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请假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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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请假制度
企业请假制度
第一篇:
请假制度
请假制度
1指导思想
1.1明确请假手续办理程序,加强假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请假程序
2.1员工请假一定要按程序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2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假期申请单》,后附各类证明单据,写明请假类型、事由和请假日期、天数。
2.3请假单经批准后,及时将复印件交各部门考勤员留存,原件留存于行政人事部。
3批准权限
---部门经理1天
---行政人事经理2-3天
---分管领导3天以上
---总经理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
4请假流程
1天2-3天3天以上
主管及以下员工请假
部门经理
签字同意
部门经理
签字同意
部门经理
签字同意
完成,交行政
人事部归档
行政人事经理
签字同意
行政人事经理
签字同意
完成,交行政
人事部归档
分管领导
签字同意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
总经理签字同意
完成,交行政人事部
归档
完成,交行政
人事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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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假类型
5.1病假
5.1.1员工当日因病不能坚持上班,若无医院证明,经部门经理同意后需事后补病假。
5.1.2医院证明必须由地段及以上医院开出。
5.1.3员工因急重病需住院的,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到部门经理,并于出院后持住院证明或病假证明,填写《假期申请单》补办手续,逾期作旷工处理。
5.1.4医疗期内工资待遇
连续工龄
连续病假6个月以内的计算比例
不满2年60%
满2年不满4年70%
满4年不满6年80%
满6年不满8年90%
满8年及以上100%
注:
1、上表所述的“计算比例”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每月工资表中应得工资的70%为计发基数;
2、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企业职工最低标准的80%;
3、工资最低标准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四金”费用;
4、超过6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5.1.5试用期内病假最高限为累计15天或连续7天,逾期视作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6事假
6.1员工因事申请事假,须向部门经理陈述请假理由,视其理由合理与否酌情批准,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6.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公司有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6.3试用期内事假最高限为累计5天或连续3天,逾期视作劳动合同解除。
6.4事假期间扣除当天日工资。
7婚假
7.1员工入司后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享受有薪婚假。
7.2婚假必须在结婚证生效日起的半年内享受,因工作原因,经公司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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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符合晚婚年龄的员工可享受连续10个公历日的婚假,不符合晚婚年龄的员工,可享受连续3个公历日的婚假。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准予连续3个公历日的有薪丧假,事后须提供死亡证明;
8.2员工的旁系亲属死亡时,可准予1个公历日的有薪丧假,事后须提供死亡证明。
9生育假
9.1对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生育时,公司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产前假、产假、哺乳假。
生育假
产前检查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检
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假
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作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
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产假
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15天。
流产
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
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
给予产假45天。
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由本人申请,单
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授乳时间
婴儿一周岁内每天可授乳两次。
每次授乳
时间为30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符合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
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9.2女员工入职时必须说明是否怀孕,如有隐瞒,不可享受生育假。
9.3员工因各种原因需休息保胎的,在出具医院的证明后可以休假,该假期视为病假。
10陪产假
10.1男员工配偶生育,可享受连续3天公历日的有薪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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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请陪产假必须附出生证明。
11年假
11.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年假。
11.2如需连续休年假,须提前15天申请。
11.3年假天数为: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10天/年,以下人员5天/年;11.4年假的使用期限为一个自然年,逾期作废。
12加班调休
12.1员工加班,给予调休。
12.2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法定假日加班以加班工资方式结算。
12.3保安及工程维修加班以加班工资当月结算。
12.4员工本月加班须在次月调休,逾期作废。
13工伤
13.1员工因工负伤,所在部门经理须在事后24小时内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提交行政人事部。
13.2工伤期间公司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14附表
14.1假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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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申请单
姓名部门职位
申请理由:
□□病假须附病假单□无薪假□年假□陪产假
□调休□婚假□丧假□工伤假
□产假□其他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假期
由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日
请假事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签名总经理批准
第二篇:
请假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病假、事假
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
局长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请假,副局长及班子成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向局长请假;科室负责人向分管局长请假;其余干部职工1天以内向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上向分管局长请假。
干部职工病假在2个月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两个月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探亲假
职工探望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20天。
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合并休假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20天。
如配偶属学校教职工,已在假期探亲的,组织不再安排探亲假。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可凭据报销。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报销。
探亲假原则上可和公休假合并使用。
四、公休假
公体假由各科室年初作出计划,经分管局长审定并报局长同意后,原则上按计划休假。
凡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享受公休假。
5年至10每年休假7天。
10年以上不满20年每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凡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本人享受公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已享受公休假的职工,其病假、事假超过规定时间的,下一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由组织上安排疗养的干部职工,当年不再安排公休假,如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公休假的天数,可补足公休假天数。
参加党校学习、培训、进修及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当年不享受休假。
参加函授学习的干部职工如因听课、考试复习或调查研究、撰写论文而告假,其请假时间等于或超过本人应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五、加强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
局长离广出差、休假,事前应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和分管书记、市长报告,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一并报告。
凡请假1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并到办公室登记方能休假,假满后向准假人销假或续假。
不办请假手续或不续假的按旷工论处,不销假按请假对待,不到办公室登记者按旷工论处。
干部职工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等列入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干部职工的内容之一。
各科室要落实1人负责考勤,负责考勤的同志要按时将干部职工请假情况和假条交办公室,年终公布一次请假情况。
病假一月以内不扣奖金,一月以上扣发当月奖金,按年平均奖金计算。
事假10天以上扣发当月奖金,事假一个月以上扣发全部奖金的50%。
旷工3天以上,扣发全年的奖金。
公休假可以冲抵病事假,但不得冲抵旷工。
病假三月以上、事假15天以上、旷工3天以上,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公务员的资格。
六、其它法定假按规定执行
第三篇:
请假制度
刚察县民族寄宿制初级中学
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原则,促进管理的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丧假:
丧假不扣工资,不属满勤,丧假是指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丧假时间为5天。
二、住院病假:
1、住院期间,扣除当天的工作津贴,误餐费×请假天数。
2、出院后休养假
①手术的:
有15天的休养假;
②不做手术的:
有5天休养假;
③休养假期按住院标准扣除工资
三、其余假
1、1-事天不扣工资,不发满勤奖,考核不加满勤分
2、6-10天的扣日工资的30%
3、11-15天的扣日工资的50%
4、16-20天的扣日工资的80%
5、20天以上的扣日工资的100%
四、产假:
独生子女为6个月,非独生子女3个月,领养子女为3个月。
五、计算方法
1、旷工一天扣日工资200%,旷课一节扣100元。
2、日计算方法:
÷30。
3、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4、请假时间,早间有节假日不予扣除。
5、脱产进修的教师每月扣除餐补贴、绩效工资,另扣除实发工资的30%
六、请假离岗职工,注意安全,若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本制度从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