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市化工作简报第66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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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化工作简报第66期

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工作

简报

第66期

市新型城市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2年8月15日

目录

[领导指示]1.陈建华同志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型城市化发展系列文件

2.陈国同志对系列文件修改工作提出要求

[工作动态]第一专题调研组认真组织起草《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

[成果展示]1.把主体文件打造成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广州宣言”

2.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体育的健康、快乐和幸福

——市体育局坚持以人为本谋划体育事业新发展

3.市工商局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

[领导指示]

陈建华同志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新型城市化发展系列文件

8月1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稿)》等新型城市化发展系列政策文件稿。

会议认真听取了系列政策文件起草单位的汇报,各部门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陈建华同志强调,新型城市化发展系列政策文件的形成,是半年来全市开展新型城市化发展学习考察调研活动所取得的政策成果,含金量高,覆盖了广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事关广州未来发展宏伟大计,事关广州民生福祉。

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实事求是,认真研究制定系列政策文件,并将其作为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要抓手,创新思路,形成合力,抓好政策文件的落实。

(市政府办公厅供稿)

陈国同志对系列文件修改工作提出要求

8月9日,市新型城市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四次文件起草工作会议,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沈奎同志就贯彻落实市委第二次务虚会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系列文件作了安排。

与会同志围绕做好文件修改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陈国同志结合讨论情况,就抓紧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提出要求。

一是坚定信心,高度重视。

要进一步坚定修改完善好文件的信心和决心,充分认识到文件质量还有提升的空间,还要进一步加强修改完善工作。

二是汇聚众智,精益求精。

对市委第二次务虚会上的意见和建议,相关各组要及时消化和吸纳。

对每一条意见都要认真研究、科学甄别,在原有框架下,有针对性地吸纳有益的成分。

各组要按程序很好地汇聚方方面面智慧,真正实现集体创作。

三是统一体例,统筹兼顾。

要把统一体例和解决重复矛盾等问题作为下一步文件修改的重点。

特别是主体文件与配套文件要保持表述的一致性,在修改完善过程中要及时互动反馈,配套文件作出新的修改内容要及时报送市新型办,供主体文件参考。

四是科学论证,严格审核。

由市财政局全面梳理文件的目标、指标,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科学测算评估论证,保证出台的政策文件有可行性,能够落地。

由市法制办继续对政策文件稿的合法性加强审核把关,避免文件政策措施与上位法冲突。

(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编者按:

制定实施系列文件是新型城市化发展学习考察调研活动的核心任务。

目前,系列文件已经进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和提交审议的关键阶段。

我们将在各栏目中集中反映系列文件的起草过程、思路框架和主要内容,重点反映各政策文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反映各文件起草牵头部门、相关单位坚持边学边议边干,围绕系列文件涉及的重点事项谋发展、抓落实的情况。

欢迎提供这方面的稿件。

[工作动态]

第一专题调研组认真组织起草

《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

第一专题调研组在市政协主席苏志佳同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陈国同志带领下,深入开展新型城市化发展学习考察调研活动,充分消化吸收各专题调研报告及配套文件内容,形成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稿(以下简称《决定》)。

文件起草工作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学习调研阶段。

苏志佳、陈国同志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考察调研工作,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专题调研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出、找准制约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符合广州实际的对策措施。

围绕“目标、问题、对策”的要求,第一专题调研组有计划、分步骤、分批次地交错开展考察调研活动。

3月,苏志佳、陈国同志带队深入萝岗区,就产业转型升级等7个方面开展实地调研。

4—5月,谢宝怀、平欣光同志分别带队赴青岛、威海、烟台、佛山和沈阳、昆明、珠海等地开展考察调研。

王旭东、袁桂扬、王永平、伍第政等同志分别带队开展企业转型升级、新城开发、老城区改造、城乡一体发展等专题调研。

6月,随同市党政代表团赴京、津、沪学习考察,学习国内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

在深入扎实调研的基础上,第一专题调研组认真梳理学习考察调研成果,结合广州实际,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形成了《关于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调研报告》,为起草好《决定》打下良好基础。

二、深入研讨阶段。

同步推进学习考察调研与《决定》文件起草工作,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确定了时间节点和计划。

认真整理、消化国内外有关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资料,特别是借鉴其他城市先进做法和经验,对《决定》文件框架内容进行多次讨论、修改完善,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同时,开展系列专家研讨活动。

5月,召开了“推动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转型升级与制度创新”专家研讨会,邀请广州地区20余位专家,就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核心问题进行研讨。

6月,市委成立新型城市化发展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认真听取京、沪、穗三地专家的论述,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此外,委托中央党校、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三家国家级研究机构进行“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目标、问题与对策”课题研究,扎实做好课题组来穗调研工作,与各位专家进行深入研讨。

三、文件起草阶段。

万庆良书记、陈建华市长高度重视主体文件起草工作,7月16日、30日,分别听取文件起草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文件起草组按照万书记、陈市长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文件起草工作。

在形成文件第一稿后,采取集中封闭形式,对初稿的每一部分每条举措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

同时,市委政研室与15个配套文件加强联系沟通,与各专题逐一开展了四轮研讨会。

7月26日,陈国同志主持召开各配套文件牵头单位征求意见会,加强主体文件与配套文件之间的紧密衔接。

7月27日,将主体文件(征求意见稿)印发给市直各部门、各区(县级市)广泛征求意见。

8月2日,苏志佳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咨询会,听取各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8月6日至7日,市委召开第二次务虚会,起草小组根据万庆良书记重要指示和各位领导的意见,对文稿进行了再次修改,不断提高主体文件质量。

(第一专题调研组供稿)

 

[成果展示]

把主体文件打造成走新型城市化

发展道路的“广州宣言”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稿(以下简称《决定》)充分反映了学习考察调研活动成果,是新型城市化发展系列文件的总纲,也可以说是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广州宣言”。

一、在起草思路上体现“四个结合”。

一是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相结合。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贯彻到主体文件中去。

如在指导原则中,贯穿创新发展战略、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理念等重要论述;在文件主体内容中,体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体一位的发展格局,以及加强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的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将“把新型城市化作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重要抓手”,“树立绿色、人本、集约、智慧、包容的城市发展理念”等重要论述贯穿于主体文件。

二是与市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相结合。

主体文件全面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力求成为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总纲,落实“12338”决策部署的具体化、可操作化的“路线图”。

三是与15个配套文件和16个专题调研成果相结合。

15个配套文件和16个专题调研报告凝聚了全市上下以及国内各方面专家的智慧,主体文件认真研究和消化这些成果,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整合、提炼和升华。

四是与统筹解决制约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现实问题相结合。

市委第一次务虚会总结归纳了制约广州科学发展的九大问题,即“人”的问题、民生问题、“城市病”问题、城市动力问题、社会管理问题、区域协调问题、文化建设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党的建设问题。

主体文件针对这九大问题,一一提出了具体的解决路径和主要办法,使主体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在目标定位上体现“六个新”。

就是要树立低碳经济、智慧城市、生活幸福三位一体的城市发展新理念,把握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三个重大突破”新抓手,增强人才、知识、创新发展新动力,打造花城绿城水城生态城市新品牌,形成“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城市空间新布局,让市民过上健康、富裕、文明、和谐的新生活,提高市民的自豪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目标是,力争用五到十年时间,把广州打造成为经济低碳、城市智慧、社会文明、生态优美、城乡一体、生活幸福的理想城市,充分发挥引领珠三角、辐射华南、服务全国的作用,加快建成广东全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努力迈向世界先进城市。

三、在指导原则上体现“六个更加注重”。

即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创新发展动力、更加注重优化发展空间、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发展、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

这“六个更加注重”系统阐述了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涵,贯穿于文件始终,也是统领整个文件的灵魂。

《决定》围绕“六个更加注重”进行布局谋篇,明确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城市发展动力,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建设生态城市,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培育世界文化名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廉洁广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方面的重点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体育的健康、快乐和幸福

——市体育局坚持以人为本谋划体育事业新发展

市体育局根据万庆良同志对广州体育工作作出的“要突出专业化和普及化,让市民群众共享体育的欢乐”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缺口多”、与市民期待差距大,竞技体育“成色低”、与时代发展要求不协调,体育产业“体质弱”、与我市经济地位不匹配,基础要素“显老态”、与国际体育名城形象不相称等突出问题,积极谋划新形势下广州体育事业发展,努力构建“一城(国际体育名城)”、“两化(提高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三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六优(体育事业繁荣、体育产业集约、体育英才荟萃、体育交流频繁、体育文化浓郁、人民体质优良)”的广州体育新格局。

近一时期,重点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立足“普惠”,推动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统筹城乡健身设施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全民健身设施的布局和结构,深入挖掘市区(县级市)公共体育场馆、绿道城市慢行系统的开发空间,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构建“城乡10分钟体育圈”。

统筹城乡健身组织建设,壮大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和以协会为主体的体育服务社会组织群,全面启动城乡全民健身示范点、星级协会评选。

统筹开展城乡健身活动,市一级着力培育“三大品牌活动”(爱我珠江亲水活动、绿道行系列活动和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鼓励基层开展“一区县一品牌、一街镇一特色、一社区村委一亮点”健身活动创建工作。

统筹开展城乡健身指导服务,科学布局城乡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公报,科学指导健身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健身服务水平。

二是着眼“精品”,提升竞技体育国际影响力。

集中力量发展“高知名度”竞技项目,全面把握城运会、省运会改革机遇,“瘦身”训练项目,健全激励机制,确保经费、科研、人力等资源向夺金项目、高端项目和重点运动员倾斜。

转变青少年体育训练模式,大力推进体教结合,鼓励优质中小学校等重要社会资源承办高水平后备人才运动队;丰富青少年竞赛体系,开展各类项目的中小学生联赛,推动体育项目在学校普及推广。

整合资源培育品牌赛事,积极协助办好中超、亚冠赛事,努力提升现有国际赛事的影响力;精心筹办2012年广州马拉松赛、2013年世界羽毛球锦标赛;加快推进“一区(县级市)一品牌赛事”工作。

三是注重“内涵”,夯实体育产业发展基础。

做大做强体育彩票业,积极调整市、区(县级市)两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比例,向区县倾斜,为体育发展和社会公益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提高体育场馆经营水平,突出服务优先和本体发展,紧贴市民需求调整服务项目,拓展服务空间,提升服务质量,防范经营风险。

促进体育投资和消费,积极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会展等相关产业的复合发展,鼓励开发高附加值体育产品或体育服务,满足个性化的体育投资、消费需求。

四是激发“活力”,全面推进体育转型升级。

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体育发展理念和经验,借鉴兄弟行业的有效做法,切实增强干部职工驾驭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本领。

推进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总会、协会之间的关系,重新调整我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逐步减少体育公职人员兼职体育社团,做到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职责分明。

(市体育局供稿)

市工商局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

市工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解决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一系列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全力服务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

目前,市工商局已向相关部门和区、县级市发出《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借鉴国内外商事登记经验做法,形成我市商事登记改革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规范性文件,并在我市3个国家级开发区和中新知识城先行先试。

在改革中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创新准入方式,做大广州市场主体。

取消除特殊行业外的所有市场主体预先核准登记事项,一般性经营活动在申领营业执照后即可展开,许可性经营活动还须获得许可资格后方可展开;营业执照中不再具体记载商事主体具体经营项目,仅记载其经营活动类别;不再对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仅对公司申报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不再审查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证明,允许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商事主体,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豁免自然人以个人名义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登记,但以商号名义从事一般经营活动或自然人从事须经许可的经营活动,要求办理商事登记。

二是实施宽进严管,创新监管方式,做强广州市场主体。

不再实施年度检验制度,仅要求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备案;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取代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制度,除名但不免除商事主体和投资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被除名后5年内符合规定的,按程序可以申请恢复;贯彻“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确立各职能部门对商事主体的监管职责,形成维护市场良好竞争秩序的合力。

三是推行网上登记,创新服务方式,做优广州宜商环境。

整合各部门行政服务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广州市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和许可审批,以及信用信息,逐步构建以该信用网为基础的商事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信用信息披露体系和信用激励体系。

推行网上登记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发照、网上查档的电子化登记管理模式。

推行发放电子和纸质营业执照,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事主体可凭电子营业执照直接经营。

(市工商局供稿)

 

报:

庆良、建华、桂芳、志佳、方旋同志,陈国、亚伟同志,各专题调研组牵头市领导

送:

各专题调研组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发:

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各街、镇,各村、居

联系电话:

83103277邮箱:

xcb@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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