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系统施工工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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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FAS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材料与机具
1.1材料
1.1.1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钮、警铃等。
1.1.2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专用配线箱或接线箱、消防控制柜(盘)等。
1.1.3金属钢管、线槽等。
1.1.4各种铜芯导线或铜芯电缆、配套使用的灯位盒,镀锌螺丝、螺母、垫圈、接线端子、绝缘带、终端电阻等。
1.2机具
1.2.1钳、电工刀、一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剥线钳、尖嘴钳等。
1.2.2万用表、兆欧表、梯子、工具袋、等。
2作业条件
2.1装修工作全部结束,及管线预埋全部整修完毕,才能进行防火设施安装。
2.2管线、导线、预埋盒全部完成。
2.3导线间绝缘电阻值经测试应符合国家规要求,并编号。
3施工工艺
3.1系统概述
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的功能是:
自动捕捉火灾监测区域火灾发生时的烟雾和热气,从而能够发出声光报警。
并联动其它设备的输出接点,能够控制自动灭火系统、事故广播、事故照明、消防给水和排烟系统。
实现监测、报警和灭火的自动化。
火灾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包括火警自动监测和自动灭火控制两个联动的子系统。
见图7-3-1。
图7-3-1
3.2工艺流程
3.3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3.3.1探测器工作条件,根据国家专业标准,应在下述环境条件工作:
a)工作电压:
直流DC24V±20%;供电电源允许偏差220土10%。
超过此围应配置,交流稳压装置。
b)环境温度:
应符合设计及使用条件。
c)安装方式:
外露式、半嵌入式(需装接线盒)。
3.3.2根据火灾的特点选择火灾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原则:
a)火灾初期有阻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或没有火焰辐射,应选用感烟探测器。
感烟探测器的灵敏度以“感光率”表示。
其定义为:
在1m距离,由于烟的遮挡,使透过的光减少的百分比分为:
10%、20%、30%三档。
与之相对应的探测器分为:
I、II、III,三个级。
I级灵敏度最高,适用于禁烟场所,II级适用于允许有少量烟的场所,III级适应用于允许有较多烟的场所。
b)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应选用火焰探测器。
火焰探测器的灵敏度以其温度及温度变化的反应来划分,分为三个等级。
定温、差定温两种探测器在升温不大于1℃/min时,动作温度不大于54℃。
其各级灵敏度的探测器动作温度应分别大于下列数值:
一级为62℃;二级为70℃;三级为78℃。
除动作温度外,响应时间应符合表7-3-1要求。
差温探测器不分等级,当升温速度在5℃/min至30℃/min之间时,其响应时间上限为10.5min至1min。
表7-3-1
升温
速率
℃/min
响应时间下限
响应时间上限
各级灵敏度
Ⅰ级灵敏度
Ⅱ级灵敏度
Ⅲ级灵敏度
min
s
min
s
min
s
min
s
1
29
0
37
20
45
40
34
0
3
7
13
12
40
15
40
18
40
5
4
9
3
44
9
40
11
36
10
0
30
4
2
5
10
6
18
20
0
22.5
2
11
2
55
3
37
30
0
15
1
34
2
8
2
42
3.4探测器线制:
指每个探测器的接线根数。
在我国一般使用以下三种:
a)四线制:
十、一、信号、检查;
b)三线制:
十、一、信号;
c)二线制:
十、一、信号(或不分正负极)。
3.5导线敷设要求
3.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取绝缘导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并选择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见表7-3-2所示。
表7-3-2
类别
线芯的最小截面(mm)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
线槽敷设的绝缘导线
多芯电缆
1.00
0.75
0.50
3.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用非延燃性材料绝缘护套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PCV保护管进行明、暗敷设。
3.5.3消防控制:
通讯和报警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并应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如果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措施。
采用绝缘护套为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保护管,但应敷设在电缆井。
3.5.4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或线槽的同一槽孔。
3.5.5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采取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
3.5.6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与强电线路的电缆竖井要分别设置。
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同一竖井时应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
3.5.7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同一工程中相同线别的绝缘导线颜色要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识。
3.5.8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截面积的40%。
3.5.9敷设于封闭线槽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线槽面积的50%。
3.5.10布线使用的非金属管材、线槽及其附件均应采用阻燃(非燃性)材料制成。
3.6探测器的安装
3.6.1探测器的安装定位
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感温、感光探测器距光源应大于1m,根据房间高度选择探测器按表7-3-3确定。
表7-3-3
房间高度h
(m)
感烟探测器
感温探测器
火焰探测器
一级
二级
三级
12<h≤20
不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适合
8<h≤12
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适合
6<h≤8
适合
适合
不适合
不适合
适合
4<h≤6
适合
适合
适合
不适合
适合
h≤4
适合
适合
适合
适合
适合
3.6.2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7-3-4所示。
表7-3-4
火灾
探测
器的
种类
地面
面积
S
(m2)
房间
高度
h
(m)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层顶坡度θ
θ≤150
150<θ≤300
θ>300
A(m2)
R(m)
A(m2)
R(m)
A(m2)
R(m)
感烟
探
测器
S≤80
h≤12
80
6.7
80
7.2
80
8.0
S>80
6<h≤12
80
6.7
100
8.0
120
9.9
h≤6
60
5.8
80
7.2
100
9.0
感温
探
测器
S≤30
h≤8
30
4.4
30
4.9
30
5.5
S>30
h≤8
20
3.6
30
4.9
40
6.3
3.6.3探测器一般安装在室顶棚上。
当顶棚上有梁时,梁的间距净距如小于1m,视为平顶棚。
在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可不考虑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3.6.4当梁深突出顶棚的高度在200~600mm时及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600mm以上时,被梁隔断的区域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应按规定图、表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
安装在顶棚上的探测器边缘与下列设置的边缘水平间距离宜保持在:
a)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200mm;
b)感温探测器距高温光源灯具(如碘钨灯、容量大于100W的白炽灯等)的净距不应小于500mm;
c)距电风扇的净距不应小于1.5m;
d)距不突出的扬声器净距不应小于100mm;
e)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300mm;
f)距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净距不应小于500mm;
g)与防火门、防火卷帘的间距,一般在1~2m的适当位置。
图7-3-2探测器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设置图
3.6.5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
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如图7-3-2所示。
3.6.6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如图7-3-3所示。
3.6.7探测器周围500mm,不应有遮挡物。
3.6.8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5%时,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探测器,如图7-3-4所示。
3.6.9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如图7-3-5所示。
3.6.10当房屋顶部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
表面至顶棚的距离,符合表7-3-5的规定。
3.6.11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0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
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最高处的距离也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3.6.12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0。
3.6.13在厨房、开水房、浴室等房间连接的走廊安装探测器时,应避开其入口升降机边缘1.5m安装。
3.6.14在电梯井、井安装探测器时,应将
其安装在井的机房顶棚上。
3.6.15瓦斯探测器在室安装位置如图7-3-6
所示。
3.6.16下列场所可不设火灾探测器:
厨厕、
浴室、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不便于使
用、维修的场所(重点部位除外)。
表7-3-5
图7-3-6
3.7探测器的固定
探测器的固定,主要是底座的固定,探测器旋转卡固定在底座上。
探测器属于精密电子仪器,在建筑施工的交叉作业中,一定要保护好探测器等火灾报警设备。
先将预留在盒的导线剥去外皮,露出线芯10~15mm(注意不要碰掉编号套管),顺时针压接在探测器底座的各个接线端子上,然后将底座用配套的机螺丝固定在预埋盒上,并上好防尘防潮罩。
最后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无误后,再拧上探测器头。
安装时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a)最后一个探测器加终端电阻值其阻大小应根据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取值。
并联探测器的数值一般取5-56KΩ。
有的产品不需要接终端电阻,但有的终端用半导体硅二极管(ZCK型或ZCZ型)和一个电阻并联,应注意安装二极管时,其负极必须接在24V电源正端子或底座上。
b)并联探测器数量一般以少于5个为宜,其它有关要求见产品技术说明书。
c)如果安装外接门灯必须采用专业底座。
d)当采用防水型探测器有预留线时,要采用接线端子板过渡分别压接,压接后的端子必须用胶皮包缠好,放入盒后再固定火灾探测器。
e)采用总线制,并要进行编码的探测器,应在安装前对照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按楼层或区域事先进行编码分类,然后再按照上述工艺要求安装探测器。
f)为了使探测器安装后外形美观,可以加预埋盒如图7-3-7所示。
3.8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报警区域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从一个防火分区任何位置到最邻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基本上与火灾探测器相同,需采用相配套的灯位盒安装。
3.9警铃安装
警铃是火灾报警的一种讯响设备,一般应安装在门口、走廊和楼梯人员众多的场所。
警铃安装在室距楼(地)面2.5m以上,固定螺丝上要加弹簧垫。
3.10端子箱安装
3.10.1设置在专用竖井的端子箱,应根据设计要求位置用金属膨胀螺栓将箱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
管进箱处应带好护口,将干线电缆及支线分别引入。
图7-3-7
3.10.2剥去电缆绝缘层和导线绝缘层,使用对线耳机,两人分别在线路两端逐根核对导线编号。
3.10.3将导线留有一定长度的余量,然后绑扎成束,分别设置在端子板两侧。
左侧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探测器及其它设备的控制线路,在压接前再次测试绝缘值。
3.10.4先压接从中心引来的干线,后压接火灾探测器的线路。
3.11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一般为壁挂式,可以直接安装在墙上,也可安置在支架上。
控制器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并在周围留有操作、检修的空间位置。
3.12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箱(柜)、操作台的安装,应将设备安装在型钢基础底座上,一般采用10号槽钢。
型钢的底座制作尺寸,应与报警控制器相同。
基础型钢的制作及报警控制器在型钢上安装,可参见第六章6-7节。
柜后面板距离不得小于1m,当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
集中报警控制器的正确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得小于1.5m。
双列布置时不得小于2m。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前距离不得小于3m。
3.13自动灭火系统的安装
自动灭火系统安装的有关火警信号线路敷设、探测器、警铃等安装施工要求已在前面叙述过,其它由管道专业和强电专业施工完成,这里只做以下基本要求。
3.13.1安装前,应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项应进行检修或更换。
3.13.2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若采用金属软管(即金属蛇皮管)连接时,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
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接线盒(箱)应用锁母固定,并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3.13.3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13.4消防控制设备盘(柜)不同电压,不同相序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3.14系统接地
3.14.1火灾报警系统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工作接地电阻小于4Ω。
采用联合体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小于1Ω。
3.14.2当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
专用接地干线应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不应小于16mm2。
3.14.3由消防控制室接地端子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3.14.4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应严格区分开,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保护接地导体。
3.14.5接地装置施工按第六章6-11作法施工。
3.15统调验收
消防控制中心各种设备的系统调试,由局部到系统进行。
在调试过程中,应遵照公安部颁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规》全面检查各部件和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该规要求。
在各种设备系统联接与试运转过程中,应由有关厂家参加协调,进行统一的系统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作好详细统调记录。
消防报警与自动灭火整体如图7-3-8所示。
消防报警系统有关名词解释见表7-3-6所示。
4质量标准
4.1主控项目
4.1.1感烟、感温等探测器根据保护部位的不同分为一、二、三级。
并分为防水型和不防水型,安装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加以区别。
必须做到盒口周边无破损,探测器接线正确,外观无损伤和无污染,牢固可靠。
并采取防尘和防潮措施。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图7-3-8
表7-3-6
4.1.2配线(接线)箱安装可参照本章6-7节施工作法,导线压接必须牢固可靠,线号正确齐全。
4.1.3区域报警柜(盘)安装可参照本章6-7章节施工。
4.1.4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单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2m。
b)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至墙宽度不应小于3m。
c)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
d)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4.2一般项目
4.2.1探测器
a)探测器的安装倾斜角不能大于450,否则应采取使其呈水平状态安装。
b)活动地板下的探测器做独立支架固定,不允许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下面或倒置安装在基础地面上。
c)安装在轻钢龙骨吊顶或活动式(插板式)吊顶下面的探测器的盒必须与顶部生根固定好,再安装探测器。
4.2.2端子箱各回路电缆排列整齐,线路清楚,导线绑扎成束,端子号相互对应,字迹清晰。
4.2.3消防控制室柜(盘)接地电阻值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b)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c)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d)由消防控制室接地干线引至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小于4mm2;
e)柜(盘)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都应按以上要求执行。
各种线压接牢固可靠,并有弹簧垫;
f)各路导线接头正确牢固、编号清晰、绑扎成束。
4.3允许偏差项目
4.3.1基础型钢顶部平直程度每延米允许偏差为1mm;全长允许偏差为5mm。
4.3.2柜(盘)安装每延米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mm;盘顶平直度相邻两盘允许偏差为2mm;成排盘顶部允许偏差5mm。
4.3.3盘面平直度相邻两盘允许偏差为1mm,成排盘面允许偏差为5mm。
4.3.4盘面接缝允许偏差为2mm。
5成品保护
5.1安装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时应注意保持吊顶及墙面的整洁。
安装后应采取防尘和防潮措施。
5.2端子箱安装完毕后应注意箱门上锁,保护箱体不被污染。
5.3柜(盘)除采取防尘和防潮等措施外,最好将房门上锁。
以防设备损坏和丢失。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探测器及手动报警的线盒破口,线盒过深及安装不牢固现象。
应将线盒口收平齐,安装应牢固。
6.2导线编号混乱不统一,应根据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按编号进行查线,并将标注清楚的标号套管套牢,相同回路的导线应颜色一致。
6.3导线压接松动、反圈、绝缘电阻值低。
应重新将压接不牢固的导线压牢固,反圈的应按顺时针方向调整过来,绝缘电阻值过低的应找出原因,进行整修,然后重新测试电阻,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6.4探测器安装的位置不符合要求。
应按消防规和本工艺标准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6.5探测器与灯位、通风口等部位互相干扰。
应与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及有关方面进行协商调整解决。
6.6端子箱固定不牢,暗装箱贴脸四周有破口、不贴墙。
应重新稳装牢固。
破损贴脸修好,损坏严重的应予更换。
应先修好墙面,再稳装箱面板。
6.7压接导线时,应认真摇测各回路的绝缘电阻。
如造成调试困难时,应拆开压接导线重新进行复核,直到准确无误为止。
6.8基础槽钢不平直,超过允许偏差。
槽钢安装前应进行调直,配合土建施工,找好水平后固定牢。
6.9柜、盘的平直超出允许偏差,应及时纠正。
6.10柜、盘的接地导线截面不符合要求,压接不牢。
应按要求选用接地导线,压接时应配好防松圈并且压接牢固,并做好明显接地标记,以便于检查。
6.11探测器、柜、盘等被浆活、油漆污染,应将其清理干净。
6.12运行中出现误差,应检查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虚接现象,直至调试正常为止。
7质量记录
7.1各种设备、导线、开关电器件等,应有产品合格证、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7.2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接地电阻值的测试记录
7.3设备在使用前验收记录
7.4设备安装单位向总承包竣工交接记录
7.5其它相关技术文件、记录。
低电气线路及装置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系统检测报告;系统试运行记录;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