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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网格化建设六项制度

安全工作网格化建设六项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黑山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指南》要求,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途径:

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向教育局主管领导报告。

3、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

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

包括学生在校内受到“欺凌”、校外“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

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倒查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的根本。

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人人心中有安全,人人工作抓安全的意识,根据《黑山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指南》要求,实行

安全工作全员负责制和责任落实追究倒查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学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

学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学校教代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网格化安全监管通报考评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⑴设立工作领导小组。

⑵领导小组组长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

⑶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例会、信息交流通报制度,有会议、通报材料。

⑷明确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

二、强化督导考核,严格问责机制。

⑴建立“安全小组督查”的工作机制,有考核办法、督查材料。

⑵建立网格监管人员责任制,对责任不落实及时追责。

三、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⑴制定《安全工作网格化监管方案》。

⑵划分并建立网格,明确网格监管人员。

⑶建立安全工作监管清单。

⑷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启用安全工作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

⑸实施动态分类监管。

处置下级网格上报的问题,严查网格内安全工作违法行为。

⑹定期对下级网格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培训案档。

四、定期报送网格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按时上报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奖惩办法。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

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黑山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指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于富

副组长:

付来滨闫小平

成 员:

  高伦王跃哲田德雨宋艳艳 各班班主任及各活动室负责人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三、治理范围和责任

于富:

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付来滨:

负责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闫小平:

负责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田得雨:

负责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

王跃哲:

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

高伦:

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宋艳艳:

学前班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主任:

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

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七、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学校及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九、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网格化监管安全检查、抽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有效落实各项网格监管措施,根据《黑山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指南》要求,决定建立学校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定期检查、监督抽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对网格内监管对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除日常检查外,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的较大规模安全检查,集中解决难点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并督促网格内监管对象落实安全管理具体措施。

主要领导每年带队检查不得少于两次。

每次检查应形成书面记录,存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各网格联络员根据本网格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二、监督抽查制度

督查组成员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企业代表等社会人员参加。

每季对本网格内各监管对象工作综合情况进行督查。

 

学校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教训,促进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黑山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指南》要求,现将安全管理台帐工作规定如下:

一、规范台账内容

(一)法规文件:

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工作文件。

(二)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工作职责等。

(三)管理制度:

学校基本情况、最新修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等。

(四)安全管理:

年度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工作学期和年度计划、总结,各类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月报表等。

(五)安全教育:

开展各类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六)检查整改:

各类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学校安全重点部位日巡查记录,学校安全重点部位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查情况记载等。

(七)预案演练:

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灾、防地震、大型集体活动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情况记载(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八)事故案例:

相关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的记载,对各类事故的反思总结等。

(九)安全考核:

各类安全考核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等。

(十)经费投入:

安全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活动等经费投入情况记载。

二、严格台帐管理

(一)上述1—3项台帐为长期使用,4—9项台帐为分年度归档,随时备查。

(二)高度重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三)台帐资料要求全面完整,图文并茂,按上述条目逐项分类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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