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物资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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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总部或分子公司)编制提交,经营部审核
(五)奖惩
1、未有开工令而擅自安排采购、生产,相关部门经办人处以500元罚款,部门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处以20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另行追讨,再犯者经办人开除处理,部门经理降职处理,分管副总降薪处理。
2、交底工作要求总调办在收到完整资料后一天内组织交底会议,每延误一次对经办人及部门经理处以20元罚款,并口头警告一次,累计3次者,作降职处理,并通告批评。
3、交底资料出错,每出错一次对经办人及部门经理处以20元罚款,并口头警告一次,累计3次者,作降职处理,并通告批评。
资料出错导致的经济损失,视其实际情况另行给予处罚。
二、物资申购管理
1、物资申购分类:
项目材料、生产辅材、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运输。
(1)项目材料:
包括生产用主材、工程物资、工地零星采购。
A、生产用主材:
指需工厂加工制作才能转化成成品的材料,包括钢材、钢卷、油漆。
B、工程物资:
指由供应商直接供应,无需经工厂加工制作的材料,包括成型冷弯材料(如镀锌檩条、屋墙面板、楼承板、各类收边泛水、天沟)、采光板、保温棉、高强螺栓、普通螺栓、栓钉、支座、自攻钉、密封胶、堵头、钢丝网、成品通风器、门窗。
C、工地零星采购:
指现场应急用零星材料和小型工机具,单次购买总价值在20000元以下,项目累计不超过销售合同总价的%。
(2)生产辅材:
包括生产用辅材、劳保用品、设备备件、低值易耗品、小型工机具。
(此项详见附件1《生产辅材清单》)
A、生产用辅材:
气体、焊材。
B、劳保用品:
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C、设备备件:
整流器、继电器等。
D、低值易耗品:
砂轮、空心钻、麻花钻等。
E、小型工机具:
手提砂轮机等。
F、零星应急材料:
单笔总价值2000元以下应急物资,月度累计不超过20000元。
(3)固定资产包括:
土地、房产、设备、办公家具。
(4)办公用品:
办公日常用品,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和家具纳入固定资产。
(5)运输:
各项物料的运输。
2、物资申购办法:
(1)项目材料申购办法:
已获开工令且数量规格在总清单范围内的材料由总工办提供申购清单,生产部减库存,总调办下发物资部;
超出范围内由项目部提出联系单并说明原因,各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由总调办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物资部。
已获开工令且数量规格在总清单范围内的材料由项目部提供申购清单,各分子公司审核,总调办下发物资部;
由项目部提供申购清单,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项目部自行采购。
单项申购超20000元,累计超销售合同额%,报总经理批准。
(2)生产辅材申购办法:
A—E项辅材,由财务部仓库按月度计划产量编制,生产部审核,每月5日前生产部下发物资部。
F项,由生产部提交联系单,月度累计20000元以下分管生产副总签字,生产部自行采购,月度累计20000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固定资产申购办法:
由相关部门提出预算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办公用品申购办法:
由各部门每月25日申报计划,综合办统计及申报,年度预算计划内,分管副总签字后综合办执行;
超出年度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执行。
(5)运输申请办法:
总清单内物资由生产部根据发货计划填写运输申请单,项目部审核,总调办在物资发运前15日提交物资部。
特殊情况需紧急发运,经办部门提交联系单,总调办核实,单项累计不超过3次,累计不超过该项目运输成本的5%,报本部分管副总及物资部分管副总审批,超出报总经理审批。
签定运输合同后,根据运输交底单及项目现场需求提前24小时填写派车单。
(6)各类物资的申购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申购需知》
(二)流程:
(流程二、物资申购流程)
1、项目材料:
(1)项目主材:
总工办→生产部→总调办→物资部
(2)工程物资:
项目部→分子公司→总调办→物资部
(3)工地零星:
项目部
2、生产辅材:
(1)月度采购:
财务部仓库→生产部→物资部
(2)应急物资:
生产部
3、固定资产:
需求部门→总经理→需求部门
4、办公用品:
各部门→综合办
5、运输:
项目部→生产部→总调办→物资部
(1)生产用主材:
在总清单范围内由各部门经办,各分管副总批准;
在总清单范围外,需申购部门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3)工地零星物资:
单次购买总价值在20000元以下,项目累计不超过销售合同总价的%的,项目部提交,分管副总批准;
超出范围,报总经理批准。
生产计划内采购由分管生产副总批准,生产计划外采购月度累计20000元内由分管副总批准,月度累计20000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申购部门报方案,申购部门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年度预算计划内由综合办分管副总批准,年度计划外由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项目交底单范围内物资运输由生产部提交运输申请单,分管副总批准;
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
6、各类物资的申购流经的所有部门除经办人签字外,部门经理必须签字,项目所属分管副总签字。
物资部收到申购单后,物资部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后,统一报物资分管副总签字。
1、项目材料申购单(表4)
(1)板材申购单
(2)型材申购单
(3)油漆申购单
(4)围护材料申购单
(5)螺栓申购单
2、生产辅材申购单(表5)
3、办公用品申购单(表6)
4、运输申请单(表7):
此表用于整个项目运输申请。
5、派车单(表8):
此表用于已签订运输合同,单次派车用。
1、未有签批的申购单而擅自安排采购,相关部门经办人处以100元罚款,对应部门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分管副总处以5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另行追讨,累计3次者经办人开除处理,部门经理降职处理,分管副总降薪处理。
2、申购工作要求总调办、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在收到完整资料后一天内完成相关任务,每延误一次对经办人及部门经理处以20元罚款,并口头警告一次,累计3次者,作降职处理,并通告批评。
3、申购单出错,每出错一次对经办人及部门经理处以50元罚款,并口头警告一次,累计3次者,作降职处理,并通告批评。
申购单出错导致的经济损失,视其实际情况另行给予处罚。
三、物资采购管理
1、物资采购权所属部门划分:
(1)物资部:
采购对象为集中采购可降低成本或可形成库存的物资,包括:
钢材、钢卷、油漆、采光板、保温棉、高强螺栓、普通螺栓、栓钉、支座、自攻钉、钢丝网、生产辅材、设备、运输。
(2)现场项目部:
采购对象为适合当地采购、有其特殊性的物资,包括:
成型冷弯材料(屋墙面板、楼承板、各类收边泛水、天沟)、密封胶、堵头、成品通风器、门窗、各类工地现场应急零星材料及小型工机具。
(3)生产部:
各类生产用应急用物资。
(4)综合办:
为办公用品。
以上材料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交底单的工作划分为准。
固定资产以实际操作部门为准。
2、物资采购的询价及招标:
(1)公司内调剂的原则。
在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交货期有保证的条件下,公司内能调剂的物资,公司内调剂使用,禁止重新采购。
(2)“六比”原则。
物资采购实行“六比”即:
比质、比价、比运距、比信誉、比交货期、比付款方式。
(3)招标采购的原则。
物资采购必须实行招标采购,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实行比价采购。
对于主辅材,公司实行年度合格供应商招标,对于价格稳定商品签订年度价格,对应浮动价格商品签订年度合作协议,所有物资询价及招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中采购的原则。
严格执行在合格供应商中采购的原则。
特殊情况需在合格供应商外采购,要严格履行合格供应商外采购审批手续。
(5)产品先送样后采购的原则。
为能更好的满足申购单位使用需求,和避免错误采购,新产品的采购按照先经申购部门签字确认样品后再批量采购的办法。
3、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物资采购完成询价或招标后,由物资部与供应商形成合同文件,填写采购合同评审表,经营部、财务部审核,物资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后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物资部向物资使用或保管部门发出《收货通知单》。
合同履行期间,物资部对合同内容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全面负责。
物资按合同全部到达后,物资部负责与供应商完成结算手续。
采购合同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合同、验收资料及结算原件报送财务部存档,物资部留整套复印件存档。
4、供应商管理:
(1)供应商资料备案制度:
所有往来供应商均应提供以下加盖企业行政公章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企业介绍、产品介绍以及物资部对其供应能力的综合分析表。
(2)合格供应商筛选制度:
物资部按年度对主辅材及运输商进行年度招标,每类型产品年度合格供应商不少于3家。
年度招标从以下六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材料供应状况、材料品质状况、专业技术能力、机器设备状况、管理水平、财务及信用状况。
(流程三、物资采购流程)
物资部→供应商→经营部→财务部→物资分管副总→总经理
(三)权限设置:
采购合同审批权限,合同评审全部按原来合同评审文件规定全部报总经理审批。
1、物资部采购合同:
(1)总清单及计划内,经营部、财务部审核通过的,单次采购金额2万元以下,当月累计不超过10万元,物资分管副总审批;
2万元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凡超出成本合同,由项目所在分子公司总经理及物资分管副总审核,超出此范围报总经理审批。
(2)总清单及计划外,单次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总金额累计不超过销售合同总价的%的,经营部、财务部审核,项目所属分子公司分管副总及物资分管副总批准;
2、项目采购合同:
(1)总清单及计划内,经营部、财务部审核通过的,2万元以下,当月累计不超过10万元,分子公司总经理和分管物资副总审批;
2万元以上物资报总经理审批通过。
3、生产部采购合同:
生产应急物资月度累计2万元以下生产分管副总及物资分管副总审批,月度累计2万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4、综合办采购合同:
报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1、供应商综合分析表(表9)
2、收货通知单(表10)
3、运输交底单(表11)
1、采购部门无及时发放收货通知或给供应商做结算,对生产和项目现场造成影响,经办人处以每次100元罚款,部门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分管副总处以5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
累计3次作降职处理。
2、采购部门无及时按申购单时限将物资采购到位,经办人处以每次100元罚款,部门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分管副总处以5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累计3次作降职处理。
3、采购部门绝对禁止收取供应商红包,一经发现,经办人处以开除并通告批评。
4、采购部门禁止收取供应商礼品和接受供应商邀请吃饭,违者处以每次100元罚款,并处以口头警告,累计三次者,通告批评并作降职处理。
5、严禁未签合同先送货,一经发现,经办人处以每次500元罚款,部门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分管副总处以20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
再犯者作开除处理。
6、采购档案资料(含开工令、总清单、交底单、申购单、询价单、比价单、合同、收货通知单或运输交底单、物资检验单、合格证或质保书、结算单、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料)缺失,一经发现,经办人及部门经理处以20元罚款,并口头警告一次,累计3次者,作降职处理,并通告批评。
7、供应商供货出现以次充好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除勒令退货外,处以合同额的20%的罚款,再经发现,所有合同款作为违约金扣除,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再来往。
8、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问题,每次处以3000元罚款,累计三次,本年度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四、物资入库管理
1、各使用和保管部门凭收货通知单收货,物资、仓库及质检三方人员在场,物资经检验合格三方签字后方可入库。
2、所有物资,均需在仓库作入库,收货点为工厂仓库为实入库,收货点为工地现场为虚入库及虚出库。
3、无收货通知单、无检验合格单的物资一律不得入库。
4、工程物资如物资部人员无法到收货点现场收货,需在到货日之前一天书面通知现场收货人,但收货检验单原件上需核实签字。
工地收货后一天内需将收货签字确认单返还给仓库及物资部。
5、收货点为工厂仓库的物资均需过磅,无过磅单一律不得入库。
6、工厂成品入库,由生产部每日申报入库单,经质安检验合格后,仓库每日办理入库手续。
7、物资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规格、数量、质量中任一项送货,使用及保管部门需在一天内通知物资部处理,并上报分管物资副总,重大质量事故需上报总经理。
(流程四、物资入库流程)
1、材料入库:
工厂材料入库:
物资部→质安部→财务部仓库→供应商
工地材料入库:
供应商→项目部→物资部、财务部仓库
2、成品入库:
生产部→质安部→财务部仓库
1、未有收货通知单,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有权绝收,并立即通知物资部及报分管物资副总。
2、物资检验不合格,质安部有权作退货处理及报分管物资副总。
3、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规格、数量、质量中任一项送货,使用及保管部门需在一天内通知物资部处理,并报分管物资副总。
4、重大质量事故上报总经理。
1、物资检验单(表12)
1、有不合格产品作入库,为重大质量事故,三部门经办人员处以每人100元罚款,部门经理处以200元罚款,分管副总处以5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
不合格产品流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经处理后另对以上人员进行追究。
再范者经办人员处以开除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2、进厂物资无磅单入库,三部门经办人员处以每人50元罚款,部门经理处以100元罚款,分管副总处以2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
累计三次,经办人员处以降职处理。
3、货物到达目的地后,需在当天收货,特殊请款次日入库,人为延误,经办人员处以每人50元罚款,部门经理处以100元罚款,分管副总处以2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
4、物资检验合格后当天必须入库,特殊请款次日入库,未及时入库者,一经发现,相关经办人员处以每人20元罚款,累计三次,处以每人100元罚款,通告批评。
5、物资入库数量、规格等录入错误,一经发现,相关经办人员处以每人20元罚款,累计三次,处以每人100元罚款,通告批评。
五、物资出库管理
1、出库物资包括成品构件、原材料、工程物资、设备、办公用品、废料六大部分。
(1)成品构件:
指工厂内生产的主结构钢构件、次结构钢构件、檩条、成型屋面墙面板、天沟、收边泛水。
(2)原材料:
指原材料由仓库转移到生产部,或因加工制作地点更改(排产计划更改、外协或现场急需等原因),需进行二次转运出库的钢材、钢卷、油漆等原材料。
(3)工程物资:
指无需工厂内再加工的保温棉、高强螺栓、自攻钉等。
(4)设备:
指生产及安装设备(含气瓶),分项目借用、维修、固定资产转移。
(5)办公用品:
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
(6)废料:
指废钢、刨花、氧化渣、药性焊渣、抛丸灰、纸皮、焊丝盘、油漆桶等废弃物料。
2、物资出库:
总清单内成品构件出库,仓库人员核实发货清单和成品合格证、货物过磅后,办理出库手续,签发放行条。
总清单外成品构件出库,凭经项目所属分子公司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联系单及变更清单,仓库人员核实发货清单和成品合格证、货物过磅后,办理出库手续,签发放行条。
总清单内原材料出库进入生产加工环节、工地现场、外协加工单位,钢材、型材、钢卷均需凭排版图及清单出库。
总清单外原材料出库进入生产加工环节、工地现场、外协加工单位,必须提供经项目分管分子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的联系函及变更清单,和钢材、型材、钢卷对应排版图及清单出库。
原材料一律禁止无排版图出库。
总清单内工程物资出库,仓库人员核实发货清单和成品合格证、货物过磅后,办理出库手续,签发放行条。
总清单外工程物资出库,凭经项目所属分子公司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联系单及变更清单,仓库人员核实发货清单和成品合格证、货物过磅后,办理出库手续,签发放行条。
A.项目借用:
现场项目部申请,项目所属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调办经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总调办下发生产部、仓库装车通知单。
申请人凭批准单填写物品管制放行单,到设备科办理设备领用手续;
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签订保管责任协议。
外借设备出厂,申请人凭设备管制员(设备科主管)、仓管主管、放行审批人三方签字的物品管制单交大门当值保安放行。
B.维修:
生产部申请,生产部经理审核,分管生产副总批准签字。
申请人凭批准单报总调办,总调办下发生产部、仓库、物资或综合装车通知单。
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维修设备出厂,申请人凭设备管制员(设备科主管)、仓管主管、放行审批人三方签字的物品管制单交大门当值保安放行。
C.固定资产转移:
申请部门提交联系单,申请部门分管副总审核签字,交总经理审批。
申请人递交申请单,申请部门经理审核,申请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签字。
申请人凭审批单填写物品管制放行单或放行条,到综合办办理办公用品领用手续;
办公用品出门,发货人凭办公用品管制员、仓管主管、放行审批人三方签字的物品管制单交大门当值保安放行。
A.出售:
物资部定期清理工厂内废料,废料一次出厂价值2000元以上的需签订销售合同,2000元以下物资和仓库确定废料清单。
物资部凭买受人、物资、仓库三方签字的结算单和磅单,到财务办理结算交款手续。
发货人凭合同、结算单、磅单办理出库手续,开具货物进出厂放行条,大门保安见仓库主管及放行审批人签字放行。
B.项目用:
使用人申请,申请部门经理审核,总调办核实后向项目管理部、生产部、物资部、仓库下发经分管副总签字的装车通知单,装车通知单注明通知装车的依据。
生产部根据装车通知单装车,装车后的实发清单应有发货人签字、发货主管审核、项目管理部复核、仓库复核。
发货人凭批准单和三方签字的实发清单开具货物进出厂放行条,大门保安见仓库主管及放行审批人签字放行。
(流程五、物资出库流程)
1、成品构件:
生产部→质安部→仓库→门卫→项目工地
2、原材料:
(1)生产领用:
仓库→生产部
(2)发往外协单位或项目现场:
生产部→仓库→门卫→项目工地、外协单位
3、工程物资:
项目部→总调办→生产部→仓库→门卫→项目工地
4、设备:
(1)项目借用:
项目部→生产部→仓库→物资→门卫→项目工地
(2)维修:
生产部→仓库→物资→门卫→维修点
(3)固定资产转移:
申请部门→仓库→物资→门卫→转移地
5、办公用品:
申请人→综合办→仓库→门卫→使用地
6、废料:
物资部→仓库→门卫
1、设备出门放行审批人:
该次设备价值总值在2000元以下的,保安见仓库主管签字的物品管制单后放行;
1万元以下财务部经理签字的物品管制单后放行;
5万元以下,见分管财务物资副总签字的物品管制单后放行;
5万元以上需总经理签字的物品管制单后放行。
2、办公用品出门放行审批人:
该次办公用品总值在1000元以下的,保安见仓库主管签字的物品管制单后放行;
1万元以下财务部门经理签字的物品管制单后放行;
3、废料出门审批人:
该次废料总值在500元以下的,保安见仓库主管签字的货物进出厂放行条后放行;
5000元以下财务部门经理签字的货物进出厂放行条后放行;
5万元以下,见分管财务物资副总签字的货物进出厂放行条后放行;
5万元以上需总经理签字的货物进出厂放行条后放行。
1、发货清单(表13)
2、货物进出厂放行条(表14)
3、物品管制单(表15)
1、所有成品构件需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库,如有不合格产品流出,为重大质量事故。
一经发现,生产部、质检部、仓库经办人员处以每人100元罚款,部门经理给予200元罚款,分管副总给予5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
不合格产品流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经处理后另对以上人员进行追究。
再范者经办人员予以开除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2、所有物资出门必须有磅单,且货物与发货构件清单相符,如有磅重高于或者等于理重或货物与清单不相符等情况下货物出门,一经发现,生产部、质检部、仓库经办人员处以每人100元罚款,部门经理给予200元罚款,分管副总给予500元罚款,并通告批评。
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经处理后另对以上人员进行追究。
再范者经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