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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

目   录

一、工程概况………………………………………………………2

二、土石方工程……………………………………………………2

三、基坑降水………………………………………………………4

四、桩基工程………………………………………………………5

五、模板工程………………………………………………………9

六、高处作业………………………………………………………15

 

1、工程概况(略)

2、编制依据

2.1、本工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顺序而成。

2.2、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规范及市有关规程标准。

本工程执行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施工升降机技术分类》(GB/T10052-1996)、《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10054-1996)、《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GB/T10056-1996)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33-86)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施工安全。

3、土石方工程

3.1、土石方开挖

本工程采取先开挖地下室基坑后人工挖孔桩的施工方法。

由于施工场地周围无建筑物,根据现场及边坡土质条件,基坑土方拟按1:

0.5放坡,为保证雨期施工边坡完整,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掺瓜米石抹厚30~50mm护坡。

地下室土石方开挖采用3台卡特330反铲挖掘机同时进行开挖,翻斗自卸汽车运输。

土方在场外适量储存回填土,其余全部外运。

出土坡道随挖土逐渐形成,坡道比例不大于1:

10。

坡道侧采取自然放坡。

基坑边角部位,机械开挖不到之处,应用少量人工配合清坡,将松土清至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再用机械掏取运走。

机械开挖基底应预留一层150~300mm厚土层用人工清底、修坡、找平,以保证基底标高和边坡坡度正确,避免超挖和土层遭受扰动。

当基坑开挖局部遇露头岩石,应采用控制爆破方法,将基岩松动、爆破成碎块,再用挖土机挖出。

孔桩填芯过程中进行地梁开挖基槽,地梁开挖基槽只考虑砌砖胎模(240砖墙)的宽度,不留工作面、不放坡。

槽底预留200的深度及局部开挖不到位处用人工修凿。

桩间土采用人工开挖。

3.2、土石方开挖安全措施

3.2.1多台机械开挖基坑时,开挖机械间距应大于10米,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人工开挖基坑,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米。

3.2.2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3.2.3基坑开挖应严格按照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3.2.4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

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械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3.2.5运土道路的坡度1:

10、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2.6爆破石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3.3、基坑边坡支护施工

3.3.1边坡支护方法

3.3.2根据本工程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和安全,本工程基坑放坡按1:

0.5放坡,回填土区域放坡1:

1。

3.3.3对开挖边线复测完毕且确定准确无误后,采用人工将悬土和基底松散土层清理干净。

3.3.4将悬土清理完毕后,采用直径φ18mm钢筋在垂直于坡面楔入、第一排插入长5000mm的插筋,第二排插入长4000mm的插筋,第三排插入长3000mm的插筋,第四排插入长2000mm的插筋,第五排插入长1000mm的插筋,梅花型布置,纵横间距1m,上铺20号铁丝网,在表面喷射60mm厚的C20细石混凝土到坡顶和坡脚;钢丝网之间横向搭接75mm,纵向搭接150mm。

防止边坡受风化及雨水冲刷的影响,保证边坡的稳定(见基坑断面示意图)。

3.4、边坡支护安全措施

深基坑四周设置1.2米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4、基坑排水

4.1、基坑排水

现场主要考虑降雨及地下水排放。

排水主要利用人工挖孔桩及集水坑。

在地下室四周设置排水沟及集水坑,排水沟尺寸为300*300,沟底起坡3‰,集水坑尺寸400X400,集水坑底比排水沟底低300㎜。

并在梁底及中筒处再布置10个400X400X800的集水坑(此集水坑位于梁底用砖砌筑,浇底板砼时随着浇筑的向前推进时用砼封闭)。

4.2、基坑排水安全措施

4.2.1土方开挖及地下工程要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当地下水位较高、开挖土方较深时,应尽可能在沽水期施工,尽量避免水位以下进行土方施工。

4.2.2为防止基坑浸泡,除做好排水沟外,要在坑四周做挡水堤,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坑内要做排水沟、集水井以利抽水。

4.2.3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他挖方时,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挖方深度和尺寸、选用积水井或井点降水。

采用积水坑降水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根据现场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2 积水坑应与基础底边有一定距离。

边坡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虑层,防止土粒流失,并在坡顶及底部设排水沟,防止冲刷坡面及冲破坡脚。

设置方法如图:

4.2.4采取井点降水,降水前应考虑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附加沉降、位移。

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好记录。

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5、桩基工程施工方法

本工程基础为人工挖孔灌注桩,护壁混凝土等级为C20,护壁钢筋砼保护层厚度为50mm,护壁钢筋搭接长度为30d;混凝土填心强度为C25。

每根桩终孔砼前均须经勘察、质检、监理、设计、业主等有关部门验收,持力层符合地勘要求和嵌岩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的施工。

5.1挖孔桩的施工程序

放线、定桩位

挖第一节桩孔土方

支模浇筑第一节砼护壁

在护壁上二次投测标高及桩位十字轴线

安装活动井盖、垂直运输架、活底吊土桶、排水,通风、照明等设施

第二节桩身挖土

清理桩孔四壁、校核桩孔垂直度和直径

拆上节模板、支第二节模板、浇筑第二节砼护壁

重复第二节挖土、支模、浇筑砼护壁工序,循环作业直至设计深度

检查持力层(地勘认定)后进行扩底

清理沉渣、排除积水、检查尺寸

验收

吊放钢筋笼就位

浇筑桩身砼。

5.2挖孔桩施工安全措施

人工开挖孔桩施工,必须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的规定,规定如下:

6.2.13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6.2.13.1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6.2.13.2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6.2.13.3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拦。

6.2.13.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6.2.13.5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

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

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

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5.2.1多孔同时开挖时施工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成孔。

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灌完混凝土之后才能挖孔,以保证土壁稳定。

5.2.2雨季施工应做砖砌井口保护圈,高15公分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

最上一节混凝土护壁在井口处,混凝土出沿40公分宽(厚度与护壁相同)以保护井口。

5.2.3挖孔的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不可收拾。

5.2.4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灌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灌混凝土时在拆除。

5.2.5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移动式活动安全盖板,当土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8米左右(超过人高)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操作人员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

5.2.6桩孔挖土,必须挖一节土,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

孔内一般严禁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再孔内放炮不可时,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特别审批,并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审批后实施。

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与设计负责人办恰商变更手续,方可变更。

挖孔、扩孔完成后,一律应在当天验收并接着浇灌混凝土,特别是孔壁是砂土、松散填土、饱和软土等更不得过夜再浇灌混凝土,以免塌孔。

护壁混凝土拆模,要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

5.2.7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以及井中的空气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上班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辘轳轴、支腿、吊绳、挂钩(保险钩)、提桶等设备,发现问题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挖孔人员上下孔井,必须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

井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挖孔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高于80公分的护身栏杆封闭围住。

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撤离后进行。

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必须现场负责人同意,而且必须要有安全人员在现场指挥,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井下操作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应及时轮换。

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要紧密配合。

孔井口边1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1.5米以外。

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5.3 照明与通风

5.3.1井孔口一律采用12伏低压100瓦特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井上现场可用12伏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必须安装漏电装置,其余均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执行。

5.3.2下井之前,应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发现有毒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应进行除毒后再下井作业。

挖井至4米以下时,需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检查孔内是否有沼气。

若发现有,要妥善处理后方能作业。

5.3.3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米时,作业前先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然后下井作业。

6、模板工程

6.1模板施工前的安全的基本要求

6.1.1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米和2米以上时,要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第4.2.4条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执行,规定如下:

一、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二、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三、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米以上或两层及两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防护栏杆。

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通过马道或上人扶梯,不允许攀爬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高处作业架子上、平台上不宜堆放模板料,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平稳,不能堆放过高,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内。

高处支模工人所用工具不用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能随意将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脚手架上,以免坠落伤人。

冬季施工,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的冰雪事先清除掉,避免人员滑倒摔伤。

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木材及易燃保温材料要远离火源堆放,采取电热养护的模板要有可靠的绝缘、漏电和接地保护装置。

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进行模板作业施工,如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吊运模板的起重机任何部位和被吊物件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或者施工操作距离达不到上表的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加屏障、遮栏、围护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防护设施无法实施时,必须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否则不得施工。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24V。

各种电源线应用绝缘线,并不允许直接固定在钢架、钢模上。

6.2 普通模板安装的安全技术措施

6.2.1 施工前,根据工程设计图纸、现场条件、混凝土结构施工与验收规范以及有关的模板技术规范进行模板设计,模板设计包括模板面、支承系统及连接配件的设计、计算。

模板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6.2.1.1要保证混凝土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以及相互位置的准确性。

6.2.1.2 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

能可靠地支承新浇混凝土的重量或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附加给模板的全部荷载。

6.2.1.3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

6.2.1.4 模板接缝严密、不得漏浆。

6.2.2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应先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塌方的危险,必须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才能开始作业。

操作人员上下基坑要设扶梯。

基槽(坑)上口边缘1m以内不允许堆放模板构件和材料。

向坑内运送模板如果不采用吊车,应使用溜槽或绳索,运送时要有专人指挥,上下呼应。

模板支撑在土壁上,应在支点加垫板,以免支撑不牢或造成土壁坍塌。

地基土上支立柱应垫通长垫板。

采用起重机运模板等材料,要有专人指挥,被吊的模板构件和材料要绑牢,避免散落伤人,重物下方的操作人员要避开起重臂下方。

6.2.3 混凝土柱模板工程

柱模板支模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或用钢筋、钢丝绳拉接牢固,避免柱模整体倾斜甚至倾倒。

柱箍的间距及拉接螺栓的设置必须依么必设计要求做。

当柱模在6M以上,不宜单独支模,应将几个柱子模板拉接成整体。

6.2.4 单梁与整体混凝土楼板支模

单梁或整体楼板支模,应搭设牢固的操作平台,并设护身栏。

要避免上下同时作业,楼层层高较高,立柱超过4M高时,不宜采用工具式钢支柱,宜采用钢管脚手架立柱或门式脚手架。

如果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各层支架本身必须成为整体空间稳定结构,支架的层间垫板应平整,各层支架的立柱应垂直,上下层立柱应在同一条垂直向上。

                                                       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方法。

在已拆模的楼盖板上,支模要验算楼盖的承载力能否承受上部支模的荷载,如果承载力不够,则能行附加临时支柱支顶加固,或者事先保留该楼盖模板支柱。

上下楼盖板的支柱应在同一条垂直线上。

首层房心土上支模,地面应夯实平整,立柱下面要垫通长垫板。

冬季不能在潮湿地面上支立柱,否则土受冻膨胀可能将楼盖顶裂或化冻时立柱下沉引起结构变形。

6.3模板拆除安全措施

6.3.1一般要求

6.3.1.1 拆模时对混凝土强度的要求。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不承重的侧模板,包括梁、柱、墙的侧模板,只要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即可拆除。

一般墙体大漠板在常温条件下,混凝土强度达到1N/平方毫米即可拆除。

② 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结构件的底模,应根据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下表的规定: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

达到设计的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2

≥50

>2,≤8

≥75

梁、拱、壳

>8

≥100

≤8

≥75

悬臂构件

>2

≥100

≤2

≥75

3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混凝土并未达到要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模。

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

④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的使用荷载。

当承受施工荷载的效应比使用荷载更为不利时,变形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⑤ 拆除芯模或预留孔的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不发生塌陷和裂缝时方可拆除。

6.3.1.2 拆模之前必须有拆模申请,并根据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时,技术负责人方可批准拆模。

6.3.1.3 冬季施工模板的拆除应遵守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其中主要是考虑混凝土模板拆除后的保温养护,如果不能进行保温养护,必须暴露在大气中,要考虑混凝土受冻的临界强度。

6.3.1.4 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

如果模板设计无规定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顺序进行。

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的顺序进行拆除。

6.3.1.5拆除的模板必须随拆随清理,以免钉子扎伤、阻碍通行发生事故。

6.3.1.6 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区应设警戒线,以防有人误入被砸伤。

6.3.1.7 拆除的模板向下运送传递,一定要上下呼应,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拆除。

用起重机吊运拆除的模板时,模板应堆码整齐并绑牢,方可吊运。

6.3.2各类模板的拆除的安全措施

6.3.2.1基础拆模

  基坑内拆模要注意基坑边坡的稳定,特别是拆除模板支撑时,可能使边坡土发生振动而塌方。

拆除的模板应及时运到离基坑较远的地方进行清理。

6.3.2.2 现浇楼盖及框架结构的拆模顺序:

拆柱模斜撑与柱箍――拆柱侧模――拆楼板底模――拆梁侧模――拆梁底模。

已经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中途停歇,以免落下伤人。

6.3.2.3 现浇柱模板拆除

柱模板拆除顺序如下:

先拆除斜撑或拉杆(或钢拉杆)--自上而下拆除柱箍或横楞――拆除竖楞并由上向下拆除模板连接件、模板面。

7、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从相对高度的概念出发的。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及2M以上时,该作业即称为高处作业。

7.1临边作业的防护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并有其他防护措施,分为三类:

① 设置防护栏杆 地面基坑周边,无脚手架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与楼段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周边、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井架、施工用电梯、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 加设安全网高度 超过3.2M的楼层周边,以及首层墙高度超过3.2M时的二层楼面周边,当无外脚手架时,必须在外围边沿加设一道安全平网。

③ 各类垂直运输用的平台,楼层边沿接料口等处,都应装设安全门或活动栏杆。

7.1.1防护栏杆的设置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构成。

横杆离地高度为:

上杆1.0~1.2M,下杆0.5~0.6M,即位于中间。

7.1.2栏杆材料采用ф48*3.5、ф50*3.0的钢管,以扣件固定。

采用角钢等其他钢材作为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7.1.3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可采用钢管作立杆,并打入地面50~70㎝深用混凝土固定柱脚,离坑边的距离应不小于50㎝。

7.1.4混凝土楼面、屋面、平台面与墙面等处固定防护栏杆,应设预埋件,使其与钢管或钢筋焊接。

7.1.4栏杆下部应配置18㎝高的挡脚板或40㎝挡脚笆。

板与笆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

下边沿离底面的间隙应不大于10㎝。

若无板与笆,则须用安全立网封闭。

7.1.5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7.2洞口作业的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梯道口、电梯井口,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通常将较小的称为孔,较大的称为洞。

规定楼板、屋面、平台面等横向平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的,以及墙上等竖向平面上,高度小于75㎝的称为孔。

横向平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5㎝时,竖向平面上高度等于或大于75㎝,宽度大于45㎝的称为洞;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亦归入洞口作业范围。

7.2.1洞口作业的防护

7.2.1.1各种板与墙的孔、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设施。

7.2.1.2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7.2.1.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7.2.1.4没有安装踏步的楼梯口应象预留洞口一样覆盖。

安装踏步后,楼梯边应设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7.2.1.5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人员不受任何落物伤害。

7.2.1.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7.2.1.7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为25~50㎝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时形成的洞口等处,可用竹、木等作为盖板覆盖洞口。

盖板必须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短边边长为50~150㎝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可采用预埋在混凝土楼板内的钢筋网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得大于20㎝;短边边长在150㎝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7.2.1.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

门栅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

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7.2.1.8下边沿至地面低于80㎝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外侧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高1.2M的两道护栏。

7.3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的状态下进行作业时,高度在2M及2M以上,属于高处作业。

悬空高处作业的法定定义: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因此,悬空作业尚无立足点,必须适当建立牢靠的立足点,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凡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塔架等设备均须经过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或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采用。

7.3.1支撑和拆卸模板,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

前一道工序所支的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卸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7.3.2支设高度窄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使用马櫈操作。

7.3.3支设处于悬挑状态的模板,应有稳定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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