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压铸件综合技术条件拉力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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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Ⅰ
承受重载荷,工作条件复杂,用于关键部位,铸件损坏将危及整机安全运行的重要铸件
外观质量(表面粗糙度、表面缺陷、尺寸等),内在质量(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内部缺陷等)及其他补充要求
Ⅱ
承受中等载荷,用于重要部位,铸件损坏将影响部件的正常工作,造成事故
Ⅲ
承受轻载荷,用于一般部位
外观质量(表面粗糙度、表面缺陷、尺寸等),内在质量(化学成分或机械性能)
3.2铸件类别由顾客在图样或有关文件中规定。
对于未注明类别的铸件,视为Ⅲ类铸件。
材料标记包括:
所用的合金牌号或代号、铸造方法、铸件的供应状态、铸件的类别以及所执行的标准号等。
标记示例:
ZL104-SB-T6
Ⅱ-GB9438—95
4
技术要求
4.1化学成分
合金的化学成分根据GB1173的规定,应符合表2及表3的规定。
4.1.1在海水环境中使用时,ZL101合金中铜含量不大于0.1%。
4.1.2ZL105合金中当铁含量大于0.4%时,锰含量应大于铁含量的一半。
4.1.3为提高机械性能,在ZL101、ZL102合金中允许含钇(Y)0.08%~0.20%。
此时,它们的铁含量应不大于0.3%。
4.1.4与食物接触的铝合金制品,不允许含有铍(Be);
砷含量不大于0.015%;
锌含量不大于0.3%;
铅含量不大于0.15%。
4.1.5当使用杂质总和来表征杂质含量时,如无特殊规定,其中每一种未列出的元素含量不大于0.02%。
4.2状态
4.2.1铸件的供应状态,由顾客在图样中规定。
4.2.2铸件按表4的规定,呈铸态或热处理状态供应。
表2
铸造铝合金化学成分
合金牌号
合金
代号
主要元素%
Si
Cu
Mg
Mn
Ti
其它
Al
ZAlSi7Mg
ZL101
6.5~7.5
/
0.25~0.45
余量
ZAlSi7MgA
ZL101A
0.08~0.20
ZAlSi12
ZL102
10.0~13.0
ZAlSi9Mg
ZL104
8.0~10.5
0.17~0.35
0.2~0.5
ZAlSi5Cu1Mg
ZL105
4.5~5.5
1.0~1.5
0.4~0.6
ZAlSi5Cu1MgA
ZL105A
0.4~0.55
ZAlSi8Cu1Mg
ZL106
7.5~8.5
0.3~0.5
0.1~0.25
ZAlSi7Cu4
ZL107
3.5~4.5
ZAlSi12Cu2Mg1
ZL108
11.0~13.0
1.0~2.0
0.4~1.0
0.3~0.9
ZAlSi12Cu1Mg1Ni1
ZL109
0.5~1.5
0.8~1.3
Ni:
0.8~1.5
ZAlSi9Cu2Mg
ZL111
8.0~10.0
1.3~1.8
0.10~0.35
ZAlSi7Mg1A
ZL114A
0.45~0.60
0.10~0.20
Be:
0.04~0.07
(1)
ZAlSi5Zn1Mg
ZL115
4.8~6.2
0.40~0.65
Zn:
1.2~1.8;
Sb:
ZAlSi8MgBe
ZL116
6.5~8.5
0.35~0.55
0.10~0.30
0.15~0.40
CF105002
7.5~12.5
2~4
0.2~0.6
注:
在保证合金机械性能前提下,可以不加铍(Be)。
表3
铸造铝合金杂质允许含量
杂质含量≤%
Fe
Zn
Zr
Ti+Zr
Be
Sn
Pb
总和
S
J
0.5
0.9
0.2
0.3
0.35
0.15
0.1
0.01
0.05
1.0
1.4
0.10
0.03
0.6
0.7
0.20
2.0
2.2
0.25
1.1
0.8
1.2
0.4
(1)
0.75
ZAlSi8MgBe
B:
1)表中“
(1)”内容为每种0.05,共0.15;
2)熔模铸造的主要元素及杂质含量按表2和表3中砂型指标检验;
3)“CF105002”合金其它杂质元素总量应不大于0.50。
表4
铸造铝合金机械性能
铸造方法
状态
机械性能≥
抗拉强度
бb(Mpa)
伸长率
δ5(%)
布氏硬度HB
(5/250/30)
S、R、J、K
F
153
2
50
T2
133
45
JB
T4
182
4
S、R、K
173
J、JB
T5
202
60
192
SB、RB、KB
T6
222
1
70
T7
T8
3
55
5
231
80
261
271
90
290
SB、JB、RB
143
T1
1.5
S、J、R、K
65
212
ZAlSi5Cu1
MgA
SB、R、K
85
SB
75
251
241
163
2.5
100
ZAlSi12Cu2
Mg1
ZAlSi12Cu1
Mg1Ni1
2451
310
6
3.5
330
196
65~95
4.3机械性能
4.3.1每批铸件应按其类别检验机械性能。
4.3.2合金及其铸件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4.4外观质量
4.4.1铸件在进行表面粗糙度、表面缺陷、尺寸等外观质量检验之前,应清理干净、平整。
4.4.1.1非加工表面的浇冒口,应清理到与铸件表面齐平;
待加工表面的浇冒口残留量应不大于3mm。
4.4.1.2清除飞翅、夹砂等多肉类缺陷,铸件的内外表面型砂、芯砂应清除干净。
4.4.1.3根据顾客图样或技术文件的要求,铸件表面可进行喷砂处理。
4.4.1.4铸件上作为基准用的部位应平整。
4.4.2铸件尺寸应符合图样的要求。
尺寸公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图样上注明。
4.4.2.1铸件尺寸公差不包括由于拔模斜度而引起的尺寸增减,但必须保证铸件的最小极限尺寸。
4.4.2.2铸件壁厚公差一般可降一级选用。
即图样上的一般尺寸公差为CT10,则壁厚尺寸公差为CT11。
4.4.2.3错型必须位于表5规定的公差值之内。
当需进一步限制错型值时,则应在图样上注明,其值从表5或表6中选取较小的值,且不得与表5中所列值相加。
表5
铸件尺寸公差数值
铸件基本尺寸mm
公差等级CT
大于
至
7
8
9
10
11
0.28
0.40
0.56
0.80
0.24
0.32
0.48
0.64
0.90
1.3
0.26
0.36
0.52
0.74
2.8
16
0.38
0.54
0.78
1.6
3.0
25
0.30
0.58
0.82
1.7
2.4
3.2
40
0.46
1.8
2.6
3.6
63
0.50
0.70
4.0
4.4
160
0.44
0.62
0.88
5.0
250
5.6
400
6.2
630
1000
1600
4.6
2500
5.4
表6
错型值
3~4
7~8
9~10
11~13
错型值㎜
表5公差以内
4.4.2.4成批和大量生产铸件的尺寸公差等级按表7的规定选取:
表7
成批和大量生产铸件的尺寸公差等级
铸造工艺方法
公差等级
砂型手工造型
砂型机器造型及壳型
金属型
低压铸造
熔模铸造
轻金属合金
9~11
7~9
6~8
4~6
4.4.2.5小批和单件生产铸件的尺寸公差等级按表8的规定选取:
表8
小批和单件生产铸件的尺寸公差等级
造型材料
干、湿型砂
自硬砂
10~12
4.4.3铸件非加工面的粗糙度由顾客在图样中规定。
4.4.4铸件上不允许有冷隔、裂纹、穿透性缺陷及严重的残缺类缺陷(浇不到、未浇满、机械损伤等)的存在。
4.4.5铸件待加工表面上,允许有经加工可去掉的任何缺陷。
4.4.6在金属型铸件的非加工表面上,允许铸件有分型、顶杆及排气塞等痕迹。
但凸出表面不大于1mm或凹下表面不超过0.5mm。
4.4.7铸件表面的字母、数字、文字及花纹等应清晰、平整、美观、无缺漏现象。
4.4.8砂型、金属型、壳型铸件的非加工表面和加工表面在清理干净后,允许存在下列孔洞:
4.4.8.1单个孔洞的最大直径不大于3mm,深度不超过壁厚的1/3,在安装边上,不超过壁厚的1/4,且不大于1.5mm。
在上述缺陷的同一截面的反面,对称部位不得有类似缺陷。
4.4.8.2成组孔洞:
对于Ⅰ、Ⅱ类铸件,最大直径不大于1.5mm,深度不超过壁厚1/3,且不大于1mm。
对于Ⅲ类铸件,最大直径不大于2mm,深度不超过壁厚1/3,且不大于1.5mm。
上述缺陷的数量、边距等应符合表9规定:
表9
铸件表面孔洞数量及边距
非加工表面或加工表面总面积cm×
cm
<
1000~3000
3000~6000
>
6000
单个孔洞
在100×
100单位面积上孔洞数≤个
a
b
c
d
孔洞边距≥mm
15
一个铸件的非加工表面或加工表面上孔洞总数≤个
12
18
13
20
成组孔洞
以30×
30单位面积为一组,其孔洞数≤个
在一个铸件上
组的数量≤组
孔洞边缘距铸件边缘或距内孔边缘的距离
不小于孔洞最大直径的2倍
注:
在非加工面上最大直径小于1mm,在加工面上最大直径小于0.5mm的单个孔洞不予计算。
铸件表面按a、b、c、d四个级别验收。
验收级别由顾客在图样中规定。
4.4.9对铸件的非加工表面上最大直径小于1mm,在加工表面上最大直径小于0.5mm的单个孔洞,参照4.5.1和4.5.2条执行。
4.4.10当图样上对一个铸件的不同表面规定不同级别要求时,各表面允许缺陷数量的总和,不得超过图样规定的最低等级表面所允许的缺陷数量。
4.4.11图样上未注明级别时,加工表面为c级,非加工表面为d级。
4.4.12由砂型、金属型、壳型浇注的液压、气压件的非加工面上经清理干净后,其单个孔洞按4.4.8条的规定。
加工面上允许有最大直径不大于1.5mm,且深夜不大于1mm的孔洞,这些孔洞的数量、边距等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加工面的孔洞数量及边距
加工面的总面积cm×
在10cm×
10cm单位面积上孔洞数≤(个)
一个铸件的加工面上孔洞总数≤(个)
孔洞边缘距铸件边缘或距内孔边缘的距离≥(mm)
孔洞最大直径的2倍
100~500
500
4.4.13液压、气压件的砂型、金属型、壳型铸件的加工表面上,允许2级针孔,局部允许3级针孔,但一般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25%。
当满足顾客对致密性的技术要求时或对其他砂型、金属型、壳型铸件允许按低一级的针孔度验收。
4.4.14熔模铸件的非加工表面和加工表面,经清理干净后允许有:
4.4.14.1最大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0.5mm的单个孔洞,在3cm×
3cm面积上数量不多于3个,且边距不小于10mm,在一个铸件的非加工表面上孔洞总数不多于5个,加工表面上不多于3个(直径和深度不大于0.3mm的单个孔洞不计)。
4.4.14.2直径和深度不大于0.3mm的密集小孔,其分布区域面积不得超过铸件受检面积的10%。
4.4.15螺纹孔内、螺丝旋入四个牙距之内不允许有缺陷。
四个牙距之外,是否允许有缺陷以及允许缺陷的大小、数量按图样规定。
4.5内部质量
4.5.1铸件内部针孔,当用低倍试验方法检验时,对Ⅰ类铸件或液压、气压件应按2级验收,允许局部有3级针孔,但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25%,Ⅱ类铸件按低一级针孔度验收。
4.5.2针孔等级评定:
低倍检验按GB10851的规定进行,当有争议时按表1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