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数字精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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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数字精编

(建筑工程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数字

《安全技术》数据记忆:

1.皮带传动机械的防护:

皮带防护罩和皮带的距离不要小于50mm,设计要合理,不要影响机器的运行。

壹般传动机构离地面2m以下,要设防护罩。

但于下列3种情况下,即使于2m之上也应加以防护:

皮带轮之间的距离于3m之上;皮带宽度于15cm之上;皮带回转的速度于9m/min之上。

2.壹般防护罩不准脚踏和站立;必须作平台或阶梯时,应能承受1500N的垂直力,且采取防滑措施

3.防护人体手掌(不含第壹掌指关节)、通过的防护网,其网眼开口宽度小于等于20mm手指尖;6.5;手指:

12.5上肢:

47;足尖:

76

4.厂区干道的路面要求

5.车辆双向行驶的干道,宽度不小于5m;有单向行驶标志的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m。

进入厂区门口,危险地段需设置限速牌、指示牌和警示牌。

6.车间安全通道要求

7.通行汽车,宽度>3m;通行电瓶车、铲车,宽度>1.8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宽度>1.5m;壹般人行通道,宽度>lm。

8.特异或非标准设备按外形最大尺寸分类:

大型,长>12m;中型长6~12m;小型,长<6m

9.1)、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的最大范围计算)、:

大型≥2m,中型≥lm,小型≥0.7m。

大、小设备间距按最大的尺寸要求计算。

如果于设备之间有操作工位,则计算时应将操作空间和设备间距壹且计算。

若大、小设备同时存于时,大、小设备间距按大的尺寸要求计算。

10.

(2)、设备和墙、柱距离(以活动机件的最大范围计算)、:

大型≥0.9m,中型≥0.8m,小型≥0.7m。

于墙、柱和设备间有人操作的,应满足设备和墙、柱间和操作空间的最大距离要求。

11.(3)、高于2m的运输线应有牢固的防罩(网)、,网格大小应能防止所输送物件坠落至地面;对低于2m的运输线的起落段俩侧应加设护栏,栏高1.05m。

12.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入,白班存放量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量为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超过当班定额。

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于垛底和垛高之比为1:

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单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过3.5m。

7、1.砂轮机安装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安装位置的选择。

如果受厂房地形的限制不能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则应于砂轮机正面装设不低于1.8m高度的防护挡板,且且要求挡板牢固有效。

要求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砂轮装上法兰盘后应先进行静平衡调试

安装砂轮和卡盘的匹配。

匹配问题主要是指卡盘和砂轮的安装配套问题。

按标准要求,砂轮法兰盘直径不得小于被安装砂轮直径的1/3,且规定砂轮磨损到直径比法兰盘直径大10mm时应更换新砂轮。

此外,于砂轮和法兰盘之间仍应加装直径大于卡盘直径2mm、厚度为1~2mm的软垫

砂轮防护罩的开口角度于主轴水平面之上不允许超过90゜。

防护罩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随意拆卸或丢弃不用。

防护罩于主轴水平面之上开口大于等于30゜时必须设挡屑屏板

托架是砂轮机常用的附件之壹。

砂轮直径于150m之上的砂轮机必须设置可调托架。

砂轮和托架之间的距离应小于被磨工件最小外形尺寸的1/2,但最大不应超过3mm

13.剪板机操作者送料的手指离剪刀口应保持最少200mm以外的距离,且且离开压紧装置

14.电动启动装置的按钮盒,其按钮上需标有“启动”、“停车”等字样。

停车按钮为红色,其位置比启动按钮高10-12mm

15.钢丝绳于使用时,每月至少要润滑2次。

润滑前先用钢丝刷子刷去钢丝绳上的污物且用煤油清洗,然后将加热到80℃之上的润滑油蘸浸钢丝绳。

使润滑油浸到绳

16.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达到原高度的10%时,应报废;不超过报废标准时,能够继续使用或降低载荷使用,但不允许用焊条补焊后再使用。

吊钩装配部分每季至少要检修1次,且清洗润滑。

17.对新投入使用的吊钩应做负荷试验.以额定载荷的l.25倍作为试验载荷(可和起重机动静负荷试验同时进行)、,试验时间不应少于10min。

当负荷卸去后,吊钩上不得有裂纹、断裂和永久变形,如有则应报废。

国际标准规定,于挂上和撤掉试验载荷后,吊钩的开口度于没有任何显著的缺陷和变形下,不应超过0.25%。

18.电弧温度高达8000℃

19.辐射电磁波指频率100kHz之上的电磁波

20.数十毫安的电流通过人体可使呼吸停止。

数十微安的电流直接流过心脏会导致致命的心室纤维性颤动

21.任何情况下绝缘电阻不得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OOOΩ.

22.Ⅱ类设备的工作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2MΩ,保护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5MΩ,加强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7MΩ。

23.我国标准规定工频安全电压有效值的限值为50v。

我国规定工频有效值的额定值有42V、36V、24V、12V和6V。

凡特别危险环境使用的携带式电动工具应采用42V安全电压;凡有电击危险环境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隧道内、水井内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等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环境应采用12V安全电压;水上作业等特殊场所应采用6V安全电压。

24.主要用于防止电流型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30及30mA以下的属高灵敏度,触电事故,30mA之上、1000及1000mA以下的属中灵敏度,用于防止触电事故和漏电火灾;1000mA之上的属低灵敏度,用于防止漏电火灾和监视壹相接地故障。

为了避免误动作保护装置的额定不动作电流不得低于额定动作电流的1/2。

25.长度超过7m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超过10m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俩个门。

26.油浸式变压器所用油的闪点于135~160℃之间,属于可燃液体

27.运行中变压器高压侧电压偏差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士5%、低压最大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5%。

上层油温壹般不应超过85℃

28.电容器运行中电流不应长时间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电压不应长时间超过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

29.电动机的电压、电流、频率、温升等运行参数应符合要求,电压波动不得超过-5%~+10%、电压不平衡不得超过5%,电流不平衡不得超过10%。

任何情况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

30.电动机必须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且根据需要装设过载保护、断相保护和低电压保护。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取为异步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2.5倍。

热继电器热元件的额定电流应取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l~1.5倍,

、防爆电气设备类型

31.防爆型电气设备有隔爆型(标志d)、、增安型(标志e)、、充油型(标志o)、、充砂型(标志q)、、本质安全型(标志i)、、正压型(标志p)、、无火花型(标志n)、和特殊型(标志s)、设备。

例如dⅡBT4是隔爆型、ⅡB级、T4组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32.建筑物和壹般设备防雷选用避雷针,电气设备防雷选用避雷器

33.三相电网除火线、中线外另有接地的保护线PE,电气设备外露金属部分和电源的PE线相连;这样的系统叫TN-S系统

34.电网为三相四线制中线接地,电气设备外露金属部分单独直接接地而不和中线相连,这样的系统叫做TT系统

35.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用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取壹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50%,其中包括由于钢丝表面磨蚀而进行的折减

36.起重机的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原来的10%时,应及时报废,绝对不可采取补焊的办法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_85dB

37.针对机械设备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壹般可分为直接,间接,指导性

38.①实瓶库存量不应超过2400只。

39.②空、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其间距至少1.5m之上,且有明显标记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0.为了防止二次放电,不论是空气中或地下,均必须保证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和邻近导体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于任何情况下,第壹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m.不能满足间距要求时应予跨接。

41.电气设备分类

(1)、0类。

这种设备仅仅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

0类设备外壳上和内部的不带电导体上均没有接地端子。

(2)、I类。

这种设备除依靠基本绝缘外,仍有壹个附加的安全措施。

I类设备外壳上没有接地端子,但内部有接地端子,自设备内引出带有保护插头的电源线。

(3)、II类。

这种设备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安全防护措施。

(4)、III类。

这种设备依靠超低安全电压供电以防止触电。

34爆炸危险物质分为以下三类:

I类;矿井甲烷;

Ⅱ类:

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

Ⅲ类:

爆炸性粉尘、纤维。

爆炸性气体、蒸气接最小点燃电流比和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分为ⅡA级、ⅡB级、ⅡC级。

爆炸性粉尘、纤维按其导电性和爆炸性分为ⅢA级和ⅢB级。

(二)、危险环境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1)、0区。

指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的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除了装有危险物质的封闭空间(如密闭的容器、贮油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外,很少存于0区。

(2)、1区。

指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的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3)、2区。

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的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1)、10区。

指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区域。

(2)、11区。

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仅于不正常运行时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区域。

3.火灾危险环境

火灾危险环境分为21区、22区和23区,分别是有可燃液体、可燃粉体或纤维和可燃固体存于的火灾危险环境。

35、防爆型电气设备有隔爆型(标志d)、、增安型(标志e)、、充油型(标志o)、、充砂型(标志q)、、本质安全型(标志i)、、正压型(标志p)、、无火花型(标志n)、和特殊型(标志s)、设备。

例如dⅡBT4是隔爆型、ⅡB级、T4组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42.

(1)、水的灭火原理:

冷却、窒息。

不适宜用水扑救的火灾:

过氧化物,轻金属,高温黏稠的可燃液体,其他用水扑救会使对象遭受严重破坏的火灾。

43.

(2)、泡沫灭火原理:

冷却、窒息。

适用范围: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开采、提炼加工、储存运输、装卸和使用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

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以及储存液化烃的场所;中、高倍数适用于汽油、煤油、柴油、工业苯等b类火灾,木材、纸张、橡胶、纺织品等a类火灾,封闭带电设备场所的火灾,液化石油气流淌火灾。

44.(3)、气体灭火系统灭火机理。

卤代烷灭火机理主要是通过溴和氟等卤素氢化物的化学催化作用和化学净化作用大量捕捉、消耗火焰中的自由基,抑制燃烧的链式反应,迅速将火焰扑灭。

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是通过稀释氧浓度、窒息燃烧和冷却等物理机理。

45.适用范围:

卤代烷和二氧化碳均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中壹般固体物质的表面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仍适用于扑救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的深位火灾。

46.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且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

47.跨度等于或超过40m的塔式和门式起重机,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48.压力机运动分析:

曲柄滑块机构的滑块运动速度随曲柄转角的位置变化面变化,其加速度也随着做周期性变化。

对于节点正置的曲柄滑块机构,当曲柄处于上死点(a=0°)、和下死点(a=180°)、位置时,滑块运动速度为零,加速度最大;当a=90°,a=270°时,其速度最大,加速度最小

49.剪板机操作者送料的手指离剪刀口应保持最少200mm以外的距离,且且离开压紧装置

50.于380V不接地低压系统中,壹般要求保护接地电阻RE≤4Ω。

当配电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容量不超过100kV·A时,要求RE≤10Ω。

51.PE线能够按下表选取除应采用电缆芯线或金属护套作保护线者外,有机械防护的PE线不得小于2.5mm2,没有机械防护的不得小于4mm2。

铜质PEN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0mm2,铝质的不得小于16mm2,如系电缆芯线,则不得小于4mm2

52.相线截面SLmm2

53.保护零线SPEmm2≥

SL≤16

54.SPE=SL

16<SL≤35

55.SPE=16

SL>35

56.SPE=0.5SL

1.Ⅱ类设备的工作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2MΩ,保护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5MΩ,加强绝缘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7MΩ。

2.静电电压高。

静电能量不大,但其电压很高。

固体静电可达20×104V之上,液体静电和粉体静电可达数万伏,气体和蒸气静电可达10000V之上,人体静电也可达10000V之上。

3.防静电接地电阻原则上不超过lMΩ即可;对于金属导体,为了检测方便,可要求接地电阻不超过100Ω~l000Ω。

4.为防止大量带电,相对湿度应于50%之上;为了提高降低静电的效果,相对湿度应提高到65%~70%。

增湿的方法不宜用于防止高温环境里的绝缘体上的静电。

5.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不应单独敷设,而应当和电源线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即采用带有保护芯线的橡皮套软线作为电源线。

专用保护芯线应当是截面积不小于0.75~1.5mm的软铜线

6.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俩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

7.为使室内人员能够迅速撤离,从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间门或住宅户门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15m;对于低层民用建筑,根据其耐火等级不同,该距离可适当放宽。

对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内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商业营业厅、剧院观众厅、餐厅、多功能厅阅览室、会议室等,考虑其特殊需要,该距离不宜超过30m。

8.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灯光式)、宜设于通道俩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

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应不大于1.00m。

也可把标志设于地面上,上面加盖牢固的不燃烧透明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应不大于10m。

9.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于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小应小于0.50m;位于门边时,其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

10.悬挂于室内大厅或走道处的疏散指示标志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oom。

11.疏散用应急照明

12.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min;建筑高度超过l00m的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应于5s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电源。

13.建筑灭火器适用范围度危险场所划分

14.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扑救A、B、C类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扑救D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危险场所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

15.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于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16.混合气体的初始压力对爆炸极限的影响较复杂,于0.1~2.0MPa的压力下,对爆炸下限影响不大,对爆炸上限影响较大;当大于2.0MPa时,爆炸下限变小,爆炸上限变大,爆炸范围扩大。

17.电气设备防爆

(1)、对于I类(F0区)场所,即炸药、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贮存;黑火药、烟火药制造加工、贮存的场所,不应安装电气设备,烟火药、黑火药的I类危险场所采用的仪表,应选择适应本场所的本质安全型。

电气照明采用安装于建筑外墙壁龛灯或装于室外的投光灯。

(2)、对于Ⅱ类(F1区)场所,即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制造的场所,电气设备表面温度不得超过允许表面温度(有140℃、100℃等),且符合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应采用防粉尘点火型,或尘密结构型、Ⅱ类B级隔爆型、本质安全型、增安型(仅限于灯类及控制按钮)、。

当生产设备采用电力传动时,电动机应安装于无危险场所,采取隔墙传动。

(3)、对于Ⅲ类(F2区)场所,即理化分析成品试验站,选用密封型、防水防尘型设备。

16①三固定:

固定工房、固定设备、固定最大粉碎药量;

②四不准:

不准混用工房、不准混用设备和工具、不准超量投料、不准于工房内存放粉碎好的药物

17、、压药和造粒工房要做到定机定员,药物升温不得超过20C°,机械造粒时应有防爆墙隔离和连锁装置等。

18、

(1)、钻孔和切割有药半成品时,应于专用工房内进行,每间工房定员2人,人均使用工房面积不得少于3.5m2,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和长时间使用同壹件工具;

(2)、贴筒标和封口时,操作间主通道宽度不得少于l.2m,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m2,半成品停滞量的总药量,人均不得超过装筑药工序限量的2倍。

(3)、手工生产硝酸盐引火线时,应于单独工房内进行,每间工房定员2人,人均使用工房面积不得少于3.5m2,每人每次限量领药1kg;机器生产硝酸盐引火线时,每间工房不得超过2台机组,工房内药物停滞量不得超过2.5kg;生产氯酸盐引火线时,无论手工或机器生产,均限于单独工房、单机、单人操作,药物限量0.5kg。

19、民用爆破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l%之上且至少有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A1级建筑物应设有安全防护屏障;

A2级建筑物应单人单栋使用;

A3级建筑物应单人单间使用,且且每栋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

C级建筑物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m。

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

(1)、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的单层公共建筑。

(2)、单层、多层和高层工型建筑。

(3)、地下民用建筑。

本规范木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地下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22、压力表用于准确地测量锅炉上所需测量部分压力的大小。

(1)锅炉必须装有和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

(2)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壹般应于工作压力的1.5~3倍。

(3)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表的刻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

(4)压力表装置齐全(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每半年校验壹次,且铅封完好。

23、水位计用于显示锅炉内水位的高低。

水位计应安装合理,便于观察,且灵敏可靠。

每台锅炉至少应装2只独立的水位表。

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0.2t/h的锅炉可只装1只水位表。

水位表应设置放水管且接至安全地点。

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

24、生产过程所涉及的介质品种繁多,分类方法也有多种。

按物质状态分类,有气体、液体、液化气体、单质和混合物等;按化学特性分类,则有可燃、易燃、惰性和助燃四种;按它们对人类毒害程度,又可分为极度危害(I)、高度危害(Ⅱ)、中度危害(Ⅲ)、轻度危害(Ⅳ)四级。

易燃介质:

是指和空气混合的爆炸下限小于10%,或爆炸上限和下限之差值大于等于20%的气体,如壹甲胺、乙烷、乙烯等。

毒性介质: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对介质毒性程度的划分参照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分为四级。

其最高容许浓度分别为:

极度危害(I级)<0.1mg/m3;高度危害(Ⅱ级)0.1~<1.0mg/m3;中度危害(Ⅲ级)1.0~<10mg/m3;轻度危害(1V级)≥10mg/m3。

25、压力容器的分类

《容规》将压力容器划分为3类。

(1)第三类压力容器:

高压容器;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等于l0MPa·m3);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等于0.5MPa·m3);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介质,且pV大于等于0.2MPa·m3);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2)第二类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3)低压容器为第壹类压力容器(第三类和第二类规定的除外)。

26、机械制造含高氯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2台机组,制造硝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4台机组,机组间应当用实墙隔离,每栋工房定员1人,其他工序(如机械造粒、混合、压药、筑药等直接机械加工药物工序)、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1台机组;

27、时间防护即为尽量缩短人体和射线接触的时间。

如果到射线源的距离增大2倍,射线的强度会降低3/4。

28、气密试验又称为致密性试验或泄漏试验,当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气密试验。

气密性试验应于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对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其试验用气体的温度应不低于5C°

29、防止炉膛爆炸的措施是,点火前,开动引风机给炉膛通风5~10min,没有风机的可自然通风5~10min,以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

气、油炉、煤粉炉点燃时,应先送风,之后投入点燃火炬,最后送入燃料。

壹次点火未成功需重新点燃火炬时,壹定要于点火前给炉膛烟道重新通风,待充分清除可燃物之后再进行点火操作

30、充气过程中于瓶内气体压力达到充装压力的1/3以前,应逐只检查气瓶的瓶体温度是否大体壹致,瓶阀的密封是否良好;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妥善处理。

向气瓶内充气,速度不得大干8m3/h(标准状态气体)、且充装时间不应少于30min

31、用充气排管按瓶组充装气瓶时,于瓶组压力达到充装压力的10%以后,禁止再插入空瓶进行充装乙炔瓶的充装宜分次进行,每次充装后的静置时间应不小于8h,且应关闭瓶阀。

②乙炔瓶的充装压力,于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大于2.5MPa。

③应严格控制充装速度,充灌时的气体体积流量应小于0.015m3/(h·L)、。

④充气过程中,应用冷却水均匀地喷淋气瓶,以防乙炔温度过高,产生分解反应。

⑤随时测试充气气瓶的瓶壁温度,如瓶壁温度超过40℃,应停止充装,另行处理。

⑥充装中,每小时至少检查壹次瓶阀出气口、阀杆及易熔合金塞等部位有无泄漏;发现漏气应立即妥善处理。

⑦因故中断充装的乙炔瓶需要继续充装时,必须保证充装主管内乙炔气压力大于或者等于乙炔瓶内压力时才可开启瓶阀和支管切换阀。

32、充装后的检查

充装后的气瓶,先静置24h,使其压力稳定,温度均衡,不合格的气瓶严禁出厂。

33、不得将气瓶靠近热源。

安放气瓶的地点周围10m范围内,不应进行有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b)、气瓶于夏季使用时,应防止暴晒。

c)、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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