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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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福田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

(送审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努力建成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和率先落实“四个全面”的首善之区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立体、全方位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依托社区治理创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形成党政主导、政社互动、多方参与、合作共治的新型城市社区治理格局的重要时期。

为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依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有关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重大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中央、省、市社区体制改革创新的相关政策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区发展战略定位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福田社区治理体系的建设情况和发展机遇

(一)建设基础

“十二五”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将社区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突破口,并列为福田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以辖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试点项目为载体,大力推动社区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为“十三五”期间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1.明确了社区多元共治的方向思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以此为指导思想,结合近年试点探索经验,我区确立了具有福田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内涵和理念。

主要可概括为:

“一个主题,两个目标,三个多元”。

即:

围绕“多元共治”的主题,以“建立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和“构建社区良性社会生态”为目标,形成以“多元主体、多元平台、多元服务”为基本架构的多元共治社区治理体系。

2.搭建起社区多元共治的新型架构。

“十二五”期间,全区95个社区普遍建立了社区综合党委领导下的多元共治新型治理架构。

一是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强化。

全区95个社区实现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党代表工作室的全覆盖,社区党组织引领、统筹、协调的作用不断加强。

二是居委会自治能力有所提升。

现有居委会115个。

社区综合党组织、居委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494名,占86.21%。

针对居委会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在南园街道巴登、东园社区试点,回归居委会职能71项,成立了公共服务、物业管理、人民调解等内设专业委员会,为居委会搭台、还权、赋能。

三是社区工作站职能定位得以明确。

现有社区工作站94个,承担了30大类140余项工作任务,将其定位调整为街道办在社区的行政服务管理平台,对其职能进行梳理,在剥离“社区两委”职能后,将可以转移的工作事项向社会组织、物业企业等社会力量转移,为社区工作站减压增效。

四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建成深圳社会组织总部基地(福田),设立起步规模为2000万元的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为社会组织提供综合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全区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区社会组织共135家,未登记但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草根组织”超过70家。

五是充分发挥辖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作用。

积极推动驻区学校、企业、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单位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和设施支持,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香蜜湖街道侨香社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物业企业孵化的社会组织承担12类90项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事项,建立了“党居社企”共同推进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3.构建起社区多元参与的平台与渠道。

“十二五”期间,我区首创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建成115个居民议事会,积极引导社区各方力量按照规范的程序对社区事务进行科学评判、民主决策。

建成90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现了社区全覆盖,通过打造“大服务平台”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全部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运营,以项目化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接社区服务事项,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的专业性、多样性和对居民需求的回应性。

全国首创“调委会+专业律师+法律志愿者”的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建立了以法律宣传、咨询、代理、援助、调解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五进社区”服务新模式,“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社区全覆盖。

结合社会建设“织网工程”暨智慧福田项目,依托“区大数据中心”和街道工作平台,利用社区家园网、电子屏、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实现各类信息的循环碰撞、智能推送和共享应用,让社区居民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区政务服务。

初步搭建起社区议事决策、服务执行、评议监督、矛盾调处、信息网络“五个平台”,为畅通参与渠道,激发参与热情奠定了良好基础。

4.形成了社区多元化的服务体系。

积极回应民生需求,打造居民“可感知”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优化社区行政服务,整合社区综合服务窗口,启动了“三厅融合”行政审批系统建设。

二是优化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率先出台了《福田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福田区社区增益性公共服务清单》,对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清单式管理,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均衡化、制度化与常态化。

三是优化社区公益服务,建成13个社区U站,成为动员社区居民就近参与志愿服务的实体阵地。

引入专业机构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向社区居民提供社会心理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等领域的专项服务。

四是优化社区便民服务,香蜜湖街道侨香社区在11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设立政务服务代办点,为居民免费提供政务代办服务。

创新办理“民生微实事”,区财政2014、2015年分别安排3000万元、5000万元,由居民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决策、建设、管理和监督,快速解决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

(二)存在问题

回顾“十二五”期间,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社区架构与功能划分还不够明晰。

虽然在制度设计上对全区社区治理架构中各主体的职能都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员交叉和行政压力,有关职能分工的规定没有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加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成员交叉任职比例高,在实际工作中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社区党务、行政事务与自治事务难以区分。

社区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联建互动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治理的合力未能充分有效发挥。

比如,各街道开展党建联建工作发展不平衡,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率不高,社会组织、群众团队的发展不够均衡,居委会活动内容单一自治功能较薄弱。

2.社区参与平台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虽然近几年我区加大了对社区党群议事会、居民议事会、居民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等社区自治共治平台和载体的建设力度,但与居民的要求、与真正意义上的基层治理法治化、居民自治和多元共治仍有一定的差距。

比如,仍有部分社区居民议事会参与人员覆盖面窄,议事程序不够规范,作用未有效发挥;社区建设的经费来源目前仍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金投入还比较少;有相当一部分居民,特别是精英阶层,对社区事务比较冷漠,社区参与的总体水平比较初级,社区总体参与率较低。

3.社区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服务内容看,社区服务以自上而下推进的行政服务为主,主动了解和回应居民需求做得不足,基于居民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个性化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开展不够均衡;从服务提供主体看,虽然大部分社区引入了社会力量提供服务,但总体仍以政府提供为主,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以及居民自助互助服务有待提升;从服务质量看,各社区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社区整体服务效果、服务场所设置、服务人员素质要求等尚未建立明确的标准体系。

(三)发展机遇

1.顶层设计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改革依据。

近年来国家已经基本形成了促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顶层制度设计体系。

党的十八大 将“社区治理”写进了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促进城乡社区治理”的战略任务,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要求和指导思想,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国务院层面建立了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2015),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2015);此外,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2015年7月召开了全国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颁布了相关的政策意见,其中包括《广东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2011)、《深圳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2015)、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规定》(2015)。

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强调要建立健全以社区综合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社区治理体系。

社区治理已经成为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重点关注的工作,社区治理创新的政策系统性、关联性、耦合性日益增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务实有效的社区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这为我区在新时期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供了方向、指引及政策保障。

2.领导重视提供了组织保障和财政支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基层治理,把社区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项目来抓。

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稳健上行,财政资金对社区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加。

此外,区委区政府还设立了基层党建创新专项资金、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民生微实事资金等多项财政性资金,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提供财政支持。

这均为推动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

3.“十二五”建设成果奠定了持续创新的扎实基础。

我区经济进入高位运行、高质发展的历史阶段,社区建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以“多元主体、多元平台、多元服务”为基本架构的多元共治社区治理体系已具雏形,“民生微实事”持续激活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社会创新百舸行动”调动了更多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既有基础上,区委区政府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对社会建设工作做出了重要战略部署,这都为“十三五”时期我区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政策基础。

二、发展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福田区建设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打造中央活力区(CAZ)的总要求,树立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新坐标,紧紧围绕依法治理,处理好法治和自治、政府与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并将其作为推进“十三五”时期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三个着力点,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激发社区参与活力,为城区社会治理创新锻造高品质的基础平台和环境。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在已初步形成的“多元共治”社区治理架构的基础上,树立“一核多元”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新标杆。

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建设,继续强化多元共治,提升社区治理的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构建政府依法治理和居民依法自治有效衔接的社区治理系统,形成权责清晰、协商合作、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充满活力、和谐幸福的社区生活共同体。

2.主要目标

(1)社区治理结构更完善。

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社区治理主体的功能和职责,通过“互联网+”,促进社区治理结构扁平化,强化社区治理的系统性、回应性、协同性,理顺管治、共治、自治多元机制的运作机理。

(2)社区治理方式更科学。

坚持走法治化、规范化道路,进一步健全社区议事决策、服务执行、评议监督、矛盾调处、信息网络等“五个平台”,实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3)社区服务供给更充分。

从微处着眼、细处着手,精准发力,推进社区治理精细化。

实现社区各类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行政服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升,社区公益服务更加多元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社区服务智能化程度显著提升。

此外,着力解决农城化社区、老旧社区停车难、水电管理难及市容环境问题。

(4)社区事务参与更广泛。

完善多层次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激发和强化各类驻社区单位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推进社工专业化职业化,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拓展居民参与社区自治事务、自助事务、互助事务、共同事务和公共事务的渠道,形成社区共融、共治、共享的良性互动的局面。

(5)社区社会生态更和谐。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公民道德教育及违法惩戒处罚,营造秩序优良、环境优美、安全安宁、诚实守信的社区公共生活氛围,不断促进人际关系、群体关系、劳动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和谐,切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构建良性社区社会生态。

3.主要指标

(1)制定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站强居弱”问题,100%还原《居委会组织法》赋予居委会的法定职责。

居民议事会100%规范运转并有效发挥作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合理增长,结构日趋合理,到2020年,实现每万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增长25%以上;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社区基金会,到2020年,建立10个社区基金会。

(3)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依法有序推进业主自治,到2020年,全区业主委员会数量增长20%以上。

(4)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和信息化平台网络社区100%覆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五进社区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

(5)整合社区党建、社区管理、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四位一体”的工作内容,建设统一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到2020年,实现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社区100%覆盖。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完善“一核多元”的社区治理主体架构

1.坚持社区治理的系统性。

持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理清区、街道和社区的职能定位,明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在社区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服务参与和品牌特色等方面形成具有一定系统性的治理措施。

2.坚持强化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

(1)明确落实社区党组织职责。

街道党工委加强对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

鼓励和支持社区党组织探索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积极申报福田区基层党建创新专项资金,激发社区党建活力。

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政策宣传和执行、议事决议、统筹引领、服务群众、共驻共建、“两代表一委员”联络服务等各项职责有效落实。

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及其他各类社区治理主体在社区综合党委的领导下,实现良性互动,协同互补。

(2)全面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

深化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按照全面覆盖、精细管理、作用突出的要求,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理顺隶属关系,选优配强班子,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完善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组织为主体,以楼栋党支部为基础的社区党组织体系。

结合社区网格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网格党支部,延伸组织链条,有效地整合社区内党组织资源和党员人力资源,全面实现党的基层组织“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3)强化社区党组织班子队伍建设。

加大社区第一书记制度的推行力度。

选任街道办事处的处级或科级干部到各社区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负责推进社区体制改革事务,指导社区治理各项工作。

推动社区综合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社区党委内部政治生活的规制和引导,推进党务信息公开透明。

开拓社区党务工作者职业晋升通道,提高社区党务工作者薪酬待遇水平。

(4)全面提升社区党建工作质量。

认真执行《中共福田区委关于从严从实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意见》,以“三严三实三保障”为核心,在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上对内从严,严抓责任主体、严格队伍管理、严肃监督考核,从人、财、物三个方面为社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

(5)强化服务型党建工作。

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核心,进一步拓展党建服务的领域和内涵,在党的服务载体和机制建设上对外从实,以服务社区、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为重点,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考评。

充实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充分发挥党员的特长和能量,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机制,广泛吸纳群众意见,即时回应民生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党群关系。

推动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服务优势。

(6)充分发挥社区党代表的政治功能。

进一步完善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代表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室职责,充分发挥工作室在听民声、传民意、解民忧、聚民智、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

制定社区党代表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量化党代表在社区开展接访、走访等群众工作的绩效,实现50%的社区居民家庭至少认识1名社区党代表,提高党代表在构建社区生活共同体过程中的政治影响力。

(7)进一步创新社区党员活动形式。

加强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党员的互动交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渠道建立社区党员信息化平台,创新社区党组织生活方式和党员活动形式,提高社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提高社区党员的组织归属意识和忠诚度。

鼓励和支持党员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引领群众自治的方向。

3.加强对社区工作站的规范管理

(1)推进社区工作站的调整与转型。

严格落实《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规定》(2015年)规定,明确社区工作站定位,推进社区工作站职能转型。

整合社区资源,以现有社区工作站数量和人数为基数,开展社区工作站合并,逐步减少社区工作站数量。

对城市化程度较高、管理幅度不大的社区,参照香蜜湖街道侨香社区的经验,进一步探索向物业公司等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转移部分政务管理服务职能。

“十三五”末期,辖区内城市化程度较高、管理幅度较小、属于商品房类型的社区中,社区工作站全部实现转型。

(2)切实减轻社区工作站的负担。

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全方位推进社区事权事务工作准入和目录制度,从源头上解决社区工作站负担不断加重问题。

进一步规范社区考评机制、简化考评内容和方式程序,持续清理、归并、减少考核评比,除了上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或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外,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把社区工作站作为考核对象,或进行横向对比表彰通报。

(3)加强社区工作站内部制度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社区事务协商议事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站务公开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

根据市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薪酬、福利待遇的管理,探索社区工作站优秀工作人员职业拓展的空间。

4.进一步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

(1)加大对居委会还权归位。

制定《福田区进一步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居委会的法定职责,回归居委会法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地位。

制定《福田区居委会工作指导规则》,依法支持居委会做好宣传教育、公共事务、人民调解、协助政府办理居民相关事项等工作,切实落实居委会“议事、监督、服务、枢纽”四大职能,着力赋予居委会民意收集、矛盾调解、公益志愿服务等功能,努力把居委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2)完善居委会组织体系。

进一步推进居委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根据社区实际需要下设物业管理与服务监督委员会、公共服务与社区服务、人民调解等若干下属委员会。

推动居委会主任岗位专职化,建立健全居委会特邀委员制度,聘请本社区“贤达”、“能人”、“领袖”或有号召力的居民担任居委会特邀委员,通过合法程序担任或兼任下属委员会的负责人,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

建立居委会与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网格员的沟通联系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居委会组织体系。

(3)强化居委会班子建设。

选齐配强居委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形成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居委会工作力量。

居委会成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探索实行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岗位专职化,建立科学合理的专职成员、兼职成员、特邀委员薪酬、补贴制度。

建立健全居委会专职文员制度。

畅通社区工作者职业晋升和发展通道,鼓励和支持全区居委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

5.大力发展社区其他各类自治主体

(1)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继续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

加强对业委会的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业委会的成立程序和运作机制,提高业委会专业化程度。

建立和完善业委会的监督机制,探索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协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建立健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与居委会的协调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居委会成员通过选举与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等途径,推动居委会与业委会有效协同。

鼓励和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工作者和热心公共事务的社区居民担任业委会成员,引领推动业主自治和居民自治。

(2)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根据社区实际需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

加大对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

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大社区模式投资成立社区基金会。

发挥好社会组织总部基地社会要素交易平台的作用,用好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更多的专业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

把社区建设、社工人才培养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有机结合,建立“以社管社”自我管理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社区草根组织植根群众、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在居委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积极引导其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助推居民自治。

(3)探索建立楼宇居民自治小组。

进一步发挥楼栋长作用,以推进群防群治、促进楼宇党建、服务楼宇居民等为抓手,在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楼宇居民自治小组、楼宇居民自治会等各种形式的居民“微自治”单位,推动居民自治形式的精细化发展。

(4)积极推进社区单位共驻共建。

培育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培育一批有活力、有特色的驻区单位,引导其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设施支持,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充分利用物业企业、社区股份公司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项目资助等方式,委托辖区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担部分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5)努力发掘社区居民积极分子。

广泛动员社区中的热心公益的社会贤达、草根领袖、专业人士、家庭妇女、青少年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引领和带动更多居民参与社区、融入社区,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制定有关激励制度,对社区居民积极分子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行为和成效予以褒扬;探索对社区治理有突出贡献的社区业主或其他居民进行政治吸纳、组织吸纳,鼓励支持其参加区级人大代表选举、居民委员会选举。

6.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1)核定岗位人员推进社区架构精简化。

在厘清社区各类主体工作职责的基础上,重新核定社区综合党组织、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的岗位设置和岗位标准。

各街道办根据实际需要负责调配各岗位工作人员,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人,同步推进不同编制性质人员的统一管理机制。

(2)完善社区工作者培训和薪酬制度。

加大与市内外高校、党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力度,不断推进社区工作者的继续教育与再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社区治理队伍的专业水平与职业素养。

加强对社区工作的财政保障,实现经费向基层倾斜。

完善和推广梅林街道综管员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以优绩优酬为特征的社区薪酬制度。

(3)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作用。

加大对社会工作者的引入力度,建立由专业社会工作者对接社区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的联系机制,建立专业社工负责指导、参与管理社区建设项目、拓展专业服务项目的工作模式,实现资源互动、优势互补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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