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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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2013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总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湘办发〔2011〕3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等各项工作,着力在安置帮教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作上实现新的突破,促进全县安置帮教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法制永兴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工作

1、抓好湘司发〔2012〕9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湘司发〔2012〕92号文件的相关配套制度,县财政局制定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经费保障措施。

2、全面推进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依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录入、核实、反馈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确保信息录入率、核实率、衔接率达到100%。

3、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制度。

按照湘司发〔2012〕92号文件要求,全面规范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落实好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制度,接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监所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督促其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今年年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100%,“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60%以上。

二、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

4、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

落实刑释解教人员责任帮教制度,依托基层组织,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与基层帮教组织、社会志愿者及亲属共同建立完善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跟踪帮教制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积极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

今年,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要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8%以下。

5、加强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帮教管理。

县乡安帮组织与公安机关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辖区内刑释解教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列入当地公安派出所重点人口管理。

6、深化“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

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结对帮扶、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招聘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学习、就业问题;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提升主题帮教活动实效。

三、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7、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按规定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招收录用刑释解教人员。

协调税务等相关部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做好个体经营税费减免、企业税费减免的申领工作,切实把国家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8、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各项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险权益。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和问题。

9、进一步扩大安置就业渠道。

通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责任田土、山林、水面,组织劳务输出和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临时安置等方式实现就业。

积极推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在条件成熟时建设1-2个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落实好过渡性安置基地扶持政策。

四、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

10、抓好湘办发〔2011〕38号、湘司发〔2012〕93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湘办发〔2011〕38号、湘司发〔2012〕93号文件相关的保障政策,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和人员。

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专干的业务培训,确保上级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11、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检查监督。

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制度、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等重点内容纳入安置帮教综治考评内容,负责组织好安置帮教综治检查考评工作。

12、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每年至少向市安帮办报送2篇以上安置帮教工作稿件。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重点培育和推介先进典型,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理解、支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理论研究,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理论水平,指导和带动工作实践。

2014年,我局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努力提高我局法制建设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履行现有的行政处罚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个中心,以执法办案为重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2014年1月起至12月底,我局共受理一般程序案件360起,其中案件类别及数量如下:

市容环卫类198起,市政公用类80起,工商管理类64起,绿化管理类7起,规划建设类11起。

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342起,简易程序案件443起。

自2014年2月10日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职权划划转至我局起,我局已处理人行道违章停车共计10979起。

全局行政罚没款总额为1929157.2元。

现将2014年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办案理念

(一)加强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执法队员执法能力。

一是做好业务培训,落实经常性执法业务知识学习。

2014上半年多次组织了理论培训、业务探讨等活动。

3月组织了全局新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的一般程序案件培训活动;5月组织邀请市法制办副主任倪杰、市人民法院行政庭长王士忠授课;组织执法人员关于一般程序案件办理中存在不足的业务培训。

6月9日,分两批组织执法人员就先期培训的城管法律知识进行考试。

10月22日至23日,组织新考证执法人员前往嘉兴进行为期两天的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并参加10月25日的执法资格考试。

二是加强业务探讨,全面提升重大疑难案件处理能力。

2014年至今共组织了14次业务探讨会议,分别为平湖白金汉爵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办案能手考核、案件评分考核办法讨论、《行政处罚流程》等八大制度征求意见、水务管理、平湖锦绣庄园和东湖半岛专案调查、办案情况及办案中难点问题、无证经营业务探讨、市强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违法搭建案、零星建筑垃圾审批手续讨论、重案组规划案件的办理、以吴科峰为代表的人行道违章停车法律探讨、违法建设处理及程序的学习谈论及市乐天城管理有限公司申辩、陈述意见的讨论等进行广泛探讨,以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探讨能力和对疑难案件的处理能力。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加大考核力度。

结合市创卫工作要求,加强对市容市貌、户外广告、仪容风纪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督查。

经过督查,及时整改了存在的问题,严肃了队容队纪,提高了组织纪律性,对创卫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四是做好案卷的审核工作。

我们加强了对行政处罚的审核,其中,重点是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把好以下几个关:

首先是调查取证,及时督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收集案件的证据材料,确保案件证据充分,事实清楚。

其次是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对不同违法案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选择条文规定,保证案件的正确定性。

再次是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诉权利,在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法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和有权陈述申辩,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在审核中,做到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办人员进行纠正更改或补充,从而确保了所办案件的缜密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效率

一是建立完善各类制度。

201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正式实施,结合《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从2012年2月1日起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职能正式划转、调整到我局。

针对这一现状,及时修订了《行政处罚流程》、《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一般程序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委员会会议制度》、《许可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制度》、《许可办理程序》、《重大复杂许可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化流程。

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文书的统一、规范、完善,参照嘉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和省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拟定出八大类五十多个项目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结合相关业务流程需要,许可文书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完善。

二是积极执行市市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许可职能调整通知,深入开展6+1项行政许可职能。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行政许可实施的实际情况,针对受理、审查、许可、送达、公式等环节重新制作的行政许可文书也于2012年1月起正式投入使用。

这从形式和内容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

(三)依法严格审批,规范许可办理事项

一是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规范。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行政许可实施的实际情况,针对受理、审查、许可、送达、公式等环节,重新制作了行政许可文书于2014年1月起正式投入使用。

在窗口公示了申办程序、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填写范本等多项服务材料,当事人可以根据示范文本,填写各项登记,切实做到阳光许可。

二是许可事项办理提速。

将门头审批由业务科室联合各职能中队每星期组织一次现场勘查转变为业务科室受理审批申请后,将需踏勘的项目直接传送至各职能中队,由各职能中队及时组织踏勘,再交由业务科室决定。

此举使行政许可审批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提升了审批效率。

三是砼车临时占道审批转变为窗口协调内部流转。

现在只需要在业务科室提交申请材料即可,使办理砼车占道申请的公司立等可取。

零星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实行“即收即办”。

根据审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从6月1日起,简化了零星建筑垃圾清运审批环节,零星建筑垃圾清运审批不再适用一般建筑垃圾审批程序,市行政中心办事窗口将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审批,立等可取”。

(四)创新执法管理,构建城市管理机制

一是案件办结管理新规定和案件评审管理新制度的确定。

建立了一般程序案件归档中队负责制,案件办结后,由各中队内勤整理并归档;强化简易程序案件备案制度,督促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向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在二日内向法制科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当场处罚决定书的领取和归还入册制度。

同时,2014年上半年修订了《一般程序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办案考核办法》等制度,提出开展“先评后审、一评一审”的一般程序案件审批制度和案卷评审制度,并严格推进执行“先评后审、一评一审”的一般程序案件审批制度和案卷评审制度,案件的立案、办理、结案均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详细的实施细则。

二是建立队伍素质提升机制。

为了提升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法律素养,建立了“每月一考”的执法业务学习考核制度。

从5月份开始对《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组织了考试,效果显著,提高了执法队员对常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掌握度和灵活使用度

三是案件管理覆盖新领域。

2014年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不断开拓案源,实现7行政执法领域的全覆盖。

机动中队的《擅自拆除燃气设施案》、《擅自向城市管网中排放污水案》、《擅自占用城市桥孔案》以及二中队《违反工商管理类无证经营案》均为今年的新型案件。

四是业务探讨交流网络平台化。

利用新媒体,建立网络群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网络交流方式的业务探讨,缩短距离,营造高效、平等的交流氛围,在循序渐进中推进全局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

五是行政许可推行微笑服务新模式。

我局目前设立两个业务窗口,一个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一个为综合业务服务窗口,通过服务用语、站立式服务以及无烟窗口等方式提升窗口服务形象,践行作风建设升华年的目标责任要求。

二、存在的不足

(一)管理力量不足。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管理区域的扩大,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提高,创卫工作风格化要求,各类突击性任务、案件数量、管理范围的增加,执法程序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力量不足现象日趋突出。

(二)违法建设案件处理难。

部分法律法条实际操作性不强,执法遗留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三)执法环境有待改善。

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综合执法作保障工作任重道远。

三、2013年法制工作打算。

2013年法制工作仍将继续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实践,总结经验,指导实际执法工作,切实加强队伍管理与业务培训,努力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以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工作姿态迎接新一年的法制工作。

(一)加强考核,鼓励办案,使能办案、多办案、办好案成为执法人员的荣誉和地位的标志。

局班子高度重视法制和依法办案工作,鼓励执法人员多办案、善办案,敢办大案、新类型案和疑难案。

在我局依法履行的八大项基本职责中,除环境保护管理类案件外已经实现案件类型的全覆盖。

在明年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对新型案件的办理力度。

同时通过及时和严格的案件审核做到每件案子事实清楚、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确保办案准确,以经得起各级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促进执法人员执法专业化、规范化。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在明年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仍然是工作重心之一。

计划继续延续一月一考制度,强化新队员的前期执法业务培训的同时加强对老队员法律素质的提升,从而促使执法队伍整体执法能力的稳步提升。

展开《行政强制法》、《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充实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加强法制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论证,加强研究学习,在实践中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全局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在接下去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分析当前违法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

(四)与时俱进更新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明年办案实际,不断推陈出新,尤其是在执法办案方面,加强案件办理的制度保障,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严谨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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