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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已经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

[解析]参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

4.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表述中,哪个是不正确的?

A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本级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C自治州、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本级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D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质询案

[解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5.下列关于中华民国时期的宪法性法律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依据三权分立原则,采取了责任内阁的政治体制

B《中华民国约法》是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蓝本的一部规范性法律文件

C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是在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的基础上完善而成的

D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是在“天坛宪草”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

A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在孙中山的主持下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制定的,《中华民国约法》是在袁世凯的主持下为扩大自己的权力制定的,二者根本不同,因此,B错误。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是蒋介石政权制定的,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是曹锟北洋军阀制定的,没有必然关系,因此,C错误。

“天坛宪草”是1913年国民党议员起草的宪法草案,不是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基础草案,因此,D错误。

A项是正确的。

6.日本公民尤美在上海购买公寓一套,后因其回国,将公寓卖给另一日本公民大岛,双方因付款发生纠纷,在我国法院起诉,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

A中国法

B选择适用中国法或日本法

C日本法

D重叠适用中国法与日本法

[解析]《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民诉意见》第186条规定:

“土地、附着于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

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本案中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中国法。

7.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哪种情况,律师事务所不应终止其代理工作?

A发现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B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代理

C律师没有胜诉的把握

D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解析]我国《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07条规定,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律师事务所应终止其代理工作:

(1)与委托人协商终止。

(2)被取消或者中止执业资格。

(3)发现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4)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代理。

(5)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8.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个选项?

A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B某乡关于造林绿化的决定属于立法

C我国的立法体制是多层次的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0人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

B

9.甲、乙两国均为1982年《海洋法公约》缔约国。

甲国与乙国就某岛屿的归属长期争执不下,甲国渔民在该岛屿附近捕鱼时,经常遭到乙国军舰的驱逐。

在最近一次类似事件中,乙国军舰使用高压水枪将两名甲国渔民冲至海中身亡。

为彻底解决该岛屿归属,甲国与乙国拟将该争端通过国际司法途径加以解决。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可以选择将该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法庭

B如国际法院的法官中有一人为甲国人,则为确保公平审理,该法官必须回避

C由于海洋法庭可以受理自然人或法人为当事方的案件,因此甲国受害渔民家属可向海洋法法庭起诉乙国要求赔偿

D甲国在国际法院起诉乙国解决岛屿归属问题时,甲国受害渔民家属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参与案件的审理

[解析]依《海洋法公约》,当争端各方均为《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时,当事国可选择将海洋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或海洋法法庭。

因此A项正确。

国际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涉及本国案件时不适用回避制度,除非其就任法官前曾参与该案件。

因此B项错误。

C项错误,自然人和法人在海洋法法庭享有诉权,但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有作为平行开发合同当事人的自然人和法人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发生争端方可将该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

D项除了国家外,任何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均不能在国际法院成为诉讼当事人。

10.王某被某厂录用为工人,试用期为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4个月后王某怀孕请病假20天,上班后经常迟到早退,纪律松弛,引起厂领导的注意。

后发现王某在招工考试时成绩不够录取分数线,是托人情录取的。

厂领导找王某谈话,指出王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求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以怀孕为由,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某厂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以王某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要求同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案,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裁决?

A裁决不得解除合同,理由是女职工在孕期内,属法律规定的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B裁决解除合同,理由是王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C裁决解除合同,理由是王某违反劳动纪律

D裁决不得解除合同,理由是尽管在试用期内,但王某怀孕应特殊对待

[解析]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合同,不得裁员解除合同,但不影响即时解除合同。

11.临检权是国家某种管辖权在公海上实施或实现的一种措施,以下关于临检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有权行使临检权的必须为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者其他得到正式授权的、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

B只有在公海上的船舶有海盗、非法广播和船舶无国籍的情况下,一国才可行使临检权

C若经证明,被临检的船舶并未从事涉嫌行为,则对被临检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临检国承担国际责任

D一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等不得对他国的军舰实施临检

[解析]B项除了对公海上船舶的海盗、贩奴、非法广播和船舶无国籍的不法情况可行使临检权之外,对于一切船舶悬挂外国国旗或拒不展旗,但事实上与该军舰属于同一国籍的船舶,也可行使临检权。

12.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40%

B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3%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

[解析]参见《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8条、第39条。

13.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一选项中的人可以成为庇护的对象?

A某甲,因劫机被A国追诉

B某乙,因政治原因被B国追诉

C某丙,因侵害外交代表被C国追诉

D某丁,因种族隔离被D国追诉

[解析]因政治原因而请求的庇护,即政治庇护是庇护的一种,也是当代国际实践中最普遍的一种。

14.下列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送达范围包括向住所地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

B送达的司法文书指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等与诉讼相关的文书

C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邮寄送达;

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

D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后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条、第2条、第7条、第10条。

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15.下列关于我国解决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之间投资争议的途径的叙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因投资问题发生争议以后,可以进行协商,力争友好解决,但协商不是必经程序

B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因投资问题发生争议后,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诉当地行政主管机关,通过行政程序解决

C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因投资问题发生争议后,投资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D有关征收国有化补偿数额的争议,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直接选择国际仲裁

[解析]我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对这类争议的解决方法做了约定。

具体如下:

(1)协商。

一般限定协商期为6个月,期满协商不成的可采用其他方法,故协商是必经程序。

(2)当地行政或司法救济。

如协商不成,投资者可以在东道国投诉行政主管机关,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救济,在我国当地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国际仲裁。

有关征收国有化补偿数额的争议,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直接选择国际仲裁。

我国已成为《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可以约定提交国际中心仲裁。

(4)由投资者本国出面同东道国交涉解决。

这种办法是通过签订双边投资协定将投资者同东道国的争议,提交政府间协商或仲裁解决,或通过代位求偿解决。

其关键在于“协商是必经程序”。

16.关于宪法的解释,以下哪一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在我国,依照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解释宪法

B个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向特定机关提出解释宪法的请求

C提出宪法解释要求后,宪法解释机关应当依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查,作出解释

D通常宪法解释案以全体委员的3/4以上多数才能通过

[解析]A项,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C项,宪法解释机关依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作出解释。

D项,通常宪法解释案以全体委员的2/3以上多数才能通过。

因此A、C、D项错误。

B项,个人一般情况下不得请求解释宪法,但在公民个人认为自己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穷尽所有的法律途径仍得不到救济时,可以向特定机关提出解释宪法的请求。

1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必须由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事项

B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

C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D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解析]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权,国务院可以授予省级政府行使。

18.王律师在为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吕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胡某认为王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王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王律师为其代理另一起法律事务。

此时,王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A报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才能接受委托

B可以在征得吕某同意后接受委托

C可以不经吕某同意而接受委托,因为委托事项与吕某无关

D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64条规定:

“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律师不得同时接受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19.关于法律推理,下列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

A法律推理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问题的争议中,运用法律理由解决问题的过程

B一国现行法律和历史上的法律都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

C法律的正式渊源或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中的“理由”,成为行为的正当性根据

D在法律推理中,人们总是寻求尽量减少被视为专断和非理性的意志的干扰

[解析]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

20.法官有下列哪种情形的,予以辞退?

A在年度考核中,法官钱某被确定为不称职

B因工作需要,甲县人民法院将法官赵某从民事审判庭调至本院执行庭,赵某拒绝

C法官孙某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已达10天

D法官李某不履行法官义务

[解析]参见《法官法》第40条。

21.清代,京师附近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

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

A朝审

B秋审

C热审

D圆审

[解析]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以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

秋审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

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仗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

圆审是明代的会审制度,审理对象是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22.关于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以下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A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B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C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D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参见《反垄断法》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第50条。

注意: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23.目前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三个,即《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

中国未参加上述三个公约,但我国的《海商法》在有关班轮运输的法律规定上是以海牙一维斯比体系为基础的,同时还吸收了《汉堡规则》中的内容,如实际承运人的概念、迟延交货的责任等。

这一现象在法理学上最恰当的称呼是以下哪一个?

A法的传统

B法的继承

C法的移植

D法的现代化

[解析]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因此,C正确。

24.在下列的国家或机构中,有权向国际法院请求发表咨询意见的是:

A联合国会员国

B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C《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

D联合国大会

[解析]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要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25.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

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解析]在我国,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A项错误。

宪法法律至上强调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这是由“三个至上”的内在一致性决定的,故B项错误。

“三个至上”的提出,肯定了宪法法律至上这一现代法治文明的合理内核,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和探索执政规律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故C项正确。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宪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宪法法律至上这一原则,故D项错误。

26.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表述错误的是:

A全国人大的例会于每年的第一季度举行,会期一般半个月左右,为了贯彻民主制原则,一切会议都必须公开举行

B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C全国人大的会议形式包括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和小组会议

D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是全体代表参加的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举行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公开,但必要时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因此,A项错误。

B、C、D都是正确的表述。

27.台湾某公司与福建某公司于2007年4月2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同年5月2日,货物出运,同年5月4日,台湾地区公司与德国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同年6月6日,货物到达指定目的港汉堡。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何时转移至德国公司?

A4月2日

B5月2日

C5月4日

D6月6日

[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是在合同订立之时。

本题台湾地区公司与德国公司是在5月4日签订转卖合同的,所以,应选择选项C。

28.甲与乙二人系夫妻,均为中国公民,婚后定居A国。

两人因生活琐事造成感情破裂而意图离婚,但A国只准“分居”而不准离婚。

甲乙二人遂按A国法律的规定在A国法院起诉要求分居,并最终获得了A国法院的“分居判决”。

2005年甲持该判决请求中国法院承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判决按照A国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我国法院应予承认

B该判决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不能承认

C作为一份民商事判决,该判决在我国具有直接适用的效力

D如果乙也向中国法院请求承认,则我国法院应予承认

[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66条。

29.下列哪一个说法是错误的?

A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B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C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以扣除

D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析]参见《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第27条、第28条、第30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0.光中制衣厂与启明布匹厂在2001年5月3日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并以其小汽车作为抵押。

到10月份,由于光中制衣厂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启明布匹厂要求制衣厂通过拍卖小汽车偿还债务,但税务机关以光中制衣厂已有3个月没有缴纳税款为由,不允许启明布匹厂优先受偿。

同时,光中制衣厂因行政违法而被罚款,行政机关也要求其缴纳罚款。

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是:

A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应优先于债权和罚款

B启明布匹厂可以就抵押的小汽车变卖后优先于税收和罚款受偿

C行政机关的罚款应优先于债权和税收

D税务机关、启明布匹厂的债权和行政罚款按比例同时支付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故本题选B。

31.下列关于法律职业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职业责任的主体是法律职业人员,即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依法从事法律职业的其他国冢公职人员

B法律职业责任的性质比较单一,一般来说就是其主管机关或所在单位给予处分,处分的力度直至撤职、开除

C承担法律职业责任在客观上必须是违反了与法律职业人员有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而且必须产生了相应的危害结果

D追究法律职业人员的责任一般要求该主体对其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

[解析]A项中法律职业责任的主体是法律职业人员,即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依法从事法律职业的其他人员,而不限于国家公职人员。

B项中法律职业责任的性质是多元性的,包括纪律处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C项是正确的表述。

D项中追究法律职业人员的责任一般要求该主体对其行为主观上有过错,过失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依此,只有C项符合题中的要求。

32.法官邓某和律师陈某系大学同学。

在一民事官司中,陈某向原告甲宣称自己与受理案件的法官是同学关系,甲于是委托陈某为代理人。

陈某接受甲的委托后,在参加同学会时,同邓某一起讨论了该案件,邓某向陈某提供了该案件的法律意见。

本案中,法律职业人员不存在的不当行为是哪一项?

A陈某宣称自己与受理案件的法官是同学关系

B陈某与邓某一起参加了同学会

C陈某与邓某一起讨论了案件

D邓某向陈某提供了案件的法律意见

[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若干规定》第2条、第3条、第6条。

33.乙国通过外交照会的方式对甲国表示了承认,由此导致的如下后果中,哪个不符合通常的国际法规定?

A乙国要尊重甲国的领导人的尊荣权

B乙国外交人员在甲国应享有特权与豁免

C乙国要尊重甲国国家在乙国某商业银行存的款项

D甲国要容忍乙国外交人员在甲国违章驾车,不得行使任何管辖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选项D明显错误。

34.下列关于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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