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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广东省科技创新券操作说明

 

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

一、业务简介

科技创新券后补助是指政府将财政科技资金,采用发放创新券的后补助方式,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支持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活动。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粤科规财字〔2015〕20号)以及省科技厅工作部署,将广东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工作纳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统一管理。

二、主要用户角色

用户角色

工作内容

申报单位

注册单位账号

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填写提交创新券申领表

填写提交创新券兑换申请表

查看创新券申领表/兑换表审核进度,下载PDF,批复结果

县区科技局

审核企业提交的创新券申领表。

(如果是县区创新券,需要受理、批复)

审核企业提交的创新券兑换申请表;

查看创新券申领表/兑换表审核进度,下载PDF,批复结果

地市科技局

设置申领表申报时间;申报限额等。

审核企业提交的创新券申领表;受理纸质材料;批复申领表。

审核企业提交的创新兑换申请表;受理纸质材料;批复兑换表。

查看创新券申领表/兑换表审核进度,下载PDF,批复结果

业务处室

查看创新券申请、兑换的所有内容

三、管理流程

 

流程说明:

1.地市科技局设置创新券申领开始、结束时间,以及辖下企业最多可填报数量;

2.创新券兑换表没有申报时间限制,在创新券有效期内均可提出兑换。

3.创新券申领表、兑换表由申报单位管理员提出申请并提交。

4.创新券申领表提交流程详细说明:

(1)普通申报单位(以县区为主管单位)

①县区创新券:

申报单位管理员填报->县区审核县局创新券->县区受理创新券->县区批复创新券

②市局创新券:

申报单位管理员填报->县区审核市局创新券->地市审核市局创新券->地市受理创新券->地市批复创新券

(2)普通申报单位(以地市为主管单位,包括顺德区)

申报单位管理员填报->地市审核市局创新券->地市受理创新券->地市批复创新券

(3)普通申报单位(以非县区、非地市作为推荐单位)

①单位注册地区选择了非市辖区的其他区/县,流程上走所选地区的区/县科技局和地市科技局:

a.县区创新券:

申报单位管理员填报->县区审核县局创新券->县区受理创新券->县区批复创新券

b.地市创新券:

申报单位管理员填报->县区审核市局创新券->地市审核市局创新券->地市受理创新券->地市批复创新券

②单位注册地区选择了市辖区,流程上走所选地区的地市科技局:

申报单位管理员填报->地市审核市局创新券->地市受理创新券->地市批复创新券

5.创新券兑换流程:

遵照“谁发放谁兑换”原则,即以创新券申领表批复时的地市科技局/县区科技局进行兑换。

四、操作步骤详细说明

(一)创新券申领

4.1.1地市科技局----设置申报时间及申报数量

路径:

申报管理申报限额管理创新券申报限额

操作说明:

(1)批量添加:

按县区、按年度、按批次设置创新券申报开始结束时间,以及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数。

(2)批量修改/修改:

可修改具体批次创新券的申报时间及申报数量。

注意:

此处的“申报数量”指的是同一个单位同一年度同一批次最多可以填报的创新券申领表数量。

图1进入创新券申报设置页面

图2批量添加申报设置

图3单个修改申报设置

4.1.2申请单位----填报创新券

(1)注册/登录。

已有登陆账号的直接登陆系统,没有登陆账号的,需要先注册本单位账号。

图4登陆/注册页面

(2)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路径:

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本单位信息维护

操作说明:

1带*号内容必须补充完整;

2查看本单位“主管单位”。

如果主管单位是县区科技局/地市科技局,创新券将直接提交至该主管部门审核。

3准确选择单位注册地。

如果主管单位非“县区/地市科技局”,创新券提交后将根据注册地提交至对应的县区科技局/地市科技局。

图5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

(3)填写创新券申领表

路径:

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科技创新券申领表新增项目申请

操作说明:

1带*号信息必填;

2按要求上传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大小不能超过3M,格式必须是JPG或者PDF。

如填写检查中出现需要上传“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的要求,请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本单位信息维护”->“附件信息”中新增相应的附件信息。

3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4“填写检查”:

可以查看申领表中所有必填项且未填写,或者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内容;

5“保存”:

保存已填写申领表中内容;

6“下载PDF”:

下载打印申领表PDF;

7“提交”:

将申领表提交至主管部门。

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

必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8可通过项目列表查看申领表的工作进度、审核意见。

图6新增项目申请

图7填写创新券申领表

图8查看申领表工作进度

4.1.3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创新券申领表

路径:

申报管理项目审核创新券管理

操作说明:

(1)如果是地市科技局统一发放创新券,县区主管部门需要进行的操作有:

审核市局创新券:

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券申领表提交至地市科技局审核;如有需要修改的,将创新券申领表退回给申请单位修改。

可以勾选项目点击项目列表上方的“审核市局创新券”进行批量审核,也可以点击操作列的“进入审核”,然后选择“审核市局创新券”进行单个审核。

(2)如果是县区科技局发放创新券,县区主管部门需要进行的操作有:

1审核县区创新券:

审核通过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券申领表,如有需要可退回给申请单位修改;支持批量审核和单个审核。

2接收纸质材料:

受理审核通过的创新券申领表纸质材料;支持批量审核和单个审核。

3进入批复:

对已受理纸质材料的创新券申领表进行批复,确定是否发放创新券,以及创新券金额、数量、有效期。

仅支持单个审核。

4退回未批复:

对于已经批复的创新券申领表,如其对应创新券编号未申请兑换的话,可以退回到未批复状态,重新批复。

退回未批复之后,之前所产生的创新券编号自动失效。

特别说明:

审核县区创新券、审核市局创新券两个功能按钮代表着两个不同的管理流程,请注意准确选择。

图9审核路径

图10项目列表及操作按钮

图11县区科技局进入审核页面

4.1.4地市科技局----审核创新券申领表

路径:

申报管理项目审核创新券管理

操作说明:

(1)审核创新券:

审核通过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券申领表,如有需要可退回给申请单位修改;支持批量审核和单个审核。

(2)接收纸质材料:

受理审核通过的创新券申领表纸质材料;支持批量审核和单个审核。

(3)进入批复:

对已受理纸质材料的创新券申领表进行批复,确定是否发放创新券,以及创新券金额、数量、有效期。

(4)退回未批复:

对于已经批复的创新券申领表,如其对应创新券编号未申请兑换的话,可以退回到未批复状态,重新批复。

退回未批复之后,之前所产生的创新券编号自动失效。

(5)创新券编号生成:

批复提交后,系统后台自动生成。

图12受理纸质材料页面

图13创新券申领表批复页面

4.1.5查看批复结果

申请单位、县区科技局、地市科技局均可查看创新券申领表的批复结果。

图14点击项目列表“批复结果查看”

图15查看创新券批复结果详情

(二)创新券兑换

4.2.1申请单位----填报创新券兑换表

路径:

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科技创新券兑换表新增项目申请

操作说明:

(1)准确填写创新券号。

需填写完整准确的创新券编号,即“粤创新券20160101……”的全部内容。

创新券号填写不准确将直接导致创新券兑换表无法提交。

(2)创新券兑换流程将根据发放创新券的管理部门提交至对应的县区科技局或地市科技局审核批复。

(3)同一个申领表如果有多个创新券,可以分开兑换。

(4)同一个兑换表可以填写多个创新券编号,但必须是来自于同一个申领表。

(5)申请兑换金额不能大于所有创新券券面金额之和。

图16选择“填写科技创新券兑换表”

图17填写创新券兑换表内容

4.2.2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创新券兑换表

路径:

申报管理项目审核创新券管理

操作说明:

审核申报单位已提交的创新券兑换表,并将其提交至地市科技局。

如有问题可退回修改。

支持批量审核,也支持单个审核

图18点击进入审核

图19审核页面

4.2.3地市科技局----审核创新券兑换表

路径:

申报管理项目审核创新券管理

操作说明:

(1)审核创新券:

审核申报单位已提交的创新券兑换表,并将其提交至地市科技局。

如有问题可退回修改。

(2)接收纸质材料:

对于审核通过的兑换表,需要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

(3)进入批复:

对于已受理纸质材料的创新券,可以批复兑换情况。

包括是否同意兑换、兑换金额等。

图20批复创新券兑换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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