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自然村综合楼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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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自然村综合楼工程监理规划

雨花区自然村综合楼工程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雨花区自然村综合楼工程监理部

2014年6月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四章监理工作目标

第五章监理工作依据

第六章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第七章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第九章监理工作程序

第十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第十一章监理工作制度

第十二章监理设施

第十三章项目监理的协调工作

第十四章项目监理合同信息管理方法与措施

第十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标准化控制

第十六章节能专篇

第十七章人防工程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雨花区自然村综合楼工程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自然社区

3、项目概况:

本项目结构部分由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总建筑面积30127.3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25446.65m2,占地面积2357.06m2,建筑层数:

地上16层,地下1层;抗震烈度六度。

主体结构采用框剪结构,局部裙房为纯框架结构,楼(屋面)板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55.90米,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4、建设单位:

自然社区筹建委员会

5、设计单位:

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6、质监、安监单位:

长沙质监站、安监站

7、地质勘探单位:

湖南长沙中盐勘探设计院

8、监理单位: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施工单位:

湖南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

雨花区自然村综合楼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主要为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与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

3.1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商签工程承包合同。

3.2.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材料使用计划及施工安全措施等,并督促其实施。

3.4.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预算和工程结算。

3.5检验、量测签认已完工程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应计入已完工程量,不能用作支付工程款的凭证。

3.6.审查施工单位工程量支付申请表,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3.7.审核各项索赔金额。

3.8.根据总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各年、季、月度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对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

3.9.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进场进度计划和定、供货计划并检查督促和控制其执行。

3.10.签认业主、施工单位选订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

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观感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预控。

必要时对厂家进行考察(费用由定货方负责)。

3.11.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纸、规范规程的施工单位,责令立即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

3.1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3.13.签认隐蔽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和工序的质量验收,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1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并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3.15.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部门核查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修样板及竣工验收。

3.16.核定并会签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文件。

3.17.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项目,应经设计单位批准,并经监理单位认可,要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单位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3.18.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验,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19.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督促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经济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达到城建档案的规定。

3.20.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3.21.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检查执行合同的情况。

3.22.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负责整理会议记录。

3.23.协调建设单位和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处理有关问题。

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质量监督站联系,进行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

3.24.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卫生设施,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进。

3.25.按期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等有关资料。

3.26.建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档案。

第四章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主要目标是监督合同的顺利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有效地控制,尽可能好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

通过风险管理、项目目标规划和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不含上级规定的人工、材料调价等因素),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过计划建设周期,实际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标准。

4.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在预定时间内建成交付使用,对建设单位显得十分重要,本项目建设周期不长,但施工难度大。

因此,监理部要紧紧围绕建设进度这个关键,要合理组织、科学地安排工程进度计划,并全面进行监控。

4.1.1.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总体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监督其实现。

4.1.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是否确实可行。

4.1.3.根据经审定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要求,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年度、季度、月份进度计划以及分阶段的网络进度计划,并检查分析进行预测,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脱节时,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帮助分析原因,调整修改计划。

4.1.4.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现场施工机械、劳动力配备等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

4.1.5.审核设计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提出的进度计划,并检查督促其执行。

4.1.6.参加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定期召开的协调会,对其中有关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4.1.7.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和卫生设施等,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进。

但施工安全防护的责任仍由施工单位承担。

4.1.8.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各种进度报表及工程报告。

4.2工程投资控制

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工程监理部主要负责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理,审核实物工程量,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投资的监控。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3700万元,为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监理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投资控制。

4.2.1.以工程承包合同确定的价格为控制依据,监控工程费用,保证支付的合理性

4.2.2.严格计量支付程序,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的进度报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交付款依据。

4.2.3.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概(预)算和工程结算。

4.2.4.协助建设单位公正地、实事求是地处理工程变更与工地洽商,审核各类费用和索赔金。

4.2.5.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变更、工地洽商的工程实物量审核,其费用由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附注一:

工程变更

1.无论是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由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修改通知,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交施工单位施工。

2.变更后的工程不能降低使用标准,变更项目在技术上必须可行和可靠,工程费用要合理,施工工艺不应复杂,一般不应由于变更后的施工工艺影响施工进度。

3.监理工程师审批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侧重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是否有不利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反映。

附注二:

工地洽商

1.工程洽商的有关设计变更经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签字后,由施工单位向设计单位办理洽商手续。

2.工地洽商变更不得降低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和提高工程造价。

附注三:

费用索赔

1.所谓费用索赔,就是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有关规定,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索取他应当得到的合同价以外的费用。

2.发生费用索赔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费用索赔的理由、依据、金额、费用清单以及各项费用索赔有关的各种文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3.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及内容、依据等资料,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审批。

4.3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部要针对本工程施工难度大,技术质量要求高的特点,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程序要求,对各分项工程或每道工序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监理人员的任何检查检验,直至分项工程或每道工序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3.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掌握关键部位,做好图纸会审。

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切实可行的《监理细则》。

4.3.2.制订工程质量监理程序,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以及施工安全措施。

监理程序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已用图表形式在本规划内体现出来。

4.3.3.检查检验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有关设备的质量,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观感的材料、设备进行预控。

4.3.4.协助建设单位选择总承包单位,审查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及质保体系,并提出监理意见。

4.3.5.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事故,并监督处理事故方案的执行。

4.3.6.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设计文件、规范和规程施工,责令立即改正。

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

4.3.7.签认隐蔽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3.8.督促施工单位申报质量监督部门核查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样板的认定。

4.3.9.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4.3.10.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监理细则》〕

4.4.工程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一旦开始执行合同,监理工程师将按照合同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出反应并提出处理意见。

要制定出完善的管理程序的方法,通过有效的管理对进度、质量和费用进行控制。

4.4.1.加强合同分析,掌握合同内容,弄清合同各方的责、权、利。

监理工程师将经常对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督促并要求合同各当事人严格履行义务。

4.4.2.形成合同,数据档案,使之网络系统化。

监理单位及时将合同数据按有关条款分门别类的进行整理,并将合同工期、价格以网络形式列出,进行动态的追踪管理。

4.4.3.实行时效管理,监理工程师根据所掌握的工程实际进度、工程质量、影响进度、质量的关键因素,将及时提出明确解决意见,对于有关来往函信、文件、建设单位指示和会议纪要等,监理单位也将做出迅速反应。

4.4.4.索赔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事件,监理工程师将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合同条款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和处理,为了防止不必要索赔事件的发生,避免建设单位利益受损,监理工程师将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并保证自己发布有关技术、经济指令的准确性。

4.4.5.合同中有含混不清地方,要及时提出明确解释。

4.5.建立信息管理网。

4.5.1.建立工程项目的信息编码体系。

4.5.2.负责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4.5.3.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服务,定期提供多种监理报表。

4.5.4.建立工程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记录。

4.5.5.督促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达到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

4.5.6.建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档案。

4.5.7.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4.6.现场组织协调

4.6.1.协调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关系的、参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单位的配合关系,并督促总包单位协调分包单位的关系。

4.6.2.处理好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发生问题时,既要坚持监理原则,也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协调解决,确有困难时再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4.6.3.协调建设单位处理各种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纠纷事宜。

4.6.4.协调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平面管理。

4.6.5.参加定期的工程例会、各类专业会议、工程验收会、事故分析处理会等。

第五章监理工作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例;

5.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与强制性条文;

5.3部门、地方(行业)条例、法规、规范与规程;

5.4本工程监理大纲、监理招标文件;

5.5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5.6本工程批准的建设文件和设计文件;

5.7建设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对本工程发布的有关文件;

5.8监理单位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5.9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协议。

第六章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按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本公司采用直线式组织形式,在项目现场设立工程监理部。

工程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方的全权代表全面负责和指挥项目的监理业务。

现场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水电监理组

土建监理组

第七章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监理公司拟派人员如下:

总监一名兼水电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两名。

人员进退场计划如下:

进场时间安排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现场职务

计划进场时间

1

王思真

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2014.07.05

2

周围

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2014.07.05

3

刘正三

/

监理员

2014.07.05

4

王玲

/

监理员

2014.07.05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间:

王思真、周围、刘正三、王玲。

装饰工程施工期间:

王思真、周围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8.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8.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的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

(12)参与工程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8.3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第九章监理工作程序

9.1工程进度监理程序流程图见附件一。

9.2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流程图见附件二。

9.3工程投资监理程序流程图见附件三。

9.4主要材料(构配件、半成品、产品)质量核定监理程序流程图见附件四

9.5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监理程序流程图见附件五。

9.6建设单位要求的设计变更流程图见附件六。

9.7施工单位提出与设计有关的洽商程序流程图见附件七。

9.8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程序流程图见附件八。

9.9竣工验收监理程序流程图见附件九。

第十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0.1.监理方法及措施

10.1.1.质量监理方法

10.1.1.1人员资质把关:

施工管理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质和资格,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关项目监理经历和资格。

10.1.1.2质量控制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10.1.1.3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制止违规行为,发现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落实措施,验证整改效果。

10.1.1.4采用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验证工程质量。

10.1.1.5对关键工程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10.1.1.6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0.1.1.7及时处理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

10.1.1.8现场质量控制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现场监理包括以下工作:

——总监在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巡视,及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在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现场监理人员对此道工序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10.1.1.9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a.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

b.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做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入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c.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

立即报告总监。

10.1.2质量缺陷控制措施与事故

10.1.2.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a.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制止,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b.当质量缺陷己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c.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在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d.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10.1.2.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a.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通过总监向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b.重大质量缺陷的修补,须召开有关专家参加会议,进行论证,经总监审批后方可进行。

c.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d.如果己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

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10.1.2.3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并按如下程序处理:

a.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b.承包人尽快提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上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质量事故报告应详细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c.总监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上报总监批准后,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d.总监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分清技术责任,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10.2进度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0.2.1进度监理方法:

10.2.1.1在批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监督承包人制订单项工程详细施工组织计划并督促执行。

10.2.1.2在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下,审查承包人具体做出的年度、季度、月度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如发现实际进度计划进度有较大的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进度计划实施调整,当影响总工期时,应要求承包人制定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发现施工进度会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编。

10.2.1.3进度计划的检查

制定每日进度检查记录,要求承包人按单项工程、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

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a.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b.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c.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d.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e.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f.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10.2.1.4根据每日施工进度记录,画出工程进度曲线或横道图、斜道图等,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通过分析整理,形成进度统计表

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以比较结果为依据,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措施。

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概括或说明:

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b.工程进度:

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c.工程图片:

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

d.财务状况:

主要反映承包人的用款计划、工程支付及其它财务支出情况;

e.其他特殊事项:

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

10.2.2.进度控制措施

10.2.2.1.进度符合计划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将不干预承包人进度计划的实行。

10.2.2.2.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程序或人力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用款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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