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带机安全监理细则.docx
《胶带机安全监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胶带机安全监理细则.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胶带机安全监理细则.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28/9fee1228-ba2e-4f10-8394-b60fd41db4d7/9fee1228-ba2e-4f10-8394-b60fd41db4d71.gif)
胶带机安全监理细则
安全监理细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目 录
1.工程概况……………………………………………………………………3
2.编制的主要依据……………………………………………………………3
3.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4
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格……………………………4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
6.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
督促实施……………………………………………………………………5
7.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工作秩序和制度措施……………………………‥7
8.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实施…………………………………………‥…7
9.复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9
10.施工现场安全巡视………………………………………………………12
11.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旁站监理…………23
12.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检查………………………………………………………………………24
13.协助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25
14.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25
纳源露天矿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原煤皮带运输机安装工程
工程规模:
胶带机安装一台
设计单位:
建设地点:
质量标准:
合格
要求工期:
日开工,日竣工;厂区外管网日竣工。
工程特点
2.编制的主要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6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
2.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393号)
2.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
2.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1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
2.1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1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2.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1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2.1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89
2.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1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2.2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2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
3.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无锡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持有状态(包括三年的有效期和未被扣证)
3.2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度制;
3.3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
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有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专职人员是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3人。
安全质量记录:
监理日记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
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与质量监理结合进行)。
4.1审查程序
1.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已选定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A3)和分包单位有资质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3.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2审查内容
1.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的许可证;
2.是否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业管理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有持证要求的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电工、焊工、架子工、锅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
5、分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持有状态(包括三年的有效期和未被扣证)。
质量记录: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
相关文件:
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结合质量监理同时进行)
5.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程序:
1.总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的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组报送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施工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组重新审定;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需报公司审查的工程为:
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7米的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其他总师室明确需报公司审查的工程。
5.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是否符合编制的基本内容要求,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并有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基本内容要求除质量监理部分(见质量监理工作细则)外,安全监理应重点审查的内容是:
(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各部门各个工序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未单独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内容应包括:
a.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定向;
b.进行负荷计算
c.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d.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e.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电器设备和安全设施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有关专项方案(见本文6)是否按要求编制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尘、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质量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相关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
6.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分析、确定工程项目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并制订相应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需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为: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有五台以上用设备或总用电量50KW以上);
2.开挖深度达5m以上的基坑(槽)支护工程;基坑虽未达到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的支护工程;
3.采用井点降水工艺的工程;
4.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达5m以上的基坑工程);
5.模板工程(包括安装、拆除)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如大模板、滑模、爬模)、提升模板(液压整体提升、利用升板机提升等)、早拆模、飞模等;支撑高达4m以上的模板工程;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如转换层模板、网架支撑体系、高大悬空悬挑结构模板等)。
6.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重量达30吨以上,或起重高度达10m以上的吊装工程。
7.脚手架工程(包括搭、拆)。
搭设高度达24m以上的落地式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达15m的门式脚手架;俯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挂)式脚手架;高度达5m的室内装饰脚手架或移动操作平台;悬挑或落地卸料平台;吊(挂)篮施工作业。
8.拆除、爆破工程。
9.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工艺:
(1)建筑幕墙工程;
(2)建筑施工有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工程;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且无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的施工作业。
6.2下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也可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达7米的基坑工程,或深度虽未达7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高度达8米的模板及支撑系统;跨度达18米,施工荷载大于10㎞/㎡,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的模板及支撑系统;
6.3审核工作程序
1.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安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技术主管部门盖章后,填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A2),报送项目监理组;
2.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企业因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专家组确认;
3.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字。
需要总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通知,退回总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
4.已审定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监理组报送建设单位;
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必须在该工程施工前完成,未经审查或审查结果认为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时,不得进行此类的工程的施工;
6.部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可结合质量建立同时进行。
6.4审核工作内容
1.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施工措施能否知道安全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6.5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督促总承包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认真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加强检查;
2.当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3.当施工严重违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严重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即使饱嗝哦建设单位;
4.当情况发生变化或专项时光方案未包括有关内容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专项施工方案后再施工
质量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相关文件:
关于将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厂安全管理的意见
建设部建管【2004】213号
7.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7.1 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使用期(包括三年的有效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