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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监理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一、专业工程特点:

宝庆寺北侧1#-2地块安置房项目Ⅱ标段基坑工程±

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3.60m,现场地坪标高约为黄海高程2.7m,相对标高为-0.900m;

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建筑面积约83121.3m2,其中地下室14652.76m2。

基坑结构平面尺寸90.51m×

189.69m,基坑底标高-6.00m(电梯井-7.40m),挖土深度5.1m(电梯井6.5m)。

本基坑标高-2.85m以下内侧由600Φ@800钻孔桩和外侧Φ700@500水泥搅拌桩围护,环梁支撑顶标高-2.35m,标高-2.35m以上部位采取放坡的形式。

挖土方案由总承包单位制定,经过专家论证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土方开挖。

先开挖到-3.05m按设计要求作好环梁支撑,周边做砼护坡;

环梁、支撑砼强度达到80%标准值,水泥搅拌桩挡墙养护28天龄期达到设计强度后,以不大于1:

2放坡分层开挖该层土体,每层挖土厚度不超过1.5m,然后对承台、地梁按施工图放样、挖基槽、做砖胎膜。

在砖胎膜完成后,用山渣土分层回填至设计要求标高。

挖土要求分层进行,并准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及“大基坑、小基坑”的原则,先浅后深,先挖出底板,再局部加深承台和地梁;

本基坑设置三个出土口,总的行进方向是由东面到西面,对3个区段逐一完成土方、垫层和砖胎膜施工。

基坑挖土的同时应做好基坑内外的排水工作,地下室四周的回填材料由建设单位同设计单位协商选用,基坑施工期间由宁大地基处理中心进行基坑位移监测。

二、质量标准:

(一)、依据标准

1、宁波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宁波市江北区宝庆寺北侧1#-2地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本工程设计图纸;

3、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

5、宁波市城乡键位专家组编写的宁波市行业标准《宁波市软土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暂行技术规定》;

6、《混凝土机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宁波市行业标准《宁波市建筑桩基设计和施工细则》;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9、其他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及类似工程实践经验;

10、已审批的监理规范及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基本要求

1、挖土施工要求

(1)土方开挖前,挖土施工单位制定详细施工方案。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相一致,并准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及“大基坑、小基坑”的原则,挖到设计标高后应进行“五边”法施工。

(3)待环梁、支撑砼强度达到80%标准值,水泥搅拌桩挡墙养护28天龄期达到设计强度后,以不大于1:

2放坡分层开挖该层土体,每层挖土厚度不超过1.5m。

(4)挖坑内四周土体至底板设计标高后,应边挖边设垫层。

(5)挖地槽至地梁及承台垫层底标高,边挖边设置垫层及砖胎膜。

(6)以机械挖土为主,人工挖土为辅。

底板底以下土体必须用人工开挖。

(7)用机械挖土时必须注意,挖土深度严禁超过设计标高,不得损坏工程桩、支护桩。

(8)土体开挖时不得留陡坡,以免坑内土体滑移而引起工程桩偏位。

(9)基坑内挖出的土方及时外运,基坑四周10m范围内不得堆土,否则使基坑围护结构变形过大,危及基坑安全。

(10)基坑挖土应做到“无边”,即:

边挖、边凿、边铺、边浇、边砌的施工方法,保证基坑土体不长期暴露,确保基坑稳定。

(11)基坑开挖先浅后深,先挖到底板垫层标高,再局部加深承台和地梁的顺序进行,基坑四周两根轴线范围内承台和地梁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12)挖土机械不得碰撞或损伤围护结构,严禁挖土机械、车辆在已挖出的基坑边行驶;

(13)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出,不得堆置在坑边,基坑四周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

(14)土体开挖不得放坡过陡,以防止土体滑移使工程桩发生偏位;

(15)严禁在已挖空的支撑上堆载或机械通行,挖土机械不得直接在未挖空的支撑上行走,应在支撑两侧先填土高出支撑面500mm,并在其上铺设路基箱方可通行机械车辆;

(16)出土口按设计要求加固处理,最后土方必须从出土口出土。

2、开挖准备

(1)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障碍物;

(2)做好地面排水措施,保证场地不积水;

(3)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开挖影响区域以外;

(4)挖土机械,降水排水设备运转正常。

3、基坑排水

(1)地表排水:

设置有效的地面排水措施,在基坑外侧地表设置300×

300排水沟,并形成环基坑的截水沟及局部集水井,集水井截面为500×

500×

600(每隔20米左右设置一个),用泵将其中水外排,此集水井也可以起到坑边降水的效果。

(2)基坑内设排水:

开挖到设计坑底前局部挖约0.5m形成低洼沟槽,作为临时集排水设施,用泵明排。

开挖到设计坑底后,按基坑布置,在基坑底设置盲沟及集水井用泵明排。

4、基坑开挖

(1)深基坑开挖总原则: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每个层面深度,在各处挖土面支撑体系全部施工完毕,搅拌桩水泥土强度达到0.8Mpa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土方开挖;

(2)采用机械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路线分层开挖,为防止超挖,机械开挖至设计坑底或边坡边界应预留20cm~30cm厚土层用人工挖土清底、修坡;

(3)挖土期间严禁挖土设备碰基坑围护和工程桩;

(4)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基坑周围地面荷载,大型施工机械应按规定的行走路线及停靠地点实施操作。

(5)弃土应及时运出,或远离基坑堆放;

(6)基坑挖至设计深度后,应对坑底修土找平,若局部超挖,应用素填土、灰土或砾石回填,并压实至与地基土相同的密实度为止。

(7)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底面后,应及时组织验槽,抓紧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及垫层的施工,要充分利用土体结构的时空效应,压缩基坑暴露时间减少支护体系变形。

5、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

30

50

水准仪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300

-100

+500

-150

+100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基底土性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

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6、基坑监测

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监测方案进行。

基坑(槽)开挖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本工程基坑变形值按三级基坑要求控制。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mm)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一级基坑

二级基坑

60

80

三级基坑

100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大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于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支撑体系检测项目建议报警值

监测项目

报警值

支护桩顶最大水平位移

40mm

支护桩顶日均最大水平位移

4mm/天

深层土体最大水平位移

50mm

深层土体日均最大水平位移

7、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压实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人工打夯

<

200

(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

桩基基坑基槽

场地平整

地(路)面基础层

分层压实系数

按规定方法

回填土料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用靠尺或水准仪

三、控制点:

1、防止围护结构发生过大变形

(1)严格执行“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挖土至设计标高后及时实施坑底排水措施;

(3)加强对基坑围护位移监测,发现围护结构有质量问题及时组织充足的施工力量进行补强,确保围护安全、可靠;

(4)严格控制基坑周围地面和道路荷载不超过设计规定。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基坑外设置围护栏,防止人、机、物坠入基坑。

2、控制挖土对周围环境影响

(1)加强各施工环节管理,尽量减少围护结构变形;

(2)挖土阶段对周围有保护要求的对象进行严密监测,本工程要重点关注塔吊基础的位移情况;

(3)有处理事故应急能力(措施、人力、材料、机械设备)。

四、预检项目:

1、施工方案

(1)人员、机械配备情况;

(2)挖土方案的合理性和落实情况;

(3)降水排水方案;

(4)监测及事故应急方案;

2、复测

(1)定位、轴线、水准点及标高的可靠性;

(2)必要时将控制坐标转移保护。

3、基坑周围的堆载和大型机具停置情况。

五、隐蔽工程:

1、验槽:

会同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

2、验收基础垫层。

3、验收砖胎膜

4、桩位检测和桩身质量检测(属桩基子分部)。

六、旁站监理:

由监理员对回填土实施旁站监理。

1、旁站监理范围:

基坑内砖胎膜外侧超挖部分回填,地下室外围基坑回填和建筑物入口坡道的回填。

2、检查记录的内容:

(1)回填土方的土质;

(2)压实(或夯实)机具;

(3)填土的分层厚度及夯实情况。

(4)填土顶面标高及平整度。

3、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资料核查:

1、挖土、排水施工方案;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坑、桩位、垫层、砖胎膜);

3、工程量变更单;

4、事故处理记录;

5、桩身检测报告和桩位检测记录;

6、桩偏位处理记录。

201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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