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中介财务部业务管理规定 06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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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财务部业务管理规定0603

财务部业务管理规定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款管理

1、本公司收款可接受现金(包括无折划款)、银行支票、银联卡三种结算方式。

2、财务部与门店均可直接收取款项。

3、所有收款必须及时开具收据。

4、客户将款项交至财务部或采用无折划款将款项划至公司帐户的,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清点、查收,确认无误后为交款客户开具收款收据,当日收取款项应及时存入银行。

5、门店文秘(或助理)负责门店的收款事宜。

6、客户将现金交至门店,由门店文秘(或助理)负责清点无误后,存入公司指定帐户;采用无折划款的由文秘(或助理)陪同客户确认款项划入公司指定帐户;而后由门店文秘(或助理)为客户开具收款收据,客户交付支票的由文秘(或助理)收取并于当日送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出纳存入银行,查实款项确已到帐后通知门店进行下一业务程序的操作。

客户要求到公司财务部交款的由门店文秘(或助理)或经理开好收据并一同至公司收款。

7、门店将所收取款项存入(划入)公司指定帐户后,文秘(或助理)应立即电话通知财务部出纳员查收,并在当日的资金日报上加以反映。

8、一般情况下,门店当日所收款项应全部存入公司帐户,当日无法存至公司或第二日急需使用的款项需提前通知并征得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滞留门店,由文秘(或助理)存入门店备用金存折。

<二>付款管理

1、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业务支出、费用报销及工资发放工作。

2、任何职能部门及个人用款需提前上报呈批件并填制借款单(领取支票需填制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取。

3、付款金额超过500元的支出原则上使用支票支付。

4、除过户付款外,所有付款(5万元以上)原则上须在财务部进行。

财务部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大额现金(5万元以上),须由行政部安排专车及专人方可提取,门店文秘存取款项在5000元以上,应有门店人员陪同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

5、门店申请支付房款需提前(当日收付提前1天;需公司划款20万以下提前2天、20万以上提前3-5天)上报呈批件(凡对付款银行有特殊要求的须提前在呈批件上写明,否则财务部将根据资金情况自行安排付款银行),写清房屋位置、房主、房款收付情况,用款金额,用款时间,由区域总监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由财务部出纳在用款当日划入门店备用金存折(5万元以下),门店文秘(或助理)负责给付房主,同时应取得房主的收款收条,非房主本人收款的须提供房主签字确认的收款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连同收条附在“支出凭单”后据此报销;房主为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收据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6、过户用款由过户员负责提前上报呈批件(同门店),经过户部经理签字,财务部审核批准,报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出纳在付款当日将款项划到过户员个人存折中,过户完毕后,由过户员划给房主。

当日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的款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出纳人员,并划回公司帐户。

无论金额大小,门店或过户部当日用款,财务部于当日划存,不得提前划至门店或过户员帐户。

其他须在门店支付的房款(5万元以上),由财务部出纳在用款当日划入门店指定帐户(经理或助理的个人帐户),经理及助理相互监督付款。

凡当日因故未能支付的款项,须即时通知财务部,未经财务部批准,不得滞留在门店或个人处,必须于当日划回公司帐户。

7、门店备用金存折只可用于业务支出(付定金、房款),实际支出时,由门店上报呈批件,同时填制借款单,批准后方可付款,因情况紧急需即时支付的款项(只限于同一单业务同时收付且收款大于付款的情况)须征得财务部同意后进行支付,而后仍需补办相关手续。

8、门店自身费用(房租、物业费、水电费、办公费、电话费、复印费)由门店文秘(或助理)填制“费用报销单”,门店经理签字后,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按规定标准进行借款及报销。

9、备用金存折由文秘(或助理)保管,文秘不在时由经理保管,经理与文秘共同知晓密码,严禁将存折及密码交付他人。

10、除文秘(助理)以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收付款项及携带公款外出,文秘(助理)不在而又必须即时办理的收付款,可临时由门店经理代为办理。

11、财务部根据各门店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备用金金额并及时补充,最高限额为1万元。

12、客户需领取发票,门店应提示客户本人在过户日后一个月内,凭门店开具的代理费收据,至公司财务部换开发票,发票金额以代理费金额为限,一般不应超过成交价的2.5%,发票的付款人名称应为客户名称,与签订合同的客户名一致。

<三>报销

1、职能部门人员领用款项须在自领款日起一周内报销,借款一周仍未使用的款项应及时交回财务部,待确定准确付款时间后再重新借款。

门店领用款项须在一周内进行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又无正当理由的,财务部有权在工资发放及业绩考核时建议行政人事部扣发或停发责任人工资。

2、门店报销须填制支出凭单(与房屋相关的房款、税费、信息费或其他与某单业务直接相关的费用)或费用报销单,并将取得的收条、收据、发票或其他正规、合法单据粘贴完好附后,由经办人签字、门店经理签字后交至财务部,由费用会计进行审核后,交财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签批核销。

<四>资产管理与清查

1、财务出纳员负责现金的管理及保存,并按日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终了与现金实物核对,确认帐实相符,财务经理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2、财务出纳员要及时将收到的各种资金票据存入银行,保证资金回笼,登记银行日记帐,月末领取银行对帐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报财务经理。

3、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登记资产存放地点、使用部门、原值、购入时间、预计残值和可使用年限;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应归口由行政人事部建立相应记录,进行实物管理,并于每季度末会同财务部组织清查盘点,门店资产由门店经理及助理进行盘点,并于每季末最后一日将资产盘点表传至行政人事部,如发现损毁、遗失,应查明原因,报总经理进行相应处理,并报财务部进行相应帐务处理。

<五>门店财务管理

1、门店应设置资金日记帐,反映每日门店资金收支情况,由助理按日逐笔登记,并核对余额,确保与上报财务部的资金余额相符。

2、门店文秘(或助理)须于每日16:

00前向财务部上报(可传真)当日资金余额日报表、立契日报表、购房交易日报表(表样附后),16:

00以后发生的资金收支立即电话通知财务部,并纳入第二天的收支报告。

3、门店文秘(或助理)应于每月1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上月签单统计月报表,每季度终了21日上报季报表。

4、财务部出纳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对各门店的备用金余额进行查询,核对备用金余额与门店上报金额相符。

另外,财务部可随时安排对门店资金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过户用款

1、门店将过户申请表传至过户部,过户员确定过户时间后,提前上报呈批件,并填写借款单送至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将呈批件与借款单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安排付款。

过户员负责此款项报销事宜。

2、一般情况下门店应在过户前五天收齐房款,方可申请过户,未按此规定执行的门店须专门上报呈批件,经区域总监批准后,过户部据此安排过户。

3、过户之前,过户员必须与门店核实确认房款全部结清(含过户当日收付),公司应收取的代理费,代垫税费全部收齐(贷款客户须确认批贷),方可申请过户用款,未收齐的款项且计划于过户时收取的应由门店文秘(或助理)配合过户员收取。

4、过户部为客户办理贷款审批必须交纳首付款,并取得门店或财务部开具的首付款收据方可进行,凡未交清首付款的客户,过户部有权不予办理。

<七>押房用款

1、门店申请押房应首先由业务员及门店经理进行实地看房,核查房屋资料,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与房主商谈签售事宜。

2、门店与房主初步达成意向后,门店经理应将房屋情况、价款及签售、代理合同期限、代理形式及押房需用款项填报呈批件,报区域总监审批同意后签订代理合同,而后将呈批件传至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安排付款。

3、对所押房屋申请推全款的区域门店须提前一周上报呈批件经区域总监签字后报至财务部,由财务经理审批同意后及时安排付款。

4、门店经理对所押房屋资金(定金)的安全负责,区域总监对已推全款的押房资金负责,因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收回押房资金的视为押房失误,损失款项从门店经理当季业绩中扣除(当季未完成任务,从下一个完成任务的超额部分中扣除)。

5、一般情况下,已推全款的门店在该房款未收回前原则上不得再对其他押房推全款。

6、各门店每月30日将本门店押房及回款情况上报总经理(区域总监)及财务部。

<八>监督与检查

1、财务经理每月对财务部现金进行一次抽查盘点,并做好相应记录。

2、财务部出纳员每周至少一次对门店备用金情况进行抽查,确认帐实相符。

3、财务部每月不定期到门店进行财务检查,监督门店资金使用、保管、收付及帐表记录的情况。

<九>文秘(或助理)交接

文秘变动时,新老文秘在财务方面的交接由财务部负责监督进行,交接内容按照财务部规定,交接完毕,由新老文秘(或助理)及财务部人员签字后,一式三份,作为备查。

财务交接完毕,老文秘(或助理)方可办理变动或离职手续。

二、门店收付款管理制度

1、各门店所设文秘(助理)兼行使门店出纳职能,办理门店收付款业务,文秘(助理)不在时,由经理办理。

2、财务部根据每店周边银行情况,为每店开立一个备用金存折(卡),户名统一使用:

刘春光。

财务部根据各门店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备用金金额,最高限额为1万元。

3、备用金帐户一般只用于5万元以下的,且必须由门店支付的业务性支出,不能用于门店自身的费用支出。

未经批准,门店的任何资金收入都不能存入备用金存折(卡)。

4、存折(卡)由文秘(或助理)保管,文秘(或助理)不在时由经理保管,经理与文秘共同知晓密码,严禁将存折(卡)及密码交付他人。

5、备用金支出时,由门店上报呈批件,同时填制借款单,经区域总监、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因情况紧急需即时支付的款项(只限于同一单业务同时收付且收款大于付款的情况)须口头征得区域、财务部同意后进行支付,而后仍需补办相关手续。

门店每周定期将上周报销单据送至财务部,及时冲销借款。

6、门店用款须提前上报呈批件,批准后由财务部根据实际用款情况及时间,于用款当日将款项存入门店备用金帐户,并及时通知门店支取;门店因情况有变当天暂不付款的,须将此款划回公司帐户,未经财务部同意,除备用金外的任何款项滞留在门店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天。

7、5万元以上的业务性支出,原则上由财务部支付,门店借款单及呈批件获批后,由文秘(或助理)在用款前一日的资金日报上注明第二日用款,用款当日由门店人员带领领款人持相关付款要件到公司总部,由财务部人员进行审核后支付,付款银行由财务部根据资金状况而定,一般以中信银行为主。

领款人有特殊要求时,门店须提前告知财务部,并于呈批件上注明,财务部视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公司接受现金(含无折划款:

客户将所交款项直接存入各行公司指定帐户)、支票、银行卡(不含信用卡)三种收款方式,门店收款以POS机收款为主,5万元以上收款原则上应使用POS机,其他收款可采用现金、无折划款方式。

门店将所收取款项存入(划入)公司指定帐户后,文秘(或助理)应立即电话通知财务部出纳员查收,并在当日的资金日报上加以反映。

8、为降低风险,门店应减少或避免收取大额现金,如确需收取应即时交至或送存银行;门店收到支票,文秘(或助理)应首先审核支票内容填写无误、印鉴清晰后,即日送交财务部,另外,凡交纳支票的客户应按银行规定上交支票“证明”一份。

9、门店收到客户款项,必须即时开具收据,客户不需要收据时,客户联可保存于存根联后备查;收据由文秘(或助理)保管,由文秘(或助理)或经理开具,门店付出款项时,必须要有对方的收款单据,收款方为个人,应出具定金(房款)收条;收款方为公司或其他非个人客户,须提供正式收据,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实际领款人非房主本人,必须提供公证书或房主本人签名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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