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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扶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扶风县人民政府

 

扶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扶风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一、规划调整目的1

二、规划调整任务1

三、规划调整依据3

四、规划调整原则6

五、规划调整范围7

六、规划调整期限7

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8

第一节县域概况8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10

第三节调整完善新形势12

第四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14

第三章规划调整目标21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21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21

第三节规划控制指标22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5

第一节农用地25

第二节建设用地26

第三节其他土地29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30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30

第二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32

第三节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40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43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43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44

第三节林业用地区44

第四节牧业用地区45

第五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6

第六节独立工矿区47

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48

第八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8

第九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9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50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50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51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52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52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54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54

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55

第三节加强土地整治58

第四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59

第九章各镇(街道)主要用地调控63

第一节各镇(街道)土地利用方向63

第二节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65

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66

第一节交通项目用地66

第二节水利项目用地66

第三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66

第四节旅游设施项目用地67

第五节环保项目用地67

第六节其他项目用地67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8

第一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配套制度68

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68

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经济调控机制69

第四节提高规划管理科技水平70

第五节建立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70

第十二章附则72

附表73

附表1扶风县规划目标指标表73

附表2扶风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74

附表3扶风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75

附表4扶风县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76

附表5扶风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77

附表6扶风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78

附表7扶风县各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81

附表8扶风县各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82

附表9扶风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83

附表10扶风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84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调整目的

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本着贯彻落实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促进扶风县“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在实施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通过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进一步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

有效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规划调整任务

(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分析和梳理规划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时修改情况。

全面分析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客观分析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提出规划调整完善的思路,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按照宝鸡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根据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成果、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及其他指标。

(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在落实全县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基础上,充分衔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科学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

(四)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结合“三线”划定工作,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

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3.27,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6、《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5.8,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6、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7、《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陕国土资发〔2014〕56号);

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9、《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10、《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

(三)技术标准

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4-2010);

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1-2009);

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1-2010);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

(四)相关规划

1、《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宝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3、《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4、《扶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扶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6、《扶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7、《扶风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8、《扶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9、《扶风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10、《扶风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11、《扶风县“十三五”移民(脱贫)搬迁专项规划》;

12、扶风县其他相关规划。

(五)相关资料

1、扶风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扶风县土地变更调查成果(2009-2014年);

3、扶风县2014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

4、扶风县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

5、扶风县2017年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举证划定成果及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四、规划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本轮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深入实施本轮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和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下级规划的控制,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修编,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推进“多规合一”,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五、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与扶风县最新行政区管辖范围一致,包括城关街道、绛帐镇、段家镇、午井镇、杏林镇、召公镇、天度镇和法门镇,共1街道7镇,土地总面积705.29平方公里。

六、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基期年:

2005年;

规划调整基准年:

2014年;

规划期限:

2006-2020年;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扶风县属宝鸡市管辖,位于陕西八百里秦川腹地,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7°45′00″-108°03′28″,北纬34°12′43″-34°38′10″之间。

东北与永寿县、乾县交界,东与武功县、杨凌示范区连接,南与周至县、眉县毗邻,西与岐山县接壤,北与麟游县相邻。

南北长45.60公里,东西宽27.60公里,土地总面积705.29平方公里,占宝鸡市土地总面积的3.90%。

二、自然条件

(一)地质地貌

全县地域南北长东西窄,地势呈北高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

境内北部为低山丘陵地带,中部为广阔的黄土台塬,南部为渭河川道。

渭河和韦水两条河流分别从南部与中部由西向东穿过,七星河、美水河、太川河由北向南穿过,将塬区切割成大小不等的七大块,因而形成了山、塬、川三个明显的地貌单元。

海拔最高1579.80米,最低438.40米。

(二)气候水文

全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长,春、夏、秋季短。

全县冬季145天,春季67天,夏季92天,秋季61天。

日照充足,光能资源丰富。

降水集中,雨热同期,年平均降水量591.80毫米,7、8、9三个月集中了全年48.80%的降水量。

南北气候差异比较明显,干旱和秋季连阴雨是主要的灾害性气候。

年平均气温为12.40℃,极端最高气温42.70℃,极端最低气温-19.50℃。

属黄河流域,境内的河流有渭河、韦水河、七星河、美水河、太川河、清水河等六大河流,水资源总量49.86亿立方米,其中渭河和漆水河过境流量即达46.56亿立方米,可开发利用量占资源总量的6.60%,居民人均786立方米。

(三)矿产资源

全县矿产资源多为建材原料,北部山区下古生代地层盛产灰岩,储量约15亿立方米,碳酸钙含量50%以上,按品质分作水泥、白灰、大理石原料,年开采量3~5万立方米。

大理石储量320万立方米,按颜色、花纹、组成、结构区分,有26个品种。

中部黄土台塬盛产制砖粘土。

南部渭河滩地有大量的沙、砾石,年开采0~15万立方米以上。

三、社会经济概况

2014年全县总人口42.0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70万人,农业人口25.3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61‰。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5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9.72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9.76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1.0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9.6:

49.5:

30.9。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23946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0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36元。

全年农林牧渔完成总产值35.07亿元,工业增加值完成37.51亿元,全县48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7.5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8.31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49.8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0.39亿元;跨市区投资2.19亿元;农户投资6.73亿元。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07亿元,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7.97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10亿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70528.69公顷。

其中农用地面积59865.4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9067.56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595.7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4.88%、12.86%、2.26%。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38366.14公顷,园地面积5439.99公顷,林地面积13365.19公顷,牧草地面积107.94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2586.17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64.08%、9.09%、22.33%、0.18%、4.32%。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877.6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6.88%。

其中城镇用地面积1889.0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419.13公顷,采矿用地面积435.65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33.77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3.98%、68.79%、5.53%、1.70%。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820.7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05%。

其中铁路用地面积63.08公顷,公路用地面积527.40公顷,管道运输用地面积0.39公顷,水库水面用地面积194.8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面积35.06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7.69%、64.25%、0.05%、23.74%、4.27%。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69.1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07%。

均为特殊用地。

(三)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357.31公顷,占其他土地的22.39%。

其中河流水面面积173.00公顷,滩涂面积184.31公顷,分别占水域面积的48.42%、51.58%。

自然保留地面积1238.3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77.61%。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地域差异较大

北部低山丘陵和山前洪积扇区,耕地多为旱坡地,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特别是丘陵山区,林地分布集中,山前缓坡地苹果栽植面积大。

中部台塬区土地平整肥沃,自然条件较好,粮食种植面积大约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70%,交通便利,工业、旅游业及种植业、养殖业均有一定规模。

南部渭河川道区土地平整,水资源丰富,粮食稳产高产,交通十分便捷,以食品加工、机电、纺织、化工等为特色的工业发展迅速。

(二)农用地以耕地为主,林地次之

全县山、川、塬、滩皆有,地势较为平坦,属宝鸡峡和冯家山两大水利灌区,发展农业生产的条件比较优越。

2014年,耕地面积为38366.14公顷,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64.08%;林地面积13365.1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2.33%。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最大,林地次之。

(三)建设用地以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独立工矿建设用地比例小

2014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共计7308.2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2.77%,独立工矿建设用地面积569.4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23%。

第三节调整完善新形势

一、国家政策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全国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部署。

为落实中、省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决策部署,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式变化,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迫切需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合理调整全县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规划指标,提高基本农田保护水平,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强化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任务

(一)县城经济转型升级进入关键时期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是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重要时期,更是扶风县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突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

扶风县将要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经济带、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发展机遇,利用交通区位便利、特色优势产业明显、历史文化深厚、近邻杨凌示范区等优势,有效承接有机食品加工、新型机械制造、服务经济等产业转移,推动产业升级带来契机,实现产城联动、统筹发展,为我县加快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二)“一带一路”建设创造发展新机会

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设想的实施,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陕西省处在“一带一路”的关键支点上,并且占据着向西部开拓发展的前沿位置,宝鸡市更是“新丝绸之路”向西拓展的第一个“大站”,势必将在我国和我省新时期发展过程中凸显重要作用。

我县作为宝鸡市最东端的“门户”,对发挥佛教文化和佛教圣地优势,建设国际化文化旅游目的地,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历史机遇。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开拓进取精神的鼓舞下,发展建设势头强劲。

三、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定位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确保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为底线,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严格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核心区及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对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规划调整,使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规划方案的始终,不仅在规划原则方面明确环境保护的要求,而且要基于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分析基础上,推行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空间管制措施。

第四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

一、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

本轮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36687.00公顷。

2014年耕地面积为38366.14公顷,占规划指标的104.58%。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轮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5587.00公顷。

2014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667.31公顷,占规划指标的100.23%。

3、建设用地总规模

本轮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340.00公顷以内。

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为9067.56公顷,完成了规划指标的87.69%,余有1272.44公顷的用地空间。

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166.00公顷以内。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877.64公顷,完成了规划指标的85.94%,余有1288.36公顷的用地空间。

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983.40公顷以内。

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458.51公顷,完成了规划指标的61.72%,余有1524.89公顷的用地空间。

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74.00公顷以内。

2014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189.92公顷,占规划指标的101.36%,突破了规划指标15.92公顷。

(二)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93.00公顷以内。

截止2014年,已使用652.56公顷,占规划指标的65.72%。

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907.00公顷以内。

截止2014年,已使用555.00公顷,占规划指标的61.19%。

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本轮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07.00公顷以内。

截止2014年,已使用475.00公顷,占规划指标的67.19%。

4、土地整治任务量

本轮规划2006-2020年,土地整治任务量为620.00公顷。

2006-2014年,土地整治已补充耕地553.00公顷,土地整治任务完成了89.19%,还需补充耕地67.00公顷。

(三)效率指标

本轮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

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04平方米。

与规划目标相比,已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规划布局实施情况

(一)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本轮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在城关街道、法门镇及绛帐镇,保障了法汤高速公路扩建项目、扶杨公路改扩建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段家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召公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绛帐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机械加工工业园建设项目、县城新区建设项目、绛帐工业园区电源点建设项目、法门寺旅游文化景区电源点建设项目、北部建材加工工业园区电源点建设项目、法门寺文化景区二期工程、周原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县城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建设用地批而未用情况

由于征地协调难度加大、征迁资金无法落实、先行用地单位配合供地不力、用地需求下降等原因,截止2014年,扶风县“批而未供”面积291.18公顷,不存在“供而未建”情况。

(三)规划修改及局部调整情况

规划实施期间为保障乾法线法门至绛帐公路改建项目、扶风县七星河湿地保护道路建设项目、北部建材加工工业园建设项目、法门环卫基础设施项目等12个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扶风县对城关街道、法门镇、绛帐镇、天度镇及段家镇5个镇(街道)进行1次规划修改,调整面积约43.38公顷;多划的基本农田保障了规划修改中所涉及建设项目占用18.08公顷基本农田的核销。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个,拆旧区面积221.78公顷,建新区面积200公顷。

规划实施以来,总体符合本轮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的布局安排。

三、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一)社会效益

1、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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