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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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六个一”重要部署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1〕34号)及《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拓展,着力解决企业开办程序繁、项目审批时限长、群众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消除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的羁绊,破除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的障碍,优化政务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六个一”重要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1〕34号)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拓展,着力解决企业开办程序繁、项目审批时限长、群众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消除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的羁绊,破除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的障碍,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建设优质、高效、便利的创业创新环境,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营造快捷、高效、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实施“1133”战略,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企业开办3天行动。

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和照后减证改革,将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

全县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使企业尽快进入经营状态。

1.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

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除特别规定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登记整合并入企业登记环节;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畅通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最多跑一次”。

外资企业设立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实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

完成时限:

2021年7月31日前)

2.简化企业开办环节。

将企业登记、公章备案、涉税事项整合为1个窗口办理,提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

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

简化涉税办理流程,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企业登记有关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到金税三期系统;全面落实“一窗通办”“同城通办”和“异地可办”服务。

企业设立登记不超过2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发票领取不超过1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

2021年7月31日前)

(二)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项目审批50天行动。

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从申请核准(备案)到获取施工许可全流程,通过精简报件、归并环节、压缩时限,做到各环节的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缩减一半以上,各环节审批总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

3.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核、备手续和环节。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投资审批项目必须进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项一表一码”。

政府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与项目审批合并办理,对纳入各级行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核准项目只保留对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等两项前置要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投资备案类事项全部实行属地办理,备案机关收到企业申报的全部规定信息即为备案。

(牵头单位:

县发改局;责任单位:

县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31日前)

4.整合各审批环节。

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将可研、初设阶段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所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不互为前置;将建设施工许可阶段的消防、人防设计等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作初步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等实行并联审批。

各审批主管部门要全面清理、坚决砍掉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要建立分类审批模式,逐一列明许可名称、法律依据、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并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审批、一窗出件。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31日前)

5.清理规范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外,凡属企业经营中自主决定事项、市场调节事项一律不得强制组织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

确需保留的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应经合法性审核并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评审内容、专家构成要求、评审规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付费主体等。

(牵头单位:

县委编办;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31日前)

6.全面提高企业生产运营便利度。

清理企业在获得水、电、气供应中的各类“搭车”行为。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一律不得以各类许可、备案、证明等作为企业获得水、电、气供应的前置条件。

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标准要求,不得向用户强制指定水、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确需指定的,必须以清单形式公布,并列明指定事项、法律法规依据。

压缩水、电、气供应办理时限。

企业供水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到低压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2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35个工作日。

用气办理报建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通气)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水、电、气企业要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

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开通电子支付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

县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21年8月31日前)

7.规范发展中介服务市场。

继续清理“红顶中介”,公布全县统一保留的中介服务清单。

加快中介机构培育发展,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

规范各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

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稳步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

县委编办;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31日前)

8.推进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进一步理顺我县检验检测中心体制机制。

全面清理对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管理的政策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以所有制、隶属关系等为条件法外设槛,限制竞争;不得对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检测品种、检测业务范围等进行限制。

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检测检验机构,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

(牵头单位:

县委编办;责任单位:

县检验检测中心、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一网办通”行动。

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部门间、层级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确保政务服务“一网办通”。

在线可办事项数2021年底达75%、2021年达到90%以上。

9.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

由县直各部门牵头编制完成本行业、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参照编制除行政许可外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

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文件、材料、表格,县直各部门要参照本行业、本系统州级部门牵头制定的统一规范格式和范本,免费供群众下载,实现全州范围内同一事项名称、行使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全统一,并实行一库管理,动态更新。

让部门按照标准办事,让群众办明白事、便捷事。

(牵头单位:

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编制由县发改局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

10.推进“不见面审批”。

按照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原则上不再批准部门单独建设孤立的信息系统,对未按照要求改造对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

凡部署在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非涉密审批业务系统必须接入省、州、县互联互通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公布在线办理事项清单,全力推行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

全面梳理并公布在线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生产经营、投资备案、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复杂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预审。

同时,广泛运用物流快递、在线支付、网上身份认证等方式,实行远距离证照寄送、远距离缴费、远距离认证。

(牵头单位:

县委编办;责任单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31日前)

11.全面推行就近申办,实现全省通办。

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对办理量大、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实行全城通办,并逐步实现全县、全州、全省通办,通办事项要以清单形式对外公布。

(牵头单位:

县经信局;责任单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

12.项目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政策依据、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全公开。

政府投入竞争性领域支持企业的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要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示。

投入竞争性领域的政府支持企业资金、政策优惠必须依法在各级政府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公布,列明支持内容、获得条件、评审程序、不予批准的情形等内容。

对获得支持的企业,要列明企业名称、获得支持的项目、获得支持的内容、获得支持的条件等。

对以不当手段骗取政府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的,要坚决查处,并将有关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21年8月31日前)

(四)推动政务服务转型升级,实施“只进一扇门”行动。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

13.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全覆盖。

认真借鉴楚雄市等4个试点改革经验,及时启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重点要在涉企服务、投资审批等领域突破和创新,逐步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

(牵头单位:

县委编办;责任单位:

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

2021年7月31日前)

14.全面推行集合审批。

县直各部门所有面向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接受政务服务平台监督,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中心之外无权力”。

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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