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设备事故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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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50万元,均为特大设备事故。
(2)重大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影响各系统装置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50%;
大型单系列装置日作业计划产品产量损失100%;
或修复费用达l0万元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3)一般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的作业计划损失l0%以上或修复费用达l0000元,为一般设备事故。
(4)微小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影响产量日作业计划和修复费用低于一般事故的均为微小事故。
二、设备事故损失的计算
1.修复费用:
指为了恢复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所付出的修复费用,包括:
人工、材料、配件及其它附加费用等。
2.减产损失:
指因设备事故造成的耽误生产或停工而带来的利润损失。
减产损失=减产数量(吨)×
(单位产量现行销售价格—单位产品的完全成本)
3.事故经济损失=修复费用十减产损失
4.对造成设备完全报废的事故,若设备损坏前净现值不足原值的20%时,修复费用按设备原值的20%计算,若净现值高于原值的20%时,其修复费用以该设备的帐面净现值为准计算.
5.若设备并发人身伤亡事故,对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所支出的费用不作为设备事故损失计算,均由安环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设备事故的调查
(1)设备事故调查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发生—般事故类别以上(包括一般事故)的设备事故,当事人或事故发生单位必须负责保护现场,及时报请设备技术部查看现场;
对重大事故和关键的大型设备发生事故,由设备技术部根据情况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来到现场查看;
确实无法保护现场时,需做好记录和标记等。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必要时要请设备技术部、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由单位设备员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设备技术部。
(3)微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通知设备技术部,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事故报告书报设备技术部,设备技术部派人参加调查处理。
(4)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技术部,设备技术部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参加调查。
(5)重大设备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指定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参加调查。
(6)发生特大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由公司领导、企业管理部、设备、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7)发生破坏性事故报设备技术部、企业管理部、安环部一起调查,必要时报告公安局参加调查处理。
2.设备事故原因的分类
(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设备事故;
(2)设计不合理;
(3)制造质量差;
(4)备品配件质量差;
(5)安装调试有缺陷;
(6)维护保养不周;
(7)巡回检查不及时周到;
(8)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9)检修技术方案失误;
(10)检修质量差(包括材质不合理);
(11)野蛮检修作业;
(12)超期检修、检验;
(13)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失灵;
(14)其它。
3.设备事故的处理
设备事故的处理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研究修复方案。
事故发生车单位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调查组研究同意后,向群众公布,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情况给予处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1)凡因配料不当,操作技术不良或原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产量减少,质量降低等生产工艺事故总调度室处理,因以上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由设备技术部处理。
(2)由于资金原因,造成原材料供应不及时,从而影响生产,造成产量损失者,不属责任事故。
(3)凡由设备事故同时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由安环部处理,设备事故由设备技术部处理。
(4)由于破坏和破坏嫌疑而引起的设备事故,由安环部处理,必要时上报公安局协助处理,涉及技术方面的原因,应由设备技术部、总调度室、技术中心等有关部门会同安环部一起分析处理。
四、设备事故的报告
1.特大设备事故: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果仍在继续,则每隔24小时报告一次,事故所在单痊七天内写出设备事故报告报设备技术部,事故调查组在十天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告,应严肃处理。
2.重大设备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写出设备事故报告报设备技术部。
特大及重大事故由设备技术部填写“重大设备事故报告表”,每月十日前随设备动力专业季报一并上报。
3.一般和微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三日内填写事故报告书报设备技术部。
4.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难以澄清事故发生原因,需延期上报事故报告者,需征得设备技术部同意后进行,否则,若超过期限三天以上者,按隐瞒事故处理。
5.事故报告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责任划分,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事故损失等。
五、预防措施
各单位要采取措施.预防运转设备事故的发生,设备技术部应经常督促检查预防设备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并督促各厂经常对本厂工人进行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工作。
对于重大未遂事故也应象对待已发生事故一样,找出原因,汲取教训。
六、设备事故的处罚
设备事故的处罚根据造成事故总经济损失的大小及协助处理事故的态度和行动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经济、行政、刑事处罚相结合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罚。
1.由自然事故或机械事故所引起的事故经济损失,其修复费用由设备大中修费用支付,设备修复由所在单位和设备技术部进行,必要时由设备技术部请厂家来人协助修复。
2.由破坏性事故引起的事故损失金额,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并视情节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及事故发生单位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
并将当事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3.由责任事故引起的事故损失,按其修复费用和减产损失相结合的方法处罚,处罚金额以设备修复费用为基数,另加减产损失。
减产损失按其损失总金额的2%计算,设备修复费用具体处罚如附表。
(1)对有些情节严重,责任重大或责任者不接受教训,不承认错误,不配合处理事故者,根据情况处以上限罚款,必要时可不受附表中罚款比例的限制,按最大处罚限度标准处罚。
(2)由上列原因之一造成的设备事故,视情况按表中比例范围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以罚款,属上述原因以外的情况的责任事故、根据情况,选择类似赔偿、罚款额度处罚。
(3)由附表中两条或两条以上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处罚时不能低于其中最重的一条,必要时可以累加处罚.
4.各厂、部门管理和使用的设备、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丢失或未经设备技术部同意,私拆未报废设备的配件造成设备事实上报废者,原值在1万以下者给予原值的30%罚款,1万-10万给予3000-10000元罚款,对未经设备技术部同意,擅自改动设备造成损坏的,其赔偿金额按责任事故赔偿金额另外所拆配件原值2倍的处罚。
5。
对于个人私拆的设备与配件,造成设备损坏,查出后除退回原配件,并处以所拆配件原值2倍以上的罚款、配件巳用坏或无法收回时,按其原值的3倍罚款,对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小体积设备及工器具,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丢失的,必须有人证明,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证,处以原值50%—l00%的罚款。
6.对于精密仪器、大型关键设备(由设备技术部认定),如因此类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者未经岗前培训(以企业管理部备案材料为准)而造成设备事故,除按事故修复费用加减产损失的2%罚款外,另加所在单位、部门设备管理人员(或指挥调度人员)罚款200元。
7.对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出,除按第3条处理罚款外,并根据事故的大小另对所在单位、部门处以追加责任罚款,追加责任罚款按下列数目计算。
微小事故(修复费用在100元以上的)隐瞒不报一次罚50—300元;
一般事故,隐瞒不报一次罚款500一1000元;
重大特大事故隐瞒不报一次罚款1500—5000元;
阻止事故调查者一次罚款500元。
8.发生事故牵涉保险赔款时,设备技术部在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根据损失的金额以期获得合理的解决和索赔。
保险公司的赔款,原则上用于补偿设备修复费用,但不能冲减事故处理罚款。
9.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其设备损失按上述规定处理,涉及交通问题,根据交通有关文件处理,由非本车驾驶员操作(包括该厂设备由非操作人员操作)而发生的事故。
造成的损失其赔偿额以上限为准,造成损失较大,影响恶劣的可处以5000元罚款,并将当事人交厂部处理。
10.当月发生一次重大设备事故,扣除事故发生该厂当月绩效工资总额的30—50%,发生一次特大设备事故,扣除事故发生该厂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11.发生设备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由主管部门或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通过,事故责任者构成犯罪的,移交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范围
事故类别
微小事故
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10万
特大事故≥50万
100≤X≤1000
1000<X≤5000
5000<X≤1万
1万<X≤5万
5万<X≤8万
8万<X≤10万
100~200元
200~600元
600~1000
1000~1500
1500~1800元
1800~2000元
开车前维护检查保养不周
50+(x-100)×
(3~4)%
200+(x-1000)×
(1~1.5)%
600+(x-5000)×
(1.5~2)%
1000+(x-1万)×
(2~3)%
1500+(x-5万)×
(2~2.5)%
1800+(x-8万)×
扣除事故发生厂全年奖金总额的30%~50%
扣除事故发生厂全年奖金总额的
100%
巡回检查不及时,不周到
(4~5)%
200+(x-1000)×
600+(x-5000)×
(2.5~3)%
未按时效验、检验致使安全附件、仪器、仪表指示控制失灵
(5~6)%
(3~3.5)%
检修技术方案失误,检修质量差
(6~7)%
200+(x-1000)×
(3.5~4)%
超期检修,检验,失修
(7~8.5)%
600+(x-1000)×
备品配件质量差
(8.5~10)%
4%
(7~8)%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10~11.5)%
(8~9)%
酒后上岗操作
(11.5~13)%
(9~10)%
非操作人员操作
50+(x-100)×
(13~14.5)%
600+(x-5000)×
(10~11)%
擅离工作岗位,干私活
(14.5~16)%
(11~12)%
明显违章,有人指正但不听劝阻
(16~16.7)%
10%
8%
(12~12.5)%
10%
相关职能部室已查出问题并要求处理但未处理
35%
20%
000+(x-1万)×
15%
12)%
1800+(X-8万)x12%
其它
200+(x-1000)×
(4~5)%
1000+(x-1万)×
1500+(x-5万)×
1800+(x-8万)×
600+(x-5000)×
000+(x-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