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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后勤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职工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住宿:

   1、如监理合同约定业主提供住宿,按合同执行;

 2、如业主不提供住宿,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住宿;

 3、项目监理人员如安排现场住宿,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在工地留宿时间超过一周,报项目管理部批准,公司备案;

   4、 监理人员不得向所监项目承包商、材料供应商提出住宿要求;

   5、如确需承包商提供工地以内的住宿配合,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会同业主与承包商商洽。

   

   就餐:

1、监理人员就餐解决方式如下:

中餐补助200元(现金或餐券),晚餐提供固定就餐地点统一就餐;

2、监理人员不得在所监理项目承包商处就餐。

  3、如在所监理项目的承包商处就餐,餐费由就餐人自理。

非监理机构成员和本公司检查人员不得在承包商处就餐;

   4、如在承包商处就餐不结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后勤生活设施:

1、监理人员统一安排固定地点住宿,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

  2、住宿配备生活所需的基本器具,监理人员自行维护;

  3、住宿场所基本不提供开伙设施;

  4、生活用品自备。

   后勤费用核算:

   1、住宿所提供的房租、物业费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

   2、监理人员住宿所产生水、电、气等费用,由住宿监理成员自行负责,公司补助100元/月/套;

   3、监理机构自行开伙,安全及费用自行负责;

4、固定住宿场所内的设施要求住宿人员合理使用,加强保管,如造成人为破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5、监理人员夜间外出结伴而行,外出时间不得迟于23时。

  

 

考勤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规定:

 1、项目总监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结合各工程具体情况,在确保监理优质完成的前提下,自行安排项目人员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项目管理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一周出勤计划: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7、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8、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9、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考勤抽查点:

 10、抽查点:

考勤表、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监理;

 11、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监理日志抽查:

  12、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13、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14、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晨会签到表抽查:

  15、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16、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17、晨会签到表月底报项目管理部。

  监理资料抽查:

  18、项目管理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19、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20、监理函件;

  21、监理工程师通知;

 22、会议纪要;

  23、其它资料。

  迟到、早退、旷工:

  24、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5、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26、旷工:

   1)、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2)、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3)、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4)、未向项目管理部按时销假;

   5)、未向项目管理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项目管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目的:

督查项目监理机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热情服务"的开展工作。

 检查方式:

1、对所辖项目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要认真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2、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项管部.项管部将予以复查。

3、公司将把检查记录予以归档,作为监理人员考评及调资依据。

监理人员的检查,将如实记入个人档案内纳入个人诚信管理。

检查时间与安排

4、不定期巡检:

项管部将对所辖项目每月巡检一次,重点项目将视其情况加大巡检频率;

5、定期检查:

项管部将在每季度最后一月进行大检查,检查结果将在每季度的总监大会上予以通报,并将对表现好的监理部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项目予以处罚。

检查内容: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配套附表。

巡检记录表

巡检记录表须项目总监签字,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管理部各存一份,并报总工办备案存档。

六、考核评比:

6、考核评比后,根据得分排队,并作为考核项目总监绩效的依据;

7、考评结果报总工办。

考核(由公司总工办负责)

8、巡检次数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巡检记录;

9、对工地是否全面了解;

10、对工地存在的问题,是否下发整改通知,多少份;

11、公司下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及时整改;

12、业主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落实。

考核(由公司总工办负责)

8、巡检次数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巡检记录;

9、对工地是否全面了解;

10、对工地存在的问题,是否下发整改通知,多少份;

11、公司下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及时整改;

12、业主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落实。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每月考核一次;

5、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考核层次划分为: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

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

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

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21、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监理回访制度

一、目的

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发现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以便及时给予解决和完善

二、要求

1、回访小组成员由公司总工办、项目管理部和原监理项目部主要专业人员组成。

2、工程竣工后第三个月进行首次回访,保修期内每半年回访一次,保修期后不定期回访。

保险期按建设部规定执行。

3、工程回访可采取赴现场或电话联系方式,与业主就工程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换看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商进行整改,并提醒业主注意建筑物和设备的围护,对正常使用提出合理建议。

4、回访小组应将回访情况记录在《监理反馈信息表》上。

回访结束后请业主签字认可。

5、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立工程回访档案。

 

员工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理服务工作,让我们每一位监理人员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胜任自己的工作,管好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出色的完成监理任务。

二、培训人员范围

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1、凡是新开工的项目,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须到公司进行入场培训。

培训内容及方式;

2、办公室负责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培训及项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的交底,重点合同中对项目监理人员的各方面要求及注意事项。

3、总工办负责对监理人员进行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安全文明施工、防尘治理、监理法规等内容进行培训。

4、总监负责对项目监理部人员进行入场及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具体要求进行培训和交底。

5、针对建筑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施工验收规范采用不定期的进行培训。

培训方式:

6、公司总工办组织事业部负责人;总监到公司总部进行培训。

7、各事业部负责人、各项目监理部总监组织各自管辖监理人员进行培训。

8、公司将定期对监理业务水平不足;工程实践经验较弱;理论水平较低的监理人员进行技术、规范、管理水平、实践经验、理论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9、公司将选派部分骨干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等组织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业务培训。

10、公司将鼓励和支持对公司又突出贡献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省监理主管部门的总监培训;同时也大力支持和鼓励具有报考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出色监理员参加培训和考试。

四、培训考核

11、公司将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不采取笔试,而是通过对培训人员现场监理工作中的理论、实践、协调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的提升情况进行考核,从而得知培训人员的培训结果合格与否。

12、考评人员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办办公室负责人,现场总监组成。

13公司将对积极参与培训,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以及在今后工作安排上优先提供岗位;对于培训不合格人员,公司针对具体情况予以处罚。

 

总工办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落实和执行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和“总工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的“双重监督机制”,加强监理预控工作,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各监理项目施工进行到一定部位或工序时,

二、要求:

项目监理部提前1~2天报告公司,由公司总工办安排人员参加检查。

三、具体工序和部位如下:

1、土建部分:

1)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基础验槽

3)基础竣工验收

4)第一层楼盖扎筋

5)转换层钢筋隐检

6)转换层上的第一层开始施工

7)主体结构验收

8)装饰工程的样板间验收

9)屋面工程的施工

10)重大的施工方案研究

11)施工中质量及安全事故处理

2、安装部分:

1)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30KW及以上空调机组、水泵、风机的安装

3)DN100及以上有压管道的首次安装

4)消防喷水系统的安装

5)截面400*800及以上风管的安装

6)1000KVA及以上变压器的安装;10KV高压开关柜安装

7)1000A及以上接插式母线槽安装

8)截面为150*600及以上桥架安装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首层配管

10)120mm2及以上电缆敷设

11)空调、电气、消防系统试运行

3、其他

12)重要安全设施的检查

13)工程竣工验收

14)其他需总工办检查的重点部分、分项工程

除以上明确规定之内容外,各项目总监可根据项目中的具体情况,提请公司总工办参加检查和处理,公司总工办还将不定期自主安排对各项目的检查。

所有上述部位和工序,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向公司总工办报告,逾期未报告者,将追究总监责任。

 

项目监理部对公司报告的规定

一、目的

为有效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和项目部检查制度的双重监督机制,加强公司对项目的监控和管理,制度本规定。

二、报告内容

1、各项目部根据“总工办检查制度”的规定,在相应部位或分项实施前报告公司总工办,并由总工办及时答复是否派人到场进行预验收。

2、工程实施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总工办报告,是否报告总经理,由总工办决定。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结果应及时报呈总工办。

3、工程实施中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总工办报告。

4、工程实施中由于质量问题需要整体停工整改的应向公司总经理和总工办报告。

5、业主对项目计划目标进行调整时,报告总工办;可能影响监理服务时限的,向公司总经理和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报告。

6、政府有关部门或其其委托机构对工程的重要检查事件报告总工办,是否报告总经理,由总工办决定。

7、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公共场合出现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语、事件和行为的,总监有责任及时制止并向公司报告。

8、监理发出整体停工指令前应报告公司总工办及总经办。

9、各项目部每月提交监理月报时,应向总工办提交一份项目概况简报,包括项目本月质量、进度概况及出现的主要问题,下月工程形象进度预计(根据监理月报摘录)。

10、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11、工程中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监理方与业主、被监理单位之间,围绕项目实施进行的工作协调,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在项目内解决。

12、项目监理部向公司的报告,原则上由总监或其他代表执行,紧急情况下,由项目监理人员报告。

13、各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此规定执行,不得借故不报或隐瞒不报,违者按公司员工守手则规定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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