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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逐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大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治理,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保安全,确保公司生产安全运行、设备治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形,特制订逐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各岗位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简称:

“五同时”)。

3、本制度在全公司范畴内执行。

第二章要紧引用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

4、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8月16日)

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三章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法律、法规、规定。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案措施的批准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形,决定生产中的安全咨询题。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是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四章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法律、法规、规定。

2、落实责任,和谐配合,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谐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治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

4、组织确定公司(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批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

5、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听取有关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咨询题和资金支持,部署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办理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预评判、评判、职业健康等有关合法证件。

7、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签发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分管领导公共安全职责

1、公司各分管领导应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是分管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分管工作范畴内履行总经理的安全职责并负全责。

2、全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法律、法规。

3、加大分管工作的安全领导,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分管的工作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安全工作。

三、分管生产安全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

2、协助总经理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督促安全生产各项资金落实并监督执行。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形。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觉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纠正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5、加大设备运行、爱护治理,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

6、发生生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并上报事故,组织事故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分管工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负责制定有关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

2、负责生产工艺的执行监督和治理工作。

3、负责生产工艺参数的调整和修订工作。

4、负责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检测工作。

5、负责对生产成品质量的跟踪、调查、分析和总结工作。

五、分管消防保卫安全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做好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工作,和谐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消防设施安全治理。

2、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打击盗窃、破坏公司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

六、分管交通(车辆)安全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做好公司交通治理工作,监督驾驶员交通法规的贯彻落实。

2、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分析交通安全存在的咨询题或隐患,制定防范及改进措施。

3、做好各类车辆的爱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治理与培训。

4、配合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分管经营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组织制定供应、销售等有关经营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形。

2、组织和开展供应、销售等有关经营方面人员的安全教育,提升人员的安全素养。

3、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有关反事故措施及要求在所购设备中得到落实。

4、监督执行消防及危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

5、保证事故抢修材料(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八、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保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劳动爱护、环境爱护、安全设施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负责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用品、医疗卫生和防暑降温等方面的经费支出,并督促检查使用情形。

3、依据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活动、教育培训、必备安全生产设备的资金保证。

4、负责检查督促安全奖励和处罚资金使用情形。

九、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和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必要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十、分管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大学习考核治理,提升培训成效。

十一、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

十二、分管后勤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

2、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躯体健康检查,保证工作环境健康。

十三、分管规划打算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在前期规划、设计中组织贯彻落实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要求。

2、负责督促将有关安全设施落实在前期规划、设计中,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

3、设备选型应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安全生产治理的各项规定。

对发觉涉及规划、设计中的咨询题,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十四、分管基建工作领导安全职责

1、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治理与考核制度,组织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治理工作。

2、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的规定。

3、负责基建中安全资金打算项目的筹措和落实,审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咨询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措施防范得到落实。

4、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治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形,督促施工单位加大特种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治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治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有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咨询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

第五章各职能部室安全职责

一、公共安全职责

1、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单位职责范畴内履行公司分管领导的安全职责并负全责。

2、各单位专责人是本专业工作的安全生产直截了当责任人,在治理职责范畴内履行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并负全责。

3、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确定本专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审定有关安全生产举措,批准有关安全生产活动。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安全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1、制订长远进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打算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2、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参与安全操作规程修订。

3、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4、遇到生产中的专门情形,应及时处理,紧急情形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职工冒险作业。

三、总工办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设备的运行、检修和技改工程安全治理。

提出实现本企业年度安全生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2、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咨询题或倾向性的咨询题,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做到任务、时刻、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3、组织推行标准化作业,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组织编写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培训作业人员,使其把握安全技术特性和作业方法。

5、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咨询题。

6、组织或参加对并网电厂涉网安全部分的技术监督,确保电网和电厂的安全运行。

7、加大设备缺陷治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审定设备安全稳固运行的极限参数,并监督执行。

8、编制公司化验分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

9、组织推广先进治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咨询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

10、组织审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

参加反事故演习。

11、处理好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在提升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安全措施。

企划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需要结合本部门业务职责制订实施细则,持续提升企业的安全治理水平。

2、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

参加有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3、审核打算统计报表,把安全指标列入月报、季报、年报等报表,在检查打算完成情形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指标。

4、审查公司生产、基建建设打算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能力和客观条件,防止打算指标过高,合理审核打算并把关,严禁批准脱离实际,造成企业拼设备、赶工期等有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打算。

5、对部室提报两措打算,站在企业安全第一的角度上给予合理优先安排。

五、综合治理部安全职责

1、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爱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形。

2、在拟制本公司工作打算和总结时,应同时打算和总结安全生产。

3、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形,制定有关消防、危险物品治理的规定及制度,并督促落实。

4、组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负责专、兼职消防队伍的训练和治理,使所有职工正确把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按规定配发、检查劳动爱护用品使用情形,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6、负责工伤治理工作。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做好有关调解工作。

7、配合有关政府部门严格打击盗窃、破坏生产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监督和治理治安保卫工作。

六、财务部安全职责

1、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所需的资金筹措和合理使用。

确保生产安全费用及时到位,并检查和监督使用情形,确保开支符合规定。

2、负责和谐解决安全生产、劳动爱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等所需的临时性费用。

3、筹措大修、更换和其他专项资金,按期到位,并监督合理使用。

在资金投放时要注重安全生产作用较大的项目投入。

七、工程部安全职责

1、在工程设备选型中,要坚持“技术上先进、生产上安全、经济上合理”三者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五同时”的规定,审查设计时报告公司经理并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2、组织或参加有关工程建设的事故调查处理;对性质严峻或典型的事故,应召开事故现场会,并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3、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定期组织对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形,并组织整改落实。

4、加大对承、发包工程的治理,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治理,明确安全责任,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形。

5、严格执行承包工程临时工、外包工的使用规定,履行安全治理职责。

6、组织做好现场施工技术治理,确保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

组织审查项目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时和谐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咨询题。

7、组织基建安全施工检查等重要活动;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治理。

八、物资部、营销部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部门及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

2、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各级治理干部和职员在工作中自觉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纪。

3、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谐解决。

4、负责本部门职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6、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治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治理工作。

7、经常检查本部门下属对安全生产制度的治理情形,对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坚决禁止和处理,并做到不违章指挥。

九、安全监察部安全职责

1、对各部门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按照公司要求参加有关生产和项目治理的会议,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适时提出贯彻意见。

2、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治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3、组织或参与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咨询题,责令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的实施。

负责动火审批及其治理工作。

4、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的认定,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5、至少每季一次组织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咨询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向有关领导反映汇报。

6、及时向领导建议夸奖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明显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7、参加规划设计、工程验收时期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设备部安全职责

1、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器的治理,加大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组织制定有关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的安全治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造、修理、搬迁机器设备竣工时,安全防护装备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4、负责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日常治理、大修和定期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规范运行。

5、负责制订月度设备检修打算,禁止设备带病运行而引发事故;负责制订设备的备品备件打算,幸免因缺少备件设备长期故障停机的情形发生。

十一、质检中心安全职责

1、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劳动爱护的法规、政策、制度。

2、组织制订并监督执行化验(分析)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3、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

4、负责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分析。

5、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六章分厂及各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厂(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公共安全生产职责。

(1)分厂厂长是分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治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五同时”的要求。

(2)分厂副厂长在分管工作范畴内,履行分厂厂长的安全职责。

(3)组织确定分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审定有关安全生产举措,批准有关安全生产活动。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的政策、法令、制度。

3、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本分厂安全生产工作。

4、建立、健全本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检查执行。

5、保证本分厂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本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7、督促落实本分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二、三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8、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本分厂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组织制定、实施本分厂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0、严格执行劳动爱护制度,监督检查劳动爱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形。

11、依法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人员查清事故缘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责任,负责具体防范措施的落实。

12、严格安全措施标准化和安全设施规范化治理,指导各岗位人员安全作业行为,确保各生产场所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13、加大现场安全治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二、生产班组(班长)安全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工作,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截了当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分厂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的政策、规章制度。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编写本班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7、督促落实本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8、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编写本班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所有人员进行演练。

10、严格执行劳动爱护制度,确保劳动爱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人员查清事故缘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责任,负责本班组具体防范措施的落实。

12、严格安全措施标准化和安全设施规范化治理,指导本班组人员安全作业行为,及时保养爱护安全设施,确保各生产场所齐全有效。

13、加大现场安全治理,敢于查禁违章,敢于与一切违章行为做斗争。

14、按照要求落实人身、设备、消防、交通各项预控措施。

1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安全工作。

三、职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自身安全负全责。

  2、坚守岗位,精心作业,熟悉本岗位安全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严禁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加大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如无法自己解决应赶忙向上级领导汇报。

  5、认真爱护保养设备,发觉缺陷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6、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禁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赶忙向领导报告。

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并爱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第七章安全监督体系人员安全职责

一、公共安全职责

1、认真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治理制度,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监督治理工作。

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发觉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赶忙禁止并督促限期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

3、加大现场安全治理,敢于查禁违章,敢于与一切违章行为做斗争。

4、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信息。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安全工作。

二、公司安全治理安全职责

1、履行公司授予的安全监察职权,在公司和上级安全监督体系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网例会,指导和总结各分厂安全监督工作,针对存在咨询题提出改进措施。

3、参加公司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情形。

4、负责公司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器材的监督治理工作。

5、组织或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查明事故缘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处理。

6、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部分的竣工验收,依法督促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保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负责组织公司一级安全培训,督促有关单位开展二、三级安全培训工作。

8、加大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格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治理,督促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保卫、消防安全治理安全职责

1、履行公司授予的关于保卫、消防安全监察职权,在公司和上级安全监督体系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网例会,指导和总结有关保卫、交通、消防安全监督工作,针对存在咨询题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监督治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有关保卫、消防安全培训。

四、分厂安全员安全职责

1、履行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授予的安全监察职权,在公司和上级安全监督体系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定期组织本厂安全活动,指导和总结各安全监督工作,针对存在咨询题提出改进措施。

3、参加本厂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情形。

4、负责本厂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器材的监督治理工作。

5、参与本厂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6、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本厂开展二、三级安全培训工作。

8、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五、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觉违章作业有权禁止,并及时报告。

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八章附则

1、本责任制与上级规程、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2、本责任制讲明权属X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

3、本责任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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