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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

农信社.txt只要你要,只要我有,你还外边转什么阿老实在我身边待着就行了。

  听我的就是,问那么多干嘛,我在你身边,你还走错路!

跟着我!

不能给你幸福是我的错,但谁让你不幸福,我TMD去砍了他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是在全省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基础上,由1家市联社和72家县(市)联社共同入股,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设立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于2001年9月19日正式开业。

  几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联社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三农”宗旨,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指导县(市)联社加大支农力度,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户担保贷款等业务,为农民致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积极的信贷支持;通过推动所有符合条件的县(市)联社进行增资扩股工作,进一步构造农村信用社投资主体,落实了风险责任;通过推动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模式,提高了自我约束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目前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31家,占全省法人机构的43%。

在电子化建设方面,已初步建立起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化服务体系,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

全省农村信用社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经营活力不断增强,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08年12月,存款总额已突破4785亿元,贷款总额已突破3446亿元,在全省金融机构中仅次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三分之二县(市)联社的存贷款规模已位居当地金融机构之首。

  在新的发展时期,省联社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将继续以服务农户为基础,以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导向,以支持县乡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目标,立足“三农”,服务县乡,把农村信用社建设成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服务。

名师指导:

备考2008年H省农村信用社系统面试

H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录基层员工笔试已于2008年3月22日上午9:

00-11:

30如期顺利举行,笔试满分为150分。

本次共计划招录员工2950人,而实际共有43787人参加了笔试,录取比例高达15:

1.

《H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录基层员工公告》载明:

省联社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县级联社拟招聘人数1: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上述信息,我们不难看出,能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进入面试环节,实属不易,乃佼佼者也;但是,这只是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面试若不过关,笔试状元也枉然!

京佳公务员考试培训学院扬眉老师特提醒通过笔试的广大考生要充分认识面试的重要性,和笔试的重视程度相比,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此,扬眉老师根据自己对面试的研究、分析和总结,给予参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面试的考生方向性指导和建议,以助大家一臂之力。

一、了解面试内容

这次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举止仪表等。

1、逻辑思维能力,它是指人脑通过对客观事物的间接概括反映,获得对于客观事物全面的、本质的与规律性的认识的能力。

它具体包括分析能力、综合能力、比较能力、抽象能力和概括能力。

2、应变能力,是指有压力状况下思维反应敏捷;情绪稳定;考虑问题周到。

3、组织协调能力,是指:

依据部门目标,预见未来的要求、机会和不利因素,并做出计划;看清冲突各方面关系,根据现实需要和长远效果做适当选择;及时做决策;调配、安置人财物等有关资源。

4、业务知识水平,是指对金融机构,尤其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业务知识的理解与把握,以考察考生是否适合在该系统工作。

5、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这两个方面贯彻整个面试过程,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其他方面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它们将举足轻重。

二、把握面试特点

1、面试没有标准答案:

只有考生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能让考官感觉你做到了自圆其说,就可以了。

2、面试具有鲜明的主观性:

该特点与第一个内容紧密相联,一场成功的面试就是:

看着好看,听着好听!

而好坏与否就取决于众考官的共同感觉了。

三、熟悉面试套路

一般来说,凡公开招录人员的面试大都会选择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这就从形式与程序上保证了公开、公平和公正。

结构化面试是有其特定的答题套路和方法的,经过学习和训练,是能够得到很大的提升的。

下面就以结构化面试中必然会考的一类题型为例,示范如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缺乏人才,缺乏资金,缺乏观念更新,你认为什么什么最缺乏?

为什么?

【解题思路】

1.分清面试题型:

智能类试题。

2.把握测评要素:

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

3.整理答题思路:

(1)首先表明观点

(2)展开分析论证

(3)总结概括

【参考答案】

各位考官好!

我开始答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资金、观念等方面的支持都非常重要,但是最关键的因素应该是人才。

有了人才,就能利用、整合现有的资源,带领广大农民,进行各项建设。

所以,我认为新农村建设最缺乏的是人才。

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活动,是有具体的人来实施的。

人的素质、人的能力对各项建设都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

人的素质高、能力强,各项建设事业就会少走很多弯路,各种资源、有限的资金也会得到最合理的利用。

如果人的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即使有良好的基础、充足的条件,也不一定使之发挥应有的效用。

而人的能力高不高、强不强,人才的带动作用很重要。

第二,有了人才之后,可以引进资金、更新观念。

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非常强的。

当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足够的人才时,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克服建设活动中的各种不利因素。

资金缺乏,可以引进资金、积累资金;观念落后,可以到外地学习新观念,可以在实践中更新观念,等等。

总之,我认为,人才是我们进行新农村建设最缺乏的因素。

现阶段,我们应该创造各种便利条件,把大量的人才引入新农村建设的活动中,只有这样,我们的新农村建设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

答题完毕,谢谢各位考官!

(注:

该解题思路由京佳公务员考试培训学院教学研究部胡景照老师提供)

四、掌握面试技巧

面试测评的指标体系中,一般包括对参试者风度评价的内容。

在面试中,影响风度的指标主要有三个:

语言表达、动作举止和服饰仪表。

美国学者曾提出过一个公式:

一个信息表达的总效果=7%的语言+38%的声音+55%的面部表情。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面试中,除答题的内容外,应试者的表情、声音等其他因素,对面试成绩的影响也不可小视。

因为,良好的气质风度可以凸显应试者的个人魅力,加深考官和评委良好的感觉和印象,从而在面试中取得胜人一筹的成绩。

五、突破面试障碍

1、紧张是面试的“头号杀手”

一般来讲,众目睽睽之下,对绝大多数人而言,紧张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缓解它,把握好紧张度。

适度的紧张反而会帮助考生迅速进入较好的状态,让你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思想活跃。

彻底放松不正常,过度紧张必惊慌。

有道是:

惊慌必然失措、失措就会失常、失常导致失败。

在此扬眉老师提请各位考生注意:

面试失利,都是紧张惹的祸!

因此面对众考官的注视,哪位考生做到了适度紧张,保持了镇静从容,就已经处于积极主动,从而有效保障了后面环节的顺利进行,为面试中成功胜出奠定坚实的基础!

2、短时间快速反应是面试考生的最大挑战

时间短暂,气氛紧张,还要思路清晰,条例性强,内容丰满,形式可人,的确是所有考生都面临的考验与挑战,但同时机遇就蕴藏在这巨大的挑战中,正所谓:

机遇与挑战并存,看谁更加沉稳!

农村信用社改革30年

2008年是我国经济改革30周年,农村金融改革也走过了30年历程。

在这30年中,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

这个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

在改革调整中发展的阶段(1980年-1996年8月)。

主要体现在对于合作社“官办”体制的反思和初步调整。

1979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行长会议对信用合作社“官办”体制弊端作了认真剖析。

1982年12月,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重申信用合作社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

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提交的《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

报告指出通过改革,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作用,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

1989年,信用社进入治理整顿阶段,主要开展强化内部管理、整顿金融秩序的活动。

在这一阶段,通过清股、扩股,密切了信用社与社员的经济联系,经营管理体制有了明显改善,内部经营机制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向转变。

  第二阶段:

信用合作社独立发展阶段(1996年8月至2003年6月)。

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农村信用合作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重新规范,标志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重新走上了独立发展之路。

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由社员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改革的步骤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按照合作制的原则进行规范,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

1996年的改革启动了农信社以产权明晰为主旨的产权制度调整,初步形成了农村信用社自求发展、自我约束、自主决策的经营机制;基本理顺了农村信用社和央行及农行的关系。

  第三阶段:

深化改革阶段(2003年6月至今)。

2003年6月27日,在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将山东省等8省市列为试点单位,自此拉开了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的序幕。

该方案明确指出:

“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度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成立农村信用社省(市)级联社。

2003年银监会成立,农信社的监管职能转入银监会。

  2003年以来的试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有了较大变化;不良贷款率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改善。

农信社经过2003年以来的改革发展,已经初步改变了以往资产质量低、金融风险大、经营效益低下的局面,农村合作金融的命运出现了转机。

  1978年以来,农信社自身定位、业务功能、经营模式、管理体制等都在不断的频繁变动之中,学术界和决策部门对农信社改革的争议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

  一是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否是合作制。

合作制最核心的条件有四:

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营利性。

尽管我国决策部门一直强调农信社要坚持合作制,但历史事实表明,农信社从来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

首先,农民加入和退出合作社并没有遵循自愿性原则。

其次,合作社本来应该坚持互助合作的原则,但是农信社与社员之间的贷款程序与商业银行基本相同,非社员贷款占到50%左右。

再次,农信社不符合民主管理的原则,从来没有实行过真正的民主管理,其内部人员配置和经营决策带有浓厚行政管理色彩。

最后,信用社本来应该“主要为社员服务”,不以营利为主要目标,但是信用社已经明显地商业化,演变为一个追求营利目标的股份制金融机构。

  二是未来的农信社改革是否需要坚持合作制,重新回到合作制。

这个争议涉及农村信用社未来改革的目标模式问题。

在2003年之前,有关监管当局一直把农信社的改革定位于恢复真正的合作制,其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也是按照合作制的架构来设计。

在学术界,主流的观点认为,由于历史上农信社从来没有实行过真正的合作制,因此回到合作制的目标模式成本极高,而且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三是管理体制的选择。

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建立全国性的管理机构,模仿供销合作社组织,全国联合统一管理全国信用社的经营方针;第二是全国协会模式,属于相对松散型的行业管理;第三个意见是主张模仿美国模式,存在独立的监管机构和独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第四个是省联社模式,属于紧密型行业管理和纵向管理。

2003年后的改革,实际上采取了第四种意见。

但是紧密型管理意味着权力的集中,而缺乏监督的集中意味着官僚主义、低行政效率和寻租行为。

省联社的制度在实行后受到很多学者的批评。

  目前农村信用社体系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

一是农信社的历史债务包袱沉重。

二是农村信用社产权模糊,官办色彩仍较浓厚。

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清,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也不是纯粹的股份制。

名义上信用社为入股社员所有,由于社员股金数额很小,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很低而且分散,难以体现社员对信用社的所有权。

农村信用社从产权到管理,实际上掌握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手里,这违背了合作社成立的初衷。

三是经营亏损普遍比较严重。

相当大比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状况不佳,信贷资产质量差,亏损严重,一些已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难以持续经营。

四是农信社内部治理存在问题。

农信社的产权结构分散,股东权益得不到保证,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过度干预导致董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缺乏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制约,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

五是省联社的管理体制不合理。

省级信用联社本来只是一个比较超脱的行业性的管理和服务机构,但往往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

基层社、县级联社、省级联社之间形成了实质意义上的经济代理关系,联社既是行业管理者又是经营者,充当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

  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证明,存量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正确的定位和多元化的产权构建。

未来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基本趋势,是鼓励各地区农信社寻找符合本地区发展特点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坚持产权制度改革模式的多元化和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同时,明确农信社的功能定位,承认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和股份化趋势,不再执著于“合作制”的原教旨主义观念。

农信社应定位于建立真正的社区银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投资股的比重,改善内部治理结构,使农信社真正成为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

同时,未来的农信社还要加强跨区域的资源整合和竞争,打破地区垄断局面,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实力。

 

农村信用社改革大事记(1951年5月~2004年8月)

 

1951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信用合作会议的报告》,明确指出单独组织农村信用社,统一由银行领导,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试办各种信用合作组织。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形式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关于公社信用部工作中几个问题和国营企业流通资金问题的规定》,决定将设立在人民公社的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组成公社信用部。

1959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

决定把原来的信用社从公社信用社分出,下放给行产大队,成为信用分部,由行产大队和公社信用部双重领导。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信用社是农村人民的互助组织,是国家银行的助手,是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提出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

197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关于建议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中有关信用社问题的报告》,同意将农村信用社更改为"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

办理农村各项金融业务,执行国家金融部门的职能任务"。

1980年8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

"把信用社下放给公社办不好,搞成'官办'的也不对,这都不是把信用社办成真正集体的金融组织。

信用社应该在银行的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它要办的灵活一些,不应受银行一套规定约束,要起民间借贷的作用。

如果把农村信用社搞活了,供销社搞活了,农业责任制搞活了,三者一配套,社员的家庭副业也就搞活了,这将大大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4年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国发〔1984〕105号)文件指出:

"要通过改革,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项改革的领导,注意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

""农业银行要加强对信用社的领导,不宜改变信用社的隶属关系。

"建立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农业银行对信用社的领导通过县联社去实现。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发〔1985〕1号)文件指出:

"信用社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所组织的资金,除按规定向农业银行交付提存准备金外,全部归自己使用。

在保证满足社员农业贷款这后,可以以余款经营农村工商信贷。

可以跨地区开展存贷业务。

信用社之间、信用社与各专业银行之间可以发生横向业务联系。

存放利率允许参照银行所定基准利率上下浮动,有的可以接近市场利率。

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并接受农业银行领导。

"

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中发〔1986〕1号)文件指出:

"农村建设资金,除国家增加农业投资外,主要靠农村自身的积累。

提倡各地合作经济组织从当年收入中适当提取公共积累,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鼓励群众投资兴建各种生产设施。

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要制定不同区域和产业的信贷政策。

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技术改造。

中央去年一号文件对信用社规定的各项政策和国务院有关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应逐项落实。

不得向信用社下达指令性转存款指标,保证信用社多存多贷。

积极发展农村各项保险事业。

"

1987年中共中央《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中发〔1987〕5号)文件指出:

"信用合作社必须改革官办的积弊。

信用社在遵守国家金融法规的前提下,民主管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国家银行及各级政府均不得干预其资金营运的自主权。

信用社交纳准备金比例降到与专业银行一致;存贷款利率可以比照国家的基准利率,按市场资金供求状况适当浮动;业务范围可以与其他基层金融组织适当交叉。

县联社的体制改革,应在保证基层信用社合作性质的前提下,进行多样试点。

农业银行和其他专业银行在互等互利基础上,为信用社提供服务和相互代办委托业务。

"

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3〕91号)文件指出:

"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根据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要制定《农村合作银行条例》,并先将农村信用社联社从中国农业银行中独立出来,办成基层信用社的联合组织。

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只在县(含县)一下地区组建。

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按《农村合作银行条例》向农村合作银行参股,但不能改变农村合作银行的集体合作金融性质。

"

 

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3号),成立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

确定改革的核心是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改为由“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

改革的步骤是:

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对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然后按合作制原则加以规范。

  1997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姜春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就农村信用社按合作制改革、人民银行加强监管、组建行业自律组织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199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国办发〔1997〕20号),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合作金融组织,按合作制原则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完善和加强县联社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增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专门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工作。

  1998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整顿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1998〕145号),要求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按合作制进行规范改造,中国人民银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组建农村信用社县以上行业自律组织,行使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功能。

  1999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

会议提出,根据需要,逐步组建地(市)联社,承担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全国各省建立信用合作协会,主要职能是对信用社提供联络、指导、协调、咨询、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2000年7月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同意,人民银行和江苏省政府在江苏全省进行了信用社改革试点。

在明晰产权、完善经营机制的基础上,全省信用社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在常熟、江阴、张家港三个县级市组建了农村商业银行;在县(市)联社入股基础上,组建了江苏省联社。

  200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深化金融企业改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2〕5号),提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点是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

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在人口稠密地区和部分粮棉主产区,具备条件的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县一级法人体制。

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少数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可进行股份制改造。

全国农村信用社的监管由银行监管机构统一负责。

各省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指导本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加强自律性管理,并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

  2003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提出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总的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

  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指出: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2003年8月18日国务院召开试点省(市)政府负责人座谈会,黄菊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

黄菊副总理高度评价了农村信用社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要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现实需要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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