显褶皱,干净整洁,大小得体,衣袋中不能装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女:
配套完整,衣扣不准缺失,无污渍、无破损,无明显褶皱,干净整洁,大小得体,衣袋中不能装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冬天按规定统一佩戴丝巾;
7)、头发:
男:
发型朴素,梳理整齐,前不过眉、后不盖领,侧不过耳,不准烫发染彩发;
女:
发型朴素,梳理整齐,前不遮眼、后不过肩、侧不过耳,长发盘起,佩戴酒店统一配发的头花,不得有碎发毛发,不能使用超过四枚发卡,不得披肩,不准烫发染发;
8)、袜子:
男:
穿黑色或深蓝色袜子,无破损,勤更换;
女:
穿肉色长筒肉色丝袜,无破损,无抽丝,勤更换;
9)、鞋:
男:
穿黑色鞋,皮鞋需光亮,布鞋需洁净;
女:
夏天穿黑色三分跟浅口鞋,皮鞋需光亮,布鞋需洁净;冬天穿黑色长筒皮靴,款式简单,不繁琐。
10)、员工应在上班以前换好制服并到达工作岗位,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8.2员工的坐姿/站姿/走姿/交谈
A、坐姿:
1)、走到座位正面,轻轻落座,避免扭臀寻座或动作太大引起椅子发出响声。
2)、造访生客时,落坐在座椅前1/3;造访熟客时,可落坐在座椅前2/3,不得靠依椅背。
3)、女士落座时,应用两手将裙子向前轻拢,以免坐皱或显出不雅。
4)、听人讲话时,上身微微前倾或轻轻将上身转向讲话者,用柔和的目光注视对方。
根据谈话内容确定注视时间长短和眼部神情。
不可东张西望或显出心不在焉。
B、站姿
1)、躯干:
挺胸、收腹、紧臀、颈项挺直、头部端正、微收下颌。
2)、面部:
始终保持微笑、目视前方。
3)、四肢:
两臂自然下垂,保持良好体态。
C、走姿
1)、行走时步伐要适中,女性多用小步、切忌大步流星,严禁奔跑(危急情况除外)。
2)、走廊是客人使用的通道,员工应靠边而行,不得在走廊中间大摇大摆。
3)、在任何地方遇到客人,都要主动让路,不可抢行并需要主动打招呼问好。
4)、在单人通行的门口,不可俩人挤进挤出。
遇到客人或同事,应主动退后,并微笑着做出手势:
“您先请”。
5)、在走廊行走时,一般不要随便超过前行的客人,如需超过,首先应该说“对不起”,待客人让开时说声“谢谢”,再轻轻穿过。
6)、与客人、同事对面擦过时,应主动点头问好。
7)、给客人做向导时,要走在客人前二步远的右前方一侧,以便随时向客人解说和照顾客人。
8)、在他人后面行走时,不要发出诡诘的笑声,以免产生误会。
D、交谈
1)、与人交谈时,首先应保持衣着整齐。
2)、交谈时,用柔和的目光注视对方,面带微笑,并通过轻轻点头表示理解客人谈话的主题或内容。
3)、站立或落座交谈时,应保持正确站姿与坐姿。
切忌双手叉腰、插入衣裤口袋、交叉胸前或摆弄其它物品。
4)、他人讲话时,不得整理衣装、头发、摸脸、挖耳朵、抠鼻孔、搔痒、敲桌子等。
5)、严禁大声说笑或手舞足蹈。
6)、严禁说脏活。
7)、在客人讲话时,不得看手表,不得打断客人讲话。
8)、三人交谈时,要使用三人均听得懂的语言。
9)、不得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或手势及表情。
8.3行为举止
1)行走时不得哼歌曲、吹口哨或跺脚。
在酒店内不得大声喧哗。
2)工作时不得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眨眼、照镜子、涂口红、抠鼻、剔牙等。
3)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4)不得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
5)上班时间不得在营业场所吸烟、看书、聊天、听手机音乐等。
6)员工下班后或休息日不准进入酒店(中午下班,下午连班者除外),更不允许私自带朋友参观酒店。
员工只能在酒店自己的工作区域内活动,非工作需要不能进入或参观其它部门。
7)非工作需要员工不准使用客用电梯和客用卫生间。
8)员工在酒店内捡到任何物品都必须上交作记录,私自占有都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并按违纪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9)严禁向客人收取小费。
向客人索要小费的任何言行或暗示都是违纪的。
如果客人主动送小费,应婉言谢绝,客人坚持要送,收下后应及时上交部门主管。
10)除管理岗位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佩带手机。
11)进入包间或办公室,均应先敲门。
12)谈话中如要咳嗽或打喷嚏时,应说“对不起”,并转身向侧后下方,同时尽可能用手帕遮住。
13)会议期间不准接私人电话,紧急的公事需当众人面接听。
14)工作时间不准在酒店内吃任何东西(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的除外),非工作时间除了四楼职工餐厅允许就餐及吃东西外,其余场合吃东西一律需要经过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同意方可。
8.4对客服务
1)工作中要使用:
“请”、“您”、“谢谢”、“对不起”、“不用客气”等礼貌用语,不准讲粗言秽语或使用蔑视性和污辱性的语言。
2)称呼客人时,要尽量称呼其职务,不知道职务的,用“某先生”或“某姐”“某女士”,不知姓氏时,要用“先生”或“女士”,小孩子称之为“小朋友”,上学的学生称之为“同学”。
3)对客人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谈、麻木、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的表情,要友好、热情、自然、亲切、精神饱满和风度优雅地为客人服务。
4)无论从客人手中接过任何物品,都要说“谢谢”。
5)在服务或打电话时,如有其他客人走近,应用点头和眼神示意“欢迎”和“请稍候”,并尽快结束手头工作,不得无所表示而冷落客人。
6)如确有急事或接电话而需离开面对的客人时,必须讲:
“对不起,请稍候”,并尽快处理完毕。
回头再次面对客人时,要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不得一言不发就开始服务。
7)对客人的疑难问题或要求应表现充分的关心,并热情地询问,不应以工作忙为借口草率应付。
8.5接打电话
1)所有电话,务必在铃响三声之内接答。
2)说话声调要自然、清晰、亲切,音量适中。
3)接电话时,先问好,后报酒店或部门名称,再讲“请问能帮您什么忙?
”接听预订电话则问:
“****,您好,庖丁堂酒店,需要我帮你订餐吗?
”
4)通话时,若中途需与其他人交谈,要说“对不起,”,并给对方说有紧急什么事需要让他电话稍等一下,同时用手捂住送话筒,方可与人交谈。
5)通话完毕时,要礼貌道别,如“再见”、“谢谢您的帮忙”、“欢迎您到酒店来”等,并待对方挂断后再轻轻放下话筒。
6)员工上班时间不准接打私人电话,工作电话尽量在三分钟之内讲完。
8.6交谈礼节
1)几人在场而与对话者谈话时涉及在场的其他人时,不能用“他”指他,应称呼其名或“某先生”或“某姐”等。
2)任何时候招呼他人均不能用“喂”。
3)对客人的询问不能回答“不知道”。
确不清楚的事情,要先请客人稍候,再代客人询问,或请客人直接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
4)客人或同事相互交谈时,不可以随便插话,特殊需要时必须先说:
“对不起,打扰您”。
5)全体员工在店内遇到客人、上级、应做到主动称呼、问候,部长及以下员工还要做到90度弯腰鞠躬;遇到同事时,应主动称呼、问候、相互尊重,礼貌相待。
9.奖励类别和条例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物质奖励”、“经济奖励”。
9.1部门奖励
9.1.1凡符合以下情形,部门可酌情奖励1-10元:
(1)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积极主动,卫生标准高,对客服务周到的,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领导好评者,在班前会口头表扬;
(2)员工在工作中受到客人或管理人员口头表扬累计三次的,给予5元奖励
(3)在工作中互帮互助,主动替同事或上级分忧解难,有突出事例的,给予10元奖励。
(4)受到客人书面表扬的,给予10元奖励;受到客人点名为客人提供服务的,奖励10元,客人点名服务但因特殊原因不能为客人提供服务的,一次奖励5元。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部门岗位培训或酒店各类培训中成绩优异者奖励10元;
(6)因工作需要带病坚持工作的,奖5元;
(7)在酒店重要的接待工作或大型对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宾客赞誉,为酒店树立良好口碑者奖励10元;
9.1.2部门奖励适用对象:
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9.1.3奖金来源:
部门奖励的奖金从本部截止当月积累的员工违规违纪扣罚款中支出,或同等价值奖励日常生活用品。
9.1.4奖励评定方式:
按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方式,由各级管理人员向上提出对下级员工的奖励,最后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填写《员工奖单》,交质检部,并汇总到《质检日报表》中,经质检部审核、行政总监签字确认做为人力资源部计算工资奖金时的依据。
9.2行政奖励
9.2.1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店方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奖励5-500元,事迹特别突出者,由总经理特批奖金,予以嘉奖:
(1)酒店每年评选年度优秀员工和酒店功臣奖,由各部门推选,质检部汇总,全体员工投票表决通过,酒店功臣奖金500元或价值500元的物质奖励,年度优秀员工奖金300元或价值300元的物质奖励;
(2)为集思广益,酒店鼓励员工在节能降耗、酒店经营、对客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动脑筋,发挥聪明才智,特设立“金点子奖励”,员工的新点子新发明被酒店所采纳,并为酒店创造可观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20-500元;
(3)酒店每季度评出季度优秀员工10名,前厅5名,后厨4名,后勤部门1名,给予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价值100元左右;
(4)拾金不昧、对捡到客人、员工等物品及时主动上缴的,根据情况(物品的价值),奖励10-100元。
(5)有效地防止了宾客或酒店贵重物品或巨额款项的丢失,并千方百计使宾客或酒店遗失的物品归还原主者奖励10-100元;
(6)主动向部门管理人员反映其他员工不良行为、情绪或动态,有效阻止负面行为或事件的发生者奖励5-20元;
(7)敢于揭发不良行为并积极配合查证工作,使酒店免受损失的,视情况给予5—50元的奖励;
(8)员工主动检举帐目有作弊行为或不符合酒店规定的奖10—100元;
(9)当场抓获或揭发偷、拿、盗酒店商品或物品,情况属实的,奖励50-200元;
(10)维护酒店规章制度、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奖励20-100元;
(11)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全力保障国家、人民、宾客、酒店财产或生命安全者,奖励10-100元;
(12)发现事故苗头,采取及时措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有效地控制事故蔓延者,奖励10-20元;
(13)在出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或蔓延,使酒店免受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50-500元奖励;
(14)维护酒店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奖励10—20元;
(15)酒店组织的技能比赛及各类活动获得名次的,给予不同金额的物质奖励;
(16)为酒店增加新客源,赢得声誉者,酌情奖励10—20元;
(17)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奖励20-100元;
9.2.2行政奖励适用对象:
酒店全体职员。
9.2.3奖金来源:
店方奖励,由财务直接以现金方式支出发放给受奖人。
9.2.4奖励评定方式:
由部门将员工先进事迹以书面报告方式,连同《员工奖单》,交由质检和行政部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并汇总到《质检日报表》中,经质检部审核、行政总监签字确认做为人力资源部计算工资奖金时的依据。
9.3绩效奖励
(1)翻台奖:
包房服务员当餐服务每超过一个房间,给予翻台奖10元;大厅服务员每超过三张6人台,每超一桌(6人台),给予翻台奖5元(四人台按0.5桌计算);大型宴会包桌期间没有翻台奖。
(2)打卡奖:
凡宾客意见表打卡被评为奖卡的服务员给予奖励,奖励细则详见《打卡奖罚制度》。
(3)其他绩效奖励详见《庖丁堂酒店绩效考核方案》。
10.处分类别和条例:
10.1员工凡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质检部或部门自检均会在《……检查表》中列明员工犯规具体细节和处分依照的酒店的各项制度,送交质检部汇总审核成《质检日报表》,并每日公示于员工,详见本条例4;
10.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以积分方式记录在案,在处分有效期内如再次受到处分,积分累计计算,处分有效期也将相应延长。
处分有效期过后,积分自然取消。
员工在处分有效期内原则上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评选或类似评选活动。
根据员工受处分类别分别予以扣发当月工资。
处分细则及补充规定
细则、处分类别、有效期、积分和工资、扣除比例表:
处分类别
口头
警告
一般过失
较大过失
重大过失
违纪解除劳动关系
(开除)
有效期
一个月
二个月
三个月
六个月
立即生效
积分
1-10分
10-30分
50-100分
100-500分
扣除工资金额
1-10元
10-30元
50-100元
100-500元
扣除未结算全部工资
有效期内第二次违规
10-30元
50-100元
100-500元
500元并解除劳动关系
10.3公共处分条例
10.3.1口头警告积分1-10分处罚1-10元
1)在工作期间,服务激情不够,带个人情绪,服务态度欠佳,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不积极配合及接受培训;
3)、餐前准备工作准备不足或卫生不达标者进行分项处罚,每项至少1分;
4)、不自觉遵守所属部门或有关部门制定的制度、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项扣5分;
5)、仪容仪表不合格的(详见仪容仪表规定细则),一项扣1分;
6)、未微笑服务的;
7)、说脏话爆粗口的;
8)、在宾客面前与宾客抢道、打断宾客谈话、整理裤、裙、袜子、梳整头发、化妆身靠门壁、打哈欠、伸懒腰、剪指甲、拔胡子、挖耳朵、抠鼻孔等不礼貌行为的;
9)、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助力车和摩托车的;
10)、擅离房间造成无人服务引起客人不满的扣5分;
11)、当班时嚼口香糖、吃零食,在非指定的地方进食或将食物带离员工餐厅者扣10分;
12)、在店内见到宾客、上级不主动问候的;
13)、在酒店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良行为的;
14)、上班时间玩手机或未经许可佩带手机,未经批准接打私人电话或私自叫别人接打私人电话的;
15)、拒绝接受部门和质检部等上级部门的检查;
16)、不遵守员工宿舍,员工餐厅和更衣室管理规定,但行为较轻微的;
17)、在员工餐厅就餐打饭时不自觉排队,饭后不收碗筷或浪费饭菜的;
18)、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的;
19)、服务操作时,不轻拿轻放造成声响较大的;
20)、使用酒店规定抹布以外的物品(如口布、客用毛巾)擦拭其他物品者,或未按规定分类使用脏抹布和净抹布者;
21)、不主动为客服务,客人没有批评的扣5分,客人批评指正的扣10分;
22)、将自己工装制服交与非工作人员在酒店使用的处罚10分;
23)、工作期间打闹、嬉笑者扣5分;
24)、所犯错误和以上条款性质类似者,按此类条款处分。
备注: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均在班前会上提出警告,并由个人在质检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同类问题在处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者,按书面警告处理。
另外对管理人员(部长级别以上)口头警告还体现在(管理责任)
1)、未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
2)、对员工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对自己的职责或操作规程模糊不清;
3)、日常工作中对下属员工分工不明确;
4)、布置工作模棱两可,对员工的工作未能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