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地铁城轨工程测量监理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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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内部复核制………………………………………………………………14
6.5测量仪器自检与送检制…………………………………………………15
6.6工程测量资料保存制………………………….………………………15
工程测量监理细则
1.监理依据
1.《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以下简称“地铁测规”)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4.《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
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H2001—92
8.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9.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纸
2.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特点、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指标
2.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特点
①贵阳轨道一般处在城市交通繁忙地段和人口稠密区,地面交通和人流量大,周边建筑物密集,地下水位高且丰富,点位不易保存;
②轨道施工精度要求高,工期要求紧,施工干扰大,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及安全监测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闪失;
③施工测量工作贯穿于整个轨道施工的全过程。
既包括地面,又包括地下;
既包括线路中线、结构轴线,又包括主体结构和细部放样;
上述特点给测量监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
测量监理工程师要明确责任,熟悉标准,勤于检核,以确保本监理标段内的测量工作万无一失。
2.2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
确保本监理标段内基坑围护结构、车站主体结构及附属结构、站内设备及管线安装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误差超限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等测量错误,为轨道工程的顺利进展保驾护航。
2.3质量指标
①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
50㎜,竖向(高程)不超过±
25㎜;
②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轨道测规”、“地铁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贵阳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的规定。
3.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范围及重点
3.1地面施工控制测量监理
3.1.1参加业主组织的测量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交接桩。
(业主、承包商、监理三方参加)
3.1.2督促承包商及时对所接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对复测过程实施旁站,对复测成果予以审核,要求承包商在15天内上报复测报告,经监理复核后上报业主审批。
复测时的精度要求:
导线点:
按精密导线测量的要求进行(见下表一)
水准点:
按精密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城市二等)(见下表二、三、四)
表一精密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平均
边长
(m)
导线
总长度
(km)
每边
测距中
误差
(㎜)
测距
相对
中误差
测角
(″)
测回数
方位角
闭合差
全长
相邻点的
相对点位
I级全站仪
Ⅱ级全站仪
350
3~5
±
6
1/60000
2.5
4
5
1/35000
8
注:
n为导线的角度个数;
全站仪的分级按“地铁测规”附录A,表A.0.2的规定执行。
表二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每千米高差
中数中误差(㎜)
附合水
准路线
平均长
度(km)
水准仪
等级
水准尺
观测次数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偶然中误差MΔ
全中误差
MW
与已知点
联测
附合或
环线
平坦地
山地
2
2~4
DS1
因瓦尺
往返测
各一次
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路线长度(以km计);
n为单程的测站数。
表三精密水准测量观测的视线长度、视距差、视线高的要求(m)
标尺
类型
视线长度
前后视
距差
前后视距
累计差
视线高度
仪器
视距
视线长度20m以上
视线长度20m以下
因瓦
≤60
≤1.0
≤3.0
0.5
0.3
表四精密水准测量的测站观测限差(㎜)
基辅分划
读数差
所测高差之差
上下丝读数平均值
下中丝读数之差
检测间歇点
高差之差
0.7
3.0
1.0
3.1.3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含变形监测方案)、测量质量保证体系、测量仪器检定证书及测量人员资质,并上报业主审定实施。
3.1.4审核承包商自布的导线及水准加密点控制测量成果报告,平面及高程加密控制点的观测精度与首级控制网相同。
承包商测量队完成加密控制点测量后应提交控制测量成果报告,经监理复核后上报业主,由业主专业测量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承包商的控制测量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起止里程、施工工艺。
●目前施工状况。
●测量仪器及标称精度,测量的时间及环境情况。
●原始点位及对点位的检测情况。
●测量方案及过程的详细叙述。
●桩点的里程及埋设情况(点位埋设规格应符合“轨道测规”的要求)。
●测设的简略图形说明。
●测量的精度评定。
●承包商内部二级以上的水准测量复核情况。
3.1.5督促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点及加密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保证施工
期间测量控制点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发现有位移、变形、沉降或毁损,引起控制点坐标或高程偏差超限时,应及时报监理复核,并上报业主测量队进行检测。
检测成果与原成果较差如下:
精密导线点应小于10㎜;
精密水准点应小于5㎜;
线路中线控制点应小于15㎜。
3.2明挖工程施工测量监理
3.2.1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测量监理
挖孔桩施工中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检查承包商的测量工作:
(1)挖孔桩地面位置放样,依据线路中心控制点进行,放样允许误差:
纵向不大于100㎜,横向应在0~+50㎜之内。
(2)挖孔桩成孔过程中,应测量孔深、孔径及其铅垂度。
(3)挖孔桩竣工后,应测定各桩位置及与轴线的偏差,其横向允许偏差值在0~+50㎜之内。
3.2.2基坑开挖施工测量监理
(1)基坑开挖前,督促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基坑变形监测方案要求,布置好基坑周围的监测点(水平位移、沉降、倾斜等),并测定其初始值。
(2)随着基坑开挖的进展,督促承包商及时进行基坑周边的平位移、沉降、地表裂缝、周边建(构)筑物监测等。
(3)基坑开挖至底部后,督促承包商采用附合导线形式将线路中线引测到基坑底部,监理应进行旁站并复核。
基底线路中线纵向允许误差为±
10mm,横向允许误差为±
5mm。
(4)督促承包商采用水准测量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将高程传递入基底。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对向观测各二测回,距离往返测距各二测回,仪器高和觇标高量到毫米。
水准测量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精度要求同施工控制水准测量。
3.3变形测量监理
本监理标段内的变形监测主要是指轨道明挖基坑工程的监测和暗挖隧道施工监测。
相应的测量监理工作如下:
3.3.1基坑工程监测
(1)基坑开挖易引起地表、临近建筑物基础及地下管线沉降与变形。
施工中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周围地表、道路、地下管线及建筑物变形进行监测。
(2)为防止土体破坏或极限状态发生,造成侧向位移,应对支护结构和被支护土体的变形进行监测。
(3)为防止土体静力平衡的丧失,应对基坑底部隆起进行监测。
(4)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实际应力变化情况,应对支护结构的内力、内部土压力、孔隙水压力进行监测。
(5)基坑开挖应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
(6)坡率法放坡开挖基坑主要监测项目有:
坡顶水平位移、坡顶沉降、裂缝观测等,防止边坡失稳。
(7)土钉墙围护的基坑主要监测项目有:
坡顶水平位移、坡顶沉降、土钉应力、坡体位移、坡体土压力等。
(8)挖孔灌注桩围护结构基坑主要监测项目有:
桩顶水平位移、桩顶沉降、桩身倾斜、排桩受力主筋应力、土压力、孔隙水压力、土体深层位移、基坑内外水位、基底隆起、锚杆锚索应力、周围地面沉降、道路沉降、地下管线水平位移及沉降、建筑物水平位移沉降裂缝及倾斜等。
(9)基坑降水监测项目主要有水位监测和水量监测。
(10)基坑工程监测项目-表五(见下页)。
表五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内容表
监测项目
仪器、方法
监测频率
备注
坡顶水平位移
经纬仪
开挖1~2次/天
主体结构1次/2天
必测
坡顶沉降
水准测量
地表裂缝
尺量
土体位移
位移计
主体结1次/2天
桩顶位移
经纬仪、视准线
桩顶沉降
桩身倾斜
测斜管
基底隆起
深层沉降标
开挖1次/天
地面道路沉降
管线位移沉降
全站仪、水准仪
建筑物位移
全站仪
建筑物倾斜
建筑物沉降
建筑物裂缝
锚杆锚索内力
测力计
围护结构内力
钢筋计
土压力水压力
土压力盒水压力盒
水位
水位计
3.3.2变形测量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测量前应对施工现场工程岩土变化和支护工程的状况进行察看并作简明记录。
(2)分步施工时,每步施工时,每步应有完整的连续观测数据。
(3)雨后、冻融、地震等对变形体产生显著影响时应增加观测频率。
(4)根据变形体的变形趋势,变形体趋于稳定期间可延长观测频率,急剧变动期间应缩短观测频率。
3.3.3监测报告
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提交监测日报、周报、月报。
监测工作结束应提交监测工作总结及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监测点位平面(剖面、断面)布置图。
●原始观测记录。
●变形、应力应变观测成果表。
●位移(变化量)——时间(位置)曲线图、变形等值线图。
●变形分析、评价、预报。
●建议采取的措施。
●技术总结。
3.4竣工测量监理
土建工程完工后,测量监理应督促承包商及时进行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主要包括与线路相关的线路轨道竣工测量、线路结构竣工测量、沿线路设备竣工测量以及地下管线竣工测量。
3.4.1竣工测量的一般要求
(1)竣工测量的基本方法和精度要求、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图式等均与原施工测量相同。
(2)竣工测量完成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竣工测量成果表
●竣工图
●竣工测量报告
(3)竣工图应正确反映竣工建筑物的位置、高程以及形状、材质等内容,并能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技术资料。
(4)竣工测量成果超过设计限差时,除应在现场明显标示外,还应专题上报。
(5)土建工程完工后,必须按以下要求保证移交足够数量的合格控制点给后续工序使用:
●导线点(中线点)须为砼标石,内有100㎜×
100㎜×
10㎜大小的钢板,镶直径2㎜、深为6㎜的钢丝标志;
水准点可与导线点重合,但须保证稳固及有最高位置。
●车站:
左右线各设立2个以上水准点及2至3个导线点(中线点)。
●区间:
曲线要素点、直线每150m、曲线通视情况不小于60m须设立一个导线点(中线点),水准点每120m须设立一个。
3.4.2区间线路、车站结构竣工测量
(1)区间线路结构净空横断面的竣工测量应以铺轨基标为起始数据,直线段每隔12m,曲线段每隔5m测量一个净空横断面。
隧道断面结构变化处或变坡处均应加测净空横断面。
(2)测点应按限界设计、车辆型号和高速行车安全余量(隙)制约处的点作为必测点,一般每个断面应按“地铁测规”附录M图M.0.1测8个点,测量允许误差应在±
10㎜之内,实测值与设计值较差不应大于50㎜。
(3)区间隔断门结构净空竣工测量,应以门框前、后控制基标为基准线,按“地铁测规”附录M图M.0.2进行隧道瓶颈口A、B、C、D4个断面的测量,测量允许误差为±
10㎜,实测值不侵及限界。
(4)浅埋车站出入口、通道及其车站主体结构的竣工测量,应测量其结构中心轴线的位置和内部净空空间。
(5)车站站台大厅地面、立柱、站台沿、两端站台角、站台上部吊顶饰物、边墙灯光广告和饰物等,应以铺轨基标为准,测量它们和其相互之间的位置、高程,测量允许误差应为±
10㎜,实测的站台沿和两端站台角与线路中线的距离与设计值较差应在±
10㎜之内。
4.施工测量监理流程
5.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控制手段
5.1测量监理的资质要求及主要任务
测量监理由有工程测量经验的高工或工程师出任,并应配有两三位助手,包括熟悉观测的技术人员或技师,并报业主备案。
测量监理必须熟知“地铁轨道测规”及建总“细则”的要求,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相关测量标准;
对承包商的测量成果进行验收,重要部位应复测。
既检查控制测量性质的测量结果,也检查细部放样性质的测量结果。
其主要任务如下:
(1)编写所监理工程的施工测量监理细则,并于开工前10天报业主审批;
(2)指令承包商在开工前做出完整的施工测量方案,审定批准施工测量方案,报业主审定及备案;
(3)对承包商按设计所实施的测量作业进行日常监督,控制其投入的技术力量及所用的测量仪器满足要求;
(4)建立可行的批准程序,把测量放样作业作为必经工序加以核准;
(5)作为信息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指令承包商结合计量支付或实地测绘实际完成的工程(工序)形位尺寸,填绘值班竣工图或形象进度图表。
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形位关系加以控制;
(6)建立测量报表、测量日志及测量报告制度,指令承包商执行,检查督促承包商建立完整的施工测量档案;
(7)按“地铁轨道测规”要求,督促承包商按时进行控制测量作业;
(8)对相邻工点承包商的测量衔接问题进行协调;
(9)工程完工时督促承包商进行线路断面测量及车站结构净空测量;
组织承包商向业主移交施工控制点。
5.2测量监理的控制手段
监理的控制手段有仪器检测,旁站监督,指令承包商复测校核,对测量方案、测量计算资料和成果的复核等。
重要的对象,如地上、地下中桩,应以独立检测为主。
驻地监理的独立检测应尽量使用自己的仪器,必要时也可征用承包商的仪器,但对仪器是否已经调校准确,事先应予以确认。
6.施工测量监理工作制度
严格的测量工作制度是测绘工作者的经验总结,也是地铁工程顺利进展的有效保障。
测量监理在所担负的监理工作中,必须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以下测量工作制度。
6.1工程测量交接桩制
工程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GPS点、导线点、水准点点位和资料,设计单位提交精测线路桩及相关资料。
各方签署交接桩文件纪要记录。
承包商接桩后,必须会同驻地监理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并于接桩后15天内上报复测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
工程完工后,必须按“管理细则“的要求移交一定数量的测量控制点,经复核检测合格后,才进行验收。
6.2先检测后使用制
承包商测量队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或合格时,才能利用。
6.3测量工作分工负责制
贵阳轨道交通施工测量分为业主、驻地测量监理和承包商测量队三个层次进行管理,各个管理层次的人员和仪器必须有绝对的保证和相对的稳定。
各管理层次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根据轨道《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的规定,承包商测量队是“单体工程施工测量的主体”,“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测量质量负全责,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需要的一切施工控制测量性质的和细部放样性质的测量工作”;
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则应履行测量监督的职责,检查验收承包商的测量结果,重要部位应复测,既检查控制测量性质的测量结果,也检查细部放样性质的测量结果,但这种复测和校准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责任;
业主专业测量队负责施工控制测量总体工程,由地面主控制网到洞内贯通测量,并负责净空断面和控制基标的检测工作及其应做的测量抽检工作,控制全线分段工程准确衔接和全线测量控制网的完整性,但也不分担承包商施工测量的责任。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和健全自己内部的、行之有效的测量工作制度,以保证施工测量成果的准确无误。
6.4内部复核制
承包商测量队应建立和健全严格的内部复核机制,做到:
抄录原始数据(如已知点坐标、高程或建筑物形位尺寸)时,必须反复校对,严防抄错数据;
所有观测数据,必须现场记录,妥为保存,不得复抄和涂改;
所有计算资料,必须有专人复核,防止计算错误;
所有控制桩点,必须经常自检并报上级测量队检测,防止产生位移和下沉;
所有放样点位,凡能用其它方法检核的,务必予以检核。
6.5测量仪器自检与送检制
测量仪器作为测量工作者手中的武器,必须配备齐全,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各承包商测量队必须配备的测量仪器有:
全站仪(Ⅱ级):
一台经纬仪(J2):
一台
精密水准仪(DS1):
一台普通水准仪(DS3):
钢尺(经检定):
一把(50M)精密水准尺:
一对
其它测量附件及辅助工具:
若干
(2)各承包商测量队自行进行测量仪器检校的项目有:
经纬仪:
水准管轴、十字丝竖丝、视准轴误差、横轴误差、竖盘指标差、光学对点器的对中误差检校(共六项);
水准仪:
圆水准器轴、十字丝横丝、i角误差检校(三项);
(3)各承包商测量队需送检的测量仪器和工具有:
全站仪:
加、乘常数、周期误差、三轴关系、内符合精度、标称精度综合评定等;
精密水准仪(自动安平):
i角误差、安平精度、补偿精度等;
精密水准尺:
每米平均长与各义长之差;
钢尺(精密量距用):
尺长方程式
需要强调的是:
新购置的测量仪器或大修后,应进行全面检校;
送检单位必须是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和工具不准用于施工测量作业;
发现测量仪器有问题时或检定证书超过有效期时,必须重新送检。
6.6工程测量资料保存制
根据贵阳轨道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完整的工程测量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测量交接桩记录表
(2)工程定位测量(复测)记录
(3)工程轴线测量(复测)记录
(4)施工放线报验单
(5)导线(中线)控制桩的加密资料
(6)控制桩的护桩资料
(7)洞内水准点测试资料
(8)区间线路结构及车站结构净空测量检查表
(9)工程曲线测量记录
(10)竣工测量资料及记录
(11)复测抽检报告及整改记录
(12)施工期间建(构)筑物变形观测记录
(13)控制测量检测成果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