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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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的权利,根据国家《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在职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 年休假取代原员工工龄假。
第四条 员工年休假标准与天数:
(一)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 累计工作已满20年或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第五条 当年通过社会招聘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入公司前工龄需经人力资源部审定后视同连续工作工龄,计算并享受相应天数的年休假。
第六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含)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满4个月以上的;
(四)员工请事假累计超出本人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
(五)员工在国家规定产假假期后继续休息,超出本人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
(六)年度内公司安排疗养天数达到规定年休假天数的;
(七)员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年休假。
第八条 年休假的冲抵:
(一)公司统一在高温等特别情况期间或法定节假日前后安排的带薪休假应冲抵当年员工年休假。
(二)各单位工作时间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应冲抵当年年休假,当年冲抵不了的部分,次年冲抵。
(三)第七条(四)、(五)、(六)款情形中未超出本人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时,员工实际休假(疗养)的天数应冲抵本人年休假,当年冲抵不了的部分,次年冲抵。
第九条 年休假安排及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应从本单位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及员工工作任务的实际出发,统筹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员工申请休年休假应服从安排,不得影响本单位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和个人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或分段安排休年休假。
若单位因实际工作情况,确需跨年度或分段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或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做好考勤休假台帐和管理。
(三)员工自愿休年休假需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员工年休假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
员工本人未提交书面申请休年休假的,视同放弃休当年年休假并不再享受应休未休年休假薪酬待遇。
(四)员工本人申请休年休假,但单位因生产任务繁忙,未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各单位应做好考勤管理台帐,并经员工本人和单位签字,单位对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应给予相应年休假薪酬待遇。
(五)中层行政正职(含)以上领导休年休假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支部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休年休假需经公司党委领导批准;中层副职领导休年休假需经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并报经公司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六)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应保持与所在单位联系畅通,若公司及所在单位出现预见未及的紧急事务需要员工处理时,员工有义务积极协助处理,必要时员工应服从紧急工作需要,暂时中止休年休假。
第十条 年休假管理:
(一)单位安排员工或员工本人申请休年休假,需填写《员工年休假单》(见附件),《员工年休假单》作为职工休与未休年休假的原始凭证,各单位应指派专人做好员工年休假考勤记录与管理,原始记录清楚、准确,保存时间两年。
(二)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原所在单位应将员工休年休假情况书面通知调入单位。
第十一条 年休假薪酬待遇支付:
(一)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年休假结算期。
(二)公司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员工工龄工资、能级工资、绩效工资等福利正常发放,年薪制员工年休假期间基薪预支与福利正常发放。
(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各单位应按照该员工日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其额度在本单位工资总额中列支,并计入员工年度收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月计薪天数按21.75天计算):
未休年休假薪酬补偿=[工龄工资+岗位能级(技能)工资]÷月计薪天数×300%×未休年休假天数
年薪制员工不享受以上的未休年休假薪酬补偿。
第十二条 员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不支付年休假薪酬补偿。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如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有抵触时,按后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实施办法有关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员工代表组审议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公司《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第十章“工龄假”章节同时废止。
附件:
员工年休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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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休假单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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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工龄:
岗位能级:
年休假天数:
起假时间
止假时间
年休假天数
备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
批准
续假
休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
所在部门领导
所在单位领导
公司总经理/党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