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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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意见
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意见
2008年是全党全国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年,是奥运年。
2008年我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为构建和谐城管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上来
(一)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搞好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作为党的五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之中。
当前,由于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总体态势,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仍然艰巨、形势仍然严峻。
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在四个方面深化认识。
一是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基本内涵的认识。
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为动力,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途径,以建设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目标。
二是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基本要求的认识。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制度建设,寻求治本办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坚持惩防并举,治本与治标、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统筹推进,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把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整合起来;坚持重在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是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基本原则的认识。
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自觉把它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思想;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想结合,自觉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自觉把勤政廉政作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重要目标;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自觉把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
四是深化对加强党的领导是反腐倡廉建设根本政治保证的认识,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之中。
自觉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旗帜鲜明地履行职责。
自觉把反腐倡廉状况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必须在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有所作为。
科学发展观是十七大报告的核心,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有所作为。
一是要善于围绕中心工作有所作为。
反腐倡廉建设一定要围绕城管局的中心工作任务来进行。
要善于将上级的有关要求与本部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把上级的指导方针转化为开展工作的具体思路、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二是要善于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有所作为。
要大力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总的目标任务,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努力从思想上、作风上、制度上、纪律上为优化开展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三是要善于围绕建设“两型社会”有所作为。
武汉市城市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目的就是要解决环境、资源如何优化利用,达到经济的持续发展。
建设“两型社会”既是全市、全区的大课题,也是城管局的大课题,反腐倡廉工作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当前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围绕建设“两型社会”要求展开,我们必须立足长远,创新思路,调整重点,大力解决治理违法建设等问题。
二、坚持学习教育先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思想是基础,教育要先行。
源头治理腐败的关键是在党员干部中形成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创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思想舆论环境,而学习教育是实现这一要求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一)丰富学习内容。
将传统道德文化和现实学习教育相结合,针对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钱权交易和商业贿赂的行为,运用传统的道德理念精髓对管理者进行教育,大力倡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德理念,提倡“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政纪和思想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
让每个党员干部了解反腐倡廉的形势任务和政策法规,明确每个党员干部应该干什么、不能做什么,从思想上加深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的工作中去。
(二)改进学习方法。
基层单位职工素质差别较大,我们要改进常规的学习方法,按照不同的层次、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目标要求组织学习。
分别拟定不同的学习目标和计划,达到全员参与的目的。
(三)创新学习手段。
新时期的学习教育活动要适应党员群众新的需求,除了传统的读书读报、传达文件之外,更多地组织干部职工听讲座、看专题警示片、参观展览、开座谈会、办墙报、订阅报刊杂志和参加征文比赛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创造一个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增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要通过学习,吃透精神、指导行动,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实现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三、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源头防腐治腐工作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法规建设,充分发挥制度、法规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
2008年,城管局要全面落实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同时,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制度、法规的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六项禁令”,继续治理公款吃喝问题。
抓好市委、市政府“六项禁令”的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对外接待的申报审批程序及标准,制定落实职务消费货币化的相关规定,抓好督导组建设,履行督查职责,每月进行一次招待费开支情况公示。
每年按规定局内自审和接受区审计局审计,发现违反“六项禁令”的人和事,坚决依纪依规进行查处。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禁止党员干部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党员干部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党员干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执法队员、规费征收人员、渣土、路政管理人员参照执行。
(三)抓好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严格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今年要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收费程序,统一收费标准,对随意减免,多收或无规范票据等乱收费现象,实行责任追究,继续抓好“一个窗口”收费工作。
三是道路挖掘、恢复、占道、广告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阳光操作”。
推行首问负责制,落实服务承诺制。
四是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
对全局系统的道路维修、挖掘、恢复项目,设施、设备、办公楼的大型维修装饰项目,实行审计、监察、监督管理。
五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执行区政府[2004]96号文件,到政府指定的厂家及保险公司办理。
对大宗办公设备、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采购实行重点招投标或者进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六是实行对旅游、组织活动等涉及相关商业贿赂行为的有效监督。
七是实行对行政执法罚款项目的有效监督。
(四)继续落实“三项谈话”制度。
一是对拟提拨的正、副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就执政为民、拒腐防变、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是诫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且发现有违纪苗头,但不构成立案查处的必须对其进行党风廉政诫勉谈话,予以提醒和打招呼,让其讲清问题,要求限期改正。
三是对局属各单位(科室)的主要领导定期进行廉政谈话。
(五)贯彻落实禁赌“五条纪律”
根据洪城管发[2006]23号文,继续抓好“禁赌五条纪律”工作,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及“带彩”娱乐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倡导健康文明娱乐活动,营造禁赌、拒赌的社会氛围,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遏制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及“带彩”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
四、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
各单位(科室)要积极配合,加强教育,搞好预防,防止发生案件事故。
(一)开辟案源渠道,发现案件线索。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纠风和执法监察,经济责任审计,办理群众投诉和舆论监督等各种渠道,广泛发现案件线索。
并且要通过以案带案,深挖案中案。
(二)增强程序意识,提高审案能力。
建立健全线索筛选、立案、调查、审理、处理、执行、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的业务流程和程序以及监督制约机制。
严肃办案纪律,健全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监督制度,做到依纪依法办案,不允许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现象。
(三)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
加强同司法、行政、监察、各执法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密切配合,在查办案件中实现职能、手段和人员力量的优势互补。
五、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
(一)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预警机制,将信访举报工作的重心由被动接受群众信访变到积极预防上来,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对疑难信访问题定期排查,摸清底数,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分工包案。
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全面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落实服务承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信访问题不出城管局。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重视信访工作,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确保单位职工群众无重复上访、群体上访、越级上访,要积极宣传,提倡署实名举报和完善网上举报工作,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四是要以落实初信初访责任为保障,确保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二)继续抓好《实施纲要》的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监督作用。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将信访监督作为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重要内容,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领域,进一步明确信访监督的重点和范围,规范信访监督的形式、方法、程序和要求。
二是充分发挥信访监督及时、快捷的优势,立足于抓苗头、抓预防、抓教育,将监督关口前移,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不廉洁、轻微违纪、不拘“生活小节”等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地在党纪国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三是充分利用信访约谈、发信访通知书、发监察通知书等形式,大胆履行信访监督职能,抓好批评教育、约束和保护作用。
(三)及时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工作信息,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参谋作用。
一是紧紧围绕全局的整体方针和纪检监察具体工作部署,在认真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及时筛选和报送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利用信访资源,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
二是根据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综合分析一些重要、有价值的、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为纪检监察及时掌握情况,调整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是阶段性的针对信访举报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六、切实做好行政投诉办理工作
(一)加大行政投诉办理力度
2008年局行政投诉将加大直查快办的力度,对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绝不庇护,并作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全局干部职工。
各单位对自行受理的行政投诉,要认真调查处理,不能护短,凡因对行政投诉重视不够、处理不当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因工作不力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规范行政投诉办理程序
全局各单位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投诉,要做到“必受理,必调查,必处理,必回告”。
受理要热情有耐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分析,对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投诉要及时受理,对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不能简单一推了事,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或提出相应建议。
对受理的行政投诉,要及时展开调查,调查务必做到深入客观。
对调查结果属实的投诉事项,要严重处理并认真整改,凡投诉人对调查处理意见不满意的要重新调查处理,要做好保护投诉人和投诉人的回告工作。
(三)加强行政投诉工作领导
行政投诉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增强单位行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行政投诉工作的领导。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党委、纪委将继续与各党(总)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责任考核,健全完善制度。
(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对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问题或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审”,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坚持和完善报告和通报制度
一是坚持局党委班子成员向局党委会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通报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创新思路,认真落实责任制,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取得新的工作成效。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