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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讲义修改稿

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有关货币和货币制度的一些基础知识。

主要知识点:

货币的定义、货币的基本职能、货币的演变形式、分层次的货币概念,货币制度及其构成。

教学重点:

分层次的货币概念和货币制度的构成。

第一节货币定义与形式

一、货币的定义

货币是一种具有普遍接受性的购买手段和能够清偿债务的支付工具。

这一定义反映了货币具有一个基本属性和两个基本职能。

一个基本属性是:

普遍接受性。

这是货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最本质特性。

在货币的不同发展阶段,普遍接受性的形成取决于不同因素。

决定货币的普遍接受性主要因素有两个:

一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力量。

国家通过法律强制货币进入流通领域,并保证货币的合法流通。

二是货币发行主体的信誉。

两个基本职能:

货币的一个职能是它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作为购买手段,发挥着一般等价物的职能;货币的第二个职能是它作为清偿债务的工具,发挥着支付手段的职能。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说,在购买商品和清偿债务时被广泛接受的任何物品,都可以叫作货币。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使用的钞票是货币,但它并不是货币的全部,符合货币定义的不仅有钞票,还包括其他形态的货币。

接下来我们介绍货币形态。

二、货币形态的演变

在社会发展史上,货币最初是以实物形态出现的。

经过漫长的发展和演变,它最终固定在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形式上;之后货币形态又走向逐渐脱离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纸币形态,最终完全脱离黄金、白银等贵金属,进入信用货币形态。

货币形态的演变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1、实物货币阶段

实物货币也叫商品货币,是货币的最原始形态,也是最简单的货币形态。

历史上有很多实物充当过货币。

如世界上广大地区,牲畜都充当过货币。

此外,如烟草、鱼干、盐巴、皮革等,在一些地区也有充当货币的历史。

在我国,最早的实物货币有海贝、布帛等。

从汉字“货币”二字的构成可以看出,货:

部首为贝(古代货指珠贝);币:

部首为巾(币指皮帛)。

中国文字中凡同物品授受或交换有关的文字大多都从贝。

例如:

买(買),卖(賣)、贸易、贩运、贿赂、借贷、赠与等。

这可以说明,我国在开始创造和使用时,贝和布帛都已经是货币了。

实物货币的最大缺陷是不易流通,因而缺乏普遍接受性。

通过不断的比较,人们逐渐发现了金、银等贵金属的特性,并将它们做为充当货币的最佳材料。

于是货币形态进入贵金属货币阶段。

2、贵金属货币阶段

贵金属货币也是实物货币,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实物货币。

根据实物货币流通的经验,人们总结出充当货币的理想材料应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容易标准化,如果用牲畜作货币,其标准化就很成问题。

因为牲畜的肥瘦、大小、种类不同都使他们有不同的价值。

第二,做货币的材料必须是可分的;第三,做货币的材料应携带方便;第四,做货币的材料必须稳定,不容易变质。

由于金银等贵金属基本上能满足以上要求,因此历史上各国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金银作为充当货币的材料。

与其它各种实物形态的货币比较,金属货币的流通是货币形态进化史上一个极大的进步。

贵金属虽然是理想的货币,但是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不断发展,金属货币流通也逐渐暴露出局限性:

(1)贵金属货币的流通增加了社会负担;

(2)面对经济的迅速发展,货币金属的供给越来越暴露出不能满足需求的矛盾。

那么如何克服贵金属货币的桎枯呢?

发行代用货币是解决金属货币流通不足的最好途径。

这种代用货币的通常形式就是纸币。

纸币作为金属货币的代用出现以后,货币流通便进入了纸币与金属货币并行流通的时期。

纸币与金属货币并行流通的时期,可分为前后两个不同的阶段:

即纸币可兑换阶段和不可兑换纸币阶段;前者是代用货币阶段,后者是信用货币阶段。

3、代用货币阶段

代用货币是作为金属货币的替代物而发行的一种纸币。

最初发行这种纸币只是为了携带方便和安全,而代替金属货币进入流通。

代用货币的特征是:

它是纸制的、可以流通的并凭此可换取实物金属货币的凭证,它的价值来自于所替代货币的价值。

代用货币之所以能流通,被人们接受,主要是因为它们都具有十足的金银等贵金属做保证。

代用货币的优点:

(1)印刷纸币的成本较低,

(2)克服了金属币在流通中的磨损,这是对金属货币的节约。

缺点:

易伪造、易损害。

代用货币在近代的货币历史上持续了很长时间。

4、信用货币阶段

信用货币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和创造的货币。

它是代用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纸币在各国均已不能兑换为金属货币,于是货币流通进入不兑换纸币阶段,即信用货币阶段。

目前,各国的货币形态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信用货币。

从世界范围看,货币形态的发展又出现了某些新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电子货币形态的出现。

电子货币是指利用电脑或贮值卡进行的金融活动。

这种贮值卡就像持有现金一样,可以作为购买手段。

电子货币形态的出现是否代表了货币形态发展的新阶段,确实值得探讨。

5、货币形态的演变趋势:

纵观货币形态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货币形态演变的某些趋势:

(1)货币的专门化趋势。

这是指货币作为商品的自然使用价值逐渐成为单纯的交换价值的趋势。

(2)货币的无体化趋势。

是指充当货币的材料逐渐脱离具有实用价值的物质实体的趋势。

(3)货币的扩张化趋势。

货币的范围逐渐扩大的趋势。

(4)电子化趋势。

考虑到近几年世界各国货币形态演变的新动态,还应补充这一点。

三、

现代货币概念的延伸──分层次的货币概念

根据前面货币定义的学习,我们知道钞票只是货币的一部分,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货币形态是多种多样的,货币是一个外延广泛的概念。

为了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了解货币范围,我们需要对货币分层次进行探讨。

1、货币层次划分的必要性

货币层次划分是按货币流动性的强弱,从外延上确定各层次的货币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随着金融制度和金融理论的发展,货币的形态越来越多样化,货币的范围也随之扩大。

因此货币概念也随之扩展。

为了更好地认识不同形态的货币与经济的关系,客观上产生了划分货币概念层次的需要,具体原因可以从两方面认识:

(1)客观上金融工具创新增加了货币种类。

西方国家70年代以后的金融创新活动,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

新的金融工具在不同程度上都具有一定的货币性,有的直接可以作为货币,有的稍加转化就可以成为货币,使得各国中央银行不得不把它们视同为货币。

(2)理论上对货币概念完善与发展的需要。

现代金融理论普遍将货币视为一种金融资产来看待。

金融资产种类很多,除货币这种金融资产外,其中有一些资产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因此许多学者认为货币范围应该包括那些具有一定流动性的其他金融资产。

例如,银行的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商业票据等。

虽然这些金融工具不像支票存款那样可以直接作为购买手段,但是这些信用工具稍加转换就可以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货币,因此,这类金融资产被称为准货币。

2、货币层次划分的实践

从实践中看,如何划分货币层次?

最初大多数经济学家只接受狭义上的货币,他们把货币定义为流通中的现金和支票存款,这就是狭义的货币M1。

后来金融创新的发展,改变了经济学家们的认识。

他们认为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及其它短期流动资金是潜在的购买力,很容易变成现金,因而主张以流动性为标准,划分更为广义的货币概念层次,从而形成了广义的货币供应量指标M2、M3、M4等。

这种观点,已为大多数西方国家的政府所接受,各国的中央银行,都用多层次的方法来计算和定期公布货币供应量。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由于各国金融工具和金融法规的差异,广义货币层次的指标也不尽相同。

综合各国的情况,货币层次大致划分如下:

M0—流通中的现金

M1—现金和活期存款

M2—M1+定期存款+储蓄存款

M3—M2+其它短期流动资产(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

第二节货币制度

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发行什么样的货币作为主要流通的货币?

以什么程序来发行货币?

对所发行的货币进行怎样的管理?

这些通常是需要用法律或法规形式加以规定的。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货币流通的权威性、统一性、有序性,以满足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要。

有关对一国货币流通所作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就是该国的货币制度。

这是本节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一、货币制度及其构成要素

货币制度是一国以法律形式所规定的货币流通的组织形式。

系统的货币制度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物,通常要规定四方面的内容:

规定本位货币金属,确定货币单位,确定本位币和辅币的发行和流通程序,规定金准备制度和外汇准备制度。

1、规定本位货币材料

建立一种货币的基础是先要确定用那种材料作为本位货币,这是需要用法律加以规定的。

选用不同的货币材料,就构成了不同的货币本位制度。

货币材料的选择是随社会发展而作相应变化的。

币材的变化要适应社会发展,就是要使本位货币能够适应货币职能的发展变化。

例如,简单商品交换只要求货币具有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职能,由于交易量较小,低价值实物货币就可以充当本位货币材料;以后信用的出现,又需要货币能够执行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的职能,不易储备的商品本位币又被淘汰;交易量的扩大和世界市场的出现,贵金属货币材料作为本位币应运而生。

随着商品交易量和世界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以及人类文明的发达和国家法律的健全,社会就用人造货币来解决受自然条件制约而造成币材量的种种不便。

所以,一国币材的选择,最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2、确定货币单位

确定货币单位就是规定货币单位名称和规定价格标准。

货币是价值尺度,自身必须有一个可以用来衡量商品价值的标准,因此就需要确定货币单位。

确定货币单位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确定货币单位名称,二是确定每一单位货币的价格标准。

在货币制度发展的不同阶段,确定货币单位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金属货币流通时代,确定货币单位就是规定货币单位名称和每一单位货币所包含的金属重量。

后来,由于币材及形式的变化,货币单位名称就逐渐脱离了金属重量的概念。

在纸币制度条件下,纸币可兑换时,货币单位的规定,包括规定货币单位名称、纸币面值和纸币的含金量。

不兑换纸币条件下,只规定货币单位名称和面值。

3、确定本位币和辅币的发行和流通程序

(1)本位币又称法币。

本位币是一国用一定单位表示的货币标准,具有无限法偿性,在该国境内通行无阻,是经济生活中的最后支付工具。

本位币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无限法偿资格,即法律赋予其强制流通的流通能力,不论支付额多大,对方都不得拒绝接受

(2);本位币是最后的支付手段,即任何交易或债务,只要用本位币来支付,就算了解,对方无权要求改用其它形态的货币来支付。

本位币的最小规格单位一般是一个货币单位,如我国本位币最小面值是1元;有些国家的本位币面值最小规格为5个、10个、甚至100个。

(2)辅币

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通货。

由于商品价格和劳务付费很多不到一个货币单位,或者一个货币单位之后还有小数,因此流通中还需要小于1个单位的流通手段。

这就出现了辅币制度。

辅币通常是本位币的等分(1/10或1/100)。

辅币的特点:

(1)辅币为有限法偿货币。

其支付能力是有限的。

当辅币的支付金额过大,超过一定限额时,收款人有权拒绝接受。

(2)辅币一般为不足值铸币,其发行的名义价值高于实际价值。

因为辅币流通频繁,磨损迅速,为节省流通费用起见,各国铸造辅币通常采用贱金属。

4、规定金准备制度和外汇准备制度

(1)金准备制度又称黄金准备制度,是指一国拥有的金块和金币的总额,即该国的黄金储备。

黄金储备最初的作用有三个:

一是,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二是,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

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黄金代表着货币。

三是,作为支付存款和兑现银行券的准备金。

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和金融危机,一些国家的黄金储备不足,纷纷将自己的货币比价与黄金脱钩,于是开始了黄金非货币化进程。

1976年,IMF决定废止黄金官价,标志着黄金与货币的固定关系正式切断。

这样黄金储备作为货币发行准备的作用、作为支付存款和兑现银行券的准备金的作用就不存在了。

目前黄金储备的主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黄金仍是重要的官方储备,发挥国际支付准备的作用。

一国黄金储备的多少,关系到它的国际支付能力及其货币的国际信用。

第二,黄金储备在稳定国民经济、抑制通货膨胀、提高国际资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旦出现突发事件,黄金仍然是最有效的避风港。

(2)外汇准备制度

外汇储备是各国官方持有的、可以自由支配和自由兑换的储备货币,是一国国际储备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经济中,一国外汇储备的主要作用有两条:

一是调节国际收支,保证对外支付。

当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可以动用储备予以弥补。

二是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本币汇率。

例如,当本国货币汇率过低时,中央银行可以买入本币,抛售外汇以阻止本币汇率的进一步下跌。

二、货币制度的类型

货币现象是一种经济制度现象,它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

概括起来讲,货币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

(1)金属本位,即以贵金属作为本位货币;

(2)信用货币本位,又称纸币本位或不兑现本位,是指不是以有价值的商品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用图表示:

金银复本位

金属本位金币本位

金本位金块本位

货币制度金汇兑本位

信用本位

(一)金银复本位

金银复本位是指同时以黄金和白银为币材,铸造两种货币同时流通使用的货币制度,即金币与银币同时并行的制度。

复本位制的特点是:

①金币和银币都是一国的本位货币;②二者均具有无限的法偿资格;③二者均可自由铸造和熔化;④金币与银币之间的交换比率是以法律形式予以规定。

因此,这种本位制是金币与银币这两种本位货币依照法定交换比率同时流通的货币制度,政府对一个单位的本位金币的含金量和一个单位的本位银币的含银量都作出了确定的规定。

金银复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它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从各国实行复本位的实际情况来看,金币与银币并不能并行流通,而在某一时期只有一种货币在流通,或是银币、或是金币。

这是因为,虽然国家用法律为金和银两种货币规定了兑换的比率,并按比率允许金与银之间自由兑换;但是金和银本身作为商品的市场价值是变动的。

当黄金与白银的法定比价与市场比价不一致时,市价比法定价格高的金属货币在流通中的数量会逐渐减少,而市价比法定价格低的金属货币在流通中的数量会不断增加。

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里劣币是指复本位中市场实际价格比法定名义价格低的金属货币,良币是指复本位制中市场实际价格比法定名义价格高的金属货币。

最早发现这个现象的人是英国财政家ThomasGresham(托马斯·格莱欣,1519—1579),因而后人也称这个现象为格雷欣定律(Gresham’sLaw)。

这一法则说明,在法律上被低估了的货币(良币)必然被人们收藏、熔化或输出国,而法律上被高估的货币(劣币)则独占市场,最后的结果是流通中只有一种货币在流通。

例如:

假定金银的法定比价为1:

10,而市场比价为1:

11。

这说明黄金的市场价格高于其法定价格,白银的市场价格低于其法定价格。

因此人们会把金币熔化为黄金,按照市场比价1:

11来交换白银;再把白银铸成银币,按照金币与银币的法定比价1:

10来交换金币。

转手之间,1单位金币变成1.1个单位的金币,赚取了0.1个单位的金币。

这种赚钱动机的驱动,让人们不断地把金币熔化为黄金,把白银铸造为银币,致使流通中金币数量不断减少,最后只剩下银币在流通。

由于金银复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同时随着黄金产量的增加和各种条件的成熟,西方主要国家先后过渡到金本位制。

(二)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作为币材的本位币制度。

按照兑换黄金的形式,金本位制分为金币本位、金块本位和金汇兑本位。

其中以金币本位为最典型的金本位制。

1.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早期的金本位制度。

1813年首先在英国确立金本位制,一直到1930年左右,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实行过金币本位制度。

金币本位制度的特点是:

(1)发行并流通于市场的货币是金币,单位货币规定为一定数量、一定成色的黄金,具有无限的法偿能力。

(2)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公众可以自由申请用黄金铸造金币,也可自由地将金币熔化;(3)金币可以自由兑换,其他货币可以自由地与金币平价兑换;(4)金币可以自由输出入,黄金与金币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这些自由的存在,是金币本位的基本精神。

金币本位制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

对一国的物价水平与国际收支进行自动调节的作用,维持了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矛盾的加剧,这种货币制度的稳定性日益受到削弱。

这是因为:

①由于资本主义各国发展不平衡性的加剧,引起世界黄金存量的分配极其不平衡,黄金存量的绝大部分集中在少数强国手里,削弱了其他国家金铸币流通的基础。

②削弱了价值符号对金币自由兑换的基础。

这是因为少数强国为了准备进行帝国主义瓜分殖民地的战争,一方面用黄金购买军火,另一方面发行大量纸币弥补财政赤字,这就不能保证价值符号的自由兑现。

③限制了黄金在国际间的自由输出人。

主要是一些国家从本国的利益出发,用关税壁垒限制贸易往来,影响了黄金在国际间流通。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金币本位制遭到破坏,导致许多国家放弃了金本位。

2.金块本位

金块本位制,亦称“生金本位制”,是国内不准铸造、不准流通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金量的银行券(或纸币)来流通的制度。

金块本位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产物,主要是由于战后的黄金供给不足但又要维持金本位制,而出现了这种有效利用黄金的方式。

1924~1928年间,英、法、荷兰、比利时等国都实行过金块本位。

金块本位制度的特点是:

(1)金币停止流通。

本位货币虽然仍以一定量的黄金作为其单位货币的价值标准,但黄金要由政府集中储存,不再铸造金币流通于市场,而使用政府或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

(2)纸币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兑换黄金。

在金块本位制度下,纸币不能随便兑现黄金,只能在一定数额以上才能兑换金块,以供输出的需要。

金块本位币实行的条件是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和拥有大量的平衡国际收支的黄金储备。

一旦国际收支失衡,大量黄金外流或黄金储备不敷支付时,这种虚弱的黄金本位制就难以维持。

1930年以后,英、法、比利时、荷兰、瑞士等国在世界性经济危机袭击下,先后放弃了这一制度。

3.金汇兑本位

金汇兑本位实际上是一种虚金本位,是一种间接兑换黄金的制度。

其特点:

(1)它虽然规定金币为本位货币,但却不铸造和流通金币,而发行和流通纸币;

(2)将本国货币与另一金本位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比价关系。

在纸币的发行上,要以存入本国或外国的中央银行的黄金及外汇作为发行准备,以供国际支付中的兑换之用。

在兑换时,或者给以黄金,或者给以外汇,公众无权选择。

一般来说,本国货币不能直接兑换黄金,只有先兑换成外汇,然后才能用外汇在国外兑换黄金。

金汇兑本位制实际上是一种附庸性质的货币制度。

金汇兑本位制比金块本位制更能节省黄金,但缺点也十分明显。

一是金汇兑本位制对经济调节作用较小,必须通过较大程度的人为管理才能促进国际收支及国内货币供应量的平衡。

二是实行金汇兑本位制国家也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所持外币的发行国家,放弃金本位或采取货币贬值或拒绝兑换黄金,那么实行金汇兑国家就可能会发生货币运行混乱。

金汇兑本位制和金块本位制都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本位制,实行的时间不长,终于在1929一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崩溃了。

(三)、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以纸币为本位币,且纸币不能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这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货币制度。

其基本特点是:

①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一般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并由国家法律赋予无限法偿的能力。

②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

也不能兑换黄金,货币发行一般不以金银为保证,也不受金银数量的限制。

③货币是通过信用程序投入流通领域,货币流通是通过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调节,而不像金属货币制度那样,由铸币自身进行自发的调节。

银行信用的扩张,意味着货币流通量增加,银行信用的紧缩,则意味着货币流通量减少。

④这种货币制度是一种管理货币制度。

一国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通过公开市场政策、存款准备金率、贴现政策等手段,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货币稳定;通过公开买卖黄金、外汇,设置外汇平准基金,管理外汇市场等手段,保持汇率的稳定。

⑤货币流通的调节构成了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流通领域究竟能够容纳多少货币量,则取决于货币流通规律。

当国家通过信用程序所投放的货币超过了货币需要量,就会引起通货膨胀,这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所特有的经济现象。

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信用领域都出现了一系列新现象。

例如,货币的实际流通量对商品平均价格的决定作用,银行放款的投放量对货币流通量的影响,国家对银行信用的调节成为控制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等等。

可以说,当代金融领域的重大课题,几乎都与货币制度由金属货币制度演变为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有关。

当代金融可以发挥调节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结构平衡、稳定物价的功能,其前提就是不兑换信用货币制度的建立,而如何更好地实现上述功能,则是金融研究的中心课题。

因此可以说,不理解货币制度及其演变,就不能理解当代金融。

第三节我国的货币制度

一、人民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1、人民币的由来

我国的人民币制度是在革命根据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1948年11月22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布了《为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的训令》。

根据这一训令,党中央决定同年12月1日在石家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发行人民币。

人民币的公开发行,标志着我国统一的人民币制度的开始形成。

在此之后,人民银行一方面迅速收兑了旧制度下流通的货币,另一方面逐渐收兑了解放区的货币,很快实现了全国货币流通的统一。

至此,新中国货币制度形成。

2、我国币制的改革与完善

人民币制度建立之后,为了不断完善币制,以适应迅速发展的商品经济需要,国家适时地对人民币进行了改革。

比较大的一次改革就是“一五”时期新版人民币的发行。

建国之初,由于我国人民币的发行是在恶性通货膨胀的背景下,而且在开始发行的一年多里,还是弥补巨额财政赤字的手段,因而在面额上日益暴露出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主要表现为人民币面额过大,不利于流通。

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于1955年2月20日发布了“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

”根据这一命令,中国人民银行从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新的人民币,按1:

10000元的比率收回了全部旧人民币,并同时建立起辅币制度。

主币5种:

1、2、3、4、5元,辅币六种:

1、2、5分,1、2、5角。

券面文字增加到四种。

这个格局一直保持到现在。

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还适时对人民币做了一些完善性调整。

例如:

1987年对券种结构做了调整,增发了大面值货币,50和100元券。

另外,根据需要发行新版人民币,到目前为止已发行五套,此外,还完善了硬币系列。

二、人民币制度的内容

我国有关人民币制度规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两部:

《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00年2月3日)。

这两部法律对人民币制度内容作了如下规定:

1、我国流通中的主币与辅币

我国流通的货币是人民币。

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人民币是我国的货币名称,人民币有主币和辅币之分。

人民币主币货币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

目前流通的主币六种、辅币六种。

人民币的特点:

(1)人民币是具有无限法偿的货币。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2)人民币是唯一合法流通的货币。

国家禁止金银和外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2)人民币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没有法定含金量的规定,本质上是价值符号。

人民币的符号为:

¥。

2、人民币的发行原则与发行保证

根据国际惯例,一国的货币发行都实行垄断发行,即高度集中统一。

这是由货币的排他性所决定的。

我国货币发行坚持三项原则:

即集中统一原则、计划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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