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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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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我省经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要性。

我省民营经济从小到大,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繁荣经济、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但民营企业管理基础薄弱,产权开放化、治理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着企业发展。

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以现代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为重要内容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适应现代市场要求和经济新常态特征加快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企业改善治理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是我省民营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治理规范、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壮大规模总量,持续提质增效上水平,把民营企业打造成合格的现代企业和充满活力的企业群体,使民营经济成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重要支撑。

(三)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

尊重市场规律,依据市场规则,发挥市场机制功能,加快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推动企业治理结构转型,完善更加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企业自愿。

充分尊重企业意愿,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增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创新驱动。

把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适合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经营管理模式,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创新真正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政府引导。

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引领、分类指导,创造良好外部条件,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四)主要目标。

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完善的民营经济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产权结构由单一向多元转变、治理模式由家族化向社会化转变、企业制度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民营企业内生动力明显加强、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推进一批民营企业通过产权改造,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制,使公司制股份制成为民营企业的主要组织形态,大力培育更加符合市场要求的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推进一批民营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强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素质,加快形成具有更加市场化经营机制、充满活力的民营企业群体;推进一批民营企业上市,加大民营上市后备企业安排和培育力度,积极打造资本证券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场化经营机制真正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二、主要任务

(五)推进产权制度创新。

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创业传承的基础上,推进产权制度创新,完善法人产权制度。

推进产权明晰。

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资产清理和产权界定,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界定,明晰产权,明确投资主体,为实现企业组织形态的进一步转变创造条件。

推进产权多元化。

引进外部投资,吸引社会资金,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降低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促进企业产权结构合理化。

通过企业股权调整和再分配,推进投资者、管理者、科技人员有差别持股,使经营层和骨干员工与企业紧密相连。

通过产权结构优化,放大资本带动功能。

提高民营资本证券化水平。

推动民营企业规范进行股份制改造。

推动有条件的股份制民营企业上市和挂牌交易,充分利用境内、境外资本市场,根据企业特点选择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对初步规范的改制企业可首先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托管和挂牌,推进改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加大上市重点后备企业主要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中遴选产生的力度,推动具备上市条件的民营企业采取首发、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

(六)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收益水平高、社会形象好、竞争力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以及组建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经营和股权多元化改革,投资自然垄断或特许经营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探索以项目为纽带,促进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融合发展的途径。

在竞争性领域支持民营企业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方式。

企业员工持股可以采取直接入股方式,也可采用员工持股公司等形式持股。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率先推行员工持股,鼓励企业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以现金、知识产权等出资参与企业改制,支持企业推进股权激励常态化,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七)推动形成更加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确立市场经营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依据《公司法》建立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

加强股东会建设,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运作,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升董事履职能力,逐步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职权,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和水平。

加强监事会建设,完善履职内容,推动监事会监督与产权管理监督、财务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积极推动和探索民营企业建立党组织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内在发展动力。

建立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

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公开招聘为路径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加快建立适应市场要求及企业发展的岗位体系,明确岗位职责,畅通晋升通道,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采用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积极推行企业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探索建立退出机制,增强经营团队合力。

强化职业道德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建立市场化的薪酬分配激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实行具有激励性、导向性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薪酬制度;因企制宜,鼓励采取业绩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岗位分红权、超额利润分享等激励方式,打造企业利益共同体,使劳动、知识以及经营者的管理贡献和累积贡献得到体现,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鼓励岗位分层分类管理,建立市场导向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健全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化。

建立适应现代市场要求的内控体系。

面向产品市场、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需求,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常规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基础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以质量、品牌、安全、环保、财务、营销等为重点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等方面加强建设,强化内部管理,防范投资经营风险;推动各项管理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和落实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流程再造,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管理层级扁平化和管理职能集约化,增强企业资源共享和业务整合能力,促进决策科学化。

(八)推动企业争创发展新优势。

引导民营企业积极适应新常态,把握改革新机遇,争创发展新优势,加快转型升级。

支持企业主动调整结构。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抓好一批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建立完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生产制造和经营管理等环节的融合渗透和集成应用,打造一批“数字企业”。

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和品牌建设。

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

以各类园区为载体,通过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技术集成,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量,促进民营企业集群发展、绿色低碳发展。

正确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职工社会保障等社会责任,依法合规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增强企业运营透明度;自觉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树立良好公众形象。

加快建设企业人才队伍。

深入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加强市县民营企业家培育工作,年培养规模扩大至1000名,打造全省领军民营企业家梯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家都要纳入培育计划,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加强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员工队伍培训,继续实施“银河培训工程”,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培育企业文化。

着眼提高企业软实力,打造愿景明确、职工认同、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企业文化,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社会效益优先为基本价值取向、以诚实守信为基本道德精神、具有鲜明企业个性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支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家提升文化素养,创新企业文化,加快实现由传统“家文化”向先进“企业文化”提升。

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尊重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支持企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

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和工作协调,推进试点示范。

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承担组织领导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营造良好环境,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认真组织实施。

加强工作考核评价,将该项工作成效纳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考核,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合力稳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十)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坚持“非禁即入”,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改进和完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和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运用,强化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

营造崇企重商氛围,培育重商文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让一切合法经营并为湖北发展作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

开展“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湖北省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十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使用各级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切实落实省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和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优惠和奖励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支持各地财政与金融合作创新,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定向支持民营企业融资。

对于民营企业改制或上市中涉及的以前年度税费,以及产权优化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

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民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税费;涉及重组的,可以按照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规范中介收费,切实降低企业建设和运行成本。

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企业信贷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给予信贷倾斜,增加信贷投放,发放信用贷款,推进股权质押贷款等;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推动直接融资工具创新,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探索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

支持申请组建民营银行。

(十二)强化法治保障。

加强对民营市场主体的立法保护,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名誉权、经营权、企业字号、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人身权和财产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经济纠纷调解、仲裁、复议、诉讼协调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民营企业各类纠纷,提倡平等协商,依法妥善解决。

严格规范各种涉企执法检查,约束自由裁量权,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加强法律援助服务,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各级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

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5年5月28日

篇二:

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本报讯(邵安琪记者万晓霞)市工信委昨日发布消息,我市已启动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作。

2014年年底前,鼓励引导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按照上市公司标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据悉,试点企业要求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中推荐,分别为主营业务收入10亿、5亿、1亿和5000万元以上;从当地政府重点培育的已挂牌、拟挂牌的“新三板”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中推荐;从完成了股改前期基础工作,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中推荐;从成长性较好的“专精特新”企业中推荐,企业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研发能力强、科研成果转化率高、商业模式新;重点推荐先进制造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此项工作7月启动,12月底前完成。

篇三:

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鲁发〔2014〕15号)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现就开展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开展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安排,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因企施策,有序推进,积极鼓励、支持、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2014-2015年在全市选择5家成长型企业、5家“专精特新”和5家“新三板”培育企业进行试点,2016年在以上三类企业中全面推进,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50%的三类培育企业由单一产权结构向股份制转变,逐步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建立完善企业法人产权制度。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原则。

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主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制。

(二)坚持企业为主体原则。

引导企业合理调整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三者利益,加快企业做大做强的步伐。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

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在转制模式上,尊重企业选择,不搞“强迫命令”或“行政摊派”。

(四)坚持市场机制原则。

在企业体制方式的选择、推进企业并购重组中,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同时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

四、试点企业推荐范围

(一)从不同发展阶段的成长性企业中推荐,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以上,2012-2014年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

(二)从我市重点培育的已挂牌、拟挂牌的“新三板”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中推荐;

(三)从完成了股改前期基础工作,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中推荐;

(四)从成长性较好的“专精特新”企业中推荐,企业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研发能力强、科研成果转化率高、商业模式新;

(五)重点推荐先进制造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投资主体,完善企业法人产权,进行产权制度创新。

一是明晰企业产权。

企业要通过清产合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

重点对企业的商标商誉、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做到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或家族财产分离,明确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引入外部投资、鼓励人才以技术和管理才能入股,实现企业形态的进一步转变创造条件;二是实现企业产权的多元化。

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加强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约束力,加快向现代企业转变,同时引进外部投资,吸引资金,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三是促进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合理化。

通过企业内部产权的再分配,增加职业经理人及技术骨干和员工的持股,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企业经营层和骨干与企业紧密联结起来,确保企业的人才不留失,使股东和经营者利益相连。

(二)建立健全企业的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建立和落实重大事项论证和决策机制、内部制衡和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降低投资和经营风险;二是建立起一整套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明晰内部各个部门的职能,促进企业规范化发展,重点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劳动用工、人事和分配及技术创新机制等制度的现代化和规范化;三是健全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

建立企业的产品市场、要素市场、资本市场等,加强要素市场对企业的约束,增强企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

(三)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规范企业股份制改造。

不但使私营企业具有公司制的形式,更要有公司制的相应的内涵。

从规范公司章程入手,健全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法律文件的制定与执行。

五、工作步骤

此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筛选企业。

各区、市经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私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按相关要求分别推荐2家企业,市经信委将根据行业、规模、地域分布及各企业发展实际等确定试点企业。

此项工作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

诊断咨询。

对试点企业进行指导和帮扶,市经信委将组织专业管理咨询团队成立专家服务团,对试点企业进行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创新能力、治理机制、品牌建设、流程管理等进行诊断咨询,提出诊断咨询建议。

此项工作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

整改实施。

试点企业根据服务团的意见建议,结合企业实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治理机制,建立各项规范的管理制度,申报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此项工作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

总结推广。

通过开展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推动更多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实现健康发展。

此项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开展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是市委确定的改革工作要点事项,各区、市经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成立试点工作推进领导组织机构,具体实施推进试点工作;

(二)落实支持措施。

对确定的试点企业,市经信委将在融资贷款、用工用地、人才培训、技术创新和开拓市场等方面予以优先申报;

(三)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请各区、市经信主管部门于2015年3月底前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试点企业信息表(见附件);2、推荐试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文字材料,包括企业简介,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管理情况,推进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措施、成效、差距、难点及下一步打算,对政府、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进一步推进股改、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的需求建议等,篇幅1000字左右。

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人:

企业指导处主任科员张熹炜

电话:

85912665 邮箱:

 

附件: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

篇四:

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华勤钢丝帘生产线,该公司是全球新兴的顶级轮胎研发与制造企业。

(资料片)西王集团的玉米油精炼车间,该公司目前投资涉及置业、酒水、物流等多个行业领域。

(资料片)不搞“拉郎配”

和“硬性摊派”

(三)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工业、农业和绝大多数服务业领域都不适宜搞国有独资、一股独大,应当在产权结构上形成更多利益主体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

要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办法,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等方式,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积极探索公私合作(PPP)模式,在能源、交通、环境、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把政府资源和民间投资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

鼓励市场兼并重组,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产收购、产权受让、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全面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坚持“各方自愿、互惠共赢”原则,不搞行政干预,不搞“拉郎配”和“硬性摊派”,依法保护非公有资本的参与权、话语权、收益权。

(四)改善金融服务。

一要制定和完善民营中小企业信贷扶持政策。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投入。

开展动产、仓单、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新型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以及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服务,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的目标任务。

二要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支持更多优秀民营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以及海外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除公募市场之外,还要大力发展私募市场。

这方面,重点是发展各类投资基金,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

要发挥好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这两个区域性金融交易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融资服务。

此外,还要继续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多种形式的债券,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有稳定收益或未来现金流充足的民营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等进行融资。

三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进一步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机构重组改造。

在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成立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非公有制银行,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多形式融资服务。

切实解决对民营经济

支持不够的问题

(五)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各类转方式调结构资金的使用安排,一定要面向全社会,一律公平、均衡地面向所有企业,切实解决对民营经济支持不够的问题。

改革财政资金使用办法,探索委托基金管理机构或投资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广泛投资于小微企业。

加快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为小微民营企业提供投标、履约和融资担保等服务。

支持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同时,要切实落实好国家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创业创新的各项税收扶持政策。

(六)落实平等用地待遇。

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支持民营企业盘活存量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

对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产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允许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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