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副立井排矸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开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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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副立井排矸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开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三号副立井(排矸)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开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三号副立井(排矸)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未完成设计尺寸开凿及浇筑工作,现有我单位完成剩余开凿工程量及浇筑工作,为保证施工工作安全顺利经行,特编制此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学习并签字,否则不准参与施工。
二、施工方案:
根据图纸设计,先将施工区域刷至设计尺寸,再经行扎钢筋浇筑。
巷道净宽5200mm,净高4100mm。
巷道地坪强度为C25,铺底地坪厚度300mm,位于巷道中央的地坪净宽600mm,净高600mm,水沟盖板600×600mm。
三、施工工艺:
(1)、爆破施工
1、采用风镐掘进施工,局部采用放炮球方式施工,施工时每次起爆炮眼数不得超过2个,每个炮眼内炸药不得超过1卷。
2、在爆破前应先把警戒工作做好,挂好警戒牌,拉好警戒线,并有专人警戒,警戒不解除,警戒员不得离开岗位,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附警戒示意图)
3、炮眼采用¢42㎜的“一”字型合金钻头打眼。
4、炸药采用三级煤矿乳化炸药。
5、井下放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下放炮工作由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专职放炮员资格证书。
(2)放炮员对炸药、雷管的领取、保管、使用等负全责;爆破材料的领交由当班队长现场签字,炸药、雷管箱的钥匙由放炮员掌管。
(3)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
不能使用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5)、在施工地点,一次装药必须全部一次起爆,严禁分次放炮。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雷管,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并短路。
6、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5)必须切断巷道内的所有动力电源,防止出现由于电源或电气设备漏电而将电雷管提前引爆。
7、装药时,首先必须用吹眼器将炮眼内的碎碴清除干净,再用木质和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8、定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每个炮眼不少于一卷,工作面装药不超过二人,连线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无封泥或封泥不足、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放炮。
9、炮眼长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b)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d)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e)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是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放炮。
(1)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2)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
(3)炮眼内发现异状、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11、放炮前,当班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12、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发爆器,放炮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的;放炮器的把手或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13、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4、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使用专用的爆破母线。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接触。
(3)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接成短路。
1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
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方可正常施工,爆破前、后,工作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6、严格执行“三人连锁”制度:
瓦检员、班长(跟班队长)、爆破员。
爆破前由瓦检员先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方可通知班长(跟班队长)进行爆破,班长(跟班队长)把人员安全撤离到警戒线以外,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对爆破员发出爆破指令。
爆破员接到指令后,发出三级信号后方可起爆。
17、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18、放炮器的把手或钥匙,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内。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9、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准备起爆,起爆信号必须用哨子并做下列规定(三级信号):
一声撤人警戒,二声放炮,三声解除。
严禁用口喊代替放炮信号。
爆破工爆破前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二声)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起爆。
装药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下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
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当班班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附警戒示意图)
2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至少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当班未能处理完,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处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破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出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未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3、爆破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凿掉危岩活矸,局部欠挖部分用风镐刷至设计尺寸。
(2)、浇筑
1、钢筋加工规格,钢筋的搭接方式、搭接长度及连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现场采用双股18#铁丝绑扎,不得有缺扣、松扣现象。
2、浇筑前将钢筋扎好,模版安设牢固,防止跑模,涨模现象发生,再进行浇筑,浇筑混凝土强度为C30。
1:
1.11:
2.72
3、浇筑砼分段逐层自下而上进行浇筑。
3、浇筑时,严格按配合比配料。
4、浇筑过程中,防止出现蜂窝、麻面,必须使用振动棒振捣,每处振捣时间20-30s,以表面泛浆,振捣处无明显下沉为止。
(3)、地坪
1、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2、原材料由矿方提供,提前将原材料送实验室报验合格,混凝土配比试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3、水泥采用华峰PC32.5R水泥,沙子采用宝鸡中砂,其含泥量不超过3%,石子采用赵镇5—31.5mm石子,强度应符合要求,含泥量不超过1%,不得使用过期或结块的水泥,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齐全,水使用洁净的生活用水,原材料进场后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便使用。
4、将搅拌机运至4上煤辅运大巷3#联巷与胶带巷交叉处并接电,现场进行掺水搅拌,配合比为水泥:
砂子:
石子:
水=1:
1.72:
1.79:
0.45,制作前应按用量要求,按配比制作量桶。
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搅拌必须均匀,否则不得使用。
5、巷道底脚不齐,高度不够的地方,人工采用风镐进行刷帮卧底至设计位置。
6、打地坪时要按帮部1.3m腰线施工,必须使用振动棒振捣,振捣时要振捣均匀,振捣时间以表面泛浆为宜,严禁出现蜂窝、麻面,一经发现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使用振动器前,检查连接处是否牢固,严禁用细铁丝代替卡子,以防风带伤人。
7、打水沟时严格按尺寸施工。
8、打水沟时应用模板进行砌筑,模板应安设准确、牢固,板面应平整刷油,且拆模时间不少于3天。
9、每天接班后,都必须对达到终凝强度的地坪、水沟使用洒水管进行洒水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7天。
四、质量要求
(一)、原材料的选用:
水泥选用PC32.5R硅酸盐水泥。
水泥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或经实验室复试合格达到质量标准,还需在使用前详细核对出厂日期;严禁使用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或存放变质结块的水泥。
粗骨料:
石子选用粒径为5-31.5mm碎石,含泥量≤2%。
细骨料:
砂子选用中粗砂,细度模数2.3-3.4,含泥量≤5%。
(二)、计量控制:
设定专人进行混凝土的计量工作,水泥称量允许偏差±2%,砂子、石子±3%
(三)、掺料上料次序:
先加石子、砂子,后加水泥,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
(四)、水沟质量标准:
1、位置:
尺量检查点上中线至水沟内沿距,允许偏差为-50~+50mm。
3、深度:
允许偏差为-30~+30mm。
4、宽度:
允许偏差为-30~+30mm。
5、壁厚:
允许偏差为≥-10
(五)、地坪质量标准:
1、标高:
尺量检查点巷道顶板至地坪的距离-30~+50mm。
2、表面平整度:
≤10mm。
五、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为保证施工安全,3号副立井井口安装工作必须停止施工,并在3号副立井井口设专人警戒,施工期间不准擅自撤销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内。
2、3号副立井(排矸)井底清理斜巷开口处设专人警戒,施工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3、施工时,所有进入施工区域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生根牢固,严禁生根在人员站立的同一物体上,安全带使用前要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4、需搭设平台的脚手架时,脚手管横向到边,立第一排脚手管时,需用斜撑将脚手管固定,脚手架搭好后,两头安设八字脚。
脚手架搭设要牢固可靠,上铺大板用铁丝与钢管连成整体,人站在上面作业不得晃动,每次接班后,班队长必须安排专人对脚手架进行一次全面紧固。
5、平台上施工期间,下方严禁人员经过。
六、绞车操作规程
1、工作前先进行检查或开空车试转,注意润滑状况是否良好,添加润滑油时不得使用脏的、不合规格的润滑油。
并经常注意温升是否正常,绞车出现故障疑象时,立即停止工作,专业人员检修消除故障。
2、启动电动机,传动齿轮开始运转,此时,卷筒上的刹车带煞住,大齿轮上的煞把应松开,这样卷筒不转动,仅大内齿轮回转。
3、欲开动卷筒,必须将卷上的刹车带完全松开,而将大内齿轮上的刹车带煞紧。
这时卷筒回转并缠绕纲丝绳进行工作。
4、绞车工作进程中,如欲使绞车暂时停止运转,应将大内具上轮的刹车带松开,而将卷筒上的刹车带煞紧。
5、进行微程调度被牵引负载物的位置时,只需交替提起或下压左、右刹车把,使卷筒间转间停即可。
在操作刹车把时,应注意园肩销,活节螺栓及垫板等零件的保护。
6、如停车时间较长,应煞住刹车带,关闭电动机。
7、卷筒的开动及停止必须迅速,以减少刹车带的磨损,但不允许作急骤的开车,停车,以防损坏传动机件。
8、当绞车卷筒上经常有反力矩作用时,两个刹车都必须接触良好,稳妥可靠。
9、在电动机开动时,两个刹车不可同时刹车,以免电动机被烧毁。
10、必须时刻注意刹车的工作状况,如果制动不灵,就必须加以调整,落在其上的油脂污物必须擦洗干净。
11、绞车的卷筒刹车带及轴承等温度均不得超过70℃,如温度剧烈上升,必须停车检查。
12、密封装置必须完整无损,以防灰尘侵入及润滑油外溢。
13、检查绳头是否牢靠,传动机构内部有无破损或咬住现象,内件有无过度磨损等。
经检查确认无误,才能开车。
14、电动机动转时温度不得超过该机标准的规定。
15、绞车不得超过额定负荷进行工作。
16、严格按信号操作,信号不清不开车,神志不清不准上岗,不准由非司机人员代替上岗,绞车司机,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7、提升矸石时,出现掉道现象,立即停止提升工作,用道木将下坡方向轮掩住,采用人工利用钢管将掉道车上道,严禁用绞车硬拉上道。
18、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绞车运行时,坡下及绞车运行区域巷道内,严禁站人。
七、出矸
爆破后,将矸石清理至3号副立井(排矸)井筒井底,待开凿工作结束后,人工装入矿车,利用清理斜巷绞车提升至清理斜巷开口,集中装入防爆胶轮车运至地面。
八、避灾路线:
施工地点→绕道→二号副斜井与4煤井底车场联巷→4煤中央辅运大巷→候车等候室→主斜井→地面
九、文明施工
1、完工物料清。
2、风水管路无跑风、漏风现象。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