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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通办业务办税指南

同城通办”业务办税指南

来源:

日期:

2011-12-28

 

“同城通办”业务办税指南

一、   概述

1、问:

什么是“同城通办”?

答:

“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市区各国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常规涉税事务的全新办税模式。

实现“同城通办”以后,纳税人在办理“同城通办”范围内的涉税业务时,不必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不可,而是可以选择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2、问:

目前已纳入“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事项的有哪些?

答:

根据目前信息化基础和管理现状,确定以下七个事项作为“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事项,即:

申报征收(通报通缴):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季度)、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等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在内的各税种的申报征收(含扣款或税票打印);

抄税认证(通抄通认):

包括一般纳税人征收期内IC卡抄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

发票购销(即通售通验):

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的验旧和领购,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申请定印衔头发票的企业,以及超过核定用量以上的发票验旧供新;

代开发票:

普通发票代开(免税农产品除外)和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咨询:

税收政策上门咨询服务的受理;

纳税证明开具:

包括已纳税证明和换开完税证明的开具;

发票轻度违章的简易处罚等。

3、问:

哪些业务目前不适用“同城通办”?

答:

1、纳税人逾期申报,以及一般纳税人逾期抄税和申报纳税;

2、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注销发行、税控IC卡更换、维护授权、注销报税、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处理、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及其他需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的业务;

3、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复印件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业务。

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增量手续;

5、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

6、各税种的委托代征;

7、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8、个体工商户的领购发票;

9、申请定印衔头发票企业的验旧供新;

10、各税种的逾期申报以及处罚;

11、发票领购簿的申请以及普通发票的增量申请;

12、跨税种抵缴;

13、其他需要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审核的涉税业务。

4、问:

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答:

不需要资格审批。

5、问:

如何办理“同城通办”业务?

答:

纳税人办理“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业务时,按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后,自行选择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6、问:

目前“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包括哪些?

答:

包括上城区国家税务局、下城区国家税务局、江干区国家税务局、拱墅区国家税务局、西湖区国家税务局、滨江区国家税务局和开发区分局的办税服务厅。

7、问:

如何申请开具已纳税证明?

答:

如果纳税人自己的需要,要求税务机关开具已纳税证明的,可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大厅的“全程服务台”办理即可。

税款所属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前的纳税证明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8、问:

使用“一户通”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何换开完税证明?

答:

使用“一户通”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果需要纸质完税凭证,可凭开户银行打印的《“一户通”系统同城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换开《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9.问:

“同城通办”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时间是否调整?

   答:

“同城通办”以后,各办税服务大厅在正常工作日的服务时间不变,但为了保证票、款的安全,每日发票的发售时间截至到下午4点30分。

月末,如遇双休日,各办税服务大厅将派人值班,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

每月征期实行中午值班制度,有值班人员处理申报征收类业务。

二、申报征收

1、问:

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

答:

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在法定的期限(节假日顺延)内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纳税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就近选择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进行申报。

2、问:

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

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一、二、三、四);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清单;

(4)重点税源调查表(列入重点税源的企业);

(5)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须报软盘);

(6)从事成品油零售的纳税人须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3、问:

推行“同城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

推行“同城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应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问:

推行“同城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消费税申报时须附哪些资料?

答:

推行“同城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消费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问:

申报填报数据与税务局系统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答:

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数据与税务局系统数据不一致时,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说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核实后再办理申报。

6、问:

发现申报错误如何纠正?

答:

纳税人发现当月申报有误,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或到原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7、问:

发现申报缴纳错误,多缴了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

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8、问:

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如何办理?

答:

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局办理申报。

9、问:

在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事项上,哪些项目已列入“同城通办”服务范围?

答:

涉外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的申报纳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已列入“同城通办”范围。

10、问:

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

答:

纳税人持以下资料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办理上门申报:

(1)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2)《资产负债表》;

(3)《损益表》。

三、抄税认证

1、问:

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进行抄税申报?

答:

征收期内(一般是5号前),一般纳税人自行持税控IC卡(或报税软盘)、其他抵扣凭证信息采集软盘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抄税申报。

未按规定期限抄报税的,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问:

一般纳税人无法正常抄报税怎么办?

答:

一般纳税人正常抄报税不成功时,应携带发票记帐联和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3、问:

实现“同城通办”后,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

答:

每月工作日,一般纳税人可持合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领取《认证结果通知书》。

4、问:

是否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都可以全市通办?

答:

不是。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记帐联复印件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需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除了以上情况外,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均可通办。

5、问:

如果需要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怎么办?

答:

纳税人需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的,可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申请补打。

四、发票购销

1、问:

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如何办理?

答:

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确定业务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应到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得。

2、问:

“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哪些发票?

答:

“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发售。

纳税人可选择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或“全程服务台”办理发票领购和验旧手续。

3、问:

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业务?

答:

纳税人需持下列资料在城区(萧山、余杭区除外,下同)各办税服务大厅按月供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税控IC卡;

(6)《选择发票号码查询》(保留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个项目);或最后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负数发票清单、正数发票废票清单、负数发票废票清单;

(7)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和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原件。

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业务?

答: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需报送下述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税控IC卡;

(6)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和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原件;

(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记帐联;

(8)《选择发票号码查询》(保留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个项目);

(9)正数发票清单;

(10)《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专用发票抵减或差额预缴增值税款申请表》

5、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的,应在哪里办理增购手续?

答:

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或“次供量”的,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购发票手续。

6、问:

如何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答:

纳税人可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的“发票管理”窗口或“全程服务台”申请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携带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人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税控IC卡;

(6)《选择发票号码查询》(保留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个项目);或最后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负数发票清单、正数发票废票清单、负数发票废票清单及作废发票全部联次;

(7)《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报备单》

 

7、问:

如何办理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答:

纳税人可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或“全程服务台”申请领购普通发票,应携带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上次购买的普通发票。

8、问:

个体工商户领购发票,是否实行“同城通办”?

   答:

个体工商户领购发票暂不实行“同城通办”。

个体工商户如要领购发票,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9、问:

如何办理退票?

答:

纳税人如果发现领购的增值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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