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维修加固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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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维修加固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桥梁维修加固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016年6月

 

前言

我公司长期从事桥梁检测及维修加固项目,当前国内并无相关规范及根据检测结果,部分桥梁在本次改造工程中需进行维修或加固,而加固方案中涉及到多种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现行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缺乏对此类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为提高桥梁加固工程的质量,使采用新技术的桥梁加固工程质量检验有据可依,特编制本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我公司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尽量与其它相关规范相协调,并充分考虑本标准的可操作性。

本标准共9章,主要内容包括目前桥梁加固中应用较多的新材料和新技术。

本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应得到业主、监理单位的认可后方可使用。

 

1.总则

1.0.1目的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桥梁加固方法己在桥梁加固工程中广泛应用。

为了我给全国桥梁加固工程提供质量检验评定方法,提高我国桥梁加固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适应范围

本标准目前包括混凝土结构外贴碳纤维、外贴钢板、外贴钢板条及“低压慢注法”修补裂缝的质量标准,是检验桥梁加固工程质量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施工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是桥梁加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1.0.3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外观缺陷扣分-资料不全扣分

质量保证资料扣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总则中规定执行。

(2)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项目合格率(%)=

(3)外观鉴定是通过对工程表观状况逐项进行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

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3.2 工程质量评分

 3.2.1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

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减分。

            Σ[检查项目得分×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Σ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

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该检查项目的全问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

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

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3.3.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3.2.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

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值=---------------------------------------------

                                 Σ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3.2.3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

 

3.2.4 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3.3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1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3.3.2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3.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3.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2.

混凝土表层缺陷修补质量评定

2.1一般规定

2.1.1混凝土缺陷修补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规范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批准的施工工艺、方案和监理程序要求进行;

2.1.2对存在缺陷的混凝土,应将劣质蜕变的混凝土清除干净,并保证清理面无浮渣、粉尘、油污等;

2.1.3混凝土缺损部位宜采用混凝土环氧修补砂浆进行修补,但对于混凝土缺失严2.1.4重部位可采用高标号(C60)干硬性混凝土或微膨胀混凝土进行修补;

2.1.5混凝土表面缺陷深度超过10cm,缺陷面积超过10cm×10cm时,应将修补部位表面凿成方波状或锯齿状,且凿至坚硬密实基层;

2.1.6对于缺失严重部位修补时应根据需要设置模板+,模板应保证材料固化前不得下沉和脱落,侧面不得出现漏浆情况,填补施工时应注意振捣密实;

2.1.7夏季应搭设凉棚,避免阳光照射,冬季应加温保暖,一般养护温度20℃±5℃;

2.1.8养护时间,夏季不少于2天,冬季不少于7天,养护期间,不应遭受其他冲击;

2.1.9养生措施应根据所用材料正确选取;

2.1.10大方量修补混凝土时,混凝土未达到50%时不得脱模。

2.2实测项目

干硬性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修补缺陷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抗压强度

合格标准内

按JTGF80-2004评定

35

2

混凝土表面处理

表面坚实、无松散、油污

目测:

敲击法100%

25

3

新旧材料结合状况

无裂缝

目测:

30%

15

4

表面平顺

无明显凹凸,±2mm

目测:

用直尺30%

15

5

钢筋

钢筋表面无锈层

目测:

100%

10

环氧砂浆修补混凝土表面缺陷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基液的厚度

薄而均匀,覆盖率100%

每300~500mm

尺量一处

15

2

涂抹修补砂浆厚度

平面均匀涂抹

底层0.5~1.0cm

每层不超过1.0~1.5cm

斜立面涂抹

厚度不超过0.5~1.0cm

顶面涂抹

厚度0.5cm为宜

超过0.5cm可分层涂抹

厚度0.3~0.5cm

3

砂浆抗压强度

69MPa

参照JTGF80-2004评定

30

4

混凝土表面处理

表面坚实,无疏松物,无油污

目测:

锤击法,100%

20

5

新老混凝土结合状况

无裂缝

目测:

30%

10

6

表面平顺

无明显凹凸,±2mm

目测:

用直尺,30%

10

7

钢筋除锈

钢筋表面无锈层

目测:

100%

10

8

箱外修补表面颜色

与原结构相近

目测:

100%

5

2.3外观鉴定

2.3.1涂抹砂浆时表面若出现气泡则必须刺破。

缺陷修补表面平整、光洁,不符合要求扣1~2分。

2.3.2混凝土缺陷修补充分养生,无裂缝,不符合要求扣3~5分。

2.3.3若修补部分出现裂缝,应凿除重新修补。

 

3.

混凝土植筋质量评定

3.1一般规定

3.1.1钻孔宜用电锤成孔,如遇钢筋宜调整孔位避开。

3.1.2钻孔定位要尽量避开原结构钢筋,钻孔时遇到结构钢筋时可适当移位,最大不超过5㎝;

3.1.3钻孔直径为(d+4—d+8)mm,d为钢筋直径。

3.1.4钻孔完毕,检查孔深、孔径合格后,用内压缩空气及毛刷等将孔内灰尘清理干净,植筋前应将孔口临时封闭。

3.1.5植筋前孔内应保持干燥,混凝土含水量不得超过5%或设计要求。

3.1.6钢筋表面的铁锈、油污应清除干净。

3.1.7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并不得棍入水、灰尘或其它杂质。

搅拌时避免混入空气形成气泡。

3.1.8植筋胶混合后超过可操作时间,应禁止使用。

3.1.9施工现场温度低于5℃时应使用适用于低温条件下的特殊粘结剂或采取加温处理措施,如果气温长期低于5℃,应暂时停止施工。

3.1.10植筋应保证孔内植筋胶填充饱满。

3.1.11植筋胶固化前不得扰动钢筋,若有较大扰动宜重新植筋。

3.2基本要求

3.2.1胶粘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或行业材料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厂家所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2.2胶结剂性能指标应满足表9.2.2.规定和设计要求:

表9.2.2胶结剂性能指标

基本性能项目

规定指标

试验方法

粘结性能

拉拔强度(MPa)

不小于植入钢筋的屈服强度

JGJ45—2004附录A

工艺性能

可操作时间(min)*

适用温度(℃)

混合后初粘度*

〉30

5—40

40—80

ASTMD—24

ASTMD—23

注:

*对于无拌合要求的植筋胶可不作要求。

3.2.3植筋胶同一生产厂家、统一批号、统一交货状态,每200kg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kg按200kg计;对于没有拌合要求的小包装产品,每植10000根钢筋检验一次。

3.2.4植入钢筋的外露长度应保证钢筋搭接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3.2.5钻孔不得切断原结构钢筋,空深应满足设计要求,如不得已必须切断元结构钢筋,应采取有效的处治措施。

3.2.6植筋平面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钢筋位置需要调整,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

3.3实测项目

表9.3植筋工程实测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值

1

钢筋植入深度

≥15d或设计要求

检查成孔深度,用尺量,检查100%

30

2

清孔情况

不得有残留灰尘

用毛刷、压缩空气,目测,抽样10%

25

3

锚孔位置

20mm或设计要求

抽样20%,用尺量

20

4

锚孔公差

≤lmm

抽样20%,用尺量

15

5

锚孔垂直度

≤5º

抽样10%,用尺量

10

3.4外观鉴定

3.4.1有废孔时,视情况扣3一5分。

3.4.2植筋排列整齐有序,均垂直于混凝土表面,不符合要求扣1~2分。

3.4.3混凝土不得有大块缺损,不符合要求扣3~5分。

4.

混凝土裂缝修补质量评定

4.1一般规定

4.1.1灌缝胶的主剂、硬化剂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

如果胶混合后放置时间超过了可使用时限,应禁止使用。

4.1.2清除裂缝表面的灰尘、浮浆、松散层等污物,将裂缝两侧各30mm擦拭干净并保持干燥。

4.1.3注入座的注入孔应正对裂缝,裂缝分岔处应设置注入座。

注入座不宜少于3个/m。

4.1.4用封口胶沿裂缝每侧密封25mm宽,厚度应≥3mm,宜一次完成,尽量避免反复涂抹。

4.1.5注入材料固化后,应敲去注入器,必要时将封口胶补平或打磨平整。

4.1.6灌缝胶内不得混入水、灰尘或其它杂质。

4.1.7除非采用可在水下使用的灌缝胶,否则灌缝前裂缝内不得有水。

4.1.8注入器的连接端应牢固的安装在注入座上,若注入器内胶体全部注入裂缝,说明该处裂缝未注满,应进行补灌,直至注满为止。

4.1.9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注入器始终处于压力状态。

4.2基本要求

4.2.1所采用灌缝胶的主剂、硬化剂及注入器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材料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厂家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合格后方可使用。

灌缝胶性能应满足表4.2.1要求。

表3.2.1灌缝胶性能指标基本性能项目

基本性能项目

规定指标

试验方法

胶体性能

压缩强度(MPa)

拉伸强度(MPa)

≥40

≥18

GB/T2569—1995

GB/T2568—1995

粘结性能

正拉粘结强度

且不小于被加固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抗拉强度指标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CECS146:

2003)附录A

工艺性能

可操作时间(min)

适用温度(℃)

≥60(≥5℃时)

5—40

4.2.2灌缝胶每kg实测项目同一生产厂家、统一批号、统一交货状态,每100kg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kg按100kg计;

4.3实测项目

见表3.3

表3.3混凝土裂缝修补实测项目(低压慢注法)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数

1

注浆密实度

按设计

要求

钻心取样

每100m缝长检查1处,单位工程不少于3处且不多于20处

100

雷达或超声波检测

每10m缝长检查一处

注:

注浆密实度的记分方法如下:

不合格率=不合格数/所有检测点数×100%

本项得分=100-不合格率×100×6

雷达或超声波检测方法如下:

如雷达或超声波检测判断裂缝修补饱满,则该检测点判定为合格,如雷达或超声波检测判断裂缝修补不饱满,则该检测点判定为不合格,如雷达或超声波检测数据不能准确判断裂缝修补情况,则可采用钻芯取样,也可更换检测点,但钻芯取样不得少于3处。

钻芯取样、雷达或超声波检测任选一种,当裂缝较多时,建议采用雷达或超声波检测。

3.4外观鉴定

固化后,注入器和注入座、封口胶应清理干净,表面平整,不满足每处扣0.5分,扣满5分止。

3.5术语

低压慢注法灌注器自动将修复材料注入混凝土裂缝,过程中保持0.3MPa左右的恒定低压。

5.

碳纤维加固混凝土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加固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结合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1.混凝土构件的粘合面有污物时,应先用非金属砂干法喷砂吹除,或用硬毛刷粘高效洗涤剂刷除表面油垢。

当混凝土表面有的松散层,则应先刮除,用清洁压缩空气吹掉灰尘和颗粒,对粘合面进行打磨,除去表层,直至露出新面,并用无油压缩空气吹除粉粒。

待完全干燥后用丙酮擦拭表面。

2.如混凝土表面较为干净,则可直接对粘合面打磨,去掉表层,用压缩空气除去粉尘或用清水冲洗干净,待完全干燥后用丙酮擦拭表面即可。

3.对新混凝土粘合面,由于水泥水化时生成的Ca(OH)2碱性很强,须先用钢丝刷将表面松散浮渣刷去,再用硬毛刷沾洗涤剂刷洗表面,然后用稀盐酸涂刷至表面起泡为止,20分钟后用水洗净。

4.对于湿度较大的混凝土构件或龄期在三个月内的棍凝土构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进行人工干燥处理。

5.碳纤维缠绕构件粘贴时,若补强构件有尖锐隅角,须将隅角磨成圆弧,以免粘贴后造成应力集中而降低补强效果;补强的构件存有凹角时,则需使用环氧树脂砂浆修整,使其平整;若面层上有孔隙、蜂窝,要用不低于被补强混凝土强度的环氧树脂砂浆进行修补;露筋部分要做防锈处理。

5.1.2底胶、整平胶、粘结胶应配料准确,拌和均匀,井不得混入水、灰尘或其它杂质。

如果胶混合后放置时间超过了使用时限,应禁止使用。

5.1.3底胶应均匀涂抹于混凝土表面,厚度不宜超过4mm,不得有漏刷、气泡。

如底胶硬化后有凸起部位时,应打磨平整并清理干净。

5.1.4粘贴碳纤维布时,应在碳纤维表面沿同一方向反复滚压至胶料渗出碳纤维布表面,以除去气泡使碳纤维布充分浸润胶料。

5.1.5当工作环境可能导致构件表面落灰或沾附水分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严禁火源。

5.1.6施工时的现场温度应不低于SOC,当气温低于5℃时应使用适用于低温条件下的特殊粘结剂或采取加温处理措施;如果气温长期低于SOC,应暂时停止施工。

5.1.7必要时按《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

2003)附录B方法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5.2基本要求

5.2.1碳纤维和碳纤维加固用底胶、整平胶、粘结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材料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厂家提供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鉴定文件,经抽样合格后方可使用。

5.2.2碳纤维布的力学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其中抗拉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量、极限延伸率三项指标必须满足下表要求。

表5.2.2碳纤维布力学性能指标

项目

规定指标

抗拉强度标准值(MPa)

≥3000和设计要求

弹性模量(MPa)

≥2.1×105

极限延伸率(%)

≥1.5

5.2.3底胶、整平胶性能指标应满足下表规定和设计要求

表5.2.4底胶、整平胶的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正拉粘结强度(MPa)

不小于被加固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

2003)附录A

5.2.4粘接胶性能指标应满足下表规定和设计要求

表5.2.4粘接胶性指标

基本性能项目

规定指标

试验方法

胶体性能

压缩强度(MPa)

拉伸强度(MPa)

弹性模量(MPa)

拉伸剪切强度(MPa)

满足《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

2003)附录A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GB/T2569—1995

GB/T2568—1995

GB/T2568—1995

GB7124—86

粘结性能

正拉粘结强度(MPa)

不小于被加固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

2003)附录A

工艺性能

可操作时间(min)

适用温度(℃)

混和后初粘度(cps)

5℃时,>60

5-40

<5000

ASTMD—24

ASTMD—23

5.2.5碳纤维布的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T3354—1999《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测定。

碳纤维布和胶体每200m2制作一组试件,不足200m2按200m2计。

5.2.6碳纤维工程施工前,混凝土表面不得有水渍或灰尘,并不得有较尖锐或较高的突起。

5.2.7碳纤维布与混凝土之间应粘结紧密,当出现空鼓等粘贴不密实的现象时,应将粘结树脂注射进空鼓部位以补救,单个空鼓面积<1000mm2充胶修复;≥1000mm2割除修补;如果有效粘贴面积低于总粘贴面积的95%则粘结无效,应重新施工。

碳纤维应平整顺直,不应有物理划痕。

5.2.8碳纤维施工后24小时内,应防止雨淋或风沙、灰尘的污染;

5.3实测项目

见表5.3

表5.3碳纤维加固混凝土工程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碳纤维布尺寸(mm)

-2

尺量,全部

20

2

平整度(mm)

2

用5Ocm直尺,每个粘贝占面检查6尺

20

3

碳纤维有效粘贴面积(mm)

≥95%

敲击,全部

3O

4

位置(mm)

1O

尺量,抽样20%

15

5

沿纤维方向搭接长度(mm)

≥100

尺量,抽样20%

15

5.4外观鉴定

最外层碳纤维布表面的粘贴胶涂抹均匀,不均匀每处扣0.5分,扣满5分止。

6.

粘贴钢板加固混凝土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混凝土补强加固面应打磨平整,用钢丝刷刷毛再用压缩空气清除浮尘或用喷砂技术处理表面。

对混凝土表面出现剥落、疏松、蜂窝和腐蚀等劣化现象的部位应剔除,对较大而积的劣质层,在剔除后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复平整。

粘贴前用丙酮擦洗干净。

6.1.2对新混凝土粘合面,应在表面清理后用稀盐酸涂刷至表面

起泡为止,2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6.1.3对于湿度较大的混凝土构件或龄期在三个月内的混凝土构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进行人工干燥处理。

6.1.4钢板粘贴面应先除锈、打毛,使表面露出光泽,用丙酮擦净后,随即安装。

6.1.5胶粘剂配制应按设计配合比或材料配合比要求进行。

搅拌用的搅拌棒可采用金属、竹木或玻璃棒,对小量配制可使用直形棒,若配量大,宜在棒的下端附设搅拌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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