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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安庆市湖心路道路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类别

编号

方案依据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版次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生效日期

A0

周可春

殷保标

2016年9月15日

监理细则审批记录

工程名称

安庆市湖心路道路工程

范围

湖心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编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章(项目章)

签字

年月日

 

1.工程概况------------------------------------------2

2.编制依据------------------------------------------3

3.安全监理工作范围、目标---------------------------4

4.危险源识别---------------------------------------4

5.监理工作的流程-----------------------------------4

6.安全监理机构和职责--------------------------------7

7.安全监理工作措施及方法----------------------------9

8.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5

9.常用表格-----------------------------------------47

 

-、工程概况

安庆市湖心路道路工程位于安庆城区,是连接安庆市主城区和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道路,同时湖心路也是安庆市一条重要的交通性和景观性的城市南北向主干道。

本次设计的湖心路(迎宾大道—菱湖北路)自北向南分别与迎宾大道、雷池路、天柱山路、回祥路、盛唐湾路、国华路、菱湖北路、市府路、宜园路、菱湖南路交叉。

湖心路(迎宾大道—菱湖北路)北起迎宾大道,南至菱湖北路,全长约1920米。

设计内容包括:

道路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桥梁工程。

本次道路设计部分湖心路标准断面宽60米,双向8车道,即(5米人行道+6米非机动车道+4.5米机非分隔绿化带+14.5米机动车道)*2=60米。

路面结构层机动车道:

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AC-13C),7cm粗粒式沥青砼(AC-25C),2.5cmStrata应力吸收层,24cm水泥混凝土基层,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含量4%,16cm级配碎石底基层。

非机动车道:

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C),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含量4%,20cm级配碎石底基层。

人行道:

8cm厚透水砖铺装人行道,3cm干硬性水泥砂浆,15cm厚透水水泥稳定碎石,30cm厚透水级配碎石。

排水工程雨水保留布置在湖心北路西侧快车道下的现状雨水主管仅新建雨水口及雨水连接管,同时在东侧非机动车道上新增一条雨水主管。

桩号K0+040.792至K0+635.26雨水由南向北排入迎宾大道雨水主管,桩号K0+635.26至K1+920雨水由北向南穿越石化管廊带及现状截污箱涵排入西小湖。

污水保留布置在湖心北路东侧快车道下的现状污水主管,同时在西侧非机动车道上新增一条污水主管,桩号K0+040.792至K0+203污水由南向北排入迎宾大道污水主管,桩号K0+317.314至K0+540污水由南向北排入雷池路污水主管,桩号K0+760至K1+767污水由北向南排入菱湖北路污水主管。

拟建桥位于湖心路上,桥梁设计中心桩号为K1+906.6,起终点桩号分别为K1+896.58和K1+916.62,全长20.04米。

桥梁上部结构:

采用L=16米简支空心板,板厚70cm。

下部结构桥台:

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桩径2×Φ80cm。

附属构造:

桥面铺装10cm厚C50钢筋混凝土现浇层,人行道15mm广场砖铺面+30mm砂浆卧底+80mm人行道板,人行栏杆内外侧设置精铸石园艺栏杆,支座采用GYZ板式橡胶支座,伸缩缝采用U型锌铁皮简易伸缩缝。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建筑法》;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令);

9.《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10.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11.该工程有关合同、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12.本工程监理规划

13.经审批的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工作范围、目标

1.本次安全监理工作范围为安庆市湖心路道路工程,主要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安全监理目标:

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严格控制轻伤比例;督促提升文明施工形象,达到“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要求。

本工程主要危险源有:

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支护工程、桥梁工程施工(钻孔桩、挖孔桩、支架模板工程)、吊装、高处作业、交叉施工、大型施工机械、临时用电等。

对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支护工程、桥梁工程施工(钻孔桩、挖孔桩、支架模板)、吊装工程、临时用电需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其中基坑沟槽土方开挖(H≥5米)与支护工程、支架模板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

四、危险源识别

本工程主要危险源有:

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支护工程、桥梁工程施工(钻孔桩、挖孔桩、支架模板工程)、吊装、高处作业、交叉施工、大型施工机械、临时用电、既有供电杆维护以及其他地下管线安全维护等。

五、监理工作的流程

监理企业行政负责人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见下表)

1、开工前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2、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责令退场

 

 

六、安全监理组织机构、职责

1、组织机构

 

 

2、安全监理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其它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确立项目安全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的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3)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4)主持编写安全监理方案(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签发工程暂停(复工)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13)可将部分安全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本条中的第1---5款,及7款、11款不得委托。

2.总监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代表须审核施工方案,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具体实施;

(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安全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

(5)总监代表须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负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4.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安全实施的人员、设施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

(4)监理员旁站施工单位工序施工时,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有安全隐患的,须责令停止相应工序施工,并及时向总监、标段监理工程师报告。

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定期进行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七、安全监理工作措施及方法

(一)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安全资料归档制度,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组织措施:

设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安全控制监理体系;结合市政工程特点制订明确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决策机制;组织现场协调会,明确职责,协助业主做好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

●技术措施:

根据合同安全目标及业主提出的各阶段性安全要求,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尽量避免因安全原因影响工程整体目标。

●经济及合同措施:

1.及时提醒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全设施费用,工程让利部分安全设施费用不得让利。

2.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行使质量否决权,必要时下达暂停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出现监理规范6.1.2条,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消除隐患;

3)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建议建设单位在制定承包合同时,附加奖罚条款,监理单位将依据合同条款监督承包方执行,争创示范工地。

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济保障措施:

保证安全生产、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工伤社会保险等有关问题所必需的资金。

对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比打分考核,实行安全奖惩经济措施。

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考评表(C表).

4.对不合格或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按合同要求通过建设单位建议施工单位予以撤换。

5.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安全责任,奖优罚劣;本着对业主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监理。

6.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强有力的安全奖罚措施,奖优罚劣,并督促其执行。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手段(检查频率)

1.审查核验

(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填写下列报审核验申请:

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表、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报审表、危险性较大工程确认报审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保体系认证证书、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施工总包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备案登记表。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及时审查核验。

2.巡视检查

(1)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②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③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

④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2)每日由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巡检填写监理日记;每周监理部由总监及总代组织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以能及时的发现各施工单位所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填写安全检查评分表,相关表格附后。

(3)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

(4)对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项目监理机构动态考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实施情况,每月的考核情况施工单位应填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评分检查记录,并以此为据,对施工单位的每次自查评分进行审查和核准;

(5)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应保留记录。

3.告知

(1)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责任以相关事宜;

(2)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4.通知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5.停工(复工)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6.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②安全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

③下一步安全监理工作打算。

(3)、项目监理机构宜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办法;

(4)、必要时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各方代表会签。

7.报告

(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对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监理日记

(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②当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③当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9.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月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当月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及分析(必要时附影像资料);

②当月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效果;

③当月签发的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④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八、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施工单位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1)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填报施工总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2)《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4)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

(6)临时设施

(7)文明创建

(9)现场三通一平。

(10)现场平面布置

(11)其他

2.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保体系、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填报--------备案登记表。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及其他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的规定,必须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审核是否按照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较一般作业的危险性更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严格考核,施工单位须填报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A4表)。

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有:

电工、起重机械工、电焊工、架子工、机动车辆驾驶和其他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人员。

对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应注意以下三点:

a.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重点放在提高其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上;b.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才准许独立作业;c.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

(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9)其他

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确认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并填报危险性较大工程确认报审表,施工单位应对本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3米)、人工挖孔桩、吊装、顶管施工(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支架模板、预应力结构张拉、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其中顶管施工(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支架模板、箱梁吊装、源水管位置沟槽开挖施工单位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机构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要点:

按照相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及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相关现场安全要求等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单位督促施工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

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模板、拌和设备等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6.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7.检查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挂牌上岗及工作情况。

8.检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9.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3)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4)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5)每周召开安全例会,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本周内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总结与归纳,并将解决隐患的措施以文字形式发放给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10.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制止并及时向项目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涉及安全问题)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三)、主要危险源控制要点:

A、土方工程:

●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

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

合配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l)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

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2)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l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3)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

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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