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章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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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问题

  征税范围主要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特殊征税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分为查账征税方式和核定征税方式。

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1.查账征税方式的计税规则(P424)

查账征税方式对计税所得主要规定:

  

(1)投资者的工资不能扣除,只能按规定标准扣除生计费24000元/年,即2000元/月(自2008年3月1日起)。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投资者个人及家庭发生的生活费不是经营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生活费用与经营费用混在一起的,一律不能扣除。

  (3)经营与生活用固定资产划分不清的,税务机关核定其允许扣除的折旧费的数额或比例。

(4)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据实扣除;

工会、福利、教育费用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5)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均不能税前扣除。

  (6)年度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列支,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7)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兴办两个以上独资企业,于年终汇算清缴时,采用以下步骤:

  ①汇总其投资经营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

  ②按汇总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此金额水平确定税率计算整体应纳税额;

  ③将整体应纳税额按各企业经营所得占整体经营所得的比重分配,算出各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

④计算各企业应补缴税款。

查账征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2.核定征税方式的计税规则

  

(1)核定征税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法。

与企业所得税类似。

  

(2)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查账征税改为核定征税的纳税人,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核定征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

(1-应税所得率)×

【例题·

综合分析】张某在市区投资办了A、B两家个人独资企业,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张某选择在A企业扣除投资人费用。

2009年,其A、B两家企业经营情况如下:

A企业为装饰装修企业,年终决算前账面销售收入1000000元,利润-70000元,在其利润计算过程中的开支成本费用包括支出张某每月工资6200元、支付女儿奥数学费6000元、娱乐招待费1000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00元。

年终决算时发现漏计收入50000元进行了账务调整。

B企业为咨询服务企业,因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税的方法,确定其成本费用支出额为150000元,要求其按20%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

要求:

计算AB两企业应预缴纳税额及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投资经营A企业应预缴税额计算如下:

①调整收入补缴营业税=50000×

3%=1500(元)

②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500×

(7%+3%)=150(元)

③张某工资不得税前扣除,只能扣除生计费,则计税调增应税所得金额为6200×

12-2000×

12=50400(元)

④支付女儿奥数学费6000元属于生活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⑤招待费超支调增应税所得金额为10000-(1000000+50000)×

5‰=10000-5250=4750(元)

(1000000+50000)×

5‰=5250<10000×

60%=6000)

⑥存货跌价准备8000元不得税前扣除

⑦应纳税所得额=-70000+50000-1500-150+50400+6000+4750+8000=47500(元);

投资经营A企业应预缴个人所得税=47500×

30%-4250=10000(元)。

(2)投资经营B企业应预缴税额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50000÷

(1-20%)×

20%=37500(元)

投资经营B企业应预缴个人所得税=37500×

30%-4250=7000(元)。

(3)年终汇算清缴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①汇总应纳税所得额=47500+37500=85000(元)

②汇总应纳税额=85000×

35%-6750=23000(元)

③A企业应纳税额=23000×

47500/85000=12852.94(元)

A企业应补税=12852.94-10000=2852.94(元)

④B企业应纳税额=23000×

37500/85000=10147.06(元)

B企业应补税=10147.06-7000=3147.06(元)

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之和.

必要费用的减除为每月2000元。

计算】2008年4月1日起,张某承包一招待所,规定每月取得工资2500元,每季度取得奖金1500元,年终从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中上交承包费50000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张某所有。

2008年该招待所税后利润95000元,当年张某共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2500×

9个月+1500×

3个季度+(95000-50000)=720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72000-2000×

9个月=5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4000×

35%-6750=12150(元)

【例题·

计算】李某从2008年起承包一市区招待所,平时不领取工资,规定从企业净利润中上交承包费20000元,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2009年该企业利润总额100000元,所得税率25%,但是企业在年终汇算时发现,企业漏及餐饮收入10000元,招待费超支3000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则2009年企业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李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调整账目收入:

10000元;

调整账目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0000×

5%×

(1+7%+3%)=550元

调整申报表招待费:

3000元(不调整账目,只调整申报表)

(1)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0000-550+3000=112450(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12450×

25%=28112.5(元)

(2)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后净利润=100000+10000-550-28112.5=81337.5(元)

【注意】只有账面记录的数字才直接对税后利润有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81337.5-20000-2000×

12=61337.5-24000=37337.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7337.5×

30%-4250=6951.25(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1、每次收入≤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0%

2、每次收入>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3、每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

每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6歌星刘某2003年9月12日、13日、14日在石家庄演出三场,每场收入30000元,计算刘某2003年9月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

刘某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

=30000×

(1-20%)=72000

应纳所得税额

=(72000-50000)×

40%+(50000-20000)×

30%+20000×

=8800+9000+4000=21800(元)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次收入≤4000元的

20%×

(1-30%)

每次收入>4000元的

例7作家穆余与舒佳2004年3月取得一次未扣除个人所得税的(书)稿酬收入8000元,穆余分得3000元,舒佳分得5000元,计算穆余与舒佳各自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穆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000-800)×

(1-30%)=308(元)

舒佳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5000×

(1-30%)=560(元)

【例题】某人2009年5月出版了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元,同年,该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取得稿酬3800元。

该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报刊连载和出版社出版属于两次收入)

应纳税额=

5000×

(1-30%)+(3800-800)×

(1-30%)=980(元)

【例题】2006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

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2007年)

捐赠扣除限额=

80000×

(1-20%)×

30%=19200元,实际发生20000元,超过限额,应扣除19200元。

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80000×

(1-20%)-19200〕×

20%×

(1-30%)=6272(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某人2009年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

该人两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项的特许权的每次转让为一次)

应纳税额=(3000-800)×

20%+4500×

20%=1160(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007年8月15日起银行存款利息税率为5%)(2008.10.9暂免征)

【例题】王某2007年1月1日存入银行100000元,年利率4.745%,07年12月31日全部取出

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1)每天利息收入

=100000×

4.745%÷

365=13(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

=226×

13×

20%+139×

5%=677.95(元)

钱某2010年4月取得未上市公司股息4000元,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某上市公司股息2000元,取得国库券利息600元,

计算钱某6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

4000X20%+2000X50%X20%

=800+200=1000(元)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一)适用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每次(月)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

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800]×

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

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

【例题】王某7月份将市区内闲置的一处住房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租期1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减免比例为30%,可提供实际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的完税凭证(假定其他税费忽略不计)。

7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000元。

则其7、8两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7月租金应纳税=[2000×

(1-3%-4%)-800-800]×

10%=26元

8月租金应纳税=[2000×

(1-3%-4%)-200-800]×

10%=86元

【解析】

(1)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居民住房,营业税减按3%的税率,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

(2)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包括:

税费+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3)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

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此题中的1000元修缮费7月扣了800元,8月扣了200元。

(注意严格按顺序扣除)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适用的税率

=(转让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例题】某人建房一栋,造价36000元,支付费用2000元该人转让此房售价60000元,卖房支付有关费用25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1)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60000-(36000+2000)-2500=19500(元)

(2)应纳税额=19500×

20%=3900(元)

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例题】陈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

陈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某希望小学捐赠。

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

【答案】

(1)根据税法有关规定,陈某的捐赠额可以全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为4000÷

20000=20%,小于捐赠扣除比例30%)。

(2)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捐赠额=20000-4000=16000(元)

(3)应纳税额(即商场代扣税款)应纳税所和额×

适用税率=16000×

20%=3200(元)

(4)陈某实际可得金额=20000-4000-3200=12800(元)

其他规定

(1)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

(新规定)(教材334页)

(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一、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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