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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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

 

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目录

一、扩建工程概况3

二、扩建工程工程组成3

三、扩建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5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6

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

六、扩建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2

七、环境管理与监测15

八、评价结论18

为了满足三亚市的垃圾处理要求,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拟在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工程东侧建设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

一、扩建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

2、建设性质:

扩建。

3、建设单位:

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三亚市天涯区水蛟村垃圾填埋场南侧450米、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侧。

5、建设内容及规模:

2×600t/d生活垃圾焚烧炉配1套25MW余热发电系统。

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固化以及配套的烟气净化、废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辅助生产及生活配套设施等。

6、服务范围:

三亚市。

7、投资:

建设总投资62008.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29.9万元,占总投资的16.2%。

二、扩建工程工程组成

扩建工程工程组成如下:

1、主体工程

垃圾焚烧系统:

焚烧主厂房设2条焚烧线,自南向北依次布置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间、烟气净化间等,集束式烟囱设在主厂房北侧中间位置。

发电系统:

设1套25MW凝汽式汽轮机配25MW发电机组。

2、项目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包括烟气净化、废污水处理、飞灰稳定化、噪声防治等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等。

扩建工程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1。

表1扩建工程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

类别

工程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垃圾焚烧发电

垃圾焚烧系统

焚烧主厂房设2条焚烧线,自南向北依次布置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炉及锅炉间、烟气处理等,集束式烟囱设在主厂房北侧中间位置。

设2台60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35t/h中温中压卧式余热锅炉。

发电系统

汽机间设2套3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公用工程

给水处理

原水处理系统

1处理进厂原水(河水),作为生产、消防补水。

2设FA-150型高效全自动净水装置2套,处理工艺:

混凝+沉淀+过滤

3处理能力120m3/h。

除盐水处理系统

1处理市政自来水,用于锅炉补水。

2处理工艺:

反渗透+混床。

3处理能力2×10m3/h。

物料储运

辅料贮运系统

250m3灰仓2座(主厂房、飞灰固化间各1座)、200m3熟石灰仓2座、15m3活性炭仓1座、25m3尿素罐1座、50m3埋地油罐1座。

除灰渣系统

设4台滑枕推动往复式出渣机用于除渣;设6台刮板除灰机用于烟气净化设施除灰。

循环冷却水系统

设3座单台冷却能力2000m3/h的矩形逆流式机力通风冷却塔、为主厂房空冷器、冷油器、汽机及辅机等设备提供循环冷却水。

其它

辅助生产设施

地磅房、空压机站、综合水泵房等;

办公及生活设施

宿舍、餐厅等。

主要环保工程

垃圾焚烧炉配套烟气净化及在线监测设施

烟气净化

设2套烟气净化设施,包括SNCR+半干法喷雾反应塔+袋式除尘器,以及活性炭、脱酸剂喷射系统,预留PNCR脱氮。

活性炭喷射装置2用1备。

排烟设施

集束式钢制烟囱,高度:

80m,内径:

2×φ2.1m。

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

每台焚烧炉配一套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共2套。

监测炉膛内焚烧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等指标。

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每条焚烧线配一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共2套。

监测CO、NOx、SO2、颗粒物、HCl浓度等指标,同时装设取样孔和取样平台。

恶臭防治措施

主厂房、卸料大厅、上料坡道

①垃圾运输车辆密闭且配有防止渗滤液滴漏的措施;

②垃圾池封闭、防渗、保持负压,作为一次风吸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③垃圾上料引桥封闭、入口设置风幕机,风速控制在15~17m/s。

4设置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停炉期间垃圾池臭气。

渗滤液收集池

封闭水池、设置排风机将臭气引至垃圾池。

工业粉尘防治

主厂房

焚烧主厂房内的活性炭仓、石灰仓、飞灰仓等储仓仓顶均设置袋式除尘器,共4台。

飞灰固化车间

飞灰仓、混合搅拌机等产尘工序均设置高效布袋除尘器,共2台。

废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处理对象:

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车间冲洗水;

设计规模:

5t/h

1套组合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

调节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沉淀池→絮凝沉淀池→中间水池→过滤→回用水池(消毒)。

固废污染防治

飞灰稳定化处理

飞灰加水、螯合剂进行混练固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入场标准要求后,送三亚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噪声防治

根据不同的产噪设备,分别采取针对性的隔声、消声、减振及吸声等不同的降噪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

对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储存池以及渗滤液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各污水处理站的工艺水池分别采取防渗措施。

依托园区配套工程

三亚绿茵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炉渣综合利用:

炉渣分选后,回收铝、铁等金属物质,尾渣外售明亮砖厂制砖。

三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飞灰固化物填埋:

经检验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的飞灰固化物,运至填埋场指定区域填埋处置。

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渗滤液处理站(二期)

渗滤液处理达标后返回焚烧厂回用于生产;浓液采用多效蒸发工艺处理。

三、扩建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

(1)焚烧废气

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的污染物包括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酸性气体(SO2、HCl、HF)、重金属和二噁英等。

焚烧烟气经炉内SNCR脱氮+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反应塔+干法喷射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80m集束式烟囱达标外排。

(2)恶臭污染源

扩建工程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区域主要为焚烧厂主厂房的垃圾池、卸料大厅、渗滤液收集池。

正常工况下,焚烧主厂房垃圾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恶臭污染物经活性炭除臭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

2、水污染排放情况

扩建工程垃圾池的渗滤液及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垃圾车及引桥冲洗废水、地磅区域冲洗用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由渗滤液泵通过管道送至园区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二期)进行处理,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标准中最严要求后,经回用水泵送至厂区的循环冷却水池回用于生产。

生活污水、化验室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等低浓度污水进入厂区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扩建工程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

表2扩建工程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名称

焚烧烟气污染物

颗粒物

NOx

CO

SO2

HCl

HF

Hg

Cd+Tl

Pb等8种重金属

二噁英

排放量(t/a)

16.874

249.60

62.40

41.60

16.64

2.08

0.042

0.062

0.62

0.10gTEQ/a

污染物

名称

恶臭污染物

水污染物

硫化氢

甲硫醇

废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排放量(t/a)

1.52×10-4

7.91×10-6

2.37×10-7

3、噪声

扩建工程主要噪声源为汽轮发电机组、空气压缩机、各类风机、大功率水泵等设备噪声,在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噪声控制措施后,噪声声压级在70~85dB(A)之间。

4、固体废物

扩建工程产生固废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炉渣、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滤袋、废机油,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见表3。

表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t/a)

序号

污染物

产生量

排放量

处置方式

1

焚烧炉炉渣

66528

0

送至三亚绿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2

飞灰固化物

20360

0

厂内稳定化达标后送至三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3

废滤袋

1

0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

废机油

0.5

0

5

污水处理站

产生的污泥

300

0

经离心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入焚烧炉焚烧。

6

废活性炭

11

0

与生活垃圾一起入焚烧炉焚烧。

7

生活垃圾

9

0

入焚烧炉焚烧。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评价分别在扩建工程厂区、石场办公区、先锋队、扎业村、大恩村、木棉村布设6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

(1)各监测点甲硫醇、汞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臭气浓度小于检出限;

(2)石场办公区、先锋队、扎业村、大恩村、木棉村TSP、PM10、PM2.5、SO2、NO2、CO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扩建工程厂区TSP、PM10、PM2.5、SO2、NO2、CO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各监测点HCl小时浓度,NH3、H2S、锰及其化合物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

(4)各监测点HCl日均浓度均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超标原因主要与当地沿海气候有关。

2、地表水

本次评价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上游、下游,一二期工程雨水排口下游500m、1000m处设置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

监测结果表明:

除总氮外,其它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地表水中总氮超标主要为周边农业面源汇入导致。

3、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的流向和周边地下水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共布设7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同时监测地下水水位),监测结果表明,部分监测点的pH、锰等因子超标,其它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pH值超标原因是由于本地区地层为酸性花岗岩,锰超标与当地地质条件有关。

3、声环境

扩建工程各厂界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土壤

在扩建工程所在区域设置18个土壤监测点,其中柱状样8个,混合样10个,监测点分布在一二期工程厂区、扩建工程厂区及周边,监测结果表明,1#~7#、13#~18#监测点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8#~12#监测点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5、二噁英

在扩建工程厂区、石场办公区、先锋队、扎业村、大恩村、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布设6个大气二噁英监测点,大气中二噁英的日均浓度范围在0.0014~0.14pgTEQ/m3之间。

在厂区中部、厂区东北500m、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采集土壤样品,土壤中二噁英的监测浓度在0.74~0.95ngTEQ/kg之间,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填埋渗滤液处理站上游、焚烧厂下游1000m监测断面的二噁英监测浓度分别为0.84pgTEQ/L、0.28pgTEQ/L。

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环境空气预测

本次评价收集三亚市气象站2017年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包括逐日、逐时风向、风速、干球温度、低云量、降水量,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AERMOD预测模式进行预测。

结果如下:

1、地面最大质量浓度

(1)小时最大质量浓度及叠加值

NO2、SO2、CO、HCl、HF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分别为139.7μg/m3、68.59μg/m3、114.30μg/m3、22.85μg/m3、4.56μg/m3,分别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值的69.85%、45.73%、1.14%、45.71%、22.79%。

NO2、SO2、CO、HCl、HF小时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叠加值分别为148.7μg/Nm3、78.59g/Nm3、478.3μg/Nm3、24.85μg/Nm3、5.56μg/Nm3,分别占一级标准值的74.35%、52.39%、3.64%、49.70%、27.8%。

(2)日均最大质量浓度及叠加值

NO2、SO2、PM10、PM2.5、CO、HCl、HF最大地面日平均质量浓度分别为22.07μg/m3、5.38μg/m3、1.79μg/m3、0.90μg/m3、8.96μg/m3、1.7μg/m3、0.36μg/m3,分别占一级标准值的27.59%、10.76%、3.58%、2.56%、0.22%、11.95%、5.11%。

NO2、SO2、PM10、PM2.5、CO、HCl日均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叠加值分别为28.07μg/m3、13.38μg/m3、44.79μg/m3、19.9μg/m3、322.96μg/m3、23.79μg/m3,分别占一级标准的35.09%、26.76%、89.58%、56.86%、8.07%、158.60%。

(3)年均最大质量浓度

NO2、SO2、PM10、PM2.5、Cd、Pb、Hg、二噁英最大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分别为2.240μg/m3、0.448μg/m3、0.149μg/m3、0.075μg/m3、0.449μg/m3、4.480ng/m3、0.298ng/m3、0.756×10-3pgTEQ/m3,分别占一级标准值的5.599%、2.241%、0.373%、0.498%、8.972%、0.896%、0.595%、0.124%。

2、环境保护目标接受到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及各监测点叠加值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接受到地面小时质量浓度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接受到地面小时质量浓度

①NO2地面小时质量浓度在3.15μg/m3~48.89μg/m3之间,占标率1.57%~24.44%。

②SO2地面小时质量浓度在0.63μg/m3~9.78μg/m3之间,占标率为0.42%~6.52%。

③CO地面小时质量浓度1.05μg/m3~16.30μg/m3之间,占标率为0.01%~0.16%。

④HCl地面小时质量浓度0.21μg/m3~3.26μg/m3之间,占标率为0.42%~6.52%。

⑤HF地面小时质量浓度0.04μg/m3~0.65μg/m3之间,占标率0.21%~3.25%。

⑥各监测点NO2、SO2、CO、HCl、HF最大小时地面质量浓度叠加值分别占标准值的8.57%、8.82%、8.02%、80.82%、8.9%。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接受到地面日均质量浓度

①NO2地面日均质量浓度在0.28μg/m3~4.78μg/m3之间,占标率为0.35%~5.97%。

②SO2地面日均质量浓度在0.06μg/m3~0.96μg/m3之间,占标率为0.11%~1.91%。

③PM10地面日均质量浓度在0.02μg/m3~0.32μg/m3之间,占标率为0.04%~0.64%。

④PM2.5地面日均质量浓度在0.01μg/m3~0.16μg/m3之间,占标率为0.03%~0.45%。

⑤CO地面日均质量浓度在0.093μg/m3~1.592μg/m3之间,占标率为0.002%~0.040。

⑥HCl地面日均质量浓度在0.02μg/m3~0.32μg/m3之间,占标率为0.12%~2.12%。

⑦HF地面日均质量浓度在0.004μg/m3~0.064μg/m3之间,占标率为0.053%~0.907%⑧各监测点NO2、SO2、PM10、PM2.5、CO、HCl日均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叠加值分别占标准的10.86%、16.68%、94.22%、60.17%、12.51%、201.13%。

(3)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接受到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

①NO2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在0.015μg/m3~1.277μg/m3之间,占标率为0.036%~3.192%。

②SO2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在0.003μg/m3~0.256μg/m3之间,占标率为0.015%~0.1.278%。

③PM10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在0.001μg/m3~0.085μg/m3之间,占标率为0.002%~0.213%。

④PM2.5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在0.0005μg/m3~0.043μg/m3之间,占标率为0.003%~0.284%。

⑤Cd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在0.003ng/m3~0.256g/m3之间,占标率为0.058%~0.256%。

⑥Pb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在0.029ng/m3~2.554ng/m3之间,占标率为0.006%~0.511%。

⑦Hg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在0.002ng/m3~0.170ng/m3之间,占标率为0.004%~0.339%。

⑧二噁英年平均质量浓度0.005×10-3pgTEQ/m3~0.425×10-3pgTEQ/m3之间,占标率为0.0012%~0.071%。

3、重金属及二噁英沉降影响分析

Pb、Hg、Cd和二噁英的年总沉降量最大值分别为0.2934mg/m2、0.0190mg/m2、0.0302mg/m2、0.0451ngTEQ/m2,年总沉降最大值均落在与扩建工程烟囱距离715m、坐标为(X:

-480,Y:

-530)处。

4、防护距离

本次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和参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公式计算,并依据原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规定,扩建工程厂界外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

扩建工程厂区东侧的先锋队村搬迁后,环境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保护目标。

在扩建工程建设期间和建成后,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二)地表水影响分析

扩建工程垃圾池的渗滤液及卸料区、污水沟道间冲洗水以及垃圾车冲洗水,收集后由渗滤液泵通过管道送至园区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二期)处理,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标准中最严要求,由回用水泵送至厂区的循环冷却水池回用于生产。

生活污水先、化验室废水、车间冲洗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补充至回用水池,全部回用不外排。

扩建工程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地下水影响分析

(1)地下水的影响分析

垃圾卸料平台采取了C30防水混凝土加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防渗措施;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底和侧壁均采取了由防水抗渗钢筋混凝土底板、聚乙烯膜(PE隔离层)、自粘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两道)等多层防渗材料组成的防渗层。

正常工况下垃圾渗滤液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在垃圾池防渗层失效的事故工况下,垃圾渗滤液的影响范围集中在厂区及其地下水径流的下游区域,在此范围内无地下水敏感目标分布。

(2)运营期地下水监控计划

运营期针对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的分布情况,设置长期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及时掌握项目区周边地下水水质的变化情况。

(四)噪声影响分析

经预测,扩建工程各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焚烧后的炉渣外售给三亚市绿茵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理后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待检验合格后送至三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滤袋、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与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一起回垃圾池入炉焚烧。

扩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做到合理处置,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垃圾和飞灰运输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工程物料运输线路均为水泥路面,引起的扬尘量较小;垃圾采用大吨位密闭垃圾车运输,可杜绝扬尘和恶臭影响。

扩建工程生活垃圾、物料等运入均需通过羊抱线路,由此增加的小时车流量约为8辆/小时(往返)。

扩建工程增加的车流量占其现状车流量比例较小,由此增加的噪声影响可接受。

(七)环境风险管理

扩建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

1、恶臭气体事故排放

焚烧炉同时检修且除臭装置失效的事故工况下恶臭气体外排。

2、二噁英事故排放

垃圾焚烧炉出现故障、或者一台焚烧炉袋式除尘器发生故障或失效的情况下,导致二噁英事故排放。

3、柴油储罐泄漏、火灾、爆炸

由于工艺和设计因素、设备因素、管理因素等可能导致柴油储罐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环境风险。

4、渗滤液渗漏

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防渗层破损,渗滤液渗漏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在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后,上述环境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扩建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各类污染物产生情况,扩建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防治要求、防治效果见表4。

表4扩建工程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

防治措施或验收要求

验收要求

大气

污染

防治

焚烧烟气

设2套烟气净化设施,包括:

SNCR脱氮+喷雾反应塔+袋式除尘器,预留PNCR脱氮,配套活性炭喷射和干粉喷射。

设计污染物排放浓度(24h):

烟尘≤8mg/Nm3、NOx≤120mg/Nm3、CO≤30mg/Nm3、SO2≤20mg/Nm3、HCl≤8mg/Nm3、HF≤1mg/Nm3、Hg≤0.02mg/Nm3、Cd+Tl≤0.03mg/Nm3、Pb等≤0.3mg/Nm3、二噁英≤0.05ngTEQ/Nm3;

设计保证净化效率:

脱硫≥97%、脱除HCL≥99%、脱除HF≥98%、脱氮≥80%、除尘≥99.9%、二噁英去除效率≥99%、重金属的脱除效率≥99%。

烟气达标排放。

设集束式烟囱:

高度80m、内径2×φ2.1m。

符合标准要求

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2套。

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炉膛内焚烧温度、炉膛压力、烟气出口氧气含量、一氧化碳含量。

符合标准要求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2套。

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中CO、CO2、颗粒物、NOx、SO2、HCl、HF浓度和烟气不透光率等因子。

恶臭气体

垃圾上料引桥封闭、入口设置风幕机;垃圾卸料平台封闭、并设冲洗装置;垃圾池采取防渗结构设计、卸料平台及垃圾运输坡道防渗;垃圾储仓封闭、呈负压状态,一次风机从垃圾池上方引风,送至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停炉时开启除臭风机,臭气经1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后,经高度为17m的排口达标外排。

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

渗滤液收集池封闭,采用机械排风方式将臭气排至垃圾池内,防止臭气外逸。

工业粉尘

焚烧主厂房内的消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等粉料储仓均密封、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共4台。

颗粒物达标排放

飞灰固化车间的飞灰仓、混合搅拌机等产尘工序均设置布袋除尘器,共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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