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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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职责
(一)泸溪县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决定全县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2、部署和总结年度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3、决定启动并监督实施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矿山救护演习和技术比武;
5、落实县应急委委托的事项。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县矿山安全状况及隐患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处理工作;
2、发布全县矿山安全预警、预报工作;
3、向指挥部报告矿山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情况;
4、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指导协调工作。
(三)各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
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县内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县安监局: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起草、修改《泸溪县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接报矿山事故信息,做好事故情况续报;
协调矿山救护工作;
组织开展事故前期调查工作。
县经济局:
指导协调事故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组织调用救灾物资和设备;
协调电力、通信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通信保障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编制矿山安全事故救灾应急救援资金预算;
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情况。
县民政局:
负责启动应急救援机制,为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承办事故抢险中牺牲同志追认烈士的申报、审批工作。
县公安局:
组织公安干警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
县卫生局:
负责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
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指导、协助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有关解释工作,协调处理有关理赔事宜。
县总工会:
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县工伤保险局:
组织、指导、协调对遇难人员和受伤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县广电局:
做好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宣传工作。
其他相关应急职能部门:
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
协助县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治。
泸溪县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矿山安全事故发生
报告县应急办、县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报告县应急委(县政府)
上报州应急办、州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启动应急预案
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
抢险救援组
州下派工作组
医疗卫生组
物资供应组
通信保障组
交通运输组
治安维护组
新闻报道组
技术专家组
其他配合部
事发地政府
人员安置组
事
发
现
场
抢险
救援
生活
救助
医疗
救治
治安
维护
现场
调查
交通
管制
事发地
自
救
综
合
报
告
应
急
结
束
泸溪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一、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1、一般事故(IV级):
死亡人数在2人以下,或已造成环境危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较大事故(III级):
死亡人数可能大于3人、小于10人,或已造成较大环境危害、较大财产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
3、重大事故(II级):
在III级应急响应基础上,事故事态可能持续发展,死亡人数可通达10人以上、30人以下,已造成重大环境危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4、特别重大事故(I级):
死亡人数可能超过30人,或已造成特别重大环境危害、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特别严重的社会影响。
(一)泸溪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主管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和县安监局、县经济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局长。
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经济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环保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县石油公司、县广电局、县保险机构、县通信管理机构。
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现场应急指挥部
由县直相关单位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按照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三)事故救援专家组
根据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的特点,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事故救援专家组,对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一)县应急指挥部:
负责指挥、领导和协调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演习;
负责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项资金和专用装备;
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负责应急救援的对外联络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安监局:
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向指挥部提请启动本预案;
向县政府报告县内发生的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项资金和专用装备的储备计划;
检查督促各有关专业部门和从业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习。
2、县发改局:
负责安排应急救援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
3、县经济局:
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协助县卫生局紧急调配应急救援所需的短缺药品和医疗器械;
协助事故单位恢复生产;
储备事故救援所需的应急药品。
4、县公安局:
负责应急救援行动中火灾扑救、交通管制、事故区域警戒工作;
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秩序。
5、县卫生局:
负责并协调应急救援行动的医疗救治工作;
负责并协调事故现场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对事故现场毒物的鉴定,并制定救治方案。
6、县交通局:
负责应急救援行动中交通工具的调配;
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调度工作。
7、县财政局:
负责编制应急救援体系的资金预算;
检查监督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情况。
8、县民政局:
负责启动社会应急救援机制,为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9、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应急救援行动中工伤医疗保险与救助工作。
10、县教育局:
参加学校应急救援行动;
负责教育系统应急救援的日常演练工作;
负责协调事故学校学生的安置工作。
11、县环境保护局:
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
负责制定并采取防止化学污染扩大的对策和措施;
负责事故现场洗消和清理工作。
12、县总工会:
负责事故发生单位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13、县石油公司:
负责所属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参与、支援县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14、县保险机构:
负责事故保险理赔工作。
15、县新闻管理机构:
负责组织安排新闻工作人员对事故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报道;
负责统一发布事故及其应急救援新闻,保证客观性、公证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16、县通信管理机构:
负责应急救援行动通信保障工作。
17、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应急救援行动中的气象情况。
应急响应流程图
事故发生
报告县应急办、县安监局
上报州应急办、州安监局
下派州工作组
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泸溪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一、特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
1、特大事故:
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的事故。
2、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一)泸溪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县政府主管副县长‘
2、副总指挥:
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安监局和县公安局负责人: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交能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经济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新闻办等部门。
设在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专业处置组
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一)泸溪县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二)专业处置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由县政府办负责。
承接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及时向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落实各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保卫组:
由县安局负责。
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新闻报道组:
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
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4、灾害救援组:
由县公安局和县安监局负责。
组织协调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矿山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5、医疗救护组:
由县卫生局负责。
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
由县交通局、县经济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和物资保障工作。
7、事故调查组:
由县安监局负责。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政府调查组开展对特大事故的调处处理工作。
8、专家技术组:
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9、善后处理组:
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
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泸溪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报告县应急办、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尖急救援指挥部
上报州应急办、州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