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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倡议书

占道经营倡议书

篇一:

占道经营整改通知书

(1)

整改通知书

致:

区排号铺的业主/租户:

先生/小姐

您好!

感谢阁下一直以来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

供优质的服务。

贵单元因占道经营(将货物、广告水牌、杂物等堆放在铺外),上述问题违

反了******《业户公约》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不得在公共区域摆放或展示任何物

品。

我司将根据《业户公约》第八十一条第九款:

“如有违反第七十六条的相关

规定,本市场管理人有权责令其即时清理、恢复原状,同时每次收取违约金

100-1000元。

”的相关条款对物品进行清理收取保管费200元,而由此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阁下负责。

多谢合作!

年月日

整改通知书

致:

区排号铺的业主/租户:

先生/小姐

您好!

感谢阁下一直以来对我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

供优质的服务。

贵单元因占道经营(将货物、广告水牌、杂物等堆放在铺外),上述问题违

反了******《业户公约》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不得在公共区域摆放或展示任何物

品。

我司将根据《业户公约》第八十一条第九款:

“如有违反第七十六条的相关

规定,本市场管理人有权责令其即时清理、恢复原状,同时每次收取违约金

100-1000元。

”的相关条款对物品进行清理收取保管费200元,而由此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阁下负责。

多谢合作!

年月日

篇二:

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

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

共建文明县城,同享幸福生活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清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整洁美丽的县城环境,文明和谐的经营秩序,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不仅带给我们舒适宜居的生活,还会给我们带来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

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提高县城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县城经营环境,是县委、县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清丰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

为此,清丰县文明办、工商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局、工商联、个私协会号召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到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中去,积极投身到“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中去,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尽一份责。

现倡议如下:

一、诚信为本,倡导文明。

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民公约,遵守从业道德,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革除陋习,倡导文明,自觉抵制一切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做文明诚信的模范,做全国文明县城争创活动的积极分子。

二、主动作为,服务文明。

争当行业文明礼仪的典范,坚持文明从业、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客;禁止店外经营,保持店面、摊位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整齐有序,穿戴整洁美观;以文明服务为荣,用文明诚信行为树立行业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经营环境。

三、经营守法,交易文明。

依法经营,不违法乱纪;照章纳税,不隐瞒逃漏;明码实价,不哄抬物价;公平竞争,不欺行霸市;货真价实,不掺杂使假,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交易氛围。

四、构建和谐,践行文明。

从我做起,做倡导和谐的模范,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实守信,诚敬做产品,履行社会责任;文明我先行,争做“讲文明、守秩序、爱清丰”主题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的先进标兵,积极争创“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商户”、“文明诚信示范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产品质量奖”、“优质产品”等。

尊敬的广大企业商户,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县城文明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县城增添一份光彩。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开创清丰文明诚信经营活动新局面,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贡献我们的力量!

二〇一四年六月

1

篇三:

城管&占道经营

城市管理中流动摊贩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

未知网络来源:

添加日期:

11年02月18日

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口的频繁流动、产业企业的“关、停、并、转”,流动摊贩已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城管执法的难点。

今年市委、市政府已明确提出“奋起三次创业,推动广安超常规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

站在城管执法的角度,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与品位,则是“三次创业”的客观需要;打造投资软环境,提升发展软实力,则是“环境兴市”的必然要求。

为此,笔者针对流动摊贩管理的问题,深入市场、社区、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治理之策,为推进广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七好”、“四化”的小平故里作出城管执法人的应有贡献。

一、流动摊贩的基本现状

所谓流动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流动摊位。

(一)流动摊贩的主体构成。

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广安市建成区内共有流动摊贩237个,另有一些书报杂志类、小孩游戏类等流动地摊还未纳入统计或统计遗漏。

从经营商贩的来源看,主要包括三类人员:

一是下岗失业、无业人员,约占40%;二是进城务工农民,约占40%;三是城乡结合部农民,约占20%。

(二)流动摊贩的经营内容。

流动摊贩的流动性、灵活性、应变性非常强,能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快速地调整自己的经营内容,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

因此,流动摊贩经营内容品种多,门类齐,应有尽有,其中以日常生活用品、水果、蔬菜、早点、熟食、油炸食品、儿童玩具为主,经营工具以人力三轮车、自制手推车、板架车为主。

据调查统计,广安市辖区内的237个流动摊贩经营内容主要有四类:

小吃、烧烤、水果、其他类分别占42%、24%、22%、12%。

二、流动摊贩的产生原因

流动摊贩的产生,根源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增加;根源于我国经济社会不够发达、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客观现实;根源于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市场体制机制不完善的基本国情。

(一)集贸市场建设滞后。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区基础设施不配套、市政功能不完善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方便群众就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市、场”相对缺乏,商业服务网点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究其原因,一则城市规划观念滞后,不尽科学合理;

二则城市开发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导致地方政府及开发商均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放弃部分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这种情况下,流动摊贩则因商品价廉、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能满足一定消费群体的需求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二)市场需求空间很大。

市场是调节供需关系的枢纽。

现在市民的需求是多层次、全方位的。

据调查分析,目前市民的消费层次通常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所占消费比例分别为15%、25%、60%。

从理想模式分析,流动摊贩的价格一般低于商店的价格,原因是流动摊贩不需支付房租、税收、水电费以及员工工资等,因此“薄利多销”成了流动摊贩的经营策略、经营原则和经营理念。

流动摊贩的消费者面对的是低消费人群,所占比例达一半以上,这也是流动摊贩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

(三)就业形势异常严峻。

随着改革开放和国企改制的深入推进,大量农村闲散劳动力潮水般的涌入城市,企业下岗职工及城镇待业人员与日俱增。

由于年龄、学历、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他们的就业途径十分有限,收入来源单一,生存举步维艰。

为了谋求生存空间或渴求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流动商贩便成为他们首选的谋生渠道和手段。

为了逃避各种赋税,降低经营成本,谋取最大利润,扩大生存空间,他们多在街头就地设摊,流动经营。

据调查,广安市流动商贩中60%是无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城镇困难家庭和失业人员;40%是进城务工农民,他们居无定所、流动频繁。

(四)执法环境较为复杂。

从民本思想的角度去认识,流动摊贩行走在城市的边缘,靠自食其力、自力更生,在城市社会的夹缝中求取生存,维持着自己生存的权利,他们是典型的社会弱势群体,应该受到社会的理解和人们的尊重。

正因如此,每当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时,极易引发群众不满情绪,或为其说情,通风报信,有的甚至干扰、阻挠执法,更有部分别有用心之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严重阻碍了城管依法执法;与此同时,当流动摊贩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发生矛盾时,广大群众及新闻媒体往往关注的是弱势群体的个人利益而忽视了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这为城管执法带来了不利因素。

三、流动摊贩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可厚非,流动摊贩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解决了部分人群的生存问题。

但从城管执法的角度来讲,流动摊贩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

(一)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安全。

流动摊贩主要在工厂门口、学校门口、小区门口、集贸市场、广场周边等人群集中的路段设摊,且摆摊时间正是车流、人流高峰,使道路更加拥挤,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

露天烧烤、小吃等流动摊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往往以街为市,导致油烟飞扬,污水横流,垃圾遍地,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的环境卫生。

(三)质量低劣,安全隐患严重。

流动摊贩的商品价格低,但质量得不到保证,尤其是出售的食品往往未经检疫,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食品卫生令人堪忧。

(四)无序管理,有损城市形象。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

但是无处不在的流动摊贩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广场拥挤不通、脏乱不堪,使城市道路等公共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使城市功能大大减弱,城市魅力大打折扣,城市品味大大降低。

四、加强流动摊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执法宣传由“单方面、片面性”向“全方位、多角度”转变。

过去的城管执法宣传仅仅停留在城管执法部门对流动摊贩的“单方面”宣传;过去的新闻媒体宣传更多的是关注流动商贩等弱势群体的个人利益,往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现在应当提倡“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理念:

一是在宣传主体上,要整合城管执法、工商管理、交通运输、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的宣传资源,调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社会力量,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在宣传对象上,要针对广大市民,建立内外便民联系卡,架起与群众之间的友谊沟通桥梁,重视群众反应的意见和问题,及时落实到位,争取群众支持,提高群众对城管执法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三是在宣传环节上,要通过现身说法,摆事实、讲道理,发放宣传单、通知书、提倡议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流动摊贩的危害性和整治的必要性,营造市民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在宣传角度上,要立足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

要让流动摊贩以及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优美、靓丽、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是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执法目的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流动摊贩的存在根源在于经济发展滞后,就业不充分。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摊贩的问题,必须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在城市建设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发展的转型过程中,要加快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既拉动城市经济发展,也为社会创造再就业岗位;要积极推进4050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程,通过开办车位管理、卫生保洁、家政服务、早点小吃、公用电话、送报送奶等新兴行业,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做到“促进劳动就业与发展社区服务相结合”,为低收入人群创造更多的就业渠道。

(三)执法方针由”以堵为主”向“以疏为主、疏堵结全”转变。

治理流动摊贩犹如“大禹治

水”,宜疏不宜堵。

为妥善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要按照“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为流动商贩提供正当的就业机会和经营场所。

可以在周边集贸市场少、沿街摊贩聚集的路段,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结合居民小区的分布情况,划定一些特色街区,实行“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做到“流商归市,摊点归位”,真正达到摊贩欢迎、市民高兴、政府满意的共赢局面。

结合广安市流动摊贩的经营现状,统一规划设置23条特色街区(客运中心斜对面三七堂药店旁巷内、陈王食府右侧巷内、万兴二街、体育场环形内环、利民北路、商业街、思源巷、红旗街南段等)作为流动商贩固定经营场所;同时督促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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