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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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及重金属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
兽药:
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含量不符合要
求、非法添加其他物质、中兽药的中药有效成分无法检出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
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等行为。
农机:
加强获证在用产品监督,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严把农资审批入口。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
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
严格审批标准,严格准入条件,提高审批质量。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引导优化农资企业布局,控制新增企业数量,淘汰高污染、高风险的落后产能,促进农资企业绿色发展。
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坚决依法清理、吊销和取缔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二)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重点围绕春耕备耕期间使用量大、合格率不高、风险隐患多的重点农资品种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
为,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
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抽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市场销售的农资产品。
将多次抽检不
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
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狠抓违法行为处罚,严罚严管、重罚重判、快审快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三)完善检打联动机制。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
坚持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将群众投诉多、媒体曝光多、
问题隐患多的农资产品和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数
量,加密抽查频次,属于不合格生产经营主体的,依法予以清
理。
农资监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获取的农资质量和农产品质量信息要在3个工作日内通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机
构接到通报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案件调查程序,坚决禁
止瞒报检测结果,坚决防止检而不打。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铲除黑恶势力和乱点乱象滋生的土壤。
强化农资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并追究刑事责任。
对
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采
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重处一批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
(四)加强农资信用监管。
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
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农资生
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实行分类监管,充分利用信用甘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
积极推行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惩戒
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
鼓
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五)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指导农民科学购买农资产品,做到“三要三不”,要到正规门店购买、要买正规包装带标签的、要索取购销凭证,不买无证无牌的、不买标识不清标注不全的、不贪便宜买农资“忽悠团”的。
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公布本地本部门查处的假劣农资大要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依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技术指导等工作。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6三农”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农资打假工作中,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
四、时间安排
(一)3月,召开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部署2020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3—6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集中打击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4—11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四)7月,组织召开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厅际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总结上半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研究
部署下半年相关工作。
(五)9—11月,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六)12月,总结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梳理典型案件,积极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切实提高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履行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的职责,加强与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农资打假协作部门的配合,形成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
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实施“全链条”监管。
要按照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资打假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对表,按时、保质完成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三)提升执法效能。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执法监管职能,完善制度体系,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资打假执法工作水平。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加强人员编制、执法装备、经费预算、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保障。
(四)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短信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进展与成效、发布典型案例,依法曝光违法犯罪行为。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积极履行行政执法机构普法义务,努力营造农资打假良好氛围。
(五)完善信息报送。
各地在及时对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
系统”和“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逐级报告、月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市(州)于每月25日前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附件3)和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案件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4)加盖印章后,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局。
分别于6月22日、12月6日前报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
1.全省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2.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3.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4.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案件基本信息统计表
附件1
全省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根据2020年全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有序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盯春耕备耕节点,以雷霆万钧之气势、雷动风行之作风、雷电霹雳之手段,扎实开展农资领域隐患排查,迅速开展督查抽查,强化农资打假执法办案,严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双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
按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工作要求,从农业农村实际出发,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抓紧开展农资领域隐患排查工作。
品种上,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6个品种,针对性排查是否存在制假售假、非法添加、含量不符合要求、侵权假冒等问题。
区域上,重点盯紧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
方式上,疫情低风险县市,要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并做好工作记录台账;
疫情中风险县市,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对重点的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进行排查。
牵头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省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
各市(州)和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二是快速开展监督抽查。
针对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期间假劣农资可能冒头的情况,按照“双随机”要求,厅种业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省畜牧兽医局要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兽药、饲料6个重点品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农资质量抽查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开展对春耕生产急需农资的监督抽查。
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群众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新闻媒体曝光多的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抽查范围。
提高监督抽查效率,坚持“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即报即查”,做到快抽、快检、快出结果,第一时间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
迅速清理不合格产品,做到及时下架、坚决收缴,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省畜牧兽医局
三是从重从快执法办案。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必要时采
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特别
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劣农资的,要严惩不贷、公开惩戒。
深挖案件线索,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线索,都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主动做好农资领域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快审快结,重判重罚。
简化案件办理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倡导运用电子送达、在线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互联网远程视频等方式办理案件,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加大信
息公开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农资行政处罚案件要一律公开,对
需要依法实施禁业限制的坚决执行。
建立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局、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处、种业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省畜牧兽医局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积极动员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通过乡村广播大喇叭、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擦亮眼睛、提高认识,做到知假辨假不买假。
畅通“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投诉举报。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业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省畜牧兽医局、省农业信息中心
五是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春耕备耕农资产品需求,积极组织、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调整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因地制宜采取“点对点”“网上配送”等方式保障放心农资下乡。
鼓励支持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经营、农资电商等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进一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业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省畜牧兽医局
三、工作要求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农资打假和监管作为本地、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落实工作经费,提供执法保障。
要抓紧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统筹推进农资打假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要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的牵头作用,充分利用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争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
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岗位责任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确保事
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更要负起农资质量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
建立农资企业联系人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合法合规生产,保障产品质量。
加强考核评价,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食品
安全评议考核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
用,将重大案件查办、专项行动开展、案件信息公开等作为考核重点,督促各地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对不作为、慢作为、舌L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行业主管处室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兵把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农资监
管和服务水平。
三是能力提升到位。
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构建工作队伍,厘清职能职责,健全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夯实县域监管基础,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和装备,
将农资打假作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体现
检打联动优势。
加强基层农资打假执法培训,提升人员能力和素质,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协查巡查作用,提升
农业执法快速反应能力。
四是作风转变到位。
要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能将工作简单化,光部署不落实、光号召不行动,搞花架子、作表面文章。
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接诉即办,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
好形象。
附件2
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20年月日
项目
查获数量
货值
查处
检查
整顿
受理举
捣毁制假窝点
挽回经济损失
岀动执法人员
立案查处
金额
起数
企业
市场
报案件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件数
人数
单位
公斤
台件
万元
起
个/次
件
个
人次
人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3
14
15
16
合计
1种子
(含种苗、种畜禽)
2肥料
3农药
4饲料
5兽药(含渔药)
6渔机渔具
7农机及零配件
其他
附件3
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来源
涉及农资品种
组织查处部门
涉案商品数量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万元)
涉案人员数量
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
拘留人数
判刑人数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附件4
202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案件基本信息统计表
市州(县区)
处罚机关
案由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书内容摘要
备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