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解读讲义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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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解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大型普法公益讲座
主讲:
曾国熊
社会保险法—国之大法
含义:
国家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十六年铸一法——社保法立法的艰辛历程
吴邦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吴邦国出席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讲到: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
社会保险法
社保法的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五章 失业保险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一、社保法立法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重要决策和战略部署
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
确立框架,循序渐进
二、社保法给老百姓带来什么?
首次制定社保“基本法”
养老、医疗保险将实现异地“漫游”
基本养老保险首次确立“全国统筹”
强化征收确保百姓“保命钱”不落空
加强监管“盯牢”百姓“保命钱”
2.1、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得以建立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57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现信息联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第62、63条)
强力手段确保企业社保缴费
对欠缴的可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63条)
2.2社保转移有据可循
养老: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医疗: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3、统筹城乡,全民覆盖
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和居民都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式纳入法律框架,预留两者合并实施的空间
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范围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和其他职工一样,参加社会保险。
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
我市未成年人享受医保保障
本市高中(含珠海市技工学校、珠海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珠海市卫生学校、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职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及儿童。
以及本市户籍的在册学生及儿童
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实行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定额缴费,市、区财政定额补贴相结合的缴费方式。
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定额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90元
参保人自缴费次月1日起所发生的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家属统筹医疗儿科用药补充范围》的药品以及符合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我市大学生也能享受医保?
!
参保后大学生可享受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按本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参保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可视为连续缴费时间
2.4、老百姓维权更便捷
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形
(1)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
(3)其他依法可复议、诉讼行为。
广东现行社会保险争议的规定
下列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
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
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社保待遇损失的。
2.5、群众办事更方便
设立社保经办机构及分支、服务网点
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
我市不再有“天价”社保补缴金
三、社保法六大看点
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老百姓待遇改进大
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政府肩负更大责任
管好老百姓养命钱
加大社保违法成本
亮点一:
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交养老金划算吗?
——以深圳为例
假设一员工缴费年限30年,按最低工资1320元缴纳,缴纳比例为21%,一年缴交3324元,30年缴纳了9万元。
其中21%中的8%计入个人账户,为105元×12=1267元,再乘以30年,约为3.8万元。
假使他60岁退休,则除以系数139,即是个人账户每月计发金额,为274元。
基本养老金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按2010年深圳月平均工资(4000元)计,为800元,每个退休职工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是274元+800元=1074元。
一年是1.2万元,10年12万元。
现在深圳平均养老年龄为73.8岁,肯定比30年交的9万元划算。
目前深圳退休职工平均所拿的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
养老保险接续的思路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依照前条规定延长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个人,已经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再办理一次性补缴或者延长缴费手续
亮点二:
老百姓待遇改进大
生得开心
病得舒心
老得安心
走得放心
失业定心
残不伤心
3.1、生得开心——生育保障
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我省职工生育保险的前提条件和待遇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2、病得舒心——医疗保障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对象不同: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范围不同:
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3.3、老得安心——基本养老保障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多样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珠海养老保险一次补缴15年即可领养老金——已有2458老人受惠
1、年龄条件:
2010年12月31日前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
2、户籍条件:
申请补缴时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
3、劳动关系条件:
曾与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从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可补缴的年限将达到15年,并可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从2011年1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
补缴年限如何确定?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年限越长、年龄越大,可补缴的年限越多。
补缴年限以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年限为依据,同时考虑申请人的年龄因素。
如65岁的男性户籍年限为10年,补缴年限则为10年,63岁的男性户籍年限为15年以上,补缴年限为13年。
补缴年限最高为15年,最低为5年。
如果申请人男未满65周岁、女未满55周岁或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可补缴的年限将达不到15年,因此补缴后必须按月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达到15年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缴纳费用目前为每月195元
该补缴多少钱?
一次性补缴所需缴纳费用为补缴基数×补缴比例×补缴年限。
补缴基数为1998年至2009年广东省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平均值(1083元),缴费比例为18%,补缴年限最高为180个月(15年)。
如符合补缴15年条件的老年人,需一次性补缴1083×18%×180=35100元左右。
补缴金额最高为15年补缴年限35100元,最低为5年补缴年限11700元。
养老金如何计发?
申请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从缴费满15年的当月(以缴费到账之日为准)起申领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从申请人申领的次月起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养老金新计发办法计发。
80岁以上为825元/月,70-80岁为775元/月,60岁为609元/月。
个人账户如何计算?
申请人补缴后,按申请人补缴基数总额的8%计入其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即补缴年限15年缴纳的35100元补缴金额中有15595元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亡故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此补缴是否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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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补缴年限15年,缴纳35100元为基础
按70-80岁每月享受775元计算
只需要46个月即回本!
A、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基础养老金怎么算?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平均缴费指数
=(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