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202962 上传时间:2022-10-2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

《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docx

31吊装作业安全标准

吊装作业安全标准

1.为了标准公司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吊装作业分级和分类、吊装作业安全要求、吊装作业审批流程、吊装作业安全职责、《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内容,防范吊装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根据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吊装作业。

3.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5.1.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5.2.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5.3.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6.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6.1.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6.2.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6.3.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7.吊装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7.1.吊装机具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符合GB6067。

7.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7.3.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4.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物质量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审查,报公司负责人(总工或吊装单位部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7.5.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标准》的规定。

7.6.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当小于安全距离时,须按照高危性起吊操作。

电压

6kV

6--10kV

10-35kV

35-110kV

110-220kV

220kV以上

安全距离

2.5m

2.7m

3m

3.2m

4.6m

5.2m

8.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8.1.作业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8.2.作业部门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8.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安全装置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8.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8.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标准。

9.作业中的安全检查

9.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必须佩戴安全帽。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9.2.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9.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9.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9.6.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75%。

9.7.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9.8.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9.9.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9.9.1.指挥信号不明;

9.9.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9.9.3.斜拉重物;

9.9.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9.9.5.重物下站人;

9.9.6.重物埋在地下;

9.9.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9.9.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9.9.9.重物越人头;

9.9.10.安全装置失灵。

9.10.操作人员必须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9.11.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起吊时吊物1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

9.12.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9.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0.作业完毕后的工作

10.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10.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10.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1.《吊装安全作业证》办理流程

11.1.由吊装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进行危险性分析并编制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并指定专人落实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1.2.被指定人落实安全措施后,签字确认。

11.3.吊装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确认吊装作业地点、检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合格后签字确认。

11.4.监护人审核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吊装作业人员资质及个人防护,检查合格后签字确认。

11.5.吊装作业负责人确认吊装作业地点、吊装作业人员、审核吊装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合格后签字确认。

11.6.车间审批人确认吊装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后,审核《吊装安全作业证》。

11.7.设备专业负责人确认吊装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后,终审批准《吊装安全作业证》。

12.吊装作业安全职责

12.1.吊装作业人

12.1.1.承担吊装作业的吊装作业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12.1.2.吊装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吊装作业。

12.1.3.吊装作业过程中,吊装人必须坚守岗位,禁止擅离职守。

12.1.4.吊装作业结束后,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后签字确认。

12.2.吊装作业负责人

12.2.1.被吊装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吊装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吊装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吊装作业的衔接,向作业人员交代吊装任务和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12.2.2.在吊装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吊装作业。

12.2.3.在吊装作业完成后,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签字确认后关闭吊装作业。

12.2.4.遇特殊情况,现场确认不具备条件或无法进行吊装作业的,提出吊装作业取消申请并签字确认。

12.3.监护人

12.3.1.监护人应由吊装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12.3.2.监护人负责吊装现场的监护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吊装作业人员停止吊装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12.3.3.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吊装作业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

12.3.4.在吊装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签字确认。

12.4.车间审批人

12.4.1.审批吊装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2.4.2.负责检查、完善吊装安全措施,审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2.4.3.遇特殊情况,在吊装现场落实情况确认不具备条件或无法进行吊装作业的,签字批准取消吊装作业。

12.4.4.负责审核《吊装作业安全证》。

12.5.设备专业负责人

12.5.1.审批吊装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吊装部位及周围情况。

12.5.2.负责检查、完善吊装安全措施,审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2.5.3.负责终审《吊装安全作业证》。

13.《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3.1.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13.2.《吊装安全作业证》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13.3.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工程部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13.4.一份《吊装安全作业证》只准填写一个吊装作业点,在一个吊装作业点使用。

13.5.《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作业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3.6.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3.7.如果在同一吊装作业点多人同时吊装作业,可使用一份《吊装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吊装作业的所有吊装作业人应分别在《吊装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13.8.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人员必须按照《吊装火安全作业证》所列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所有涉及吊装作业相关责任人员必须亲自签字确认,不允许代理他人签名。

13.9.《吊装安全作业证》关闭,吊装作业结束后,经吊装作业人、监护人和吊装作业负责人清理现场,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签字确认后关闭吊装作业。

13.10.《吊装安全作业证》取消,遇特殊情况,在吊装现场落实情况确认不具备条件或无法进行吊装作业的,由吊装作业负责人提出申请,吊装部门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可以取消吊装作业。

13.11.《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为8小时,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13.12.《吊装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

一联由审批单位存档,二联交给吊装作业人,三联交吊装所在单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