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3860648 上传时间:2023-05-2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docx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

在国内建设项目中,按照定额测算的人工费约占建安费的10%-20%,而实际人工成本可能会相对更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中的人工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的计价依据及相应的人工费调整文件也层出不穷,本文梳理了各地人工费相关的文件,供大家参考,内容篇幅比较多,主要目录如下:

∙如何理解工程造价中的人工费?

∙为什么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如何破除?

∙政策相关动态(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改革与发展)

∙适应市场的方法和建议

∙关于人工费的调整都要注意些什么?

∙各地人工费调整方式的典型案例展示

∙全国30个省/市人工费调整文

一、工程造价中的人工费

定额人工费公式=定额含量*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定额工程量;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预算基价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是依据预算基价编制期的市场劳动力价格综合确定,是直接从事工程建设施工的生产工人日工作8小时的劳动报酬,作为编制计价文件的基础依据。

人工费计价系数:

是根据建筑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情况测算的,反映市场价格水平的调整系数,与预算基价的人工单价配套使用。

通常人工费应作为工程造价中总价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定额人工单价也是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参考。

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期、人工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人工费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

对人工费的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严禁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人工费全部风险。

在施工程合同中对人工费调整方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应结合工程实际,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为加大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合理支付建筑工人劳动报酬,各地造价相关管理部门通常会动态地发布人工信息价或适时调整综合人工单价。

二、为什么定额的人工费小于实际人工费?

(定额人工费≠市场人工费)

众所周知,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单价往往小于建筑劳务市场上的实际的人工单价。

比如,泥工、砌筑工、木工油漆工等建筑工人的人工费近年来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目前市场上一位普通木工师傅的日薪已普遍涨到了“260-280元/天”,有些口碑好的甚至达到了300元/天,而定额计取的人工费工日单价才“100元/工日”左右?

是什么导致市场人工费和定额人工费相差如此之大?

对于工程造价行业从业者来说,理解定额人工费与市场人工单价的内容与区别十分关键,今天小编就带你探究其中的缘由,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两者所反映的内容有所不同

从两者字面上进行分析,其计价单位已经有所不同,所反映的已经不是相同的内容与简单的个体比较。

定额人工费:

预算基价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是依据预算基价编制期的市场劳动力价格综合确定,是直接从事工程建设施工的生产工人日工作8小时的劳动报酬,作为编制计价文件的基础依据。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保留至今,可谓是市场人工费的约束与规范。

市场人工费:

劳动力既属于商品,必然会形成劳动力价格,从市场上购买或雇佣劳动力支付的费用就是市场人工费。

劳动力市场价格必然就随行就市,反映的是当前劳动消耗量和价格水平,是市场经济的充分体现。

但也不可否认的是,市场人工费也是编制定额消耗量和计提人工单价的重要依据。

2、工作效率和工作时间不同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是直接从事工程建设施工的生产工人日工作8小时的劳动报酬,也就是8小时工作时间=1个工日。

可以理解为定额人工单价是根据劳动法、合理施工程序、施工规范、正常施工条件下一个工人8小时的工作所得。

而市场人工费除了完成8小时以内合法工作时间内的工作内容外,还需要8小时以外的加班加点去完成定额单价以外的工作内容,很多建筑工日的每天工作都达到了10小时以上。

都说农民工工资高,实际如果按一个月出勤满勤30天✖300元/天,看起来工资一个月有9000元,如果按每天工作10小时来测算,实际上算下来最多只有30元/小时,且不说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几乎没有任何福利!

可见虽然在直观上感觉市场人工费更高,但必须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加重劳动强度、牺牲应得福利来取得。

3、价格组成范围不同

定额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定额人工费包括的内容有:

(1)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4)职工福利(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6)参加社保费用等;

而且市场人工费除基本工资外少有附加内容,农民工很多没有五险一金,定额人工单价中的一些工资性附加福利所得在市场人工单价中被剥夺,没有周末和节假日。

4、单价定义不同

定额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不分工种、等级,多以综合工日的形式出现,综合工日不分工人的技能差异,且是按法定工作日的时间核算的,定价因此较低,不能按市场的全日全时人工价相比。

市场人工单价按照不同工种确定,如模板工、电焊工、普通工等,不同的技术工种单价差别较大。

综合工日的单价低于市场价,但定额反应社会平均先进水平,往往其人工消耗量大于市场人工消耗量,所以定额的工日数较多,有时候最终反映到总人工费与市场人工费相差不大,这是典型的“以量补价”的方式。

小结:

行业在逐渐追求接近实际的合理化

根据以上区别,市场实际人工与定额人工可比性不强,但工程施工中一般按照定额人工报价,而需要按照实际人工进行支付,形成了人工费差异的主要矛盾。

同时由于市场人工工资增长较快,劳务价格波动较大,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没有及时跟上;人工消耗量不够准确,定额子目人工单价涵盖的内容与市场人工工资涵盖的内容不同,从而导致计价信息不能真实地反映工程造价中的人工费。

定额是作为一种反应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平均消耗量指标,由于技术的进步、劳动效率的提高,也不同程度地造成了现行定额人工消耗量和单价已越来越偏离市场行情。

由于定额人工费与市场人工费存在时间、空间及市场行情变化等多种因素制约,形成或多或少的差异是不可回避的,对发生的差异,行业内部也一直都在根据建筑劳务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综合人工单价,以求客观反映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水平。

目的也是在逐渐追求接近实际的合理化!

解决定额与市场人工差异的矛盾,要逐步从源头上解决定额人工费偏低的问题,对历史形成的“以量补价”的问题逐步实事求是地给予纠偏,量的问题主要通过修订现行劳动定额来解决,同时我们对定额人工单价标准的测算要随着市场变化而即使进行调整提高。

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劳务用工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数字化工地建设、智能建造等技术进步,会逐渐地实现人人职业平等,城乡处处无差,才有可能逐渐缩小两者的差距,最终实现等值。

三、政策相关动态(计价依据中人工费的改革与发展)

虽然我国传统的以定额为基础的计价模式短期内不会改变,定额人工费同市场人工费的的差异矛盾仍将会持续较长时间,目前定额管理部门还将主要是通过调整人工单价的方式来缩小差异。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建设行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成为客观事实,如何适应建设市场的需要,发布适应实际需要的人工价格信息,引导劳务合同双方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工程造价改革也势在必行,如构建区域化统一计价依据,保障建筑工人权益,实行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机制必将是行业发展趋势。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快完善现代城市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工程造价形成是市场决定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一步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机制,排除政府不当干预,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自主定价权。

∙2014年9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目标:

到2020年,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其中关于促进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法规制度,排除政府不当干预。

二是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和全费用综合单价制度。

三是明确政府发布的工程定额定位,鼓励企业编制定额。

四是理清政府和市场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边界,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建立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工程造价指数指标。

五是培育第三方造价专业服务。

∙2017年9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强调:

完善建设工程人工单价市场形成机制。

改革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计算方法,使其更加贴近市场,满足市场实际需要。

∙2018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2018年工作要点》中提到,将修订、完善工程量清单。

其中提及统一消耗量定额编制规则,工程造价综合指标指数和人工、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标准。

∙2018年7月17日,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标准修订初稿协调会议在京召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主编单位代表以及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审查委员会部分专家参加了会议。

初步形成10项意见,提及扩大人工费的计算口径(PS:

非定论)。

∙2018年10月8日,住建部标定额司印发《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工程册、信号工程册)等5个征求意见稿。

∙2018年11月30日,住建部发布六项工程消耗量定额,自12月1日起执行。

∙2019年2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2019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2020年度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函》,该通知主要透露出的信息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此征求意见函包含了9个项目:

(1)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修订)

(2)房屋建筑项目工程量计量规范

(3)市场化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4)典型工程指标指数编制规则

(5)建设单位投资管理准则

(6)基于市场化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研究

(7)中国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对接国际先进实践的研究

(8)内地与香港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对比研究

(9)材料价格指数与指标研究

∙2019年10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9年《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等消耗量定额意见的函(建标综函〔2019〕247号)

∙2019年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意见的函》(建标综函〔2019〕250号)

∙2019年7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资委联合发文,决定自2019年7月16日至8月26日,针对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全面清查。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强调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9年1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六)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实施工程造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地方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和发布市场化的造价指标指数,促进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同价。

对标国际,建立工程计量计价体系,完善工程材料、机械、人工等各类价格市场化信息发布机制。

改进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式,强化招标人工程造价管控责任,推行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和工程变更,强化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管理,招标人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构建统一计价依据,促进造价管理区域融合京津冀首部共编共享计价依据正式颁发《〈京津冀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以下简称《管廊定额》),于2019年11月22日正式发布。

《管廊定额》系京津冀三地工程计价体系一体化的开篇之作,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下一步,三地住建部门将有组织的做好《管廊定额》颁发后的宣传、培训和动态管理工作,以配套发布《管廊定额》的工程造价信息为契机,深化京津冀工程造价信息一体化工作。

并进一步认真研究京津冀工程计价体系一体化推进工作与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联动衔接,把健全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融入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工作推进过程

∙数字经济时代,长三角一体化进入新阶段。

2019年3月12日下午,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组织召开了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装人工价格综合指数测算与发布工作会议。

会上还交流了建筑安装人工价格综合指数测算与发布工作各地域的差异性,围绕需要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事项,如测算与发布的城市、人工工种、计算口径、发布时间、综合指数测算方案及发布形式等进行深入讨论,形成初步合作共识,并对未来合作进行展望。

 

四、适应市场化的方法和建议

由于我国建设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施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控制人工成本,全过程做好适应市场人工行情的方法措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把握施工人工成本,企业自主定价

建设工程人工单价市场价可由企业自主定价,企业可根据自身的职工人员构成、劳务分包的价格,当时当地的生活消费等因素确定工程的实际人工成本,根据施工经验准确测算消耗量,核对相对准确的人工费与定额人工费的差异,反映到投标报价中。

2、预测人工涨价风险,合理规避风险

近年来,人工单价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可以预见未来人工价格肯定还会持续上涨。

因为大型的建设工程工期较长,必然存在人工涨价的风险,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合理地预测人工费的涨价因素,即可防止报价过高,又可避免承担风险。

3、加强人工成本控制,灵活配置资源

目前劳务市场存在多种用工,我国人工红利退潮后劳动力的价格必将进一步市场化,这也要求施工企业如果要降本增效保障利润,需对项目人力资源的配置按市场化原则进行优化,可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灵活选择配置人力资源。

五、关于人工费的调整都要注意些什么?

建设工程中的人工费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中对人工费没有约定的,通常可按各地信息价及人工费调整文件等进行参考调整;往往已办妥结算的工程,不得调整。

广材小编提醒您可注意以下要点:

1、首先弄清楚各地区人工价调价的方式是什么?

通常而言,主要人工费主要有如下计价方式:

∙方式1:

按造价管理部分发布的信息价(月度、季度)。

如上海。

∙方式2:

按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调价政策文件。

如河北。

∙方式3:

还是造价管理部分发布的人工调价系数。

如天津。

∙方式4:

其他。

如广西、辽宁等地区。

可详见后文中的案例展示。

2、了解当地信息价中是否发布人工价?

是按月度还是季度发布?

发布区间值还是具体值?

采用信息价调价是否还有其他规定等。

一般而言,如果当地信息价中发布了人工价,计价软件中基本可以对接定额人工直接调整。

3、假如按政府发布的人工调价文件,建议仔细阅读条款,弄清楚如下方面:

∙发文时间、执行时间、适用范围(配套计价依据)都有什么规定?

∙人工费是以直接费形式整体体现,还是以调增后补差形式体现?

∙人工单价调整后是如何滚费的?

只计税金,还是也计取其他相关费用?

∙措施项目、机械台班中涉及的人工费是否可调?

如何调?

∙其他附件条款;

4、招投标文件中或施工合同中人工单价约定条款,是按某期数还是某政策性文件?

是否有最低、最高限价要求?

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期、人工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人工费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

对人工费的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严禁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人工费全部风险。

在施工程合同中对人工费调整方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应结合工程实际,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合同约定人工费不可调整的,若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人工费调整补充协议的,是否可按本地人工费调整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