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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互动的形成与转化民工市民互动

群体互动的形成与转化:

“民工——市民互动”分析

摘要:

文章以群体互动为契入点,描述和分析了“民工——市民互动”的形成、发展延续和转化的完整过程。

通过对互动过程的研究来探寻农民工群体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了“农民工终结”的论断。

两群体实现良性的互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条件。

关键词:

群体互动,民工,市民,农民工终结一、引言本文以群体互动为契入点,分析了“民工——市民互动”的形成、发展、延续和转化的完整过程。

进入城市的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要整合和融入城市生活,就必须积极的发展群际间的交往,寻求交往所构成的社会网络的支持,进而求得自我群体的整体发展,实现与其他群体的良性社会互动。

“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里,个人和群体的社会整合更主要的是取决于群际间的交往以及由于这种交往构成的广泛网络所给予的各方面的支持。

”(布劳,196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需要通过群体之间协调的良性社会互动来实现。

近20年来,随着“民工潮”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社会互动出现了新得发展趋势,表现出了新的特点,象海潮一样不断涌动的两群体间的互动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呈现出什么样的发展趋势呢?

这便是这篇文章将要探讨的问题。

(一)、概念的提出一般来讲,农民工流动包括地域流动、职业流动、阶层流动等,地域流动是指由农村流入城市、有欠发达地区流入发达地区。

流入城市的农民工者,他们的户籍身份是农民,在家承包有集体的耕地,但长期在城市劳动和工。

“农民工”这一词本身既成了他们社会身份的标识,又成了他们职业特征的注解,是一种社会身份与职业的独特结合。

这一独特的结合所构成的独特群体在流入城市之后,会与具有非农户口的当地“市民”发生一系列的社会交往和联系,而且这种交往和联系是不断的动态变化着的,日益强化的。

社会互动就是“社会中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息的传播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

”(郑杭生,1994)而美国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帕克和伯吉斯主张将社会互动分为竞争——冲突——顺应——同化四个阶段。

前者主要概括了互动的要素、条件和内容,后者主要阐述了互动的基本过程。

为了能够更加简明的叙述农民工群体与城市居民群体之间日益强化的交往和联系,笔者从群体互动的观点出发,根据郑杭生和芝派的主张,尝试性的提出了“民工—市民互动”这一概念,用指“在同一生活空间(地域的和非地域的)内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因信息传播和交流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

”这一互动过程中也包含着两群体间的竞争、冲突等形式。

提出这一概念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农民工研究的视角,一种从民工与市民动态的互动关系入手,描述和分析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互动的形成、发展、延续和转化的系统过程的视角。

所以,认识以下几点是很重要的:

第一,“民工——市民互动”是非组织互动也非个人互动,而是一种群体互动的类型,是以整群为基本分析对象的,确切的说应该是群际互动;第二,“民工——市民互动”本身并非仅仅是社会制度的安排,而是作为中国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的社会现象来考虑的,;第三,“民工——市民互动”为农民工研究提供了一种纵向历时性研究的角度,从互动过程本身有其发展演化的规律分析中透视出民工群体本身的发展变化轨迹来。

(二)文献回顾目前,关于农民工的研究中,经济学侧重于从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角度入手,认为农民工流入城市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实现城市化的途径和过程(姜长云,2003),社会学侧重于对农民工生存状态的描述和对策性分析上,主要集中在对农民工群体本身的分析中,或把民工群体作为一个整体,单方面的研究他们的生存状态,如对农民基本生活与健康服务,农民工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权益保障(关信年,2003;韩嘉玲,2003);或研究农民工中的特定群体,如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浙江村”的研究等(王春光,2003;项飙,1998);另外,对农民工的研究也都从制度和结构的角度出发,研究制度和结构对农民工的影响,如新二元结构与民工流动(孙立平,2003)。

而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社会交往和联系,即社会互动角度入手研究的较少,李汉林在其《关系强度与虚拟社区》中提出,“研究和探讨农民工群体与城市中一些社会群体之间的积极互动,探讨这种互动对相互间的整合和适应乃至对整个社会平稳变迁的意义是很重要的。

”因此他从社会关系网角度出发,分析了农民工群体中形成的关系支持网,以及这种关系网对农民工自身发展的意义和作用;朱力在《群体性的偏见与歧视——农民工与市民的摩擦性互动》中,也就民工与市民之间关系进行了研究,他从社会心理学的偏见和歧视理论出发,分析了互动中的“摩擦性”现象产生的根源,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以及解决的对策。

这些研究都涉及到了民工与市民之间的互动关系,但是,侧重点和出发点都是不同的。

李汉林的研究强调的是指出了民工与市民互动的重要性,但是他主要集中于农民工关系网的建立和现状分析上,并没有从中讨论这种互动的演化和发展;而朱力的研究是从微观个体角度出发,主要集中于互动的“摩擦性”这一类互动形式上,并未提到其他的互动形式。

并且,这二者研究也都缺乏关于民工与市民互动过程和民工本身发展趋势的历时性关注。

基于此,笔者尝试性地提出明确阐述民工群体与市民群体互动关系的“民工——市民互动”的概念和分析框架,希望以此来分析民工与市民互动的完整过程和状况,并从中探寻民工群体未来的发展和演化轨迹来,进行一个纵向历时性研究。

二、群体互动的起源:

无奈的选择“社会互动的实现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至少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群体发生交往和联系”。

(郑杭生,1994)因此,群体互动的实现,也是至少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群体的。

“民工——市民互动”的开始便是民工群体和市民群体发生最初交往和联系的开始。

这种最初的交往和联系是何时又是怎样产生的呢?

这便是“民工——市民互动”的最初起源。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的社会生产力,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致富意愿趋向强烈。

但此时国家的粮食购销价格却逐年下降,所保证收购的粮食数量逐年减少,丰收了的粮食销售不出去,农民的致富意愿遭到了阻力。

此时国家政策也限制着农民流入城市,原本人多地少导致的农村中的隐性失业现象日益凸显,好在这个阶段农民经营农产品的自由度相对于以往逐渐扩展。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求得发展,无奈的农民们开始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寻求发展的的途径,如经营一些农副产品。

在这个过程中,乡镇企业作为中国农民的创举异军突起。

农民们无奈之下的创举——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成了一个时代农民寻求发展的主要途径,而中国的农民工群体的数量便在乡镇企业的崛起中“突飞猛进”,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代农民工。

自8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乡镇企业的农民几乎以每年1000万的数量在激增(黄平、彭柯,2003),就是说农民工的数量是以每年1000万的数量增加着,但这类农民工是“离土不离乡的”。

此时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互动是较少的,与城市居民发生的社会交往和联系只是部分的,局部的。

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拉开盛大的帷幕,伴随着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崛起,对大量廉价的劳动力的需求逐年增加。

因此,有大量的农民被招募或自行流入城市(国家政策相对宽松)。

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因为种种原因开始走下坡路,也使得它对农民工的吸引力下降,无法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

于是,更多的农民选择流入城市,成为了“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

这部分农民工因为工作和生活大多都在城市里,所以与市民们发生社会交往和联系的机会增多,交往的范围更加广泛,两群体之间产生了与乡镇企业中民工相比而言较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互动(不管是主观需要的还是客观造成的)。

诚然农民流入城市是一个复杂而充满艰辛的过程,但他们最终还是选择成为了社会身份与职业特殊结合的“农民工”群体,这中间包含着的是农民最初的无奈的选择(尽管后来流入城市未必是无奈的),这种农民群体趋同的选择导致了进城的洪流,洪流在城市空间生活工作的时候,与市民之间的社会交往和联系便发生了,“民工——市民互动”开始了。

三、群体互动的形成:

城市的吸引对中国的8亿多农民来讲,城市是一个神秘而又充满吸引力的地方,只因为城市和农村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

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社会隔离现象所导致。

但这种隔离终究没有能够“隔离”城市对农民的“吸引力”以及农民对城市的“好奇心”。

“好奇”和“吸引”便构成了农民进城成为农民工的驱动力,掀起了农民工涌入城市的迭起高潮。

城市中有他们所渴求得到的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社会资源:

利益、机会、金钱、声望、价值、以及权利等等。

缺少这些资源的农民工又是如何在城市中寻求社会资源的呢?

他们会运用什么样的途径来获取这些资源呢?

廉价劳动力是他们最大的优势,因此,以廉价劳动力为代价的交换成了他们获取所需要的资源的最主要甚至是唯一途径,这种交换的形成,使得利益互酬成为互动发生的内驱力,“民工——市民互动”形成并发展了。

如,统计表明城市建筑业中大约有80--90的都是民工(文玉伯,2004),大量的民工投身于城市的工业化建设中,为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这个“贡献”的过程中,民工以其廉价的劳动力换取了他们所需要的但是在农村中很难获取的资源:

最主要的是维持其本人以及家庭生存所需要的收入。

而市民群体所获得的是城市工业化和现代化成果的享受,比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享用,市政建设所带来的生活质量的提高等。

尽管民工群体在城市中不可能得到趋于经济学公平原则所强调的等价交换,但城市仍然吸引了他们。

因为农村很大程度上是无法满足他们所需要的社会资源的,而在城市中就可以通过努力来获取,但相对于庞大的民工群体数量来讲,这些资源又是相对稀缺的。

所以,诚然是不平衡的资源交换仍然对农民工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促使其不断的付出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取这些相对稀缺的资源。

正如古尔纳德所言,“为了继续获得利益就需要对已获得的利益进行回报,这种需要被用做社会互动和群体结构的‘起初装置’”(布劳,1964)。

民工要获取自己所急切需要的相对稀缺的社会资源,就要用其最主要的资本——廉价的劳动力来回报这个城市和城市中的群体。

城市和城市中的群体为了能够以小的代价享受到城市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成果,他们也就需要不断的为民工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社会资源,尽管这些资源的提供对他们来讲不需要付出很多。

基于两个群体这种连续的的付出——回报——再付出——再回报的过程上,“民工——市民互动”持续的发展了下去。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宏观社会结构的变化,民工在城市中生活时间的变长,民工们在以互酬性交换为驱动力的“民工—市民互动”中所交换的社会资源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

早期民工所渴望交换到的更主要的是其本身以及家庭所需要的赖以生存的金钱收入。

因为“民工进城,是处在特定的资源与规则条件下,为寻求整个家庭的生存而选择的行为方式”(黄平,2001)。

但随着对民工研究的不断深入,发现对“赖以生存所必须的金钱收入”的追求已经不再是民工们所追求的唯一目标了。

他们在与城市以及市民群体的互动中所追求的东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开始关注城市生活方式的接纳,自身社会身份的认同和被认可,还有相对与他们心理世界而言的声望的诉求等。

从王春光关于“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外出动因与行为选择”的调查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

继续外出的原因新生代流动人口第一代流动人口频数(人次)百分比()频数(人次)百分比()务农更辛苦1882233务农没有出息2713914能享受现代生活43191117习惯于外出生活8840.002031家乡没有朋友115.0012其他3315.0023总计22010065100资料来源:

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外出动因与行为选择》,2003,第200页从图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有39的人选择了“习惯于外出生活”;19的人选择“了外出能享受现代生活”;二者占总数的58,充分表明越来越多的民工希望从互动交换中获取的是城市生活方式的容纳和对自身社会身份的认同要求,又有13的人认为“在家务农没有出息”,显然,这已经变成了民工在职业声望方面的一种心理诉求。

诚然,这组数据并不能代表人数众多的民工群体,但至少能从中窥视出发生在民工群体身上的这种变化趋势来来——这也充分表现出了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在进城过程中不断形塑和自我构建发展的特点来。

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种通过交换所要获取的资源的变化对于“民工——市民互动”的过程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虽然这种变化对于“民工—市民互动”过程本身的利弊我们还无法断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对资源需求的变化为“民工——市民互动”的持续进行提供了一种更高层次的驱动力,促使两群体互动走向更高阶段。

四、群体互动的格局:

共同的舞台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曾提出了两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场域、惯习。

他认为,场域是“各种客观位置的关系网络”,“每一个场域依据其特定的资本而形成特定的内容,由此而具有特定的逻辑和被认可的相关性的和必然性的结构。

”是一个“竞技场”。

惯习则被认为是“一种精神的或认知的结构”,“一种惯习的获得是长期占据社会世界中某一位置的结果,它由社会世界所产生,又产生社会世界”。

布尔迪厄认为,惯习和场域的关系是“场域形塑惯习,惯习形塑场域”。

笔者在分析“民工——市民互动”过程时,觉得引入场域和惯习这两个概念是十分有必要的。

“民工——市民互动“是在一定的空间(地域和非地域的)中实现的,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动态的互动过程。

互动的双方不断的形塑、构建着彼此的互动形式、内容、特点、过程等,也产生着一定的随时间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关系网络”,形成一定的互动场域。

而互动的场域在动态的被构建的过程中,同样动态的影响和制约着互动的过程。

把民工和市民两个群体置于一定的互动场域中,考察场域对“民工——市民互动”格局的影响是值得关注的一种视角。

而惯习作为一种“持久的可转移的秉性系统,是一种主观性的社会结构”,包含了个体,群体对社会的基本认知。

“民工——市民互动”中的两个群体,因其最初所处于不同的社会世界中——农村、城市,因此被形塑出了不同的“惯习”,持有两种“惯习”的群体当处于同一场域中的时候,他们是如何展开互动的?

互动过程又会是怎么样的?

两类群体所负载的两种惯习对互相的互动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这也应当是我们所关注的一个问题。

(一)、竞争竞争“是指社会上,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对于一个共同目标的争夺。

”(郑杭生,1994)而对于民工与市民群体而言,竞争是两群体互动过程中的主要类型之一。

二者竞争的主要目标集中在城市政府公共资源的获取和享受上。

民工尚未涌入城市以前,城市公共资源的获取和独享者是市民群体。

他们从城市的公共资源中获得丰富的物资供应、福利保障、医疗保险、就业机会以及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等等。

但是,当民工成规模的涌入城市后,这种独享城市公共资源的权利受到了无形的挤压和“侵蚀”。

城市政府当局在管理大规模流入城市的民工群体时,必须耗费一定的公共资源,不管是积极面对还是消极应对,对于市政当局来讲都是要耗费一定的管理成本的,而这一管理成本的支出来源于总体的公共资源。

当有限的公共资源要分配于更大规模的群体时,个体的占有量则明显会减少。

市民原本独享城市政府公共资源的权利受到了挤压。

这一点,在城市居民近年来的就业方面表现日趋突出。

以前,市政当局只负责城市非农业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安置,不允许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寻找职业,一度规定“各单位一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

”城市居民享有的是“国家或者说是市政当局完全安置就业的权利”。

(孙立平,2003)但是,随着民工的涌入,原有的就业机制和格局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和影响。

越来越多的民工与市民,特别是现阶段城市中下岗职工群体之间展开了就业岗位方面的争夺。

一组来自于零点调查公司的态度项调查可以充分的证明这一点,根据该公司1994年—1997年连续四年在北京、上海等地的调查“农村人进城工作有何担心?

”中,前三年,市民回答中占据首位的担心是“影响城市安全”;1997年的调查,市民回答中占第一位的担心是“冲击本地劳动力市场”,占59的比例,对社会秩安的担心退居其次。

(朱力,2003)这种“担心”使得部分城市不得不对民工群体的从业范围进行了限制,如南京市在2001年就对民工的从业范围进行了限制性规定,下表可以清楚的看到:

从业范围禁止从事的行业商店营业员、宾馆服务员、门卫、保安、电工、驾驶员、话务员等限制从事的行业清洁工、营销员、厨工、消费行业的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等允许从事的行业建筑安装工、矿山井下工、装卸搬运工、冶炼工、铸造工、车工、缝纫工、挡车工等资料来源:

孙立平,《新二元结构对农民工的影响和制约》,2003,第《。

》页尽管有着种种限制,但因为民工在劳动力价格方面与市民相对而言具有很大的比较优势,对市民“就业安置”权利的冲击效应开始显现。

“在一个集体情景中,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的品质在某中意义上使一个人有吸引力,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则使他没有吸引力,因为他们引起了被拒绝的恐惧,并对群体中的其他人构成了一种地位威胁。

”(布劳,1964)将这段话中的观点推及并运用到“民工——市民互动”的竞争类型中,我们同样发现有很强的解释力。

民工群体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品质”就是廉价的劳动力,但这种品质并不具备全方位的吸引力。

因为,他们的“品质”使市民在就业方面,全面一点来讲说是在享有城市政府公共资源方面有了“被拒绝的恐惧”,对其原有的地位构成了威胁。

因为有了某种潜在的或者显性的威胁,基于对城市政府公共资源享用方面的互相威胁,二者便有了争夺,竞争成为了“民工——市民互动”中的主要节奏曲。

但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一点是,这种竞争是不是一个公平的竞争过程呢?

竞争的双方是否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场域和惯习似乎给我们提供了某种解释。

首先,在民工群体尚未流入城市之前,城市空间中更多的是政府、市民群体、中介组织等之间的互动,在互动所“形成的客观的关系网中”都占据了一定的“位置”。

并“依据其特定的资本而形成特定的内容,由此而形成必然性的结构”。

可以说,这个“位置”的占据是以“一定资本为依据”的,已经成型的“必然的结构”。

民工群体的进入虽然使得原来的场域中互动关系更加复杂化,互动过程也逐渐的被改变,形塑和重构,但是他仍然是在其他群体已经定型了的“必然的结构中”展开互动的,初期仍然是需要按照以前的互动轨迹和架构进行。

毕竟,民工群体属于后来者,“游戏规则”是别的群体已经定好了的,要进入游戏场域就必须首先接受已经定型的“游戏规则”,不管合理与否。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原有场域中“位置”的占据代表着各个群体间利益在场域中的划分。

任何一个群体都依据一定的资本维护着自身的利益并试图创造出更多维持其“位置”的资本,民工群体进入城市互动的场域,客观上会冲击场域中的利益格局。

但是原有的场域中的群体往往会采取一些措施将外来的民工排除在利益圈之外,表现最明显的便是民工群体在进入城市以后所从事的和只能从事的一般都是些脏、乱、差的“拾遗补缺”的工作,而不能深入的涉及到其他行业和工种。

场域“游戏规则”的既定和“利益的排斥”使得民工与市民在互动过程中并没有在一个起跑线上。

其次,惯习也让民工在“民工——市民互动”中处于不利地位。

农村场域形塑了民工的“主观认知结构”,即惯习,诸如封闭性强,文化适应能力弱等等各方面的特点,而城市场域所形塑的市民的惯习则表现出诸如开放性强,适应能力强的能够特点,与民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差距,两种场域所形塑的两种惯习之间的特点差距成了民工与市民互动中对于民工来讲的又一个不利因素。

(二)、冲突冲突是“人与人或群体与群体之间为了某种目标或价值观念而互相斗争的方式与过程”,(郑杭生,1994)其更多强调互动双方直接的,面对面的反抗。

在“民工——市民互动”中,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冲突是存在的,最主要体现为民工群体针对市民群体的的犯罪行为以及一些因为群体摩擦而导致的突发性的大规模群体事件。

有两案例如下:

案例一:

时间:

2000年4月13日晚上11点多地点:

安徽合肥市琥珀山庄黑池坝风景区事件:

起因:

河南籍民工岳兴军携带1500元人民币来合肥打工,在交了1200元押金后成为了一家公司推销员,但是工作过程中他发现所从事的工作并不是推销商品。

想辞退工作但是又无法退押金。

几天下来身上所剩无几,所幸同乡们帮忙互相接济,挨过一段日子后大家吃完了所有的米,用完了所有的钱,生活没了着落。

他们想通过其他方式“弄点钱”。

过程:

岳兴军、岳中山、赵占其等5人在琥珀山庄黑池坝风景区抢走了一对情侣300多元和1部手机。

抢劫中,双发发生冲突,为了脱身,他们把这对情侣推入水中,导致两人不幸溺水身亡。

结果:

2000年12月28日,岳兴军、赵占其被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岳中山因差三天满18岁而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两名罪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评论: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美秀认为,这些犯罪行为中,固然有农民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的原因,但是对业主的侵权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是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先有业主侵权,后才有民工犯罪,对罪犯当然要处理,对侵权往往则被忽略。

资料来源:

摘录于《人民日报》,张艺文等,2001年2月14日第九版案例二:

时间:

2004年10月18号下午1点左右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路中段事件:

起因:

50岁的“棒帮”(搬运工)余继奎走在只有10米宽的街道上,身上的扁担一不小心撞上了万州市民曾庆容(女,39岁),二者发生争吵,气急的曾庆容打了余继奎一耳光,其夫胡宗权(50岁)冲上去夺下扁担打余的腿,引起了围观并受到阻止。

但胡称自己是国家公务员,出了事情花钱可以摆平,甚至可以出20万元要了余的命,曾也并不示弱表示,自己家里很有钱,只要围观民众来帮助打余一耳光,一记耳光可以给20元。

发展:

曾氏夫妇的的举动激起了围观民众的怒火,后警方介入处理。

但因有人说:

“天底下公务员是一家,“棒棒”被打不会得到公正处理。

“围观民众拒绝让警车启动,交通严重堵塞,对峙发生。

后万州区政府采取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常务副区长李世奎与群众对话,下午5点左右,当事人被警方带离现场。

升级:

因曾氏夫妇的“花钱摆平并可杀人的”语言攻击被广为传扬,激起很多民众的抗议情绪,这种情绪逐渐蔓延并失去控制。

下午6点,万州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一辆警车在新城路被砸兰烧毁,事件转向民众骚乱。

大量民众聚于万州区政府大楼广场要求“交出凶手,严惩凶手”,政府派出10余名官员与民众对话,呼吁保持冷静,但愤怒的民众不但没有退去,还向平台上的官员投掷石块,花盆等物,局面开始失控。

高潮:

9时许,政府大楼外的多辆警车,城管车被放火焚烧。

后民众开始冲击政府办公大楼,纵火焚烧建筑、车辆,毁坏办公设施;11时,警方开始使用催泪瓦斯,双方对峙升级。

19日凌晨,常务副区长李世奎发表广播电视讲话,表明政府一定会查明真相,严惩肇事者。

经长时间喊话,民众开始散离。

资料来源:

摘录于《凤凰周刊》,文玉伯,2005年第三期可以说,民工针对市民群体的犯罪,以及因为与市民之间的摩擦性冲突导致的大规模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民工——市民互动”中冲突的最直接最极端的表现形式。

而更多冲突则是日常生活中以“非极端”的方式来表现的。

但从以上的案例中我们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民工群体和市民群体互动中的冲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和破坏力来,倘一个社会经常处于这种群体间的冲突氛围中,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社会结构的解组,社会秩序的紊乱等。

因此,有必要对群体冲突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刻的理性剖析。

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民工群体过分被边缘化,使得该群体产生了强烈的被剥夺感,对城市主流社会产生心理排斥,很容易激发该群体以一种消极报复性行为来反抗。

流入城市的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9820万的农民工已占全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人数的57.6,占加工制造业人数的68.2,占建筑行业人数的79.8,但他们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的参保率分别只有33.7、10.3、21.6、31.8,(文玉伯,2004)与他们在各行各业的贡献形成明显的反差。

一大部分也都从事着城市中最脏、最差、最乱的“拾遗补缺”的工作,但本身合法权益却得不到切实的保障。

比如,据统计,200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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